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奉神旨意,照着在基督耶稣里生命的应许,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 |
1:2 | 写信给我亲爱的儿子提摩太。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
1:3 | 我感谢神,就是我接续祖先,用清洁的良心所事奉的神,祈祷的时候,不住地想念你, |
1:4 | 记念你的眼泪,昼夜切切地想要见你,好叫我满心快乐。 |
1:5 | 想到你心里无伪之信。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罗以,和你母亲友尼基心里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里。 |
1:6 | 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神借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 |
1:7 | 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 |
1:8 | 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总要按神的能力,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 |
1:9 |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
1:10 | 但如今借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他已经把死废去,借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 |
1:11 | 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的,作使徒,作师傅。 |
1:12 | 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或作他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 |
1:13 | 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 |
1:14 | 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的守着。 |
1:15 | 凡在亚西亚的人都离弃我,这是你知道的。其中有腓吉路和黑摩其尼。 |
1:16 | 愿主怜悯阿尼色弗一家的人。因他屡次使我畅快,不以我的锁链为耻。 |
1:17 | 反倒在罗马的时候,殷勤的找我,并且找着了。 |
1:18 | 愿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怜悯。他在以弗所怎样多多地服事我,是你明明知道的。 |
1: 注解: | 1:1 提 摩 太 后 书 简 介
大 纲 引 言 (1:1~4)
壹 保 罗 对 提 摩 太 的 托 付 (1:5~18)
一 把 神 所 给 的 恩 赐 如 火 挑 旺 (1:5~7)
二 甘 心 为 福 音 受 苦 (1:8~10)
三 保 罗 自 己 的 榜 样 (1:11~12)
四 谨 守 真 道 (1:13~14)
五 在 罗 马 的 一 些 忠 心 及 不 忠 的 朋 友 (1:15~18)
贰 忠 心 工 人 的 要 求 (2:1~26)
一 在 恩 典 中 刚 强 (2:1)
二 把 真 道 交 托 给 忠 心 的 人 (2:2)
三 恒 心 忍 耐 受 苦 (2:3~7)
1 如 同 当 兵 的 人 (2:3~4)
2 如 同 训 练 有 素 的 比 武 者 (2:5)
3 如 同 劳 力 的 农 夫 (2:6~7)
四 与 耶 稣 基 督 同 死 和 同 受 苦 难 (2:8~13)
五 以 无 可 指 责 的 方 式 远 避 世 俗 的 虚 谈 和 捍 卫 真 理 (2:14~26)
叁 末 期 越 近, 罪 恶 愈 甚 (3:1~9)
肆 坚 持 真 理 (3:10~17)
一 保 罗 自 己 的 样 式 (3:10~14)
二 圣 经 的 教 导 (3:15~17)
伍 务 要 传 道 (4:1~5)
陆 保 罗 的 见 证 和 指 示 (4:6~18)
一 保 罗 的 离 世 见 证 (4:6~8)
二 给 提 摩 太 的 指 示 (4:9~13)
三 警 戒 (4:14~15)
四 对 神 信 实 的 确 据 (4:16~18)
结 语 (4:19~22)
作 者: 保 罗
主 题:恒 久 忍 耐
写 作 日 期:大 约 主 后 67 年
背 景
这 是 保 罗 所 写 的 最 后 一 封 书 信。 当 时 的 罗 马 皇 帝 尼 禄 企 图 通 过 对 基 督 徒 的 残 酷 逼 迫, 阻 止 基 督 信 仰 的 传 播, 扑 灭 基 督 福 音 之 火, 保 罗 因 此 被 再 次 囚 禁 在 罗 马 (1:16)。 保 罗 遭 受 了 犯 人 一 样 的 恶 劣 待 遇 (2:9), 他 的 大 多 数 朋 友 也 离 弃 了 他 (1:15)。 保 罗 清 楚 地 意 识 到 自 己 的 事 奉 生 涯 即 将 结 束, 生 命 也 将 不 久 于 人 世 (4:6~8, 18; 参 提 摩 太 前 书 简 介, 有 关 作 者 和 著 书 背 景 的 详 尽 讨 论)。
保 罗 在 自 己 即 将 被 浇 奠 之 际 仍 然 亲 笔 写 信 给 他 “ 亲 爱 的 儿 子 ” (1:2) 及 忠 心 的 同 工 (比 较 罗 16:21) 提 摩 太。 保 罗 曾 6 次 与 提 摩 太 联 名 写 信, 当 他 在 罗 马 第 1 次 被 囚 时, 提 摩 太 与 他 为 伴 (腓 1:1;西 1:1;门 1 节), 以 后 保 罗 又 两 度 写 信 给 提 摩 太, 这 些 都 表 明 保 罗 与 提 摩 太 亲 密 无 间, 肝 胆 相 照。 当 保 罗 即 将 惨 遭 处 决 时, 他 两 度 要 求 提 摩 太 赶 到 罗 马 与 他 相 会 (4:9, 21)。 保 罗 第 2 次 致 书 提 摩 太 时, 提 摩 太 仍 在 以 弗 所 (1:18;4:19)。
目 的
保 罗 知 道 提 摩 太 生 性 胆 怯, 在 教 会 事 奉 中 又 碰 到 难 处, 并 且 当 时 的 教 会 外 有 残 酷 的 逼 迫, 内 有 假 教 师 的 搅 扰, 所 以 特 地 写 信 给 提 摩 太, 劝 勉 他 持 守 福 音 真 道, 竭 力 传 道, 忍 受 苦 难 并 且 完 成 神 在 他 身 上 的 托 付。
综 览 在 第 1 章 中, 保 罗 肯 定 地 告 诉 提 摩 太 自 己 对 他 永 不 止 息 的 爱, 并 且 常 常 不 住 地 在 祷 告 中 记 念 他。 他 热 切 激 励 提 摩 太 毫 不 妥 协 地 忠 于 福 音, 殷 勤 持 守 真 理 并 且 效 法 自 己 的 榜 样。
在 第 2 章 中, 保 罗 殷 切 嘱 咐 提 摩 太 恒 心 保 守 信 仰, 把 真 道 交 托 给 那 忠 心 又 能 教 导 别 人 的 人 (2:2)。 他 告 诫 这 位 年 轻 的 牧 者 应 当 像 精 兵 那 样 忍 受 苦 难 (2:3), 勤 勉 事 奉 主 和 正 确 分 解 真 理 的 道 (2:15), 远 避 那 些 偏 离 真 理 的 人 (2:18~21), 保 守 自 己 的 圣 洁 (2:22), 并 且 忠 心 教 导 众 人 (2:23~26)。
在 接 下 来 的 一 章 中, 保 罗 向 提 摩 太 指 出 尽 管 罪 恶 和 离 经 叛 道 的 事 将 日 益 增 多 (3:1~9), 但 是 他 仍 然 必 须 忠 心 持 守 自 己 从 前 辈 所 得 的 宝 贵 信 心 和 圣 经 真 理 (3:10~17)。
在 最 后 一 章 中, 保 罗 殷 切 嘱 咐 提 摩 太 务 要 传 道, 竭 尽 自 己 事 奉 的 职 分 (4:1~5)。 末 了, 保 罗 告 诉 提 摩 太 自 己 的 生 命 即 将 结 束, 催 促 他 赶 紧 过 来 (4:6~22)。
特 色
提 摩 太 后 书 有 以 下 5 个 主 要 特 点: 1. 本 书 是 保 罗 即 将 被 尼 禄 斩 首 于 罗 马 之 前 留 下 的 最 后 的 文 字 资 料。 此 时 正 值 他 在 大 马 色 的 路 上 悔 改 归 信 基 督 以 后 的 第 35 个 年 头; 2. 本 书 包 含 有 关 圣 经 的 默 示 论 及 其 写 作 目 的 最 清 楚 的 论 述 (3:16~17)。 保 罗 极 力 强 调 传 道 人 必 须 按 着 正 意 分 解 圣 经 (2:15), 嘱 咐 提 摩 太 应 当 把 神 的 真 道 交 托 给 忠 心 的 人, 以 便 他 们 能 够 继 续 教 导 别 人 (2:2);3. 全 书 中 出 现 许 多 言 简 意 赅 的 规 劝, 例 如: “ 如 火 挑 旺 起 来 ” (1:6), “ 不 要 以……为 耻 ” (1:8), “ 同 受 苦 难 ” (1:8), “常 常 守 着 ” (1:13), “ 牢 牢 地 守 着 ” (1:14), “ 在……恩 典 上 刚 强 起 来 ” (2:1), “ 也 要 交 托 (我 所 教 训 的) ” (2:2), “ 同 受 苦 难 ” (2:3), “ 当 竭 力……” (2:15), “远 避 ” (2:16), “ 逃 避……私 欲 ” (2:22), “ 该 知 道 ” (3:1~9), “ 要 存 在 心 里 ” (3:14), “ 务 要 传 道 ” (4:2), “ 作 传 道 的 工 夫 ” (4:5) 以 及 “ 尽 你 的 职 分” (4:5); 4. 书 中 反 复 出 现 的 许 多 劝 戒 持 守 信 仰 (即 耶 稣 基 督 和 使 徒 们 当 初 所 传 的 福 音), 警 惕 一 切 歪 曲 和 败 坏 真 道 的 异 端 假 道, 抵 挡 假 教 师 和 坚 定 不 移 地 宣 讲 福 音 真 理; 5. 保 罗 面 临 殉 道 时 发 出 的 英 勇 无 畏、 满 怀 期 盼 的 内 心 表 白 震 撼 人 心 (4:6~8)。
读 经 计 划
如 果 想 在 1 年 之 内 读 完 新 约 圣 经, 就 应 当 按 照 以 下 进 度 在 4 天 内 读 完 提 摩 太 后 书:
□1 章 □2 章 □3 章 □4 章
经文注释 1:4 切 切 地 想 要 见 你: 保 罗 现 今 被 囚 于 罗 马, 等 侯 死 刑 的 来 临。 许 多 朋 友 都 离 弃 了 他 (15 节; 4:16), 故 此 他 切 切 地 想 要 见 到 提 摩 太。 保 罗 劝 勉 同 工 提 摩 太 要 忠 心 持 守 真 道, 并 在 自 己 在 世 的 最 后 日 子 里, 赶 紧 来 到 他 身 边 (4:21)。 1:6 将 神……的 恩 赐 再 如 火 挑 旺 起 来:神 借 着 保 罗 按 手 所 给 提 摩 太 的 恩 赐 (希 腊 文 kharisma) 被 比 作 一 团 火 (比 较 帖 前 5:19), 要 提 摩 太 自 己 将 其 挑 旺 起 来。 这 个 恩 赐 可 能 是 圣 灵 所 赐 给 他 成 就 事 奉 的 一 种 特 别 恩 赐 和 能 力。 圣 灵 所 赐 给 信 徒 的 恩 赐 不 会 自 动 强 盛 起 来, 必 须 借 着 信 徒 的 祷 告、 信 心、 顺 服 和 殷 勤 以 及 圣 灵 的 恩 典 才 能 不 断 兴 旺。 1:12 保 全 我 所 交 付 他 的:保 罗 没 有 具 体 说 明 他 所 交 付 神 的 是 什 么, 可 能 是 他 的 使 徒 工 作、 教 导, 甚 至 是 他 的 生 命。 1:13 纯 正 话 语 的 规 模: “ 纯 正 话 语 ” 是 基 督 和 使 徒 最 初、 最 基 本 的 启 示, 也 是 保 罗 给 提 摩 太 的 教 导。 提 摩 太 必 须 要 用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的 信 心 和 爱 心 牢 牢 地 守 着 这 些 纯 正 的 话 语, 即 或 是 遭 受 苦 难、 敌 对 和 羞 辱 也 不 能 离 弃 或 妥 协 真 道。 如 今 有 些 教 会 只 是 强 调 个 人 经 历, 而 非 真 理, 这 完 全 与 保 罗 的 教 导 背 道 而 驰 (参 4:3; 提 前 1:10;6:3;多 1:9, 13;2:1~2, 8)。 1:14 靠 着……圣 灵 牢 牢 地 守 着:哪 怕 众 人 都 离 弃 了 新 约 真 道, 教 会 牧 者 仍 然 必 须 牢 牢 持 守 并 捍 卫 托 付 给 他 们 的 福 音 真 理 (3:13~15;4:2~5;提 前 4:1)。
1. 教 会 牧 者 必 须 抵 挡 一 切 试 图 离 弃 真 道 的 攻 击 和 挑 战。 这 是 保 证 他 们 自 己 以 及 牧 养 之 人 得 救 的 最 基 本 责 任 (参 3:14~15; 参 提 前 4:16 注; 参 “ 监 督 及 其 责 任 ” 一 文)。
2. 他 们 必 须 靠 着 圣 灵 才 能 牢 牢 地 守 着 真 道。 圣 灵 默 示 了 真 确 无 误 的 圣 经 真 理 (3:16;彼 后 1:21), 并 且 引 导 人 明 白 它, 捍 卫 它 (约 16:13)。 为 从 前 一 次 交 付 众 圣 徒 的 真 道 竭 力 争 辩 (犹 3 节), 就 是 要 忠 心 地 与 圣 灵 一 道 捍 卫 真 理 (约 14:17;15:26~27;16:13)。 1:15 凡 在……的 人 都 离 弃 我:这 是 保 罗 一 生 中 最 艰 难 的 一 段 日 子。 他 被 囚 于 罗 马, 毫 无 指 望 获 释, 为 所 爱 的 福 音 遭 受 逼 迫 并 且 即 将 为 之 献 身 (4:6~7)。 在 东 部 不 断 有 人 背 叛 他, 离 弃 福 音 真 道, 因 此 保 罗 告 诉 提 摩 太 “ 凡 在 亚 细 亚 的 人 都 离 弃 我 ”。
1. 即 使 经 受 这 样 艰 难 的 试 炼, 保 罗 也 仍 然 保 守 他 对 神 的 信 心。 他 确 信 基 督 会 保 守 纯 正 的 福 音 和 他 的 事 奉 (12 节), 深 信 神 会 不 断 兴 起 像 提 摩 太 一 样 持 守 和 传 扬 真 道 的 人 (14 节; 2:2), 并 且 在 他 离 世 归 父 之 时, 主 会 平 平 安 安 地 接 他 到 天 国 (4:6, 8, 18)。 2. 末 后 日 子 里 的 许 多 忠 心 信 徒 也 会 同 样 经 历 保 罗 的 艰 难 处 境。 当 那 些 忠 于 新 约 福 音 的 人 看 到 众 人 离 弃 圣 经 真 道 (太 24:10; 参 提 前 4:1 注), 随 从 这 个 邪 恶 世 代 之 灵 而 抵 挡 他 们 的 事 奉 时 (参 4:3~4 注), 他 们 会 同 样 地 为 之 忧 伤。 正 如 保 罗 伤 心 地 发 现, 那 些 忠 于 新 约 福 音 的 真 正 属 神 儿 女 将 遭 到 多 人 的 弃 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