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圣徒的职责2:11-25

前面彼得论述基督徒为以色列所享有的特权,进而指出基督徒在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原则以及应尽的职责。

“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这是他在前面1:1所提到“寄居的”,使我们知道这世界非是我们永久的居所,更叫我明白神子民、圣洁的国度、君尊的祭司之伟大意义,让我们无愧与这尊号,申明圣洁生活的理由。

一、信徒为什么必须过圣洁的生活(2:11-12)

首先,称受信人为“亲爱的弟兄啊”

彼得心中所发出的感叹,语重心长的爱心,深显彼得并无以大使徒的身份看待教内的肢体,对信徒视为手足,均为弟兄!可见彼得与信徒关系的至爱至切。

“劝你们要警戒肉体的私欲”。

“肉体的私欲”“肉体的罪”现代意义狭窄指性方面的罪,在新约中意义较广泛,保罗在加5:19-21列一清单:“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辩、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荒延、醉酒等类。”有许多不是身体行为的罪。

在新约中肉体不单指人的性情,更是指远离上帝的人性,便是一切从人类劣行和肉体情欲发出来的意念,是人性堕落的表现,指未曾得救的人性,没有以基督为标准,没有基督的恩典及受他的影响帮助的生活。不单包括各种污秽的罪,更是人性败坏的特征,基督徒必须警戒,其理由有两点:

1、

因为基督徒是客旅是寄居的,

基督徒是身在异乡为异客。是身居外国,没有公民权的人。寄居的是一个远离家乡寄居异地的人,这便表明倘使外国的生活标准,较他本国低落,那便不应随从当地的风俗,而应谨言慎行,令人起敬,籍以荣耀宗邦。亚伯拉罕远离家乡时还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他要寻求一座由上帝建立的城(来11:9-13)如同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的情况(徒7:6)

这便告诉我们两项真理:

(1)

基督徒在这个世界中是个异乡人,因此他不能接纳世界的原则,风俗及标准。当知我们是天国的子民,应以奉行天国法则为依归。他在地上的生活应秉公守法,作一良民,但是属神的子民就当以神的事为念,就当奉守天国的法则为行事为人的标准。

(2)

基督徒只是世上的寄居者,正在迈向那永远的家乡,因此他不被地上任何事物为缠绕,只有努力为回家所预备,他不能迷于世乐而不能自拔,他不能沾污使自己至终不能站立在上帝面前,他在回家中不能带很多行囊,只能带着自己去见父亲。

2、“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

在早期的教会中,基督徒常受到无数的诬告,对这诬告只有美善的生活才是有力的反驳,也是圣灵与情欲的交战(加5:17)。“灵魂”是指人性最高的素质,彼得常用此词(1:9、22、2:25、4:19;参罗7:23雅4:17),为了保灵魂清洁安静,所以彼得说:“你在外邦人中,应当履行端正”直译为“你们在外邦人中的言语,应诚实无讹”这里言语指一个人的言行,诚实是人的善良又美好的品质,富于吸引力,悦目、可爱。彼得告诉我们,基督徒整个生活富有生命的吸引力,充满优美的香气,令那攻击他们的外邦人的控诉落空,反而成为谣言。

这便带出一条永恒真理,无论你喜欢与否,基督徒生活言行的佳美是基督徒的介绍信,媒介,是见证基督的有力法宝,用事实胜过雄辩,博人敬仰,即有非议,肆意毁谤,毁谤者看到信徒言行一致,里表合一的圣洁生活,而肃然起敬,转而归向真神,正如耶稣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太5:16)

“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监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12节)“监察的日子”真切意思难明,籍以赛亚10:3来看,那是为受屈者伸冤,刑罚无者的日子,神要在那日,见证他的信实公义,眷顾子民,从迫害中救出他们,并审判欺压着,受赢得的报应。

基督徒美好的言行,生活见证,不仅是诋毁,毁谤中伤的有力武器,更是向未信者宣扬基督得力方法。耶和华说

:“你们是我的见证“(塞43:12)

二:基督徒的天职(2:13-15)

彼得从不同的生活层面,来强调基督徒应尽的职责,首先以公民的身份,叫我们顺服人的制度作良好的公民。

1、

公民的职责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

在新约从来没有丝毫鼓倡无政府般的混乱,耶稣曾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22:21)保罗认为统辖国家的官长,在上级政府的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定,悬赏罚恶的(罗13:1-7)。一个诚实圣洁的生活的人根本不用惧怕这些长官,并提出为执政掌权者祷告(提前2:2)。“顺服人的一切制度”,直译为“要顺服每一个人”,使圣徒了解在错综复杂的人类关系中立身处世,对人基本的要道和应尽的职责。所以彼得所讲的顺服,并非是强制的,乃是自愿的,是效法基督,荣耀主名。基督徒服从国家的政令,例行公民的责任,是因主的缘故。“在上的君王”指当时的尼禄王及其臣宰。基督徒顺服君王,不是因君王本身有何良善,乃是尊重他的所代表的权位和应尽的职守。

“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可1:25、4:39、太22:24)他们曾攻击基督,控告反抗该撒,又想照样攻击主的门徒,这似乎是误解门徒所主张的自由而引发的。须知信徒虽应自由,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也要作基督仆人的限制,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在服侍主的工作上是完全自由的。这里顺服政府官吏,以达何种程度,简单的说:为主的缘故而顺从官吏,乃是不违抗神的限度,倘使国家的命令显然不合法度,不合经训,则基督徒尽可不必顺从,使徒行传4:19、5:29,明确指出“顺从神,不顺从人”。

新约的一贯教训,要基督徒无论身在何方,都以成为良好的公民为己任。

2、社会的责任:

“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籍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上帝的仆人”(16节)

首先,基督徒应当知道我们是“上帝的仆人”。主人要求与仆人的是听话,顺从、勤勉。基督教义士、是救赎,恩典,是爱,是自由,民主,博爱。彼得指出“籍自由遮盖恶毒”说明有人滥用自由,“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做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加5:13)“他们应许人所以自由,自己却作败坏的奴仆”(彼后2:19)。自由是籍恩典而来,却把恩典用作随私欲而行的借口。“完全的自由是由完全的顺服而生……当你成为肉身的奴隶时,绝不得自由,自由的关键在于顺服上帝”(辛尼加)。从前我们是受管于律法之下,顺服于罪,死就作了王,我们没有自由。每一个罪犯都是奴隶,坏人绝不能获得自由。

基督徒的自由,经常为基督徒的职责所克制,而基督徒的职责则为基督徒的爱所克制,而基督徒爱是上帝爱的反映,基督徒的自由是建立在“热爱上帝而作一切该做的事”

基督徒是自由的,因为她是上帝的仆人,我们的自由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任意而行,乃是自由的去作那荣神益人的事。

教会是个大家庭,信徒在教会中不是孤单的个性,是这大家的成员,他有职责和义务捍卫这团契的尊严和利益,在教会中他是个自由的服侍她人的,他不为自我和罪恶所辖制,他必是自由地努力达到美善纯洁的境界,只有接纳基督在内心作王主宰你生命时,才能真正尝到自由的滋味。

3、四重的职责(2:17)

“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会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

在本节的经文中突出基督徒天职的四大重点:

(1)

尊敬众人——人与人之间是应彼此尊重的,但在彼得所处的时代中,罗马帝国的统治势力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罗马境内拥有六千万奴隶,在当时法律上奴隶只不过是主人手中有些有肉的物品及工具,毫无权利。彼得在这里强调人的权利、人的尊严和人类应有的品格,应当相互尊敬,不应视别人为下贱劣等之物,应一视同仁,彼此尊重,这才是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在主面前人人平等,并无贫富贵贱尊卑之分。在后书中提出“爱弟兄爱众人”(彼后1:7)保罗也强调基督徒要过爱心的生活“爱人不可虚假,——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款待,逼迫你们的要为他祝福——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倒要俯伏卑微的人-----众人意味美的事要留心去作。---仇敌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若是能行总要与众人和睦”(罗12:9-10、13-20)。

(2)

亲爱弟兄——教会是爱的团契,是以上帝为最高统领,上帝就是爱,(约一4:8、16)。教会应以爱为标准,教会最真实的定义是“教会是家庭的延续”,教会是上帝的大家庭,家主是神自己,爱是不可缺少的标准,正如诗人说:“看那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诗133:1)

(3)

敬畏上帝——箴9:10-11:“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你籍着我日子必增多,年岁也必加添。”“开端”----“要素”“根基”。敬畏并不是惧怕,乃是尊敬和尊崇,人若不敬畏上帝他也不会尊敬人,若上帝的灵,爱,生命在他心里,那么他与人的关系必定会协调配合。

(4)

尊敬君王,彼得提出尊敬君王,叫人实感惊异,因当时正是十恶难赦的残暴的君王尼禄作罗马皇帝,在新约教训中认为君王是上帝差派,维持社会秩序的,故此基督徒当尊敬在上掌权的,即便是无恶不作的尼禄,也当如此。任何理由都不能使我们的叛乱合法,因他不是空空的佩剑。

1、

主仆的职责(2:18—25)

(1)主仆之间的新关系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怪癖的也要顺服”这里讲到的“仆人”也称“仆役”通俗称奴隶,指家奴,在当时罗马在战争的战俘中,把他们作为奴隶,在新约中,因贫民的增加,奴隶的人数更加的增大,多至6000万以上。

奴隶所担任的工作,并非是我们想象中的低贱,他们之中有些是医生、教师、音乐师,演员、秘书、管家等,罗马人因称世界的?主,而只知享乐,凡事皆有奴隶操作,奴隶不能结婚,但却能同居,但所生的孩子不属他们,乃属主人所有。

奴隶只有顺服“凡事要存敬畏的心。”敬畏非因惧怕主人的责打,而是指敬畏神的心,忠于职守,善尽圣徒的本分“叫良心对待住神”(19)顺服主人与主人的善良与否无关,“不但要顺服那良善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这指出基督徒做人的仆人,当保持应有的正确态度,因做事的动机,不仅是在向人更重要的是向神而作。“乖僻”是指道德上的邪恶悖谬而言。

“倘若叫良心对得住神,就是忍受冤屈的苦楚,也是可喜悦的吗?”“叫良心对得住神”基督徒虽作了人的用人,不要忘掉自己的身份,敬畏神也当尊敬肉身的主人,要有美好的善行,,不仅讨得神的喜悦,也必求人的喜悦,保罗说:“对人队神常存着无愧的良心”,一个人若因犯罪作了错事受到主人的责打,并无什么可夸,若为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来是可喜爱的。可夸指的是功绩和善。弟兄关系的存在,主仆之间的关系才能融洽。

(2)基督对工作的新态度

基督对工作的新态度,皆是为主而作,都要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只有出色的工作才能满足神的喜悦基督徒所取得的成就名誉都是属于主的,不当自己骄傲,应归荣耀与神“责打”意为用拳头击打,(马可14:65)拳头打主为同一词。

“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圣徒因蒙召而受的苦楚,对我们来说有特别的价值和意义,为要学会柔和与顺服,忍耐忍爱所不应受的苦楚。“因为基督曾为我们受苦”彼得特别强调基督为我们受苦,我们当存着感恩的心,更应当效法基督,既是在苦难中仍应跟随他的脚踪,,因他曾为我们受苦,为我们留下好的榜样,我们当“仿效”如儿童模仿写字一样。

“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赛53:9)基督的无罪乃是基督有资格为罪人赎罪的主要条件,是上帝全部赎罪计划的重点,(来7:26)“你这样圣洁,无邪恶,无沾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1:19“无瑕疵无沾污的羔羊之血”。

“他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无疑指出基督被审时为我们忍辱负重,他缄默不语(可14:61,赛53:7),使那些恶者的诬告,不能从他的圣口得着丝毫的答复,他完全把自己交托父神,由父神位他辩护,因为只有神的审判是公义的是无可指责的(彼前1:17)

基督的受苦,作为神的仆人不忘记基督十字架上所受的苦楚,彼得说:“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从义上的活(24),再次强调基督十字架救赎的恩功(53:12)。“我们的罪”上文讲到“他并没有罪”他是为我们的罪舍命受死,这乃是世人应信基督的关键。他站在我们罪人的地位,为我们的罪受苦,被挂在木头上,受了咒诅,因为凡挂在木头上的是应受咒诅的,为我们的罪受了刑罚,一方面以他无罪的替我们的罪受死,另一方面我们这该死的都籍着他的死“得以在义上活”从此改变了我们的地位,使我们得称为义。

“因他受的鞭伤我们便得了医治”“鞭伤”象征神的审判,“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回你们灵魂的牧人基督了“

(1)

上帝是灵魂的牧人,诗23:1“耶和华是我的牧者”“他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慢慢引导那乳养小羊的”上帝要差以色列的王,是一位牧养其百姓的牧人,“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们,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他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结34:23、37:24)。耶稣自称”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18)凡不认识上帝的,及不等候他丰厚恩典者都是无牧的羊,上帝的仆人最大的特权就是能牧养上帝的羊(约21:16彼前5:2)。牧人的责任重大,不仅跋山涉水寻找水草,还要时刻警醒,看护羊群,防备野兽和盗贼,视羊为宝贝,弱者养,小者喂,伤者医,失者寻,基督以自我牺牲的标准,显示对羊群无私牺牲的爱“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的羊”(诗100:3)

(2)

灵魂的监督,牧人与监督的职分,不仅责任重大,而且名分高雅,他们是公共安全的维护者,荣誉及诚实的监护者,适当教育及公共道德的执行者,维护律法及秩序的长官。

称上帝为我们灵魂的监督,他是我们的保护者,监护者,领导者及监管者。在他的爱中他关怀我们,在他的能力中保护我们,在他的智慧中,他引领我们走在他正直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