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11-16章注释
一一1 本节放在第十章较为协调。保罗刚才表明说,他如何按照对他人的影响而调整自己的行动。他告诉哥林多信徒要效法他,象他效法基督一样。他为了帮助身边的人,甘愿放弃自己的利益与权利。哥林多信徒也应当这样做,却不应自私地夸示个人的自由,以致阻碍基督福音的发展,或绊跌软弱的弟兄。
三.关于妇女蒙头(一一2~16)
本章第2至16节集中讨论妇女蒙头的问题。余下的经文则处理与主餐有关的不当行为(17至34节)。本章的首段内容引起不少争议。有人认为保罗所作的指示,只适用于他的时代。有人甚至争论说,经文反映出保罗对妇女心存偏见,因为他是一个独身汉!另有人则只管接受经文的教训,纵使完全不明白意思,也只求遵守其诫规。
一一2 使徒保罗首先称赞哥林多信徒如何凡事记念他,并坚守他所传给他们的。所谓所传给他们的(或译作传统),不是指多年来教会承袭的惯例和习俗。这里所指的,是使徒保罗蒙启示而得的教训。
一一3 保罗开始讨论妇女蒙头的事。他的教训是基于一个事实,就是每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都建基在两大基础上──权威和对该权威的服从。世上没有任何社会可以不依上述原则而又能运作完善。保罗谈到三种重要的关系,都牵涉权威和服从。首先,基督是各人的头;基督是主,人臣服于他。第二,男人是女人的头;神将领导的地位交给男人,女人在男人的权威之下。第三,神是基督的头;甚至在三位一体的神来说,也由其中一位站在领导的地位上,另一位则顺命听从。这些领导和服从的例子,是神亲自设计的,这在他安排的宇宙秩序中是基本的。
首先要强调,服从并不等于次等。基督服从父神,但他并不次于父神。同样地,女人虽然服从男人,但她并不次于男人。
一一4 男人在祷告或讲道时,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就是基督。换句话说,这人不承认基督是自己的头。因此,这是十分不尊重的行动。
一一5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就是男人。换句话说,这女人不承认男人从神所得的领导地位,并不服从。(注37)
如果全本圣经只有本节谈论这题目,那么意思就是说,只要妇女蒙了头,就可以在聚会中祷告或讲道了。但保罗在其它地方教导,妇女在会中要闭囗不言(林前一四34),她们也不可以教导或辖管男人,却要沉静(提前二12)。
事实上,到第17节才谈论聚会的问题;因此,第2至16节里关于蒙头的教训,不是只限于教会聚会。这些经文关乎每当妇女祷告或讲道时的情况。她在聚会中应安静地祷告,因为提摩太前书二章8节说明了限制,只准男人公开祷告。在其它时间,她可以开声祷告或默祷。她也可以在主日学时间教导其它妇女(多二3~5)或向儿童讲道。
一一6 女人若不蒙着头,她大可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她就应蒙着头。女人不蒙头,情况就跟把头发剪掉般羞耻。保罗并不是建议她到理发店去,他是指在道德上如要一致,就要这样做!
一一7 保罗从本节到10节,追溯创造的次序,以说明女人要服从男人。有谓妇女蒙头的教训,只适用于保罗时代的文化背景,却不适用于今天。保罗上述论据却足以完全否定这种观点。男人作领导,女人予以服从,这是神从起初所定的次序。
首先,男人是神的形象和荣耀,而女人是男人的荣耀。意思是男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负责管理全地。男人没有蒙头,是无声地证明这事实。女人却从来没有得着这领导的地位;她是男人的荣耀,其意思就如温尼所说:「女人使男人的权威成为显而易见的。」(注38)
在祷告时,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否则就等于将神的荣耀盖起来,即羞辱了神圣的主。
一一8 跟着保罗提醒我们,男人不是由女人造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造而出的。首先被造的是男人,女人乃是由他的肋骨造出来的。这种人类的先后次序,加强保罗认为男人作领导的教训。
一一9 保罗继而提到创造目的,以确立他的论点。并且男人主要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却是为男人造的。耶和华在创世记二章18节明确地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一一10 女人既要服从男人,因此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服权柄的记号就是蒙头,而这里所指的不是她自己的权柄,而是服从她丈夫的权柄。
为什么保罗要加上为天使的缘故一句呢?可能是因为天使会观看今天在地上所发生的事,正如他们观看在创造时所发生的事。在起初创造时,他们看见女人错误地取了领导的地位,主使男人。她取代了亚当,替他作决定。结果,罪闯进入人类的世界,带来不可言喻的悲惨痛苦结果。神并不希望新的创造重蹈起初创造的覆辙。他希望当天使向下看时,会看见女人服从男人,并以蒙头作为外在的表示。
或许我们应在这里稍停下来,指出蒙头是一种外在的标记,只有当这标记是象征内在的美德时,才有价值。换句话说,一个女人可能蒙了头,却并没有真正地顺从丈夫。这样的话,蒙头就毫无意义了。最重要的事,是从心底里真正的顺从;这样,女人蒙头就真正有意义了。
一一11 保罗并非表示,男人完全独立于女人,为此补充说:「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换句话说,男女是彼此倚靠的。男女两者需要对方,而服从的观念,与彼此倚靠的观念,并无冲突。
一一12 从创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她是由亚当的肋骨造出来的。但保罗指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他所指的是生产的过程,男人是由女人生的。所以,神造成这个完美的平衡,表示两者的存在不能没有对方。
万有都是出乎神,意思是万有都是他所命定的,因此没有可埋怨的理由。这些关系不但由神所立,目的也是要荣耀他。这一切应足以使男人谦卑下来,使女人心悦诚服。
一一13 使徒保罗向哥林多信徒挑战,自己审察,好定断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与否。他要他们凭本能直觉去判断。用意是说女人不蒙着头来朝见神,是不恭敬端庄的。
一一14 保罗并没有说明本性如何指示我们男人留长头发是可耻的。有人认为男人的头发若自然生长,是不会象女人般长发披肩。男人若留长头发,就会象个女儿家。在大部分的文化里,男人所束的头发多较女人短。
一一15 本节普遍为人所误解,有人认为既然女人的头发是给他作盖头的,她就毋须用什么来蒙头了。然而,这种教训却完全歪曲了经文的意思。大家必须明白本章其实提到两种盖头;否则,经文的内容就会极混淆了。从第6节,便可见一班。经节说:「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如果应用上述的诠译,意思就是女人「若没有头发盖头」,她就该剪了头发。然而,这是荒谬的。如果她已没有「头发盖头」,怎能够去剪头发呢!
本节的真正论点,是在属灵和本性之间有类比的关系。神赐给女人一种天然的盖头,是荣耀的,是神没有赐给男人的。这是有属灵意义的。其教训是当女人向神祷告时,她应当带上盖巾蒙头。本性的事,在属灵上也一样。
一一16 使徒保罗用这样的声明来结束这段经文:「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不少人认为,保罗指他刚说的,并非重要到必须争辩一番。这样理解正确吗?他是否表示,在教会里并没有女人蒙头的规矩?他是否表示,这些教训并不是绝对的,毋须看为主诫命要女人非遵守不可?这样的诠释,本叫人称奇,但却是流行的说法。这样的诠释也就是说,保罗认为这些指示其实无关宏旨,但他却足足花了半章经文的篇幅来说明!
本节最少有两种可能的诠释,是与上文下理配合的。其一,使徒保罗的意思会是,他预料有人因这些事情起来辩驳,但他补充说,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即为这些事争辩的规矩。我们不会为这些争辩,却接受是从主而来的教训。另一种诠释,是凯理支持的,指保罗的意思是神的众教会并没有这种规矩,就是女人在祷告或讲道时不蒙头。
四.关于主餐(一一17~34)
一一17 使徒保罗责备哥林多信徒,因为当他们聚会时,大家是分门别类的(17至19节)。请留意,「你们聚会的时候」或有关的字眼常重复出现(一一17、18、20、33、34,一四23、26)。在第2节,保罗写称赞他们坚守他所传给他们的;但有一件事,就是保罗跟着要说的,却不是称赞。当他们聚集,举行公开的聚会时,他们聚会不是受益,乃是招损。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是一个严肃的提醒。我们参加教会聚会,结果可能是受损而不是得益。
一一18 第一个责备的原因,是有分门别类或内部分歧。不是说有部分人从教会分裂出来,另外组成聚会相交;而是指教会内有派系党羽之分。分歧是内部的派系,党别却是在外的分党。保罗颇信报告有分门别类的事,因为他知道哥林多信徒还在属肉体的阶段。他在本书信中曾因他们分门结党而责备他们。
何勒说:
保罗稍微相信报告哥林多教会有分门别类的事,因为他知道他们既仍是属肉体的,他们中间必定出现因固执己见而产生分歧。在这里,保罗是从他们的状况推断他们的行动。他知道他们是属肉体的,行事象世人一样;因此,一定会习染人类思想中根深蒂固的陋习,形成自是的见解,并且组成派系,结果产生分歧和分门别类。他也知道,他们的愚昧始终会被神克服;神也会利用机会将那些蒙他悦纳、只随从圣灵不跟随世俗行事的人彰显出来。结果,分党的事便告止息。(注39)
一一19 保罗预料在哥林多教会里出现的分歧,会日趋严重。虽然整体来说,这会对教会造成损害,但也会产生好结果,就是那些真正属灵,和经得起神考验的人(圣经新译本),会从哥林多教会中显明出来。保罗在本节说「你们中间会有分党结派的事(注40), 这是必然的」(圣经新译本),并非指这是道德上(注41)所有的事。神并不是容忍教会内的分裂。相反,保罗的意思是基于哥林多信徒属肉体的状况,分门结党的事是难免的。分党证明有部分人不体察主的心意。
一一20 保罗就着教会在吃主餐时的不当行为,作出第二个责备。当基督徒聚集,按名义是要举行主的晚餐时,他们的行为却是这么糟糕。于是保罗指出,他们根本不可能按主吩咐记念主。纵然他们进行了外在的程序,但他们的整体举止却显示,他们根本没有真正地记念主。
一一21 在教会时代的初期,基督徒在吃主餐时,同时会举行爱筵(agape)。爱筵就如共进饭餐,在爱中彼此交谊。爱筵结束时,信徒常会用饼和酒来记念主。但不久,开始出现不当的情况。例如,本节表示爱筵失去了真义。信徒不但没有等候其它人,富有的弟兄还自行享用盛宴,没有与贫穷的弟兄分享,于是便羞辱了他们。结果,有些信徒结束时还是饥饿的,有些却酒醉了!主餐常在爱筵之后,所以当有人坐下来吃主餐时,还在酒醉的状态。
一一22 使徒保罗愤怒地谴责这种可耻的行为,如果他们执意要这样做,至少也应有一点敬意,不要在教会聚会时进行。在聚会时放纵自己,又使贫穷的弟兄羞愧,是绝对有违基督信仰的。哥林多的圣徒这样做,保罗不能称赞,不但不能称赞,而且要受强烈的责备。
一一23 保罗要显出他们的行为违背主餐的真义,于是追溯主餐起初的设立。他指出这并不是平常的饭餐或筵宴,而是主吩咐的庄严仪式。保罗从主直接领受这知识。他这样说,是要说明如违背的话,就是悖逆了。他所教导的,是出于神的启示。
首先,他指出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从原文直译是「正值他被出卖的时候」。当有人在外面正密谋要出卖他的时候,主耶稣与他的门徒在楼房上聚集,拿起饼来。
这在夜晚进行,并不表示我们只可以在晚上守主餐。在当时,日落时分是犹太人一日之始。现在,一日之始却是在日出时分。此外,使徒的榜样与使徒的训词是有分别的。我们没有责任仿效使徒的一举一动,却要遵照他们的教训而行。
一一24 首先,主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由于这饼象征他的身体,因此他其实是感谢神给了他一个人的身体,他藉这身体来到世上,并为世人的罪受死。
当救主说「这是我的身体」时,他是否表示在某程度上,这饼确实变成了他的身体?罗马天主教的化质说教条坚持,饼和酒确实变成了基督的身体和血。路德宗的同领说教义则教导,基督的身体和血是在桌子上的饼和酒里,一起在那里,也在其下。
我们只须强调一点便可以回答这些观点。当主耶稣设立这记念的聚会时,他的身体尚未舍去,他的宝血也未流出。当主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时,他的意思是「这是我身体的象征」,或「这象征我身体为你们擘开的」。吃这饼,是记念他为我们赎罪受死。当主说「为的是记念我」时,确有说不出的真挚和亲切。
一一25 在逾越节的晚饭后,主耶稣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主在逾越节的晚饭后,立即设立主餐。因此,圣经说主耶稣是在饭后,……拿起杯来。说到这杯,他指出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约。所指的在耶利米书三十一章31至34节中,神应许要与以色列民定立的约。这是个无条件的应许,神答应宽恕以色列民的不义,且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愆尤。希伯来书八章10至12节也记载了这新约的内容。现今,新约已生效,只是以色列人不信,所以仍未能享受约的福气。凡相信主耶稣的人,都得享所应许的好处。当以色列民归向他们的主时,他们就可以享受这新约的福气。这要待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的时期了。新约是用基督的血确立作实,因此他说这杯就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约。新约的基础是藉着十字架奠下的。
一一26 本节谈到守主餐的时间和次数的问题。你们每逢吃……喝……。这里没有条文上的规定,也没有说明任何特定的日子。使徒行传二十章7节记载,门徒的做法是在每周的第一日聚会并记念主。直等到他来一句清楚说明,这记念聚会并不是单单给初期教会去遵守的。高德美妙地形容主餐说:「将主两次降临地上的事实连在一起,要作为头一次的记念,并第二次的保证。」(注42)
有一点要注意,在这有关主餐的教训中,完全没有提到由神职人员主礼的指示。这纯粹是记念性质的敬拜,给一切属神的人参与的。基督徒聚会时,所有信徒兼祭司的身分,这样宣示主的死,直等到他来。
一一27 使徒保罗讨论过主餐的起源和目的后,转过来指出不当地吃主餐的后果。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本来,我们全都不配参与这庄严的筵席。就这意义来说,我们完全不配接受主的任何怜悯或恩慈。但这并不是经文要讨论的题目。使徒保罗不是要说我们何等不配。我们藉着基督的宝血得蒙洁净,凭着神爱子完美的身分地位来接近神。保罗所指的是哥林多信徒聚集吃主餐时的可耻行径。他们的行为既鲁莽又失敬干犯。这种行为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一一28 当我们吃主餐时,应先自己省察。我们应认罪离罪,作出赔偿,向给我们开罪的人道歉。总的来说,我们要确保自己有一个妥当的属灵情况。
一一29 在吃喝时存不分辨的态度,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没有分辨是主的身体。我们当晓得,主舍去自己的身体,是为了除掉罪。如果我们仍在罪中活着,但同时又参与主餐,我们就是活在虚谎之中。彭达生说:「如果我们在吃主餐时没有省察自己的罪,就是没有分辨是主的身体;他舍去身体,就是为要除去我们的罪。」
一一30 当中有人没有自我省察,结果神向这些哥林多信徒采取惩罚行动。他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而死去的也不少。换句话说,有些信徒肉身患病,另一些更被带到天家去了。他们既没有省察生命中的罪,主就不得不惩罚他们。
一一31 另外,我们若有省察自己,神就不用这样管教我们了。
一一32 神将我们当儿女般看待。他这么爱我们,不会让我们继续活在罪中。因此,我们很快便感到牧者的杖正勾着我们的颈项,把我们拖回他的身旁。诚如有人这样说:「有可能圣徒(在基督里)适宜到天上去,却不宜留在世上作见证。」
一一33 当信徒聚会吃的时候,即享用爱筵(agape)的时候,他们应彼此等待,而并非不顾其它圣徒,自私地先行进食。「彼此等待」正与第21节「各人先吃自己的饭」成为对比。
一一34 若有人饥饿,可以在家里先吃。换句话说,我们不应以为爱筵和及后的主餐,只是一顿普通的饭餐。忽略其神圣的特性,就是聚会以致自己取罪。
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无疑哥林多信徒写给使徒保罗的信中,还提到其它较次要的事。他在这里向他们保证,当他与他们相见时,便会亲自处理这些事。
五.关于圣灵的恩赐和恩赐在教会中的功用(一二~一四)
本章至十四章论到圣灵的恩赐。哥林多教会有弊病陋习,特别是在方言恩赐上。于是保罗写信加以纠正。
部分哥林多信徒有说方言的恩赐。换句话说,他们蒙神赐能力,说一些从没有学过的外国语言。(注43) 但他们没有运用这恩赐来荣耀神和造就其它信徒,只是用来炫耀一番而已。他们在聚会时站起来,说一些其它人并不明白的话,目的是使其它人因他们有这样的语言能力而对他们刮目相看。他们向别人炫耀自己的神奇恩赐,并声称说方言的人属灵程度较高。这一方面导致骄傲,另一方面使其它人感到妒忌、自卑和毫无价值。因此,使徒保罗必须纠正这些错误的态度,并在运用恩赐特别是说方言和预言上,定下一些规矩作管制。
一二1 他不愿意哥林多的圣徒不明白有关属灵的表现或恩赐。本节可直译作:「弟兄们,论到『属灵的』,我不愿意你们不明白。」大部分圣经版本都加上恩赐二字,使意思完整。然而,下一节表示,保罗心目中不但只想及圣灵的彰显,而且也想到邪灵。
一二2 哥林多人在信主前膜拜偶像,受邪灵辖制。他们活在对邪灵的畏惧中,并受着恶魔势力的牵引。他们目睹灵界超自然的显灵,并听见邪灵指示的说话。他们在邪灵的影响下,往往不能自控,说话行为超越自身理智清醒的范围。
一二3 信徒现在既已得救,就必须懂得怎样判别灵界事物的显露,即懂得如何分辨邪灵的声音,以及真正来自圣灵的声音。关键测试,在于对主耶稣所作的见证。某人如果说耶稣是咒诅的,那么,肯定这人是受恶魔支配的。因为邪灵的特性是亵渎咒诅耶稣的名。神的灵决不会引导人用这种话来论救主的,他的职事是要高举主耶稣。他引人说耶稣是主,不但在囗头上,而且全心全意,用心灵和生命来表示承认。
注意三位一体神的每一位都在本节和第4至6节出现了。
一二4 保罗跟着指出,虽然在教会内有各样不同的圣灵的恩赐,却有一个基本的、三重的合一,牵涉神三位一体中的每一位格。
首先,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哥林多信徒的表现,活象圣灵只赐下一种恩赐──说方言。保罗说:「不是的,你们的合一并不是基于有同一样恩赐,而是在于拥有圣灵,他是一切恩赐的源头。」
一二5 然后,使徒保罗指出,职事或在教会中的服事也有分别。我们并不是都做同一样的工作。我们的共通点在于无论我们做什么,都是为同一位主作的,并且目的是要服侍他人(不是自己)。
一二6 再者,虽然就属灵恩赐说,功用也有分别,但赐能力给个别信徒的神却是一位。如果某人的恩赐看来比较成功、突出或优胜,原因并不在于有这恩赐的人较为出众。原因在于神赐下能力。
一二7 圣灵在各信徒生命中彰显自己的方法,就是赐下恩赐。没有一位信徒是毫无功用的。赐下这些恩赐的目的,是要叫整个身体得益处。恩赐不是用来让信徒炫耀自己,或甚至满足自己,而是用来帮助他人。这是整个讨论的关键。
这自然地带出一系列的属灵恩赐。
一二8 智慧的言语是一种超自然的能力,说出一些具有神一般洞见的话,能解决困难的问题、辨明信仰、纾解冲突、提出实际的意见,或在敌对的掌权者面前自辩。很明显司提反表现了智慧的言语的恩赐,他是「以智慧和圣灵说话,众人敌挡不住」(徒六10)。
知识的言语是一种能力,能够将由神所启示的信息传播出去。从保罗的说话可见一班:「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林前一五51),「我们现在照主的话告诉你们一件事」(帖前四15)。知识的言语的基本意思,就是能够传授新的真理,而这恩赐已不复存在,因为基督信仰已一次过交付给圣徒了(犹3)。基督信仰的教义是完整的。不过,从较次的角度看,知识的言语仍可以与我们在一起。那些与主关系密切的人,仍会从神那里领受奥秘(参看诗二五14)。与其它人分享这些奥秘就是运用知识的言语了。
一二9 信心的恩赐,就是靠神所赐的能力,在寻求神心意的过程中,除去如山一般的困难(一三2),并按着从神的话语或个人的交通中所得的命令或应许作出回应,为神完成伟大的事。穆勒是有信心恩赐的典型例子。除了向神外,他没有向任何人表达过他的需要。他在整整的六十年间,照顾了一万个孤儿。
医病的恩赐就是能够用神奇的力量去治病。
一二10 行异能包括能驱走鬼魔,改变物体的形态,叫死人复活,和能够驾驭自然环境。腓力在撒玛利亚行神迹,吸引多人听福音(徒八6、7)。
先知恩赐的基本意思,是得恩赐的人从神得到直接启示,并将启示的内容传达给其它人。有时,先知会预言将来的事(徒一一27、28,二一11);常见的,是他们将神的心意表明出来。跟使徒一样,他们都与教会根基有关(弗二20)。他们本身并不是根基,但他们教导有关主耶稣的教训,因此便奠下根基。根基一旦立好了,就不再需要先知。他们的事工,透过新约圣经保存下来给我们。圣经既已圆满地完成了,如有任何人自称先知,声言从神那里领受了额外的真理,我们就必须拒绝这样的人。(注44)
从较简单的层面看,我们用先知一语来形容传道人,他们能够权威、深刻、有效地将神的话宣讲出来。先知预言可以包括将颂赞归与神(路一67、68),和劝勉坚固信徒(徒一五32)。
辨别诸灵是指一种分辨能力,辨别出某先知或其它人是靠着圣灵抑或撒但说话。有这恩赐的人具备特殊的分辨能力,例如能够分辨某人是否江湖骗子或机会主义者。因此,彼得能将西门揭露出来,指出他正受苦恼的毒害和被罪恶捆绑(徒八20~23)。
方言的恩赐上文已提过,是没有学过外国语言但却能用这语言的能力。方言的恩赐是神特别赐给以色列人的一个表记。
翻方言的恩赐是一种神奇的能力,虽然人未认识某种语言,却能明白,并用本身的语言将信息传达出来。
有一点要注意,这一系列恩赐的首几样主要涉及智能领悟,而结尾的主要涉及情感。哥林多信徒却将次序倒转了。他们高举方言的恩赐,过于其它。他们以为一个人愈得着圣灵,就愈受某种能力支配,不能自已。他们混淆了能力和属灵程度。
一二11 第8至10节提到的所有恩赐,都是这位圣灵赐下并控制的。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他不是给每个人相同的恩赐。他将恩赐随己意分给各人。这是另一个重点恩赐是由圣灵全权分配的。如果我们真能掌握这点,就可以避免骄傲,因为我们没有一样东西不是领受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避免生不满之念,因为由无限智慧和慈爱的神来定我们应得什么恩赐,他的决定是完美的。希望人人都得到同一恩赐的想法是错的。如果各人都演奏相同的乐器,就不可能有交响乐团了。如果身体只有舌头的话,就是个怪物了。
一二12 身子是个很好的例子,说明统一和繁多。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虽然信徒各有不同,且有不同的功用,但他们全体组起来,成为一个有功用的个体──身子。
基督也是这样一句,更准确地可译作:「这位基督也是这样。」「这位基督」不但是指在天上得荣耀的主耶稣基督,而且是指在天上的头和他在地上的肢体。所有信徒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正如人的身体是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工具,基督在地上的身体也是他选择来向世人表达自己的工具。这是主奇妙恩典的证明,因为他竟然容我们成为他身体上的肢体,在「这位基督」里有分。
一二13 保罗继续解释我们如何成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我们……都从(或在)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更直接的翻译是「在一位圣灵里」。(注45) 这可以指圣灵是我们受洗时的环境,正如在洗礼时信徒浸在水的环境里一样。意思可以指圣灵是施洗者,所以是从一位圣灵受洗。这是较可接受和容易明白的意思。
圣灵的洗发生在五旬节当日,教会就在当时诞生了。当我们重生时,我们也分享这洗的效益。我们成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这里有几个重点要留意:第一,圣灵的洗是神的工作,将信徒放在基督身体内。这与水礼不同。从马太福音三章11节、约翰福音一章33节和使徒行传一章5节可以清楚看见这点。这不是救恩后的另一次施恩,使信徒成为更属灵。所有哥林多信徒都从圣灵受洗,但保罗责备他们,因为他们属肉体,即并不属灵(三1)。能够说方言,并不是受圣灵的洗的必然记号。所有哥林多信徒都从圣灵受洗,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说方言(一二30)。降服在圣灵权下的信徒,确会经历重大的改变,然后得着从上头来的能力。但这经历却与圣灵的洗有分别,不应彼此混淆。
本节继续说明,信徒全都饮于一位圣灵。意思是信徒接受神的灵的内住,并接受他在他们生命中工作的各种效益,所以与他有分了。
一二14 没有各个不同的肢体,就不成一个人的身子了。必须有许多肢体,各与其它的肢体有别,各服从头的指示,并与其它肢体合作。
一二15 当我们明白一个正常健康的身体一定有繁多的部分时,就可以避免两方面的危险──小觑自己(15至20节)及小觑别人(21至25节)。如果脚因为自己不能做手的工作,觉得自己并不重要的话,这是荒谬的。毕竟,脚能够站立、走路、奔跑、攀爬、跳舞、踢跳,还有别的等等。
一二16 耳不应由于自己不是眼,就要离群独处。我们要到失聪时,才知道耳的重要;那时候,我们才感到耳的作用。
一二17 若全身是眼,就会是个没有听觉的怪人,只可在马戏班中作加插表演。又或者全身只有耳,于是没有鼻子闻到煤气泄漏,不久这身子也会失去听觉,因为他知觉全失,甚至要死了。
保罗指出,如果一个人全身只有舌头,就是个畸形人,是个怪物。然而,哥林多信徒过分强调说方言的恩赐;他们实际上要组成一个全身是舌头的地方相交聚会。这个聚会能够说话,但也就只此而已!
一二18 神并不需要为这样的愚昧负责。他有无可比拟的智慧,随自己的意思将不同的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只要我们知道他正在做的事,我们都会来尊崇他!无论他赐我们什么恩赐,我们都要满心感激,并满带喜乐地运用来荣耀他和建立他人。妒忌别人的恩赐是罪。这是悖逆、不满神为我们一生所定的完美计划。
一二19 我们不可能想象身子只有一个肢体。因此哥林多信徒应谨记,如果他们全都只有方言的恩赐,那么他们就不能够有一个正常运作的身子了。虽然其它的恩赐不是这么显著、引人注目,却都是缺一不可的。
一二20 神已经命定,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至于人体,这点是明显的;至于我们在教会里的事奉,也应如此。
一二21 妒忌他人的恩赐是愚昧的,同样地,贬低他人的恩赐或觉得不需要他人,也是愚昧的。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眼可以看见要做的事,却做不来,得靠手来完成。同样,头会知道要往那里去,却要靠一双脚前往。
一二22 身上肢体有些看似比其它软弱的,以肾脏为例,看来不象手臂般强。然而,肾脏却是不可少的,手臂却不然。我们缺少了手臂、腿,甚至舌头,仍能生存,但没有了心脏、肺、肝或脑,则不能活了。然而,这些重要器官却从没有展露在人面前,只是毫不显眼地发挥本身的效用。
一二23 身子有部分肢体是较吸引的,其它并不那么体面。看来不那么漂亮的肢体,我们要用衣服加以遮蔽。因此,肢体间要有某程度的互助,尽量减低彼此间的差异距离。
一二24 身上那些俊美的肢体,并不需要额外的关心。但神已将身子各个不同的肢体配搭起来,成为一个有机的个体。有些肢体是好看的,有些是平凡的;有些显露出来是妥当的,有些则不然。但神已赐给我们本能,懂得重视所有的肢体,明白他们都是互相倚靠的,并将不体面的肢体与其它肢体之间的差异,加以平衡。
一二25 肢体间互相照顾,就能避免分歧,或身上分门别类。一个肢体提供所需的给另一肢体,反过来又得到只有这肢体才可以提供的帮助。教会内的情况也是如此。过分强调一种属灵恩赐,会导致分歧和冲突。
一二26 一个肢体所受的影响,会牵连所有的肢体。这是人体功能上众所周知的事实。举例来说,发烧的影响并不局限于身体的某一部分,而是影响整个人体。其它的疾病与痛症也是这样。眼科医生往往可以透过检查眼睛,察出脑肿瘤、肾病或肝炎等问题。原因是这样:虽然所有肢体都是独特和彼此分开的,但他们却组合起来成为一个身子。他们紧密地互相联系起来,以致一个肢体所受的影响会遍及全身。因此,我们不应不满意自己所分配到的,或另一方面觉得自己是独立于他人的;而是应感到在基督的身体内有真正的团结。任何伤害其它基督徒的事,都足以叫我们感到最深切的伤害。同样地,当我们看见其它的基督徒得荣耀,我们不应妒忌,而是应与他一同快乐。
一二27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他们就是基督的身子。这不可能是指基督身体的整体;也不可能是指一个基督的身体,因为只有一个基督的身体。唯一的意思是他们合起来,组成基督身体的缩影或袖珍版。各自来说,他们成了该大合作社群的一分子。既是如此,便应发挥他的功用,且不存骄傲、自恃、妒忌、自卑的心。
一二28 使徒保罗向我们列出另一个有关恩赐的单子。这些单子都不是整全的。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一这词表示,并非所有人都是使徒。十二使徒是由主所差派,作他的使者。当主在世上工作时,他们与他同在(徒一21、22),而且除了犹大之外,他们都在主复活后见过他(徒一2、3、22)。不过,除了这十二位之外,有其它人是使徒。最着名的是保罗,此外还有巴拿巴(徒一四4、14);主的弟弟雅各(加一19);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二6)。使徒们与众新约先知,传扬主耶稣基督的道理,为教会奠下了教义的基础(弗二20)。严格来说,今天已不再有使徒。广义来说,今天仍有奉主差遣的使者和建立教会者。我们称他们为宣教士而不是使徒,避免误以为他们有初期使徒的权柄和能力。
然后是先知,我们已提过,先知是神的代言人,在神的道未被记录下来时传达神的话。教师领受神的话,用易于明白的方法向人解释。行异能的可以指叫死人复活、赶鬼等。如上文所述,医病的指能即时治好身体上的疾病。帮助人的常与执事的事奉有关,他们获委派处理教会的庶务。另一方面,治理事的这种恩赐,常应用在长老或监督的身上。这些人负责照顾地方教会的敬虔和属灵情况。最后是说方言的恩赐。我们相信这样的次序是有意思的。他首先提到使徒,最后才是说方言。哥林多信徒却以说方言居首位,贬低使徒的恩赐!
一二29、30 当使徒保罗问是否每个信徒都要有相同的恩赐,不论是使徒、先知、教师、行异能、医病、帮助人、治理事、说方言、翻方言时,原文的文法表示他期待并要求的答案是「不」。(注46) 因此,不论是明说或暗示,如认为每人应有说方言恩赐的,就与神的话矛盾了,也有别于一个身子有很多不同肢体在各自发挥功用的观念。
既然不是每个人都有说方言的恩赐,那么以说方言为受圣灵的洗的记号,就是错误的说法了。因为,这样说来,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期待受这种洗。然而,事实是每个信徒已受了圣灵的洗(13节)。
一二31 保罗说「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他是对哥林多整个教会说的,而不是对个别人。在原文,句子的动词是众数的。意思是他们成为一个教会,应期望在他们当中有各种能造就人的恩赐。更大的恩赐就是最有用的,而不是引人注目的。所有的恩赐都是圣灵赐下来的,没有一样可以被藐视。但恩赐之中,有部分会为身子带来更大的益处,这是事实。每一个地方教会,都应求主兴起有这些恩赐的人。
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保罗用这句话来介绍这爱的篇章(林前一三)。意思是单单拥有这些恩赐,不及藉爱心运用这些恩赐的重要。爱是为他人设想,不是为自己。有人从圣灵获得超乎常人的恩赐,这当然是好事。但如果这人用这恩赐来建立别人的信仰,而不是用来引人注目,就是更美的事了。
很多人把第十三章分割出来,脱离上文下理,以为这是一插段,目的是要消减第十二和十四章讨论方言所造成的紧张气氛。不过,事情不是这样。本章是保罗论点的重要和连贯的部分。
明显地,滥用方言的恩赐,已在教会内造成纷争。这些灵恩派人利用恩赐来炫耀自己,造就自己,满足自己,却没有凭爱心行事。他们聚会时公开地说一些他们从来没有学过的语言,藉此满足自己;但对其它人来说,要他们呆坐听着一些不明白的东西。实在是一件苦事。保罗坚持,必须凭着爱心来运用恩赐。爱的目的,是帮助别人,而不是取悦自己。
又或者那些「非灵恩派人」反应过敏,也没有凭爱心行事。他们甚至走到极端,指一切方言都是来自魔鬼的。他们讲希腊话的舌头,大概比「灵恩派人」的舌头更不灵光!他们没有爱心的表现,可能比滥用方言恩赐的行为更差劲。
因此,保罗智慧地提醒他们众人,双方都要运用爱心。如果他们会以爱心相待的话,问题大致上可以迎刃而解。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将对方逐出教会或实行分裂,而是要有主的爱。
一三1 一个人就算能说所有的语言,包括世人的和天使的,却没有运用这能力来造就别人;那么,他就不比金属相碰所发生的刺耳响声更有益处、更觉美妙的了。根本没有人能明白的字句,说出来也没有益处,只是折磨神经的喧闹声而已,不能为大家带来任何好处。方言要翻出来,才可以造就别人。就是这样,说话的内容也要能造就人方可。天使的话语大概代表典雅的言语,却并非不为人认识的言语,因为在圣经中,每当天使对人说话时,总是用一般人常用的、容易明白的言语。
一三2 同样地,某人或会从神那里得着超凡的启示。也许他明白从神而来的重大奥秘,就是重要的真理,一直未为人知的,如今却向他显明出来。也许他从神得到的,是用超自然方法授予的大量知识。也许他拥有勇敢无双的信足以移山。但如果他只利用这些奇妙的恩赐来使自己得益,而不是建立基督身子其它肢体,这些恩赐就毫无价值了。拥有恩赐的人也算不得什么,他对别人毫无助益。
一三3 保罗就算将他所有的周济穷人,甚至舍己身叫人焚烧;但如果这些英勇的行为不是凭着爱心而作的,那就对他毫无益处了。如果他只是为了引人注目,并享有名声,那么他的善行都是毫无价值的。
一三4 有人说:「本章并非爱的专论,却与新约圣经中大部分优秀的篇章一样,与实际的处境有关。」何治指出,哥林多信徒欠缺耐性、不满、善妒、华而不实、自私、失礼、不顾他人的感受和利益、多疑,充满愤恨、吹毛求疵。
因此,使徒保罗就在这里对比出真爱的特质。首先,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恒久忍耐就是在受到挑衅时仍坚忍下去。恩慈就是积极的善,努力缔造别人的利益。爱是不嫉妒别人,却因别人得尊荣而高兴。爱是不自夸,不张狂。爱心知道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赐的,而人完全没有条件骄傲。甚至连圣灵的恩赐,都是神全权决定如何分配的。所以,不管所得的恩赐是何等引人注目,也不会骄傲,或不可一世。
一三5 爱是不作害羞的事。如果一个人真正凭爱心行事,他会是个有礼和体恤别人的人。爱是不会自私地求自己的益处,而是关心可以怎样帮助别人。爱是不轻易发怒,而是愿意忍受别人的轻视和侮辱。爱是不计算人的恶,即是不会断定别人动机不善,不去怀疑别人的行动。爱是没有狡诈的。
一三6 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人的本性中有些卑鄙的倾向,就是喜欢不义的事,尤其是不义的行为能为自己带来好处。这却不是爱的精神。爱只喜欢真理的胜利。
一三7 凡事包容的意思,可以指爱是凡事以忍耐面对,或是指爱将别人犯的错失收藏或隐蔽起来。包容一词可以翻成「掩护」。爱不会毫无必要地将别人的过失公开,纵然在必要时会很坚定地对犯事的人施行合神心意的惩罚。
爱是凡事相信,即是对别人的行动和事情尽量作出最善意的解释。爱是凡事盼望,即热切地期望一切事最终会有最好结果。爱是凡事忍耐,即忍受逼迫或恶待。
一三8 保罗既描绘了实践爱的恩赐者的特性,现在要说出爱的永恒,对比其它恩赐的短暂。爱是永不止息。爱会在永恒里仍存留下去,我们会继续爱主和彼此相爱。然而,其它恩赐却只有短暂的意义。
本节至13节的解释主要有两个。一是传统的观点,认为先知讲道、说方言和知识的恩赐,会在信徒进入永恒时终止。另一观点认为这些恩赐已经终止了,是在圣经正典完成时终止的。为了阐明这两种观点,下文特将本节至12节意译出来,分别命题为在永恒里和完成的正典。
在永恒里
爱是永不止息。相反,今世的先知讲道之能,在神的子民归回天家後便止息。 现今虽有知识的恩赐,但当我们最终得享荣耀时,知识也就停止了。(当保罗说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时,决不是指在天家那里不再有知识。他必定是指知识的恩赐而言,因为到时神的真理将透过超自然的途径传送。)
一三 9 在今生,我们的知识始终都是有限的,先知讲道也是如此。圣经中有很多事情是我们并不明白的,神权能安排里有不少的奥秘,不是我们能完全了解的。
一三 10等那完全的来到,即当我们在永恒的世界里达到完全的地步时,有限的知识和有限的先知讲道恩赐便会归于无有了。
一三 11此生好比孩提时期,我们的说话、心思、意念,都是十分有限和不成熟的。在天上时,好比完全长大的成人。那时,就会把孩子的事丢弃了。
一三 12 只要我们尚在世上,所见的事物都是黯淡不清的,就好象是对著模糊的镜子看一样。相比之下,在天上好比面对面一般,即不会有阻隔,使视线模糊。我们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我们知道的,就与主知道我们的一样,即知道得更完全了。即使在天上,我们永不会有完全的知识。只有神是全知的。然而,比起现今,我们所知的范围会大得多。
完成的正典
爱是永不止息。虽然尚有先知讲道之能(在保罗的时代),但当新约圣经的最后一卷完成时,这种直接启示的需要就终止了。说方言之能在保罗的时代仍然有用, 但到了圣经的六十卷书相继完成后,这些异能也必归于无有,因为毋须靠它们来证实使徒与先知的讲道 (来二3、4)。有关神真理的知识,是神赐给使徒和先知的;但当整套的基督教教义一次交付给圣徙後,这也就停止了。
我们,即众使徒,现在所知道的有限(意思是我们仍在接收从神那里直接启示的知识),我们所作的先知讲道也有限(因为我们只能够将所接受的部分的启示表达出来)。
但等那完全的来到,即当新约圣经的最後一卷书完成了,正典圆满编成时,真理片刻局部的启示便会停止,宣扬这真理的工作也终会归于无有。神整全的道既己存在,就不再需要这些局部的启示了。
异能恩赐乃是与教会的孩提时期相关的。恩赐并不幼稚,是圣灵所赐,必要的恩赐。但一旦神整全的启示能够从圣经揭示出来,就不再需要这些异能的恩赐,可以放置一旁了。孩子(注47)一词,在这里指一个尚未有充分语言能力的婴孩。
我们如今(使徒时代)仿佛对著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我们(众使徒)当中没有任何一人得著神完整的启示;各人只是得著部分,就象并谜面一样。当圣经的正典完成後,就能除封不清楚的地方,窥其全豹了。如今,我们的知识(即众使徒和先知)有限。然而,当新约经最后的一卷完成后,我们的知识便会前所未有地达到更完全更深入的程度了。
一三13 信、望与爱,是凯理所说「代表基督信仰的主要道德准则」。这些属灵的美德比属灵的恩赐更重要,且更存留久远。简言之,圣灵的果子比圣灵的恩赐更重要。
这些美德之中,最大的是爱,因为对其它人最有用。爱并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而是以别人为中心。
在结束本章之前,还要提出几点。上文曾提到,有关第8至12节的诠释,其中广为人接纳的说法,就是经节对比今世与永恒的情况。
但很多虔诚的基督徒却支持完成的正典的诠释,相信异能恩赐的作用,是要在神的真道尚未完全定稿成书之前,确立众使徒的教训。因此,当新约圣经完成后,就不需要这些奇能的恩赐了。后者的观点诚是值得认真考虑,却又难以确切地证实的。即使我们相信异能恩赐在使徒时代结束时已大致上终止了,但我们仍不能断言,就是在今天神有意的话,也不能再运用这些恩赐了。不论我们支持那一套诠释方法,那不变的教训是,圣灵的恩赐是有限和短暂的,而圣灵的果子
却是永恒并更优秀的。如果我们实践爱,就能够避免误用恩赐,并因滥用恩赐而造成的争斗和纷争了。
一四1 本章明显承接上一章。基督徒应追求爱,意思是他们要常服侍别人。他们也应为教会的缘故热烈地切慕属灵的恩赐。当然,恩赐是由圣灵随他的意思分配的,同时我们仍可以祈求得着对所属的本地聚会最有价值的恩赐。因此,保罗认为先知讲道的恩赐特别值得切慕。然后,他解释为什么先知讲道比说方言更有益处。
一四2 如果那说方言的没有被翻出来,他说的对会众没有益处。神明白他所说的话,其它人却不能,因为所用的言语他们不懂。他可能在谈论一些尚未为人知的伟大真理,但却毫无益处,因为完全不能明白。
一四3 另一方面,作先知讲道的人,是造就、鼓励、安慰别人。原因是他人运用普及的语言,分别就在这里。当保罗说,作先知讲道的是造就、安慰、劝勉人时,并没有加以界定说明。他只是说,传道者运用别人能明白的语言来传达信息时,就产生这些效果。
一四4 本节常被用来辩明私人说方言造就自己的做法。但事实上,教会一词在本章出现了九次(4、5、12、19、23、28、33、34节),给予很有说服力的证据,显示保罗并非谈论信徒在自己密室的灵修生活,而是在教会中运用方言的问题。从上文下理看,保罗不但不是主张说方言造就自己,而且是谴责在教会中运用恩赐却没有为别人带来帮助的事。爱是顾念别人而不是自己。如果能凭爱心运用方言的恩赐,就会为别人而不只是自己带来益处。
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他不是为自己的利益炫耀所有的恩赐,而是用会众明白的语言说能建立人的话。
一四5 保罗没有轻视说方言的恩赐,因他明白这是圣灵所赐的一样恩赐。他不能够也不会轻视任何来自圣灵的东西。他说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意思是否定人自私的企图,不把恩赐局限于个人或一小撮受优惠的人。他的心愿与摩西的差不多:「惟愿耶和华的百姓都受感说话,愿耶和华把他的灵降在他们身上。」(民一一29下)不过,虽然保罗这样说,他却知道神的心意不是要所有的信徒同拥有一样恩赐(参看一二29、30)。
他宁愿哥林多信徒都作先知讲道,因为他们这样就能彼此造就。但如果他们都说方言又没有人翻译,听众就不能明白,也不能得益。保罗宁愿看见造就人的事。凯理说:「属灵的心思意念,看重能造就人的事,过于令人惊奇的事。」(注48)
若不翻出来的意思,会指「若不是由说方言的人自行翻出来」,或「若不是由别人翻出来」。
一四6 即使是保罗本人,如果他到哥林多去只说方言,除非他们听得懂他的话,否则对他们也毫无益处。他们必须能够领会他说的是启示和知识,或是预言和教训。解经家都同意,启示和知识是关于内心的接收,而预言和教训则是外在的传授。保罗在本节经文指出,为了教会得益的缘故,传讲的信息必须是能以明白的。在下面他继续证明这点。
一四7 首先,他用乐器作例子。除非箫或琴发出有分别的音符,否则就没有人知道所吹所弹的是什么了。要称得上是悠扬乐韵,就得包括不同的音符、明确的节拍,并有分量的清脆音色。
一四8 吹号角也是这样。召集军队备乱的号声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就没有人能预备打仗了。如果号角手只站起来吹一个长长的单音,就没有人会因此被提醒了。
一四9 人类的舌头也是如此。除非我们的说话明白清晰,否则就没有人知道我们在说什么。这样的话,我们就好象向空说话一样毫无益处了。(本节的「舌头」指用来说话的器官,不是指方言。)这里说的有一个实际的意义,就是教导应该清楚简单。如果教导是深奥的,令人摸不着头脑,就不能使他们得益。这样做也许会令讲者受到一些人的钦佩,但却对神的子民毫无帮助。
一四10 保罗再举出另一个例子,说明他正在阐述的真理。他提到甚多的世上的声音。这里的话题范围超越人类的语言,也包括其它受造物的沟通方法。或许保罗想到不同种类的雀鸟的啼声,并走兽的呜叫。我们都知道,雀鸟在交配、迁徙、喂哺时,会发出不同的啼声。此外,动物面临危险时也会发出警告的呜叫。保罗只想指出,一切声音都有明确的意思。没有一样是无意思的。每一种声音都是用来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
一四11 人类的语言也是一样。一个人说话时,要发声清晰,否则就没有人能够明白。他只是在重复讲毫无意思的噪音而已。最教人懊恼的,莫过于试图与人沟通,但他却不懂你的语言。
一四12 这样看来,哥林多信徒对属灵的恩赐的切慕,应以教会得造就为依归。莫法特将本节翻译为:「以教会得造就,作为你切慕优胜于人的目的。」要注意,保罗从没有阻止他们切慕属灵恩赐,而是致力引导、指示他们,好使他们运用恩赐时,达到最高的目标。
一四13 若有人说方言,他就应求着能翻出来。意思也可以指他应求有人能翻出来。(注49) 一个人同时拥有说方言和翻方言的恩赐,这是可能的事,但却是例外且非必然的。从人体的类比来看,不同的肢体应有不同的功用。
一四14 当一个人在教会聚会时祷告说方言,这是他的灵祷告。意思是他感觉到自己在说话,纵使不是用惯常的语言。但他的悟性没有果效,意思是不能为任何人带来益处。会众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本章19节的注释会作解释,我们将我的悟性解作为「其它人对我的理解」。
一四15 这却怎么样呢?很简单:保罗不但用灵祷告,而且也用别人可以理解的方式祷告。这就是也要用悟性祷告的意思。并不是说他用自己的悟性祷告,而是用有助他人理解的方式去祷告。同样地,他会用灵歌唱,也要用别人能明白的方式歌唱。
一四16 本节足以清楚证明,上述的诠释是正确的。如果保罗用灵祝谢,而不是用其它人可以理解的说话祝谢;那么,凡不明白他说话的人又怎能在结束时说「阿们」呢?
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指坐在听众席的人,他不晓得讲者正在运用的语言。本节不经意地认可在教会公开聚会时要善用「阿们」。
一四17 诚然,一个人可以用外国语言来感谢神;但如果其它人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的话,就不能从中得造就了。
一四18 很明显,保罗有能力说方言比他们众人还多。我们知道保罗懂得数种语言;不过,这里指他有说方言的恩赐。
一四19 虽然他有这么高超的语言能力,但保罗说他宁可用悟性,即令人可以理解的方式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他完全没有兴趣用恩赐来炫耀自己。他的主要目的是要帮助神的百姓。因此他决意当他说话时,所运用的方式是要能令其它人明白的。
悟性在原文文法上属客观所有格。(注50)这不是指我所能明白的事物,而是当我说话时其它人能明白的。
何治指出,从经文的上文下理看,所指的不是保罗能理解自己用方言所说的话,而是别人能理解他所说的话:
如果说保罗感谢神,他比别人多得说方言的恩赐,这恩赐能令他说一些连他自己也不明白的语言,而根据他的原则,运用这恩赐其实不能叫自己或任何人得益的。这样的假设实不足信。本节同样清楚表明说方言不是指在说话时头脑不清醒。至于这恩赐的本质的总体道理,必须只能与本段经文的意思一致。保罗指出,虽然他比哥林多信徒懂得更多外语,但他宁愿用他的悟性,就是别人能明白的方式讲五句话,总强过用众人不明白的语言讲一万句话。在教会聚会时,我宁可说话教导人(katecheo)道理(加六6)。这展示用悟性说话的意思,就是用说话的方式传递教训。(注51)
一四20 保罗接着规劝哥林多信徒不要在思想上幼嫩不成熟。小孩子喜爱乐趣而不是用处,喜欢变动不定的事物而不是持久不变的。保罗乃是说:「不要幼稚地追求这些特别的恩赐,为要炫耀自己。一方面应该象小孩子,就是在恶事上。但在其它事上,应有成年人的成熟心志。」
一四21 保罗再引述以赛亚书,表示方言这异能向非信徒显示,而不是信徒。神说,以色列人既拒绝接受他的信息,并且藐视,他便用外族的语言向他们说话(赛二八11)。当亚述人入侵以色列境地,以色列人听见他们中间有亚述人的语言时,这预言便应验了。这是给他们的记号,说明他们拒绝接受神的话语。
一四22 这里的论据是,神既以说方言给不信的人作证据,哥林多信徒就不应坚持在信徒聚会时随便运用这恩赐。如果他们能作先知讲道就更好了,因为先知讲道是给信徒而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的。
一四23 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所有基督徒都说方言,但又没有人翻出来,偶然走进来的陌生人会有什么观感?对他们来说,这不是好见证;相反,他们会以为信徒都疯了。
表面看来第22节与本节至25节有矛盾。第22节告诉我们,说方言是给不信的人作证据,而先知讲道给信徒。但在本节至25节,保罗指出,如果在教会说方言,可能会令不信的人感到困惑、绊倒,先知讲道才对他们有帮助。
可以这样解释表面上的矛盾。第22节所指不信的人,是那些拒绝接受神的道、将真理摒于心门外的人。方言就是神对他们施行审判的记号,正如以赛亚书中以色列人的经历(21节)。本节至25节里不信的人却是那些受教的人。他们愿意聆听神的道,他们出席基督徒的聚会便是证明。如果他们听见基督徒用外语说话,却没有人翻译出来,便会受阻而不是得帮助。
一四24 假如有陌生人来到聚会的地方,当时基督徒正在听先知讲道而不是说方言,来访者听见并明白所说的话,他们就会被众人劝醒,被众人审明了。使徒保罗在这里强调,除非听者能明白所说的话,否则就不会真正地知罪了。当运用方言但没有人翻译时,明显地来访者就不能得到帮助。当然作先知讲道的会用当地惯用的语言,结果是令听者受感染。
一四25 听者心里的隐情因先知讲道而被显露出来。他感到讲者是在直接对他说话。神的灵在他心灵里工作,使他知罪。于是,他就必将脸伏地,敬拜神,说:神真是在这些人中间了。
因此,保罗在第22节至本节要指出的,是说方言但没有翻译,不能叫不信的人知罪,但作先知讲道却可以。
一四26 由于在说方言上,教会内出现一些滥用的情况,因此,神的灵必须定出一些规矩,以管制这恩赐的运用。规矩记载在本节至28节一段。
初期教会聚会的时候,情况是怎样的呢?从本节可见,聚会是简朴自由的。神的灵随意运用他赐给教会的各样恩赐。例如,有人念一篇诗歌,然后另一人起来阐明教训。另一人用外国的方言说话,另一人将他直接从主那里领受的启示说出来。又另一人将刚才的方言翻译出来。保罗默许这种「开放式的聚会」。在这样的聚会中,神的灵得以自由地透过不同的弟兄说话。但虽然如此,他还是为如何运用恩赐,定下第一样规矩,就是凡事都当以能造就人为依归。令人兴奋又引人注目的事,并不必然对教会重要。为要令事奉可蒙悦纳,就必须能建立神的子民。这正是造就的意思──属灵上的成长。
一四27 第二样规矩,就是在聚会中,不能多于三个人用方言说话。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在聚会中,一大群人站起来,展示他们运用外语的本领,这是不可以的。
此外,在聚会中说方言的两个或三个人,必须轮流着说。意思是,他们不可以同一时间齐说方言,是一个跟着一个的。这样可以避免几个人一同说话而造成的喧闹混乱。
第四样规矩就是必须有翻译员,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有人要站起来用外语说话,他必须先肯定在场有人能将他所要说的话翻译出来。
一四28 在场若没有人翻,他就要在会中闭囗。他可以在座位上,用这外语默不作声地对自己和神说,但不准公开地这样做。
一四29 由本节至33节上列出运用先知讲道恩赐的规矩。首先,由两个人,或是三个人作先知讲道,其余的就当慎思明辨。在每一次聚会中,不可以多过三个人作先知讲道,而在聆听的信徒要慎思明辨,以断定讲者的话确实从神而来,抑或这人原来是假先知。
一四30 前文已提到,先知是从主直接得到指示,然后向教会揭示出来。但他在揭开启示的信息后,会继续向会众讲解。因此,使徒保罗定下规矩,如果有先知正在说话,又有会众中的另一位先知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先知就要停下来,让给得到最新启示的一位了。究其原因,有人指出,由于第一位讲者说得愈长,他就愈容易凭自己的能力而不是仗着启示来说话了。在持续的讲论过程中,总会有危机,就从揭示神的道理变成自说自话了。启示才是最要紧的。
一四31 众先知应有机会一个一个的发言。不能由一位先知占据所有时间。这样行,教会就能得到最大的裨益──众人都可以学道理,而众人都可以得激励或得劝勉。
一四32 本节列出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从字里行间推断,很可能哥林多信徒有错误的观念,以为一个人愈受神的灵支配,就愈少自控的能力。他们认为,这人的情绪会极度高涨,不能自已。高德指出,他们又争辩说,一个人愈受圣灵支配,就愈少运用智能,愈失去自觉。他们心目中,在圣灵支配下的人,都处于被动的状态,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语,说话的长短,甚至他一般的行动。然而,我们面前的这段经文,却完全驳斥这种观念。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换句话说,他没有在自己不同意或在违反他意愿的情况下,进入不能自已的状态。因此,人不能回避本章经文的教训,托辞说他不能控制自己。人自己可以决定在什么时候说话,讲论多久。
一四33 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换句话说,如果聚会时场面喧闹混乱,可以肯定这聚会不是在神的支配下!
一四34 众所周知,新约圣经的章节分句甚至标点符号,是在原稿写成多个世纪后才加上去的。第33节的最后一个从句,应用来修正本节提到的教会情况,而不是单提出一个关于这位无所不在的神的普遍真理(有些希腊文版本和英文译本使用这样的标点符号)。例如,美国标准本(中文和合本也一样)是:「妇女在会中要闭囗不言,象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他们说话。他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保罗给哥林多圣徒的指示,不但只应用在他们身上,而且也向圣徒的众教会作出同样的指示。新约一贯的见证是,一方面承认妇女事奉的可贵,但公开向全教会的事奉责任,却并不属于她们。她们受托异常重要的工作,就是料理家务和养育子女。她们却不可以在聚会中公开发言。她们的岗位是要顺服男人。
正如律法所说的一句,相信是指女人顺服男人一事。律法清楚教导这点;相信律法主要是指摩西五经。例如,创世记三章16节说:「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常有人争论说,保罗在本节所禁止的,是妇女在聚会时闲聊或交头接耳。不过,这样的诠释是站不住脚的。这里译成说话(laleo)的字,在古希腊通用语中,并不是指闲聊。本章21节和希伯来书一章1节指到神说话时,原文都是用这个字。意思是带着权威地说话。
一四35 事实上,妇女也不准在聚会中公开发问。他们若要学什么,应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也许有些妇女会藉着发问,来避开上一节不准他们说话的禁例。单单向别人提出问题,也可以达到教导的目的。因此,本节填补了这个漏洞,也制止了反驳。
如果问本节对未婚女人或寡妇又如何。答案是圣经不会处理每个独立案子,只是举出概括的原则。如果女人没有丈夫,可以问父亲、兄、弟或教会中的长者。事实上,这句可以译成:「可以问自己家里的男人。」(注52) 要谨记的基本原则是: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
一四36 明显地,使徒保罗明白他这里的教训,会招致相当程度的异议。他是何等明智!他在本节用反问的手法面对辩驳: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么?岂是单临到你们么?换句话说,如果哥林多信徒声称在这些事情上的认识比保罗深的话,保罗便要问他们:神的道理难道是从他们的教会带出来的,难道单是他们承受神的道理?从他们的态度看,他们以自己为这些事情的权威。但事实上,神的道并不是源自任何一家教会,也不是单由一家教会拥有神的道。
一四37 对于上述的教训,保罗强调并不是他个人的意见或见解,而是主的命令;如果有人是属主的先知,或是真正属灵的,就该知道这是属实的。有人硬说保罗的一些教训,特别是关于妇女的,只反映他个人的偏见而已。但本节充分地回答这些言论。这些并不是保罗的个人主张,而是主的命令。
一四38 当然,有人不愿意接受上述的事实,因此保罗加上一句: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罢!如果有人拒绝承认这些写下的话是受圣灵的默示,且不愿意顺命听从,他也就只会继续停留在这无知的阶段。
一四39 保罗总结以上有关运用恩赐的指示时,告诉弟兄们,要切慕作先知讲道,但也不要禁止别人说方言。本节说明这两样恩赐的重要次序──信徒要切慕前者,而后者则不用禁止。作先知讲道比说方言更有价值,因为能使罪人知罪,圣徒得建立。说方言而没有人翻译,唯一的作用是向神和自己说话,并展示自己运用外语的能力,这能力乃是神所赐的。
一四40 保罗最后的劝诫,就是凡事都必须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这规矩加在本章中,确有其意义。一直以来,自称有说方言能力的人,他们聚会时往往缺少秩序。他们的聚会,有不少情绪失控和普遍混乱的场面。
总括来说,在地方教会运用方言上,使徒保罗定下了这些规矩:
1.不应禁止使用方言(39节)
2.如果有人说方言,必须有翻方言的人在场(27节下、28节)。
3.在任何聚会中,不能多于三个人说方言(27节上)。
4.他们必须一个一个的轮流说(27节中)。
5.他们所说的,必须能造就人(26节中)。
6.妇女在聚会中要安静(34节)。
7.凡事必须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40节)。
这是持久有效的规矩,我们今天的教会也须遵从。
肆.保罗回答不信复活的人(一五)
这是复活的伟大篇章。有些教师到了哥林多教会,说了否定身体复活的言论。他们并不否定死后生命的事实,但很可能他们提出,复活后的只是灵体,不会有真实的身体。使徒保罗就着这些否定的言论,作出权威的回应。
一.复活的确据(一五1~34)
一五1、2 保罗叫他们回想起他所传给他们的福音。他们领受了这福音,现今也靠着这福音站立得住。对哥林多信徒来说,这并不是新的教训。但在这关键时刻,必须提醒他们。哥林多人是因着这福音而得救的。保罗补充说:「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他们因着这复活的福音而得救。当然,如果根本没有复活这回事,他们就绝对不会得救。经文中的若字,并不表示他们的救恩有疑问,也不是说他们要能坚持到底才可以得救。保罗只是声明,如果没有复活的事,他们就根本没有救恩。换句话说,那些否定身体复活的人,是在正面地攻击整个福音真理。对保罗来说,复活的事是基要的。没有复活,就没有基督的信仰。因此,本节是向哥林多信徒作的挑战,要他们持守福音。他们已接受了这福音,但如今正面对攻击。
一五3 保罗传给哥林多信徒的信息,是他从神那里领受来的启示。信息的重点道理,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所强调的,是基督的死的代赎意义。他并不是因自己的罪而死,他也不是个殉道烈士。他为我们的罪死了。他死是为我们的罪付上赎价。这全是照圣经所说的。这里说的圣经是指旧约圣经,因为新约还未写成。旧约圣经是不是确曾预言,基督会为人的罪而死?答案是绝对肯定的!以赛亚书五十五章5至6节足以证明。
一五4 以赛亚书五十三章9节预言基督的埋葬,诗篇十六篇9节预言他的复活。保罗强调圣经的证明,这是重要的。「圣经怎样说呢?」我们应该以此察验一切与我们信仰有关的事。
一五5 本节至7节列出那些见过复活的主的目击证人。首先,主向矶法(彼得)显现。这点实在很感人。这个毫无信心、曾三次不认主的门徒,竟蒙如此恩典,可以个别看见这位复活的主。诚然主耶稣基督的恩典浩大无比!然后主又显现给十二使徒看。事实上,当时十二使徒并不是全都在一起,但十二使徒是代表使徒整体而言,纵然他们没有在同一时间一起出现。要说明一点,这里没有列出福音书里基督复活显现的所有记录。神的灵选择了最合他用的,有关基督复活显现的记录。
一五6 一般相信,主向五百多弟兄显现一事,发生在加利利。当保罗写这封信时,这些弟兄中大部分仍在生,但也有已回到主身边的。换句话说,如果有人质疑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话,他们大可以追问还在生的目击证人。
一五7 我们无法知道这里说的雅各是那一位,纵然大部分评注家认为是主肉身的弟弟。本节也说,主曾向众使徒显现。
一五8 保罗再谈到他个人与复活的基督的相遇。这事发生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当时他看见从天上来的强光,与荣耀的基督面对面的遇上。未到产期而生的人指流产胎或早产婴。温尼解释说,这是从时间的角度来看,保罗认为自己比不上其它的使徒,就象个早产婴或不足月的婴儿一样。他这样说,是自己对过去逼迫教会的行为的自责。
一五9 使徒保罗想到他有幸面对面见到救主时,心中充满不配的感觉。他回想过去自己如何逼迫神的教会,但主仍然选召他作使徒。因此他完全低首下心,承认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也不配称为使徒。
一五10 他随即承认,如今成了何等的人,全都因为蒙神的恩才成的。他接受这恩,不单看这是事实而已。他因此深感肩负责任,并努力不懈地服侍这位拯救他的基督。然而,事实上不是保罗自己在工作,而是神的恩与他同在。
一五11 保罗将自己与其它众使徒拉起来,说明无论他们当中任何一人所传的,他们为福音,特别是对基督复活的见证都是一致的。
一五12 保罗在本节至19节列出否定身体复活的后果。首先,如果是这样的话,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保罗的推论是无可辩驳的。有人认为身体不会复活。保罗便说好罢,这样基督也没有复活了。你们哥林多信徒愿意承认这一点吗?他们当然不愿意。要证明一件事可能发生,只须证明这事确曾发生过一次即可。保罗为要证明身体复活确是事实,于是将整个论据建立在一个简单的事实上,就是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了。
一五13 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明显地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这样的结论肯定令哥林多信徒陷入无穷的失望和沮丧之中。
一五14 若基督没有复活,使徒们所传的便是枉然,即空洞无物了。为什么是枉然的呢?第一,主耶稣已应许,他会在死后第三天复活。假如他没有依时复活的话,他就是骗子;或是弄错了。无论如何,他就不值得信赖了。第二,没有基督的复活,也就没有救恩。如果基督没有从死里复活,那我们就无从知道他的死是否比任何人的死更有价值。但神既使他从死里复活,就显出他对基督的代赎工作完全满意了。
明显地,如果使徒的信息是错的,那么信也是枉然的了。一个错误或空洞的信息,是完全没有相信价值的。
一五15 问题不单是使徒所传的信息是错误的,事实上,他们明显地是为神妄作见证了。他们见证神是叫基督从死里复活了。如果神根本没有这样做的话,那么使徒便是为神妄作见证了。
一五16 如果根本没有复活的事,就绝无例外的了。另一方面,如果复活的事确曾发生过,例如基督的复活;那么,复活就不是不可能的了。
一五17 基督若没有复活过,信徒的信便是枉然和毫无实意的,而且罪也不得赦免了。因此,拒绝接受复活的事,就是拒绝承认基督工作的价值。
一五18 至于那些相信基督然后死去的人,他们是完全绝望的了。假如基督没有复活,他们的信就毫无价值。睡了是形容信徒的身体。新约圣经从来没有用睡来形容灵魂。信徒离世时,灵魂脱离身体,到基督那里去,而身体在坟墓里象睡了一般。
顺带在这里解释灭亡一词。这词从来不是指完全烟灭或停止存在。如温尼指出,这词不是指不再存在(being),而是不再妥当地存在(well-being)。这词用来指某人或物完全丧失了其被造的原义。
一五19 如果基督没有复活,那些在生的信徒,他们的景况与已死的同样可悲。他们同样被欺骗了。他们乃是比众人更可怜了。保罗无疑是想到基督徒要面对的忧患、痛苦、试炼和逼迫。若为了一个错谬的目的而经历这些患难,诚是悲剧吧。
一五20 当保罗得胜地宣告基督复活的事实,并所带来的各种祝福时,以上紧张的情状便缓和了。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圣经中,死人复活和从死人中复活是有分别的。上述经文讨论死人复活。换言之,保罗一直从普遍的角度推论死人的确会复活。但基督却是从死人中复活了。就是说,当他复活时,并不是所有死人都一同复活。看来,这是个有限度的复活。每个复活都是死人复活,但只有基督和信徒的复活,是从死人中复活。
一五21 死首先因一人而来到世界。这人就是亚当。因为他的罪,死亡便临到众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为人,要除去第一个人所铸成的恶果,并要叫一切信他的,得以进入他们在亚当里闻所末闻的福乐之地。所以,死人复活乃是因基督一人而来的。
一五22 这里将亚当和基督看成总代表。换言之,二者代表其它人行事。所有与二者有关的人,同受其行动影响。从亚当生下来的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常有人利用本节来教导说,人人都会得到拯救。他们推论说,那些在亚当里死了的人,都会在基督里得生,因此最终全部都会得救。可是,这并不是本节的本意。重点是在亚当里和在基督里两句话。在亚当里的众人都死了。在基督里的众人也都要复活。换言之,只有在主耶稣基督里的信徒,才会从死里复活与他永远在一起。那些得以复活的众人,就是第23节说在基督降临时那些属基督的。这不包括基督的敌人,因为他们要被放在他的脚下(25节)。有人认为,这种形容与天堂不大相称。
一五23 跟着提到有分于第一次复活的类别。首先是基督自己复活。这里形容他是初熟的果子。初熟的果子是在实质收成之前,从田间收获的一小撮成熟果实;这是日后收成的确据、保证和预尝。这说法不一定指基督是第一个复活的。旧约圣经已有复活的事例,新约就有拉撒路、寡妇的儿子,并睚鲁的女儿。但基督的复活有别于其它的;这些人复活后仍会死,但基督复活后不再死。他复活后,便活在无穷生命的大能中。他复活的身子是荣耀的。
有分于第一次复活的第二类人物是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他们包括在被提时复活,以及在大灾难时期死去的信徒;后者会在灾难终结、基督回来作王时复活。正如基督来临是分阶段进行的,他的众圣徒也会分阶段复活。死去的人并不是全都在第一次复活中有分,只有那些在生时相信基督的人才有分。
有人认为只有那些对基督保持忠心的基督徒,或者说那些得胜的信徒,才会在此时复活;但圣经的话清楚驳斥此说。当他来临时,所有属基督的都会复活。
一五24 再后末期到了一句,相信是指复活的末期。在基督千禧年统治终结时,他会胜过一切仇敌;那时,不信的人才会复活。这是最后一次的复活。一切在生时不信的人,都要站在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台前,接受给他们的判决。
在千禧年结束,撒但被消灭后(启二○7~10),主耶稣就会把国交与父神。那时,他已毁灭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耶稣一直是以人子的身分作王,是神所设立的中保。当他的一千年统治结束时,神在地上的旨意便圆满地成就了。一切对抗势力都被击败,一切敌人都被消灭。基督作为人子的统治,会由在天上的永恒国度继承。他在天上以神儿子身分进行的统治会直到永远。
一五25 本节所强调的,上文已提及,就是基督的统治继续下去,直至点滴的反叛和敌意都被肃清。
一五26 纵使是基督千禧年的统治,人仍会死亡,尤其是那些公开反叛主的人。但在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时,死和阴间会被投到火湖里去。
一五27 神已经下旨叫万物都服在主耶稣的脚下。神既叫万物服了他,神自己当然是例外的了。本节并不容易理解,因为很难确定各个代名词所代表的主语。我们可以这样意译:「因为神已经叫万物都服在基督的脚下了。但当神说,万物都在基督的脚下时,明显地神并不包括在内,他乃是将万物都归到基督之下的那一位。」
一五28 纵使当万物都服了子,他自己仍会继续服在神之下,直到永远。
神已经立了基督为他一切计划和决策的管治者和执行者。所有的权柄和能力都归于他手。将来有一天,他会就交给他管理的一切向神交帐。当他使一切归服自己后,便会将国度交还父神。整个受造界,会在完美的状态下归回给神。当基督成全了他成为人的目的,即完成了救赎和恢复的工作后,仍会保留他在道成肉身中所采的从属地位。如果他在成就了神的计划和定旨后不再做人,那么将神与人连系起来的关键便会消失。(选录)
一五29 本节可能是整本圣经其中一节艰深难解的。很多人提出不同的解说。例如,有人力称信徒可以代表那些在生时没有受洗的人接受洗礼。这种解释与圣经整体教训不吻合,只是根据一节经文来推论,并没有其它经文的支持,所以不可以接受。另有人相信死人受洗的意思,是指我们在洗时看自己是已死的。这是可能的解释,但与上文下理不大配合。
与上文下理最为配合的解释是这样的。当保罗写这封信时,那些公开承认基督的人正面对严峻的迫害。当他们受洗时,迫害尤为激烈。他们在受洗时公开承认对基督的信仰,在洗礼后不久即以身殉道。这是常见的。然而,这样足以阻止其它人得救,并不敢受洗吗?事实绝非如此。看来,那些由殉道者留下来的位置,不断有其它人代替。当他们受洗踏进水里时,他们的确是为或取代(希腊文是huper)死人受洗。因此,这里所说的死人,是指那些为基督大胆作见证而死的人。所以,保罗的论点就是,如果没有死人复活的事,那么受洗以取代殉道者的位置,就是愚蠢的事了。这就好象加派战士上阵补充兵源,但却是在打一场必败的仗,好象在绝无希望的情况下负隅顽抗。若死人总不复活,因何为他们受洗呢?
一五30 我们又因何时刻冒险呢?使徒保罗常面对危险。由于他毫无畏惧的宣扬基督,结果他在所到各处都树敌。有人密谋要取他的性命。只要他放弃宣扬基督,就可以脱离这一切。事实上,如果根本没有死人复活的事,他也理应放弃。
一五31 弟兄们,我在我主基督耶稣里,指着你们所夸的囗、极力的说,我是天天冒死一句,可以译作:「我所度过的每一天,都在死亡的威胁之下。这是千真万确的,好象我因你们这一群我在基督耶稣里生的儿女而喜乐一样实在。」
一五32 使徒保罗回想他在以弗所面对的猛烈逼迫。相信他并没有真的被扔进斗兽场去与猛兽搏斗;他这里所说的野兽,是指那些恶人。事实上,保罗既是罗马公民,是不会被迫去与恶兽搏斗的。我们不知道他在这里所指的是那一件事件。无论如何,论点是清晰的:如果保罗不能肯定有死人复活的事,他愿意面对这样危险的搏斗就是极愚蠢的了。诚然,他有以下的人生观是明智的:「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
有些基督徒表示,就算只有今生而没有来世,他们仍会选择做基督徒。保罗却有不同的想法。如果没有复活的话,我们还是尽情享受此生好了。我们会为饮食、衣着和享乐而活。这是我们所能冀盼的唯一乐境。然而,复活既是真的,我们还是不要把生命花在这些短暂的事情上。我们必须为将来而不是「眼前」而活。
一五33 在这问题上,哥林多信徒不要自欺。滥交是败坏善行。保罗指的是那些假师傅,他们来到哥林多教会,否定有复活的事。基督徒应明白,与邪恶的人或教训为伍,就不可能避免受他们影响而败坏。邪恶的教训肯定会影响人的生命。假冒的教训不会引导人成圣。
一五34 哥林多信徒应醒悟为善,却不要犯罪。他们不应受这些邪恶教训所骗。因为有人不认识神,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愧。一般理解本节的意思指尚有男女从未听过福音,为此基督徒应感到羞愧,因为他们没有使世人都归主。这解释也许正确,不过我们相信,这段的基本意思是指到在哥林多信徒的聚会之中,尚有人不认识神。他们并不是真信徒,而是披着羊皮的狼,是在不经不觉之间偷进来的假师傅。这些人竟然可以在基督徒相交之中有分,并教导邪恶的道理,哥林多信徒确实应感到羞愧。这种疏忽使不敬虔的人渗入聚会之中,使教会的整体道德风气衰落,结果造成破囗,让各样的错谬侵进去。
二.讨论否定复活的观点(一五35~57)
一五35 由本节至49节,使徒保罗仔细地谈到复活的实际方式。他估计那些对身体复活抱怀疑态度的人,脑海必定出现两个问题。第一:「死人怎样复活?」第二:「带着什么身体来呢?」
一五36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在本节。保罗用一个普通的大自然现象作例子,阐明复活的可能性。一粒种子必须落在地上死了,方能长出植物来。一粒细小的种子竟蕴含着生命的奥秘,确是奇妙。我们尽管把种子解剖,在显微镜下研究分析,生命原理始终是测不透的奥秘。我们只知道这颗种子落在地上,好象毫无把握的,但生命就从这死亡开始了。
一五37 跟着是第二个问题。保罗解释,当你种下子粒时,你所种的不是最终要生成的那颗植物,不过是一子粒,即如麦子,或是别样的谷。我们从这点得到什么结论呢?长成的植物与种子是不是一样的呢?不是的,长成的植物与种子不一样;不过,两者之间确有非常重要的关系。没有种子,就没有长成的植物。此外,植物的形态源自种子。复活的情况也是如此。
复活的身体与种下的身体,具有同类的特征,并在实质上有所继承;但却是净化了,不再有败坏、羞耻和软弱,而是不朽、荣耀、有能力和有灵性的。这是同一个身体,不过种下的是一个形态,长起来却是另一个。(选录)
一五38 神按所种下的种子各自设计一个形体,结果各等子粒长出的植物便各有各本身的形体。决定各种植物的大小、颜色、叶状并花形的所有因素,其实已经包含在所种的子粒内了。
一五39 为阐明复活身体的荣耀,与如今身体的荣耀有所不同,使徒保罗指出肉体各有不同。例如,人的肉体是一样,兽又是一样,鱼和鸟又是另一样。他们是截然不同的,却都是肉体。他们有类似之处,却没有完全相同的地方。
一五40 正如天上形体(星宿等)的荣光与在地上形体有所不同,信徒在地上的身体,与他死后的身体也不同。
一五41 就是天上的众光体,他们的荣光也有不同。例如,日比月光亮,而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
大部分评注家都同意,保罗继续强调,复活的身体的荣耀,与我们如今在地上的身体的荣耀,是不同的。他们不认为本节指示在天上,信徒之间会有不同的荣耀。不过,我们同意何斯坦的观点:「保罗如此强调天上众光体有所不同,意味着这样的设想,就是复活的身体的荣耀,也有类似的分别。」从其它经文可以清楚知道,我们在天上并非全都是相同的。虽然在道德上,我们全都会与主耶稣相似,即离罪得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身体上全都看似主耶稣。在永恒里,他显然是一望可知的。同样,我们相信个别基督徒的个性特质,也是明显可辨的。然而,大家会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按着各人事奉的忠心程度,得不同的奖赏。固然大家在天上都极之快乐,但部分人会比其它人有更大的能力条件去享受天上之福。正如在地狱里,人们会因不同的犯罪程度而受不同的惩罚;在天上,我们会因在信仰上的不同表现而有不同程度的福乐。
一五42 本节至49节说明,信徒如今的身体与在永恒里的身体的分别。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如今,我们的身体是必定败坏死亡的。身体被放在坟墓里,就会腐化,变回尘土。但复活的身体却不是这样,是不会再患病或腐坏的。
一五43 如今所种的身体是羞辱的。尸体不是那么高雅荣耀。然而,这个身体复活却是荣耀的,不再有皱纹、疤痕、老化、过重和罪的痕迹。
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人因为年纪的关系,会日趋软弱,直至死亡时,人所有的力量就会被剥夺。在永恒里,身体不会有这些叫人忧愁的限制,却会拥有如今所没有的能力。例如复活后的主耶稣基督,纵使门户紧闭,他仍能穿墙入室。
一五44 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地强调,属灵并不表示就是非物质的。有人认为,我们在复活后,都是没有身体的灵。此说绝非这段经文的意思,且并不真确属实。我们知道,主耶稣复活的身体,是有骨有肉的,因为他说:「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9)血气的身体与灵性的身体的分别,就是前者合适地上的生活,而后者合适天上。前者一般由魂控制,后者却是灵控制。灵性的身体真真正正地会由灵差使。
神创造人有灵、魂与身子。他常先提到灵,因为他的原意是灵应占最优越或支配的地位。但罪来到后,就发生很奇怪的事。神的次序似乎被颠倒过来,结果是人总爱说:「身子、魂与灵。」人将灵应得的地位给了身子。复活后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灵会占支配的地位,恢复神最初的原意。
一五45 经上也是这样记着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这里再次用首先的人亚当与主耶稣基督作比较。神将生气吹入亚当的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人(创二7)。他的后裔都有他的特质。末后的亚当即救主,成了叫人活的灵(约五21、26)。分别是前者亚当得肉体的生命,后者基督则将永生赐给其它人。欧德曼解释说:
我们是亚当的后裔,所以被造成跟他一样,就是活的灵魂住在会朽坏的身子里,并带着地上父母的模样。但我们既是基督的跟随者,我们将来都要披上不朽坏的身子,并带着天上的主的模样。(注53)
一五46 使徒保罗正在说明神宇宙的基本定律,就是属灵的不在先,属血气的在先;以后才有属灵的。这可以从几方面来理解。在人类的历史舞台上,首先出现的是亚当这个属血气的人;然后才是耶稣这个属灵的人。第二,我们出生到这世上,是个属血气的人;然后,当我们重生时,我们便成了属灵的人。最后,我们先得着属血气的身子,然后在复活时,才得着属灵的身子。
一五47 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意思是他的本源出于地,而他的特性也是属地的。他本来用地上的土造成,而他的生命实质上也依附于土地。第二个人是出于天。(注54)
一五48 在第45节提到的两个人,耶稣是第二个。其实他是无始无终,永恒存在的;但作为一个人,他却生于亚当之后。他从天上来,他的一切言行都是属天的、属灵的,并不是属地或属魂的。
这两个人类的代表是怎样的,他们的继承人也就是怎样的。由亚当生的,便继承他的特性。同样地,由基督生的,就是属天的子民。
一五49 我们既与生俱来而有亚当的特性;那么,将来我们复活的身子也必有(注55)基督的形状。
一五50 保罗转谈到在主再来时,信徒不论是在生还是已死,他们的身体会产生变化。在加以说明之前,他先这样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意思是我们现今的躯体,不能与永恒的神的国,即我们属天的家相配。同样的事实,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换句话说,我们现今的身体,会患病、朽坏并腐败的,与不会败坏的生命不相配。这带来一个问题,尚在生的信徒,他们的身体如何与天上的生命相配。
一五51 答案是:一件奥秘的事。前文已提过,奥秘就是以前不为人认识的真理,如今由神向使徒揭示出来,然后由他们告诉众人。
我们不是都要睡觉,即是说不是所有信徒都会经历死亡。当主再来时,有些信徒尚生存在世。但不论我们是已死的或尚在生,我们都要改变。复活的真理本身并不是一件奥秘,因为旧约圣经曾提到。而不是所有人都会经历死亡,以及主再来时尚在生的圣徒要改变的事实,却是前所未闻的。
一五52 这改变是即时发生的,就在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号筒末次吹响不是世界末日时,也不是启示录中最后一号。这是指神的号,就是当基督来到空中,与他的圣徒会合时要吹响的(帖前四16)。当号筒吹响时,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将是个何等惊人的时刻。那时候,地和海要交出历世历代在基督里死去的人的骸骨!相信人的头脑不可能完全想象这事的震撼性;不过,谦卑的信徒都能凭信心领受。
一五53 相信本节是谈到在基督再来时的两类信徒。这必朽坏的是身体已归于尘土的信徒,他们会变成不朽坏的。另一方面,这必死的指那些身体尚存但本应会死的信徒。他们的身体要变成不死的。
一五54 当在基督里死去的人复活,而尚在生的信徒也随着他们身体改变,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赛二五8)。这是何等壮观的景象!麦敬道赞叹说:
在这样的能力面前,死亡、坟茔和腐朽又算得什么?只死去四天,岂能造成什么困难!当可称颂的主一发声,千千万万在尘土里腐化几千年的人,要在一刹那间来,重获生机,穿上不朽,进入永远的荣耀里。(注56)
一五55 本节大可以成为信徒在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时高唱的讽刺歌。他们取笑死,因为对他们来说,死的毒钩已经失效了。他们也取笑阴间,因为阴间已经被打败了,不能再拘禁他们。他们不再惧怕死,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罪已得赦免,他们在神面前,因着神爱子的缘故,成为完全被接纳的了。
一五56 要不是罪的缘故,死的毒钩根本就不奏效。因为人自知尚有罪未承认并未得赦免,人才惧怕死亡。如果我们知道我们的罪已被赦免了,我们就能够充满信心地面对死亡。但如果良知告诉我们仍有罪的问题,死就是可怕的,因为死是永远的惩罚的起点。
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换句话说,律法判定罪人有罪。律法宣告,凡没有遵守神圣洁的律例典章的人,他们的结果就是灭亡。有一句话说得好,就是如果没有罪的话,就不会有死亡;并且没有律法,就不会有定罪的了。
死亡的宝座在于两个基础上:罪,招引定罪;律法,宣告罪就是罪。结果,救赎主必须在这两股势力上作成他的工作。(注57)
一五57 我们透过对他的信,能够得胜死亡和坟墓。死亡已失去其毒钩。众所周知,有些昆虫在螫人之后,钩刺便留在这人的身上。它们失掉了毒钩后,也就随即死去。事实上,在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上,死亡将自己刺死了。如今,对信徒来说,可怖的王已失去其可怖之处了。
三.因有复活而作出的劝勉(一五58)
复活既是确实的事,对基督的信心也肯定不是徒然的。使徒保罗劝勉他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复活的真理改变了一切。这真理为我们带来盼望和坚忍,使我们能够在莫大困难之下坚持下去。
伍.保罗最后的忠告(一六)
一.有关捐献的事(一六1~4)
一六1 本节提到捐钱的事,由哥林多教会负责,送到在耶路撒冷有需要的圣徒手上。我们不能确定他们致贫的确实原因。有人认为是饥荒的缘故(徒一一28~30)。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那些声称相信基督的犹太人,受到不信主的亲戚、朋友和同胞排斥抵制。可以肯定,他们失去了工作,并受尽各种经济压力,实在的目的是要逼使他们撇弃对基督的信仰。有关这事,保罗已经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他如今也象劝勉加拉太的圣徒一样,吩咐哥林多的信徒要有同样的反应。
一六2 虽然本节的指示,是针对一个特别的捐献,但提到的原则,却是有恒久的价值。首先,要在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将款项留起来。这里很有力地指出,早期的基督徒已不再认为必须守安息日或第七日。主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复活的,五旬节圣灵降临是发生在七日的第一日,门徒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聚集一起擘饼(徒二○7)。这里指示他们要在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为众圣徒将进项抽出来。
第二个重要原则是这些关于捐献的指示是给各人的。贫与富,奴隶与自由人,都要有分,将自己的部分财物拨出来作捐献。
再者,这事必须有条理地处理。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他们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这事不可以随意胡乱处理,或留待特别的时候才进行。他们应将捐款与其它的款项分别出来,留起来作特殊之用。他们的捐献也应是与收入相称的,要照自己的进项一句便是指示。
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使徒保罗不希望他们到最后一刻才来处理这事。他知道会出现不理想的情况,就是信徒没有妥善地准备自己,或没有将款项准备妥当,便作出捐献。
一六3 有关如何处理基督徒聚会筹集的捐款,从本节和第4节可取得一些很有价值的见解。第一,不是将这些款项只委托给一个人处理。连保罗自己也不足成为唯一接收款项的人。第二,至于由谁人来带送款项,也不是任保罗随意决定的;相反,是由当地教会决定。当他们拣选了某人做信差后,保罗就打发他们到耶路撒冷去。
一六4 如果大家决定使徒保罗也该去耶路撒冷,教会里的弟兄便陪同他一起去。请留意,他说他们可以和我同去,而不是「我可以和他们同去」。或许这暗示保罗作为使徒的权柄。有评注家认为,保罗会否一同上路,在乎捐款的多少。然而,倘若这伟大的使徒用这种原则处事,就叫人难以置信了。
二.有关他的行程计划(一六5~9)
一六5 保罗从本节至9节谈论他的个人计划。他计划从以弗所即他写本信之地,起程从马其顿经过。然后,他打算向南到哥林多去。
一六6~8 保罗可能和哥林多的圣徒过冬,然后无论他要从哥林多往那里去,他们都可以给他送行。现在,他不打算在往马其顿的途中去探望他们,但主若许可,他打算稍后到他们那里去,与他们同住一段时间。在离开马其顿前,保罗打算仍旧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节。我们从第8节可知本书信是在以弗所写的。
一六9 保罗知晓当时在以弗所,正有服侍基督的黄金机会。同时他知道反对的人也多。这里展示关于基督徒事工的一幅不变的图画。一方面,庄稼已经熟透等候收割;另一方面,总有不眠不休的敌人在设法打扰、分化、作对!
三.结束的劝勉和问候(一六10~24)
一六10 使徒保罗在这里提到提摩太。如果这位忠心的青年主仆来到哥林多,他们应该接待他无所惧怕。意思可能是提摩太生性害羞怯懦,所以他们不应做任何事加深他这种倾向。又或者意思是指提摩太应可以无所惧怕地来到他们中间,知道自己会被接纳为主的仆人。后者的意思比较切合情况,因为保罗说:「因为他劳力作主的工,象我一样。」
一六11 由于提摩太忠心事奉基督,所以无论谁,都不可藐视他。相反,却应致力送他平安前行,叫他能在适当的时间回到保罗身边。使徒保罗正期待与提摩太并其他弟兄们重聚。
一六12 至于兄弟亚波罗,保罗曾再三的劝他同弟兄们一起到哥林多去。但亚波罗不认为这时成行是神的旨意;不过,他表示几时有机会的话,便会到哥林多去。本节很有价值,因为告诉我们主的仆人之间存着彼此相爱。有人称这幅美丽的图画为「毫无猜忌的爱和尊重」。这也展示每一位主仆所享的自由,他们只由主来指示他们,不须任何其它的支配。连使徒保罗自己也没有权指示亚波罗应做什么。在这方面,艾朗赛有这样的评语:「我不会从圣经上撕掉这章经文,因为它帮助我明白神如何在他仆人的事奉上引导他们。」(注58)
一六13、14 保罗这时向众圣徒作出简洁有力的劝勉。他们要不断警醒,并要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作大丈夫,要刚强。也许保罗又想到假师傅的危险。圣徒必须常加防备。他们半步也不可退让,必须坚守阵地。他们要拿出真正的勇气来。最后,他们要在主里面刚强。凡他们所作的,都要彰显出爱心。换句话说,将生命奉献以服侍神和人,这就是舍己的生命。
一六15 随后是有关司提反一家的劝勉。这些亲爱的基督徒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即是在亚该亚的第一批信徒。明显地,他们在信主之后,便一直热衷于服事圣徒。他们致力于服侍神的百姓。在前文一章16节也提到司提反一家。保罗在那里声明,他曾给这一家施洗。很多人坚称,司提反一家包括婴孩,因而以此为据,指出为婴孩施洗是对的。然而,从本节可以清楚知道,这家不包括婴孩,因为这里清楚声明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
一六16 使徒保罗规劝信徒,要顺服这样人,并一切同工同劳的人。新约圣经常教导说,对于那些将自己分别出来专心服侍基督的人,所有神的百姓都应凭爱心尊重他们。假如有更多的人这样做的话,就可以避免很多分争和嫉妒了。
一六17 司提反和福徒拿都,并亚该古到这里来,使保罗的心得着喜乐。他们补上了哥林多信徒待保罗的不及之处。意思可能是指哥林多信徒在善待保罗的事上有所忽略的,他们补足了。但更可能的意思是,哥林多信徒因与保罗两地相隔,有所不能行的,就由这些人来办完。
一六18 他们将关于哥林多的消息带给保罗,又将关于保罗的消息带回哥林多的本地教会去。保罗再一次向地方教会推荐他们是应得敬重的。
一六19 亚西亚的众教会是指在亚西亚省(即今天的小亚细亚)内的各个教会,以弗所是那里的省府。显然,当时亚居拉和百基拉正住在以弗所。他们曾居住在哥林多,所以当地的圣徒认识他们。亚居拉以织帐棚为业,曾与保罗同行。在他们家里的教会一句告诉我们,当时的教会模式是简单的。基督徒会到他们家中聚集,一起敬拜、祷告、相交。然后,他们出去传福音,就在工作场所、市集、监牢,总之是他们所到的地方传福音。
一六20 教会中的众兄弟,一起向他们在哥林多的肢体致爱心的慰问。使徒保罗嘱咐他的读者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在当时,一般的问安方式是亲嘴,男人之间也是如此。圣洁的亲嘴,是毫不虚饰或毫无不洁的问安方式。在今天的社会色迷心窍,变态错乱,如以亲嘴为广泛采用的问安方式,就会造成强力的试探,导致严重的道德败坏。因此,在今天的英语社会文化里,基督徒多以握手代替亲嘴。一般情况下,我们不应让文化上的考虑成为我们的藉囗,不去紧遵圣经的话。但象这样的情况,紧照字面义来遵守会引致犯罪,甚至在本土的文化背景下被视为罪恶,而以握手代替亲嘴相信是恰当的。
一六21 保罗惯常的做法,是由他的一位同工笔录他的信件。不过,在信件结束时,他会亲笔写上几句,然后加上他个人色彩的问安。这里的情况就是如此。
一六22 可诅可咒译自希腊文anathema。不爱主的人已被定罪,但要到主耶稣基督来临时,他们的结局才显明。基督徒爱他的救主。他爱主耶稣,胜过爱世上的任何人或任何事物。不爱神的儿子,就是干犯开罪神自己。赖尔评论说:
对于那些不爱基督的人,保罗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后路。他没有留下漏洞或找藉囗的机会。或许一个人缺少清晰的头脑智能,但仍能得救。也许他会胆怯,象彼得一样为惧怕所胜。也许他会象大卫一样重重的跌倒,但仍能再站起来。但如果有人不爱基督,他就是没有走在生命的路途上了。他仍是受咒诅的。他正走在引往灭亡的大道上。(注59)
主必要来!这是译自maranatha一字,是初期基督徒所用的亚兰文常用语。如果读成maran atha,意思就是「我们的主已降临」;如果读成marana tha,意思是主必要来!
一六23 恩是保罗钟爱的主题。他喜欢用这令人振奋的话来开始并结束各封书信。这是证明保罗是作者的其中一个记号。
一六24 在整卷书信里,我们已领会到这位忠于基督的使徒的心声。我们听见他致力要造就、安慰、劝勉,并责备他在真道上的儿女。他对他们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也许当他们读到这些结语时会感到羞愧,因为他们容让假师傅进来,质疑保罗的使徒身分,并丢弃了他们从起初对他的爱心。
评注
1(一18)伯恩斯(A. Barnes),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1 Corinthians, 页14。
2(一19)庄荣(S. Lewis Johnson), First Corinthians, The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页1232。
3(一27)苏艾雷(Erich Sauer), The Dawn of World Redemption, 页91。
4(一30)卓岳(Traill), 出处不详。
5(一30)裴雅森(A. T. Pierson), The Ministry of Keswick, First Series, 页104。
6(二14)夏云斯(Vance Havner),出处不详。
7(三9)欧德曼(C. R. Erdman), The First Epistle of Paul to the Corinthians,页40。
8(三15)罗杰斯(E. W. Rogers), Concerning the Future, 页77。
9(三18)高德(F. L. Godet) , Commentary on First Corinthians, 页195。
10(四8)伯克尔(H. P. Barker), Coming Twice,页80。
11(五2)欧德曼(Erdman), First Corinthians,页55。
12(六9) 有人认为「进入」神的国与「承受」神的国是有分别的。他们教导说,信徒可能始终不能胜过生命中一样主要的罪,但他仍会得救。他会「进入」神的国,却只有小量或完全没有(奖赏)可以继承。但是,这段圣经是谈到不义的人,即未重生得救的人。
13(六13)欧德曼(Erdman), First Corinthians, 页63。
14(六17)裴雅森(A. T. Pierson), Knowing the Scriptures, 页147。
15(六20)白斯(Bates), 出处不详。
16(六20)NU文本省略了对灵的参考。
17(七5)翟斯田逊(L. Chris-tenson), The Christian Family, 页24。
18(七14)温尼(W. E. Vine), First Corinthians, 页97。
19(七15)戴伟舒(J. M. Davies),出处不详。
20(七17)温尼(W. E. Vine), The Divine Plan of Missions,页63。
21(七19) 凯理(W. Kelly), Notes on th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页123。
22(七29)艾朗赛(H.A.Iron-side), First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页223。
23(七29) 温尼(Vine), First Corinthians,页104。
24(七33) 同上,页105。
25(七36) 然而,「童身」的标准希腊字是parthenia这个抽象名词。如果保罗确有此意,就不得不令人感到奇怪,为什么他用了意思是「童女」这较简的字,即马太福音一章23节所用的。
26(七38)「自己」一语是加插的,希腊原文版本并没有。
27(八12)伯恩斯(Barnes), 1 Corinthians,页147。
28(九17)雷历(C. C. Ryrie), The Ryrie Study Bible, New King James Version,页1771。
29(九20)NU文本在这里加上一些解释的字眼:「我虽不在律法以下」。
30 (九20)晏诺慈(W. Arnot), The Church in the House,页467,468。
31(九21)雷历(C. C. Ryrie), The Grace of God,页83。
32(九22)NU文本并没有「好象」的字眼,但这字眼在保罗的论据似是重要的,因为他并没有实在变成了软弱的。
33(九27)问题主要来自英王钦定本(KJV)的翻译( castaway,和合本作「弃绝」)。这字a-dokimos的意思是「不得认可」。这是一个用于运动场上的字,英语的 disqualified(取消资格)最能达意了。
34(一○5)高德(Godet), First Corinthians,页59,60。
35(一○22)凯理(Kelly), First Corinthians,页166。
36(一○28)NU文本省略了重复。
37(一一5)从第4节和本节清楚可知,每当在祷告或讲道时,男人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女人就当蒙着头。如果女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做并应怎样做,她便应当留意男人的行动,并随其意的反面而行。
38(一一7)温尼(Vine), Expository Dictionary, Glory一栏,页154。
39(一一18)何勒(F. B. Hole),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Mystery (小册子),页5。
40(一一19)这里的希腊原文是haireseis, 但却没有其后作「异端」的意思。参考提多书三章10节的注释。
41(一一19)希腊文通常是用opheilo来指道德上的需要。保罗在这里用了一个通常指到推想而知的需要的字dei。
42(一一26)高德(Godet), First Corinthians,页163。
43(一二)希腊文中常用作「语言」解的字是glossa(即「方言」)。同样地,正规英语仍间中这样说,例如:「法式方言」( the French tongue)。
44(一二10)今天一些人囗中所谓的「预言」,不外乎将圣经的本文改说,或者只是一些不能成为事实的错说而已。两者其实都是粗劣地模仿英王钦定本(KJV)的古雅语言,仿佛神不能用今天的语言来沟通!
45(一二13)希腊文的en可以译成「在……中」、「与……同」,或「从」,都是正确的(看上文下理而定),但我们认为在「在……中」( in)最合符字面意,因为与希腊文的en有关。
46(一二29,30)在希腊原文,这些问题都以me开始,暗示有类似这样的插句:「当然,不都是说方言的」如此类推。
47(一三11)用的字是nepios(比较来五13)。
48(一四5)凯理(Kelly), First Corinthians,页229。
49(一四13)然而,原文并没有指示,「能翻出来」的,与「说方言」的有分别。
50(一四19)按字面意的翻译是「由我所明白的」。「由我」是所属格,是名词表示行动的宾语。同样的形式,可以是主语属格;需由上文下理决定最适合的用法。
51(一四19)何治(C. Hodge), First Corinthians,页292。
52(一四35)同一个希腊字andres可以指「丈夫」、「男性」或「男人(们)」。
53(一五45)欧德曼(Erdman), First Corinthians,页148。
54(一五47)英王钦定本有「主」字,NU文本没有,中文版本也没有。
55(一五49)大部分希腊文抄本在这里有一句劝勉的话:「让我们都有……。」
56(一五54)麦敬道(C. H. Mackintosh),The Mackintosh Treasury:Miscellaneous Writings by C. H. Mackintosh,页125。
57(一五56)高德(Godet), First Corinthians,页446。
58(一六12)艾朗赛(Ironside), First Corinthians,页542。
59(一六22)赖尔(J. C. Ryle), Holiness,页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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