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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课 自然与超自然/黄小石

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 by 黄子嘉等

理性与自然

艾伯特·爱因斯坦(AlbertEinstein)曾经说过:「宇宙中最不可思议的事,就是这宇宙居然是可以思议的。」当科学家愈来愈认识这宇宙中的自然现象时,就愈来愈发现自然现象的奇妙。其间最奇妙的现象之一,就是人藉着人的思维,用人的理性所推演出来的数学公式,居然与我们所能测量的自然现象非常的切合。数学纯粹是出于人内在的思想世界,而自然却是个外界的客观实存,那么自然的运作与人的思维法则怎么会有这样深切的关联?严格地说来,基础科学,尤其是物理学,所用的语言不是中文或英文而是数学,只有用数学我们才能准确地描述自然。自然运作(自然律)为何要符合一些普世不变的原则,而这原则又何以要符合人用理性演绎出来的数学思维?我想这也许就是爱因斯坦所提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的原因。他又说:「当数学定理涉及真实的现象时,不见得很有把握,而数学中很有把握的定理,却不一定涉及实存。」因此这自然物质界与人心灵思想的交连,实在是件令人惊异的事。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认为自然是最终的原则,一切都是出于自然也归于自然。固然老子所讲的自然与我们所看见的自然界不全相同,但是许多科学家的确也同意老子这种看法,认为自然即使最终的实存,自然律是一切现象的解释,自然律也控制一切自然界中的运作。虽然我们还不明白所有的自然律(其实我们真正能明白的自然律并不太多),但深信这些自然律是存在的。所以有朝一日,若是人能全然明白这些自然律(或是一个终极的定律,有人称它为GOT-GrandUnificationTheory或称为TOE-TheoryofEverything),我们就能解释一切发生在自然界中的现象,如此我们似乎可以说自然不再神奇,是很「自然」的了,只是这一天也许还离我们很远,但是在原则上,这自然律是可以被我们发现和了解的,所以除了自然之外,不再需要另一个境界的存在,来认识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康乃尔大学(CornellUniversity)知名的天文物理学家卡尔·萨根(CarlSagan)曾说:「宇宙(cosmos或自然)是整个永不改变的实存,是那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不改变的。」物理学家史蒂文·温伯格(StevenWeinberg)在他所写的一本畅销书《起初三分钟》里,也谈到若用已知的数据和自然律来推测宇宙的起源,我们已经大致可以了解宇宙开始时最初三分钟内的一般状态和演变。他在该书结束时写着:「当我们愈来愈认识这宇宙,这宇宙也就好像愈来愈没有什么意义可言了。」

但是从古到今,还是有许多人对这宇宙的实存的看法是与萨根不同的。他们认为宇宙不是那终极的实存。宇宙的存在有其原因也是有其目的,所以宇宙是果而不是因。一切实存的原因,有人称之为最后之因,不是存在于自然宇宙中,而是在宇宙之上(这个「上」不是指宇宙三维空间里面的一维)。到底这位创造者是否存在,我在这里先且不提。如果自然真是包含了一切的实存与现象,那么我们用来思量这自然的思想又是什么呢?若这思想也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么它就也当包括在这一切被思量的自然里一起被思量,不然这被思量的宇宙就不是完全的。所以一个包含一切所有的自然,是不能被一个在自然界里的思量完全了解的。如果我们认为这自然是可以被了解的,那么我们的思想就意味着那是个含有一些不属这个自然界的成分在其中。所以我们若假设这自然是有意义的(就是能够被思量被了解的),就必须同时也假设一个超自然境界的存在,因为用来思量这自然界的,不能是在被思量的范围之内。

你也许会说,我们只不过是用「神」这个字来代替「自然」这两个字而已。因为我们并没有论及神是从哪里来到的,要是神可以自己就存在,自然何以不能自己就存在?其实自然与神的概念是截然不同的:自然是指可见(可测量)物质(及能量)的实存,而神乃是超乎物质的。正如四维空间能包涵三维,但与三维是全然不同的。我们现在知道宇宙(时间与空间,一切可见的、不可见的、物质和能量)是有开始的,这是二十世纪科学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宇宙大爆炸论」,宇宙既然是有一个开始,那么它就不是永存的,这样它就与神不同,因为神是永存的。所以自然界的概念不能取代神的概念。我们既知道自然是有开始的一点,所以我们就需要解释自然是从哪里来的了。

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们的思维何以能知道这些呢?人的思维若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的思维岂不是也被自然律(物理定律、化学定律等已知及现在还不知道的定律)所严格控制吗?因为一切自然现象的演变,都是按照自然律的程序:若这一刻的情况是如此,下一刻的情况就必然已经被决定了。换句话说,若是你这一刻的思维(一个人整个思想的内容)是如此如此[这是起初状况(initialcondition),比方说,在思考一个自然现象],若我们把一切需要考虑的边界状况(boundarycondition)都考虑进去(现在我们仍无法作到这一点),同时我们又明白一切相关的自然律(现在我还不明白,但原则上是可以存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预测你下一刻的思维是什么了。如此说来,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在自由地思想,因为你思想的内容,乃是自然现象必然的演变,是自然律在特定的边界状况和起初状况下必须导致的结果,所以所谓的理性也就不存在了。因为你之所以下一刻会那么想,是在你想之前就决定好的结果,你也非那么想不可,不是你「要」那么想的。

所以当我们认为我们可以合理地来思量自然的时候,我们已经藉着思维把自然界打开,引进超自然的因素了。

其实单就我们所认识的自然而言,其中实实在在充满了许多令人想不到的「奇妙」和「巧合」。我们所发现的定理,不但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数学上)美,而且好像是刻意为人的存在而设计的一样。这在物理界所产生的一个新名词,叫作「人择论」(AnthropicPrinciple),因为这些自然定律,以及那些三百来个自然常数(比方说一个电子带有多少电,或是一个电子有多重,重力常数是多少……)若是稍稍改变一点,人就不可能生存。为什么这个自然界要在乎其中有没有生命,有没有智慧呢?比方说,液体水是生命现象中最重要的分子,而水就具有物质界中最稀有的特性:例如水的分子量很低,只有18,一般这类低分子量的物质在常温都是气体,像一氧化碳、乙烯等等,但水却是液体,也是我们所知道惟一在常温中以三态共存的物质,有便于水的流转与更新。又例如水的比热比一般的物质都高,便于保持体温,让身体中各种酵素的功能可以正常。又例如水在结冰时会略略膨胀一些,一方面造成土壤风化,又可以浮在冰水之上,这些现象与生命的存在都是大有关系的。而这些现象都牵涉到许许多多基本自然律和自然常数的「巧合」才能发生的。

有人以为所谓人择论也只不过是自然界的巧合而已,但若是自然界中巧合的事多了,就不再是自然巧合,却显然是在反映一个超自然的设计了。举例来说,若是有人拿起一颗骰子一丢,骰子出现个六点,再丢一次,又是一个六点,这是巧合,有三十六份之一的机会。若再一丢又是六点,连丢十次,若都是出现六点,那你还会不会说这真是巧?你一定会想:「这六千万分之一的机会居然给我拿到,这不是巧合,而一定是有人在这骰子上动了手脚。」不是吗?因此,这三百来个自然常数的数值,就恰好是能让生命存在于这宇宙中的数值,也更不宜用巧合来解释了。相信这些自然常数是出于刻意的设计,不是更有道理吗?

当然科学家还是想尽法子来解释这人择论为何存立,只不过至今没有什么很圆满的理论就是了。但是最自然的解释,仍旧是说这自然其实不很自然!有人说世界上惟一不变的真理就是所有的事都在变。不知道那说「变化是惟一不变的真理」的人,是不是已意识到他自相矛盾之处。其实我们所认识的自然律是不变的,在我们能测量的领域中,远在十亿光年以外的银河系里(一光年是光行一年的距离,约十万亿公里,所以十亿光年实在是难以想象的远),我们能够测量得到的物理定理(这已是十一年以前的事)与目前在地球上的定理是一致的。所以这宇宙一点也不混乱,而是包涵了极大的规律。我们都知道,音乐与噪音都是一串音符所造成,但是因为音乐中含有规律,显明它是出自智慧的创作,这自然界既是含有极大的规律,与没有规律的噪音是大不相同的,所以自然界也意味着一个极大的智慧。

其实我们欣赏音乐,因为音乐中带有美感,然而美感究竟是什么?它好像是超文化和超时间的,有些音乐连畜生好像都能欣赏。美感似乎也不是件「自然」的事,在自然的进化中,美感又会带来些什么生存竞争的优势呢?然而似乎人活着不以能生存为满足。究竟这美感的本能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再来看看这个自然,蓝天碧水、红花绿叶,到处都充满了美。到了秋天,有些地方的树色真是美不胜收。阔叶树到了天冷时会落叶,这是个自然(保护)现象。我们知道叶子何以要掉下,也知道它枯干的机制(mechanism),掉就掉,为什么要变得这么的美?只要枯干而落不就行了吗?这是自然?是巧合?还是刻意设计?我们若是只讨论这件个别的现象,当然有不同的所谓「自然」的解释,但真实的眼光,是看到整体共有的特性。

在人的主观意识里,不很自然的事就更多了。比方人的自我意识,舍己的爱,数学,美感等,从自然与进化的观点不容易解释它们,而其中最不自然的,莫过于人里面的良心。人好像在他的意识中内设了一个分别善恶的良知,是他自己也不见得喜欢有的。比方说,我们都承认说谎骗人是不应该的,是恶的。虽然有时若是说谎话,对我们自己可以有好处,但我们还是知道说谎是错的,以至心中不得平安。我们从说谎对我们的身体的影响,就看出我们不应该说谎:当我们说谎的时候,就算有再好的说谎的理由,我们的心跳、血压、汗水的分泌等生理现象就立刻会不正常,第一架近代的测谎器就是利用这个原理造出来的。看来良心这东西也好像是由外界安置在人内心中的,无怪乎最令大哲学家康德(lmmanuelKant)心生敬畏的,就是当他看到天上的星宿与想到心中的道德律了。

这不是说这些现象一定是超自然的。单就某一件特定的事物来说,无论是数学、理性、人的思维意识、人择论、人的美感、自然的美,或良知与道德,都可以有某一种「自然」的解释。但是这些不同的解释,却缺乏一个一以贯之的终极原则。事实上我们若相信超自然境界的存在,而不认同萨根所认为自然就是一切的实存,这种理念不但不减少自然理论的价值(或者说科学的价值),而且更实在地肯定了自然是有价值的,是有意义的。这自然乃是反应出那创造自然的造物神的荣耀,正如《罗马书》第一章十九至二十节所说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这样看来,这一切「所造之物」原是在彰显造物者的智慧和手段,也是这位神把他自己启示给人认识的途径之一。这样说来,整个大自然就是一个大神迹了。神迹是指神的作为,这作为是超自然的,而其成果可以是自然本身。人若想要认识这位在物质领域以外自我存在的造物神,就不能用人自己的想象、自己的理性来惴想他。因为如此作,我们所想出来的一位神,只不过是存在于我们这个被造物的思想领域中的一位,与这位超然的造物主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造物者与被造物是完全不同的。宗教的意识不见得要与科学的立场冲突,因为我们相信我们所生存的宇宙,不只是有自然(物质)的层面,也有超自然(灵魂)的层面。后者有点像是一个四维的领域包含了前者这三维自然物质的领域。只有在这高维的空间里,这自然才能有真正的定位与意义。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真理是一致的,只看到在物质界中的真理也是不完全的。只有在神的真理中,以他给我们的原则,我们才有希望认识那全备的真理。自然并不是与超自然互相对立的,自然乃是超自然中的一部分。藉着自然,我们被引到这位超自然的主的面前,在这超自然者的光中,我们得以看见真理。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十八37)研究科学原是要认识真理,而寻求真理的人,其实是在寻找他的造物者的面。

从自然学家的眼中看来,正如史蒂文·温伯格所说的,当我们愈来愈了解这宇宙的时候,这宇宙也就显得愈来愈没有什么意义了。这不是一句科学的结论而是一个信心的立场,且是消极无奈的立场。宇宙的来源我若是不知道,怎知它有没有目的呢?若宇宙是被创造的,而一切的创造都是意味着目的与通途,那么宇宙也就可以有它具体本质上的目的和意义了。这目的是存在于造物主的心中。《罗马书》第一章二十节提及一部分的目的,乃是要彰显造物主的神性和他的永能。罗素(Russell)也说:若是不先假设有神,探论生命的目的是件没有意义之事。若要全然了解自然,我们就需要超自然的观点,这观点并不否定自然科学研究的意义,反而更加增了其中的内容。

我们从自然界中可以稍微看到这超自然的境界,而我们从神的特别启示中,能具体地认识这位超自然的神,并这被造的自然界,与一切实存的目的与真相。我们不需要把自然与超自然看为两个相对的领域,而是可以把自然包含在超自然的领域中。

我们可以用仪器测量和理性的思维来认识这物质的世界,但是我们如何才能认识这超物质的世界呢?乃是藉着信心。我们的信心可以超越人自我经验的极限,而接触到一个超自然的境界,这句话本身不都是完全信心的立场。罗素在他所写的《哲学难题》中讨论什么是真理,人当如何才能认识真理时,他说真理是存在于信心的领域中,所以真理是要相信的。他的哲学推论比较复杂,恕不在此重述,但是从实证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合理的。因为真理有普世性与永恒性,而实证的方法只能在此时此地证明一件真理没有错,但这不代表这件真理在别的地方、在别的时间,永远不变。所以我们只能对真理藉着实证有个合理的信心。

若一旦真理的来源是神,耶稣基督又自称他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所以从理性的了解上,我们就知道真理必须是要在信心中去接纳,在信心中去认识。若是没有信心,我们当然没有认识造物真神的可能。信心是认识神的开始。但这信心又当建筑在什么根基上呢?这合理的根基,乃是在于神的自我启示。若是他的启示方法——主要来自圣经——是可靠的话,我们对神就可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其实人用来认识自然的途径,主要是基于理性,但也基于信心,人对超自然的认识,主要基于(始于)信心,但是也要根据理性。人是惟一在这自然与超自然的交界上的活物。我们的来源是超自然,然后进入自然,最后也回归超自然。这信心的立场,却不是建立在人想象上,而是建立在神藉圣经的启示中。我们若对神没有认识,就对生命和自然的了解不能完全。要是我们对生命的目的没有认识,我们就不知道当怎样过一个有意义的生活。反之,我们对造自然与超自然的神有了正确的认识,它就不但影响我们的未来,也同时影响我们的现在,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忽略的。当我们研究自然,以为自然是终极的实存,我们可能反而不能对自然有个终极的认识。因为认识神是我们一切认识的开始,也是一切认识的目的。同样若我们寻求对神的认识而忽略神藉自然给我们的启示,这认识也难以完全。

一、圣经中有哪些地方提到这自然世界是神的创造?

二、自然界中最奇妙的想象莫过于生命的产生,试用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原理)来说明生命由自然过程(spontaneousprocesses)而发生是有问题的。

三、何谓「人择论」?试举例说明。

四、圣经有什么证据让我们可以相信那是可靠的文献?

五、圣经中有哪些地方提到人的来源是超自然的,人的归宿也是超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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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自然 艾伯特·爱因斯坦(AlbertEinstein)曾经说过:「宇宙中最不可思议的事,就是这宇宙居然是可以思议的。」当科学家愈来愈认识这宇宙中的自然现象时,就愈来愈发现自然现象的奇妙。其间最奇妙的现象之一,就是人藉着人的思维,用人的理性所推演出来的数学公式,居然与我们所能测量的自然现象非常的切合。数学纯粹是出于人内在的思想世界,而自然却是个外界的客观实存,那么自然的运作与人的思维法则怎么会有这样深切的关联?严格地说来,基础科学,尤其是物理学,所用的语言不是中文或英文而是数学,只有用数学我们才能准确地描述自然。自然运作(自然律)为何要符合一些普世不变的原则,而这原则又何以要符合人用理性演绎出来的数学思维?我想这也许就是爱因斯坦所提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的原因。他又说:「当数学定理涉及真实的现象时,不见得很有把握,而数学中很有把握的定理,却不一定涉及实存。」因此这自然物质界与人心灵思想的交连,实在是件令人惊异的事。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认为自然是最终的原则,一切都是出于自然也归于自然。固然老子所讲的自然与我们所看见的自然界不全相同,但是许多科学家
的确也同意老子这种看法,认为自然即使最终的实存,自然律是一切现象的解释,自然律也控制一切自然界中的运作。虽然我们还不明白所有的自然律(其实我们真正能明白的自然律并不太多),但深信这些自然律是存在的。所以有朝一日,若是人能全然明白这些自然律(或是一个终极的定律,有人称它为GOT-GrandUnificationTheory或称为TOE-TheoryofEverything),我们就能解释一切发生在自然界中的现象,如此我们似乎可以说自然不再神奇,是很「自然」的了,只是这一天也许还离我们很远,但是在原则上,这自然律是可以被我们发现和了解的,所以除了自然之外,不再需要另一个境界的存在,来认识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康乃尔大学(CornellUniversity)知名的天文物理学家卡尔·萨根(CarlSagan)曾说:「宇宙(cosmos或自然)是整个永不改变的实存,是那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不改变的。」物理学家史蒂文·温伯格(StevenWeinberg)在他所写的一本畅销书《起初三分钟》里,也谈到若用已知的数据和自然律来推测宇宙的起源,我们已经大致可以了解宇宙开始时最初三分钟内的一般状态和演变。他在
该书结束时写着:「当我们愈来愈认识这宇宙,这宇宙也就好像愈来愈没有什么意义可言了。」 但是从古到今,还是有许多人对这宇宙的实存的看法是与萨根不同的。他们认为宇宙不是那终极的实存。宇宙的存在有其原因也是有其目的,所以宇宙是果而不是因。一切实存的原因,有人称之为最后之因,不是存在于自然宇宙中,而是在宇宙之上(这个「上」不是指宇宙三维空间里面的一维)。到底这位创造者是否存在,我在这里先且不提。如果自然真是包含了一切的实存与现象,那么我们用来思量这自然的思想又是什么呢?若这思想也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么它就也当包括在这一切被思量的自然里一起被思量,不然这被思量的宇宙就不是完全的。所以一个包含一切所有的自然,是不能被一个在自然界里的思量完全了解的。如果我们认为这自然是可以被了解的,那么我们的思想就意味着那是个含有一些不属这个自然界的成分在其中。所以我们若假设这自然是有意义的(就是能够被思量被了解的),就必须同时也假设一个超自然境界的存在,因为用来思量这自然界的,不能是在被思量的范围之内。 你也许会说,我们只不过是用「神」这个字来代替「自然」这两个字而已。因为我们并没有论及神是从哪
里来到的,要是神可以自己就存在,自然何以不能自己就存在?其实自然与神的概念是截然不同的:自然是指可见(可测量)物质(及能量)的实存,而神乃是超乎物质的。正如四维空间能包涵三维,但与三维是全然不同的。我们现在知道宇宙(时间与空间,一切可见的、不可见的、物质和能量)是有开始的,这是二十世纪科学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宇宙大爆炸论」,宇宙既然是有一个开始,那么它就不是永存的,这样它就与神不同,因为神是永存的。所以自然界的概念不能取代神的概念。我们既知道自然是有开始的一点,所以我们就需要解释自然是从哪里来的了。 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们的思维何以能知道这些呢?人的思维若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的思维岂不是也被自然律(物理定律、化学定律等已知及现在还不知道的定律)所严格控制吗?因为一切自然现象的演变,都是按照自然律的程序:若这一刻的情况是如此,下一刻的情况就必然已经被决定了。换句话说,若是你这一刻的思维(一个人整个思想的内容)是如此如此[这是起初状况(initialcondition),比方说,在思考一个自然现象],若我们把一切需要考虑的边界状况(boundarycondition)都考虑进去(现
在我们仍无法作到这一点),同时我们又明白一切相关的自然律(现在我还不明白,但原则上是可以存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预测你下一刻的思维是什么了。如此说来,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在自由地思想,因为你思想的内容,乃是自然现象必然的演变,是自然律在特定的边界状况和起初状况下必须导致的结果,所以所谓的理性也就不存在了。因为你之所以下一刻会那么想,是在你想之前就决定好的结果,你也非那么想不可,不是你「要」那么想的。 所以当我们认为我们可以合理地来思量自然的时候,我们已经藉着思维把自然界打开,引进超自然的因素了。 其实单就我们所认识的自然而言,其中实实在在充满了许多令人想不到的「奇妙」和「巧合」。我们所发现的定理,不但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数学上)美,而且好像是刻意为人的存在而设计的一样。这在物理界所产生的一个新名词,叫作「人择论」(AnthropicPrinciple),因为这些自然定律,以及那些三百来个自然常数(比方说一个电子带有多少电,或是一个电子有多重,重力常数是多少……)若是稍稍改变一点,人就不可能生存。为什么这个自然界要在乎其中有没有生命,有没有智慧呢?比方说,液体水是生命现象
中最重要的分子,而水就具有物质界中最稀有的特性:例如水的分子量很低,只有18,一般这类低分子量的物质在常温都是气体,像一氧化碳、乙烯等等,但水却是液体,也是我们所知道惟一在常温中以三态共存的物质,有便于水的流转与更新。又例如水的比热比一般的物质都高,便于保持体温,让身体中各种酵素的功能可以正常。又例如水在结冰时会略略膨胀一些,一方面造成土壤风化,又可以浮在冰水之上,这些现象与生命的存在都是大有关系的。而这些现象都牵涉到许许多多基本自然律和自然常数的「巧合」才能发生的。 有人以为所谓人择论也只不过是自然界的巧合而已,但若是自然界中巧合的事多了,就不再是自然巧合,却显然是在反映一个超自然的设计了。举例来说,若是有人拿起一颗骰子一丢,骰子出现个六点,再丢一次,又是一个六点,这是巧合,有三十六份之一的机会。若再一丢又是六点,连丢十次,若都是出现六点,那你还会不会说这真是巧?你一定会想:「这六千万分之一的机会居然给我拿到,这不是巧合,而一定是有人在这骰子上动了手脚。」不是吗?因此,这三百来个自然常数的数值,就恰好是能让生命存在于这宇宙中的数值,也更不宜用巧合来解释了。相信这些自然常数是出于
刻意的设计,不是更有道理吗? 当然科学家还是想尽法子来解释这人择论为何存立,只不过至今没有什么很圆满的理论就是了。但是最自然的解释,仍旧是说这自然其实不很自然!有人说世界上惟一不变的真理就是所有的事都在变。不知道那说「变化是惟一不变的真理」的人,是不是已意识到他自相矛盾之处。其实我们所认识的自然律是不变的,在我们能测量的领域中,远在十亿光年以外的银河系里(一光年是光行一年的距离,约十万亿公里,所以十亿光年实在是难以想象的远),我们能够测量得到的物理定理(这已是十一年以前的事)与目前在地球上的定理是一致的。所以这宇宙一点也不混乱,而是包涵了极大的规律。我们都知道,音乐与噪音都是一串音符所造成,但是因为音乐中含有规律,显明它是出自智慧的创作,这自然界既是含有极大的规律,与没有规律的噪音是大不相同的,所以自然界也意味着一个极大的智慧。 其实我们欣赏音乐,因为音乐中带有美感,然而美感究竟是什么?它好像是超文化和超时间的,有些音乐连畜生好像都能欣赏。美感似乎也不是件「自然」的事,在自然的进化中,美感又会带来些什么生存竞争的优势呢?然而似乎人活着不以能生存为满足。究竟这美感的本
能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再来看看这个自然,蓝天碧水、红花绿叶,到处都充满了美。到了秋天,有些地方的树色真是美不胜收。阔叶树到了天冷时会落叶,这是个自然(保护)现象。我们知道叶子何以要掉下,也知道它枯干的机制(mechanism),掉就掉,为什么要变得这么的美?只要枯干而落不就行了吗?这是自然?是巧合?还是刻意设计?我们若是只讨论这件个别的现象,当然有不同的所谓「自然」的解释,但真实的眼光,是看到整体共有的特性。 在人的主观意识里,不很自然的事就更多了。比方人的自我意识,舍己的爱,数学,美感等,从自然与进化的观点不容易解释它们,而其中最不自然的,莫过于人里面的良心。人好像在他的意识中内设了一个分别善恶的良知,是他自己也不见得喜欢有的。比方说,我们都承认说谎骗人是不应该的,是恶的。虽然有时若是说谎话,对我们自己可以有好处,但我们还是知道说谎是错的,以至心中不得平安。我们从说谎对我们的身体的影响,就看出我们不应该说谎:当我们说谎的时候,就算有再好的说谎的理由,我们的心跳、血压、汗水的分泌等生理现象就立刻会不正常,第一架近代的测谎器就是利用这个原理造出来的。看来良心这东西也好像是由外界安置在
人内心中的,无怪乎最令大哲学家康德(lmmanuelKant)心生敬畏的,就是当他看到天上的星宿与想到心中的道德律了。 这不是说这些现象一定是超自然的。单就某一件特定的事物来说,无论是数学、理性、人的思维意识、人择论、人的美感、自然的美,或良知与道德,都可以有某一种「自然」的解释。但是这些不同的解释,却缺乏一个一以贯之的终极原则。事实上我们若相信超自然境界的存在,而不认同萨根所认为自然就是一切的实存,这种理念不但不减少自然理论的价值(或者说科学的价值),而且更实在地肯定了自然是有价值的,是有意义的。这自然乃是反应出那创造自然的造物神的荣耀,正如《罗马书》第一章十九至二十节所说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这样看来,这一切「所造之物」原是在彰显造物者的智慧和手段,也是这位神把他自己启示给人认识的途径之一。这样说来,整个大自然就是一个大神迹了。神迹是指神的作为,这作为是超自然的,而其成果可以是自然本身。人若想要认识这位在物质领域以外自我存
在的造物神,就不能用人自己的想象、自己的理性来惴想他。因为如此作,我们所想出来的一位神,只不过是存在于我们这个被造物的思想领域中的一位,与这位超然的造物主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造物者与被造物是完全不同的。宗教的意识不见得要与科学的立场冲突,因为我们相信我们所生存的宇宙,不只是有自然(物质)的层面,也有超自然(灵魂)的层面。后者有点像是一个四维的领域包含了前者这三维自然物质的领域。只有在这高维的空间里,这自然才能有真正的定位与意义。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真理是一致的,只看到在物质界中的真理也是不完全的。只有在神的真理中,以他给我们的原则,我们才有希望认识那全备的真理。自然并不是与超自然互相对立的,自然乃是超自然中的一部分。藉着自然,我们被引到这位超自然的主的面前,在这超自然者的光中,我们得以看见真理。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十八37)研究科学原是要认识真理,而寻求真理的人,其实是在寻找他的造物者的面。 从自然学家的眼中看来,正如史蒂文·温伯格所说的,当我们愈来愈了解这宇宙的时
候,这宇宙也就显得愈来愈没有什么意义了。这不是一句科学的结论而是一个信心的立场,且是消极无奈的立场。宇宙的来源我若是不知道,怎知它有没有目的呢?若宇宙是被创造的,而一切的创造都是意味着目的与通途,那么宇宙也就可以有它具体本质上的目的和意义了。这目的是存在于造物主的心中。《罗马书》第一章二十节提及一部分的目的,乃是要彰显造物主的神性和他的永能。罗素(Russell)也说:若是不先假设有神,探论生命的目的是件没有意义之事。若要全然了解自然,我们就需要超自然的观点,这观点并不否定自然科学研究的意义,反而更加增了其中的内容。 我们从自然界中可以稍微看到这超自然的境界,而我们从神的特别启示中,能具体地认识这位超自然的神,并这被造的自然界,与一切实存的目的与真相。我们不需要把自然与超自然看为两个相对的领域,而是可以把自然包含在超自然的领域中。 我们可以用仪器测量和理性的思维来认识这物质的世界,但是我们如何才能认识这超物质的世界呢?乃是藉着信心。我们的信心可以超越人自我经验的极限,而接触到一个超自然的境界,这句话本身不都是完全信心的立场。罗素在他所写的《哲学难题》中讨论什么是真理
,人当如何才能认识真理时,他说真理是存在于信心的领域中,所以真理是要相信的。他的哲学推论比较复杂,恕不在此重述,但是从实证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合理的。因为真理有普世性与永恒性,而实证的方法只能在此时此地证明一件真理没有错,但这不代表这件真理在别的地方、在别的时间,永远不变。所以我们只能对真理藉着实证有个合理的信心。 若一旦真理的来源是神,耶稣基督又自称他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所以从理性的了解上,我们就知道真理必须是要在信心中去接纳,在信心中去认识。若是没有信心,我们当然没有认识造物真神的可能。信心是认识神的开始。但这信心又当建筑在什么根基上呢?这合理的根基,乃是在于神的自我启示。若是他的启示方法——主要来自圣经——是可靠的话,我们对神就可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其实人用来认识自然的途径,主要是基于理性,但也基于信心,人对超自然的认识,主要基于(始于)信心,但是也要根据理性。人是惟一在这自然与超自然的交界上的活物。我们的来源是超自然,然后进入自然,最后也回归超自然。这信心的立场,却不是建立在人想象上,而是建立在神藉圣经的启示中。我们若对神没有认识,就对生命
和自然的了解不能完全。要是我们对生命的目的没有认识,我们就不知道当怎样过一个有意义的生活。反之,我们对造自然与超自然的神有了正确的认识,它就不但影响我们的未来,也同时影响我们的现在,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忽略的。当我们研究自然,以为自然是终极的实存,我们可能反而不能对自然有个终极的认识。因为认识神是我们一切认识的开始,也是一切认识的目的。同样若我们寻求对神的认识而忽略神藉自然给我们的启示,这认识也难以完全。 一、圣经中有哪些地方提到这自然世界是神的创造? 二、自然界中最奇妙的想象莫过于生命的产生,试用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原理)来说明生命由自然过程(spontaneousprocesses)而发生是有问题的。 三、何谓「人择论」?试举例说明。 四、圣经有什么证据让我们可以相信那是可靠的文献? 五、圣经中有哪些地方提到人的来源是超自然的,人的归宿也是超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