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看来,死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林后4:12)
我们所能给人的印象和影响是从生命里发出的,这不可能有假冒和勉强。凡想要为主作见证,为主作工,对人有帮助和益处,必须从这里下手。只想凭智慧、口才、行为或其它任何形式来使人受感动,得真正造就的都是幻想,结果是毫无价值。
耶稣基督使人有最大的感受和改变,不是他的教训和神迹,乃是他生命的流露和彰显,才使人认识神,愿意亲近神,爱神。这是今天每个信徒,特别是为主作工的人,所当追求的,那就是能显明基督的生命。
怎样才能呢?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先有死,才有生。只有在我们身上带着主的死,向罪,向世界,向自己,向别的一切都死了,因为这是必定的结局。我们接受他的死,与他同死,也就向那一切死了,而单独向神活着,主复活的生命,在我们死的基础上,就要显明出来,同时带着属天生命的能力,在别人身上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