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 二十1~18
除了在十五章有片段的语句外,这章是五经编辑者首次全章使用神典的文献。神典是属于北方着重先知传统的底本,他们所用的神名则原是迦南人所用的伊罗兴(Elohim),即通常译为 神或神的。要到在出三13~15,将上主的圣名介绍出来之后,才两种神名兼用。
神典是在主前约七百五十年写成,因此对于本章以妻为妹的传统,所记可能比游典(十二10~20)在主前约八百年所写,以及耶典(廿六1~11)在主前约八百五十年所写的,当可能较为正确(请参看本书绪论之“称妻为妹的重复”{\LinkToBook:TopicID=154,Name=C. 解決了重複記載的問題})。神典不像耶典之多用人物的活动来表达意义,乃多多的讲说和解释事物。并且,神典也不像耶典之拟人化的神观,乃是庄严的、远离人而高高在上的 神。因此,祂向人启示时,常是藉天使、梦或异象而对人讲说。神典颇着重律法,因此,人的行事是否公平正直,敬畏 神,惧怕祂的刑罚等等,都为神典的特性之一。
{\Section:TopicID=584}A 撒拉在基拉耳的险遇 二十1~7
{\Section:TopicID=585}二十1
亚伯拉罕从那里向南地迁去 这大概是要承接前面耶典所记述的,亚伯拉罕原住在希伯仑的幔利橡树那里。现在就向南地的旷野地带迁移。游牧的人是逐水草而居,一年迁移数次均为常事。
寄居在加低斯和书珥中间的基拉耳 有关加低斯,请参看十四7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473,Name=十四5~7};书珥,则请参看十六7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507,Name=十六7~12}。基拉耳,请参看十19的注释。寄居在基拉耳,表明他是在那里暂住,并且是没有特权,还可能要受当地人的欺侮的(请参看十二10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448,Name=十二10})。
{\Section:TopicID=586}二十2~3
亚伯拉罕称他的妻撒拉为妹子 请参看十二11~1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449,Name=十二11~13}。
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请参看十二14~15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450,Name=十二14~15}。亚比米勒的原义是“王的父亲”的意思。非利士有几个王,均曾先后用此名字(请参看廿六1~31;撒上廿一10的迦特王亚吉也叫亚比米勒,见诗卅四篇标题)。
但夜间 神来在梦中,对且比米勒说 神典的神观,似乎离人较远一层,故不直接说话,乃在夜间于梦中向人说话。神典亦是神恩普宠论的拥护者,故此这位 神也向外邦君王说话。
你是个死人哪,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他原是别人的妻子 在十二17节,当法老取撒莱进宫后,上主降大灾与法老和其全家,游典并不作任何解释。这里神典却指责亚比米勒,也解释她是别人的妻子。你是个死人哪的原义,除指责外,还有说明你做这件事,是该当死罪的意思。
{\Section:TopicID=587}二十4~5
亚比米勒却还没有亲近撒拉 这又是神典的解释特色,说明男女间仍未有关涉,以致亚比米勒可以理直气壮的辩驳。这是神典有意指出外邦人的义行的。
主阿,连有义的国你也要毁灭么……我作这事,是心正手洁的 这明显的不属亚比米勒的错,乃是亚伯拉罕和撒拉的错,因为前者说他是我的妹子,后者则言明他是我的哥哥。
{\Section:TopicID=588}二十6~7
我也拦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 神典是属于先知的传统,认 神是万国的神,而不只是以色列的神(参看摩九7)。因此, 神不但在梦中与亚比米勒说话,也拦阻他进一步的沾染罪恶,更吩咐他做当作的事:
把这人的妻子归还他 这是对人对己都有益的事。
他是先知,他要为你祷告,使你存活 这是五经中头一个被称为先知的。事实上,以色列人的先知传统,是要在撒母耳之后才出现。但这神典是在主前第八世纪才写成,在撒母耳之后三个世纪,而且正是先知在南北两国均极活跃的时代,所以才会有此年代方面的反常叙述。但这句话在此很为重要,因不单是作为17~18节的伏笔,也解释了第3节之“你是个死人哪”的真义。
你若不归还他,你当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这是“你是个死人哪”的进一步的解释。也是所有先知宣告 神的旨意时的形式:首先言明 神的恩典,其次指出人的罪恶,然后以严厉的刑罚作威吓,冀求人知错悔改,以领受 神赦罪的鸿恩。
{\Section:TopicID=589}二十1~7
这小段经文,从表面上看,是亚伯拉罕和撒拉在埃及称妻为妹后,并未受到教训,再次在基拉耳重犯旧错。但在实质上,两者可能实为同一事件的两种记述。在漫长的口传时代,以色列人不论是居住于何方,均由先祖传流有祖先曾经在南方的帝王面前称妻为妹,以致从这错误中得蒙真神干预保守,不但脱离险遇,且获得很多金银牛羊,以致极为富有的传统故事。游典的作者是居住南地的,祖先曾在南方的王帝面前称妻为妹,便自然的是讲述埃及的法老了。这里是取自神典的。神典的作者既然居住在北方,那么这事件便属南地的君王所为。观之廿六章耶典的所记,也是在基拉耳(请参看廿六1~11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692,Name=A. 利百加在基拉耳的險遇 廿六1~11}),以及所用的君王同为亚比米勒,则这传统的英雄冒险故事是发生在基拉耳的可能性,便较为高。
神典记叙这事件,一如其文献的特性,有许多的过程和原委之解释。耶典是亚比米勒见到妹子与哥哥有性行为(见廿六8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696,Name=廿六8~9})。游典是因上主降大灾与法老和其全家,所以知道他们为夫妇。神典却是 神在梦中责备亚比米勒,要他归还亚伯拉罕的妻子,让他好为亚比米勒祷告,使其得以存活。否则的话,亚比米勒和其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Section:TopicID=590}B 亚比米勒责备亚伯拉罕 二十8~18
{\Section:TopicID=591}二十8~10
他们都甚惧怕 当亚比米勒清早召众臣仆来,将夜梦告诉他们以后,众臣仆都甚惧怕。原文惧怕和敬畏是同一个字。作者特意将外邦人也是敬畏 神的观念,在此就很清楚的表达出来,并且藉此将亚伯拉罕(以色列人的总代表)以为外邦人不惧怕 神(11节)的观念,先行清除。
你怎么向我这样行呢……,你向我行不当行的事了 这记述并不只是外邦君王向亚伯拉罕的指责,乃是就事论事的指责,更是当年作者藉这说话,向他的(和今天的)读者的行为,比之外邦人更显为不义的指责。
你见了甚么才作这事呢 这是外邦人,向藉信称义了的总代表,要求提出实据,以证明他诡诈的对待外邦人的原因。这是今天各宗教对话的时代,许多宗教的代表,会对基督教的代表诚恳的提出的问话。
{\Section:TopicID=592}二十11~13
我以为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 神,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 外邦人所要的是实据;亚伯拉罕所能提供的答复,却是自以为是和先入为主的主观观念。这不但是亚伯拉罕的错误,也不但是神典作者写作时代的以色列人的错误。在写这注释时,笔者正在以色列国,研读过去基督教对待这边的犹太教人士和回教人士的历史,特别是十字军东征的事迹,就不能不令人感叹何以今日的中东人士不放心基督教人士的作为,以及何以会难以带领他们归信基督。因为我们太主观的自以为是,而不客观的看到他们也敬畏 神和在行为上比我们更为有义的事实。这是一切强调藉信称义之人当虚心学习的功课。
况且他也实在是我的妹子,他与我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 按照古代何利人的传统(见本书绪论“创世记的历史传统”第二项{\LinkToBook:TopicID=105,Name=C. 創世記的歷史傳統}),不但有同父异母的兄妹成婚,也有很多夫妇在婚后接受妻子为妹子,以提高妻子在家中的管事权和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十一29中,提到亚伯兰和拿鹤妻子的名字时,惟独提到拿鹤妻子的家世而不提亚伯兰妻子的来源,大概就因为撒莱本属他拉的女儿,所以不必再说。这意思是说,亚伯拉罕虽然在此说撒拉实在是他妹子,具有搪塞的借口,而这借口却为事实。
当 神叫我离开父家飘流在外的时候……你可以对人说,他是我的哥哥,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这是亚伯拉罕为撒拉解脱责任的话。原来在古代的两河流域,一个有身分的人以妻称妹,是提高妻子的社会地位。但这风俗对在远方的南地,以及千多年后的以色列地,人们大概已不知这习俗的原义。所以神典的作者为亚伯拉罕和为撒拉的解释,就没有那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律和风俗的说明,而只由亚伯拉罕自负其责。
{\Section:TopicID=593}二十14~16
亚比米勒把牛羊、仆婢、赐给亚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归还他 这是再次显出外邦人的义行。不但归还亚伯拉罕的妻子,也赐给亚伯拉罕很多财物。这是古代口传故事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因为那时还没有完备的律法,一般人在提及 神的赐福时,其着重点均在现世的财富。至于这财富由来的方法如何,他们却不大关心。
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随意居住 这不单是显出外邦君王的宽大,也使日后以色列人得以在南地居住,甚至拥有所有权的借口(参看廿六18~22)。居住,和寄居相对,表明有权了。
又对撒拉说,我给你哥哥一千银子,作为你在合家人面前遮羞的,你就在众人面前没有不是了 这里的一千银子,大概只是概数,而且也不是现金,乃指14节所说的牛羊仆婢的总值。这总值的数目是非常庞大的。耶稣时代,慷慨的主人给工人的日工才是一钱银子(参看太二十2);奴仆的价值是三十两银(参看太廿六15),约瑟时代则只值二十两(参看创卅七28)。这可见当时亚比米勒出手之大。遮羞的原文是掩眼,意思是使他们看在银上,而看不见撒拉曾被人取去的那事。没有不是了的原文,是“得了报复或报偿”、或补偿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亚比米勒对撒拉所做的事,已经在众人面前受了赔偿的惩罚之义。
{\Section:TopicID=594}二十17~18
亚伯拉罕祷告 神 这是亚比米勒作了他应作的,亚伯拉罕也相应的负起他先知(7节)的责任,而为亚比米勒及其家人祈祷。
神就医好了亚比米勒和他的妻子,并他的众女仆 神典并不单在此讲故事,也表明先知工作的果效和祈祷的重要,以及将 神对罪恶的刑罚和悔改归正之人重新得蒙恩惠的观念,都活活的摆露出来。
因耶和华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缘故,已经使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不能生育 这是原先 神惩罚亚比米勒的方法。从17节医好了亚比米勒的话,可能表明他也受了同样“无能”的打击。这整章既是神典的文件,则这节的耶和华便可能是文士的误抄,或是五经编辑者为与廿一1相配合而将 神改为耶和华的。
{\Section:TopicID=595}二十8~18
前段是亚比米勒取了撒拉后, 神于夜间梦中责备他,要他归还人家的妻子。这段便述说亚比米勒不但照 神的指示去做,且显出比亚伯拉罕更为有义,一面责备亚伯拉罕的不是之处,一面也表明他和他的国人都是敬畏 神的。神典在这段的记述中,不但给亚伯拉罕解释他的作为的原因,也表明撒拉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子,并显出亚伯拉罕确为先知,他的祷告大有功效,使亚比米勒和他家中女人不能生育的惩罚,均获得了医治。另一方面,神典的作者不单使他的读者,对先祖能获得大财的事而高兴,也向他们显明 神律例的公平,王帝犯罪亦同样受罚。但在此同时,神典也藉此表明, 神的恩宠不只施予以色列人,也普赐外邦人。──《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