“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都必认识我。”(来8:10)
旧约时,律法写在石版上,写在书上。一般的以色列人不容易看到,只靠祭司利未人来教导,宣读,以及先知所传讲的信息,但人的智力,记忆有限,并且缺少力量遵行,所以虽有律法万条,他们却很少实行。
新约却不是这样,乃将律法放在人的心里,写在人的心上,使人自己直接晓得神的命令,旨意,以及神所要求和喜悦的,并神所禁止和憎恶的事,使人无可推诿,就是没有人教导,也都认识神,这新约的律法,就是神的灵在我们里面(结36:27),也是主的恩膏,要在凡事上教训我们。这是主的道,主的真理在我们里面(约壹2:14;3:9;约弍2;约叁3)。主自己也在我们每个信徒的心里(林后13:5;西1:27)。
信徒的心中有主的灵,有神的律法,来指教我们,管理我们,我们就不能再推诿不知道神的心意,我们作事对不对,里面会有感觉,有印证。若不合神的旨意,违背神的律法,里面会有责备,不平安,甚至有定罪的感觉,而应当作什么才合乎神的意思,心里也知道,这和头脑的想法不同,和一般的见解不同,我们必须听从,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