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二十五1】「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虽然亚伯拉罕在撒拉死后的独身生活使他意识到自己的老迈(见创廿四1注释),但他仍有相当好的体力和脑力,在她死后又活了三十八年。以撒的结婚可能使亚伯拉罕倍感孤单,导致他再次娶妻,以便度过一个快乐的晚年。这位新妻子基土拉,是“香气”的意思。她和象夏甲一样属于偏房(第6节)。这并不意味着她是在撒拉活着的时候娶的,尽管这并非不可能。上下文给我们的印象是亚伯拉罕在撒拉死后才娶基土拉为妻。
【基土拉的众子(创二十五1~4)】按希伯来文结构,乍看之下,这次的婚娶,似乎是在前述事件之后:但参看十二1的的小注{\LinkToBook:TopicID=163,Name=亞伯蘭跟隨呼召(十二1~9)}。亚伯拉罕还能生育的事实,暗示此事发生得较早(参二十四1),不过他在以撒婚后还活了三十五年(7、20节);历代志上一32称基土拉为「妾」,这里第6节也似有此意,暗示亚伯拉罕在娶基土拉时,撒拉还活着。
米甸是这些阿拉伯族中最出名的,可是其他名字有些也曾于旧约中再度出现,在南阿拉伯的石碑上,显然都出现过。亚书利族不可与同名的亚述人混为一谈。——《丁道尔圣经注释》
【究竟基土拉是亚伯拉罕的第二位妻子(创二十五1),抑或只是他的妾(代上一32)?】
创世记二十五章一节记载当撒拉死后,亚伯拉罕再娶了一位叫基土拉(Qeturah)的妻子('issah)。二十五章二节更记载了基土拉为亚伯拉罕所生六位儿子的名字。撒拉在一百二十七岁时去世,而那时亚伯拉罕是一百三十七岁(创二十三1,亦参看十七17)。究竟在撒拉死后多久,亚伯拉罕才娶基土拉,我们不得而知,但基土拉所生的六位儿子日后均成为亚拉伯各种族的祖先;直至今日,阿拉伯人都尊基土拉为列祖之母。
历代志上一章三十二节记载基土拉时,是用(Pileges这个字,而不是'issah;然而,这两段经文是没有矛盾的。因为当创世记二十五章六节提及基土拉时,也有Pileges的含意;第五节清楚地指出,神视撒拉的儿子以撒为亚伯拉罕的嗣子;第六节继续记载:「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他的庶出(众数式的pilage'sim,可能包括夏甲及基土拉)的众子,趁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儿子以撒往东方去。」因此,Pileges的意思显然是指出:虽然基土拉是亚伯拉罕暮年时的唯一合法妻子(因此可算是他的'issah,但若与撒拉相比,基土拉的地位是次要的;因为神已拣选撒拉作为以撒的母亲,而以撒是亚伯拉罕在应许之约底下的唯一嗣子。至于Pileges本身,是一个来源不明的非问族字,但这字的基本含意是第二位妻子)参看Ludwig Koehler and Walter Baumgartnter,Lexicon in VeterisTestament Libros[Leiden:E.J.Brill,1958],p.761)。──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创二十五2】「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
亚伯拉罕在撒拉去世时137岁,在以撒结婚时他140岁。百岁得子的年老先祖现在又获得增添儿女的喜乐。在东方人心目中,子孙满堂是晚年最大的幸福。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儿子中只有一个没有住在阿拉伯半岛。他们象以实玛利一样迁到了南地的东边和南边。
「心兰」可能是“羚羊” 的意思。他的城暂时被认定为麦加和麦地那之间的散伯兰(Zambran)。
「约珊、米但、米甸」前两个儿子人们只知其名。米甸人却经常在圣经和铭文中出现。他们住在西乃半岛的北部和亚喀巴湾对面的阿拉伯半岛的西北部。后来摩西曾躲他们中间,住在敬拜真神的叶忒罗的家中(出二15;三1;十八1-6)。在士师时代中,米甸人经常袭击以色列人(士六至八章)。
「伊施巴和书亚」伊施巴可以认定为楔形文字铭文中所提到的雅斯布库人(Jasbuqu)。书亚似乎是約伯的朋友之一比勒达所属之部族的祖先(伯二11;八1等)。若是这样,书亚人就是住在美索不达米亚北部,而不是与基土拉其他的儿子们一起住在阿拉伯半岛了。楔形文字文献提到了一个苏库地(Suchu),坐落于幼发拉底河边迦基米施城的南面。
【创二十五3】「约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
「示巴和底但」约珊、示巴和底但的后代不能被认定为创十7节中起源于含的、南阿拉伯同名的部族。我们无法想象摩西会在一处说这些部族是含族古实的后代,而在另一处说他们是闪族亚伯拉罕的后代。他们的身份尚未认定。
「亚书利族」阿拉伯半岛西北部的米拿文铭文提到此部族。底但的另外两个部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人们尚不了解。
【创二十五4】「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这都是基土拉的子孙。」
米甸的儿子以法显然用他的名字命名了楔形文字铭文中被称为喀雅帕(Chajapa)的阿拉伯部族。其他的儿子尚未认定。
【创二十五5】「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
以撒乃是享受亚伯拉罕所得着的,一切都是他父亲给他的。以撒的特点,就是他一生一世所有的一切,都是享受,都是接受。认识以撒的神只有一个意思,就是认识神是供给者,认识甚么都是从神来的。――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二十五5~11】亚伯拉罕的遗嘱、死亡、埋葬。在5,6节,我们可以看出,亚伯拉罕一直到最后所采取的行动,都受「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之应许的影响。
众妾(译注:和合本「庶出的」,意思相近)可能指夏甲与基土拉,见1~4节的注释。我们很难不将5、6节与路加福音十五31、32拿来比较,该段话对以撒某些后裔提出责备。在神的计划中,这些儿子被打发出去,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真正的家,以致将来他们能归回:参看以赛亚书六十6以下。——《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二十五6】「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他庶出的众子,趁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往东方去。」
亚伯拉罕即将去世,他指定以撒为他的合法继承人(见创十五4),将其大部分的财产都留给了他。他也给夏甲和基土拉的儿子们一定的产业。由于亚伯拉罕拥有巨大的财富和数以百计的仆人(见创十三2;十四14),他能够给这七个儿子每人一定数目的仆人和牲畜,同时又不至于明显地减少以撒的遗产。可以设想,每个儿子都得到了足够的财产,使他们的生活有一个良好的起点。亚伯拉罕趁活着的时候把这些儿子们打发到东方,是防止他们日后发生纠纷,特别是针对以撒拥有迦南地的权利。
【创二十五7】「亚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
【创廿五8】「亚伯拉罕寿高年迈,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那里。」
亚伯拉罕达到丰满而死(原文没有说到寿数),这不仅是从他在世的年日说的,更是从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生命说的。他借着信曾经有了许多的撇弃,然而他所得回来的比他所撇弃的更多。他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他过了一百多年寄居的生活,漂泊在神应许要赐给他的地方,照着外面看来,他在这地上一无所得。然而,他仍然是丰满而终,因为他借着与神相交,学会了用永远来衡量时间,用属灵的眼光来衡量事物的价值。他的丰满,乃是一种死亡所摸不着的财富。―― 摩根《话中之光》
「气绝而死」意思就是“他断气了”。(见第17节;创卅五29)。
「归到他列祖那里」见创十五15注释。
归到他本民那里一语,不太可能指家族的坟地,那里目前只葬了撒拉一人;这句话必定隐约暗示,死者仍会继续存在。参,如約伯所言:「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和……君王、谋士……」(伯三13、14)。亦参看四十七30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34,Name=雅各指定葬埋在此(四十七28~31)}。——《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世记二十五章八节记载「归到他的列祖那里」,列王纪上十一章四十三节「与他列祖同睡」;这两节经文所暗指的,是怎么样的不死概念?而耶稣又描述拉撒路死后躺在亚伯拉罕怀里(路十六22);与上述概念是否有关?(D*)】
「归到他的列祖那里」。这句经节的含意,当然不只是说死者的尸体葬在他祖先的墓穴附近,或是收藏在同一个公共墓穴里。作者写这句经节时,是想表达出亚伯拉罕去世后,便与他所爱的,比他先去世的人有着某一种交谊,或是有同伴的关系。因为以色列附近的民族都相信,当灵魂离开所属的身体后,仍然存留(苏默人、巴比伦人、埃及人、原始希腊人都有这种信念);因此,假如唯独希伯来民族不相信灵魂在其所属的人去世后仍然有意识地存在,这才令人惊讶!与这种概念有显著关系的,是当大卫知道他的小儿子去世后所说的话:「我必往他那里去,他却不能回我这里来。」(撒下十二23)换言之,大卫知道小儿子不能重获生命,但他充满希望地期待着,当自己死后,就可以和小儿子重聚。
而且,「往他那里去」并不只暗示,在墓室内,两者的尸首被安放在相近的位置;诗篇七十三篇二十四节记载与大卫同时期的人亚萨的信念:「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我必到荣耀里」,似乎是指天堂里神荣耀的显现。诗篇四十九篇十五节亦有相同含义:「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因他必收纳我。」我们或许会记得以诺,他与神同行三百年后,就被神接去(上述几段经文所用的字眼,与有关以诺的一段经文所用的字相同,都是laqah),而没有留下他的身体在世上。
至于「与他列祖同睡」这经节,常会出现于皇室的讣闻中。这经节似乎是指那信徒的身体躺在坟墓中,等待复活——正如新约中偶然提到信徒逝世时,都用「睡着了」这句说话。这经节包含有快乐的盼望,就是那死去的人将会再次醒过来。以赛亚书二十六章十九节记载:「死人要复活,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来。」
至于拉撒路和财主的故事(路十六19-31),无疑指出了耶稣也相信,无论义人与恶人在将来还有生命,像拉撒路如此卑下的信徒,安息于亚伯拉罕那里,受到神的祝福与安慰。因此,耶稣肯定了旧约圣徒的信念;在诗篇十六篇十一节记载:「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们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在这说话之前,是那伟大的有关复活的经节:「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诗十六10)──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创二十五9】「他两个儿子以撒、以实玛利把他埋葬在麦比拉洞里。这洞在幔利前、赫人琐辖的儿子以弗仑的田中,」
首先提到亚伯拉罕的主要继承人以撒。以撒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实玛利参加了他们父亲的葬礼。这是他们之间友好的一个证据(另见创卅五29)。没有提到基土拉的儿子。他们住得太远,无法及时到希伯仑参加葬礼。
【创二十五10】「就是亚伯拉罕向赫人买的那块田。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里。」
【创二十五11】「亚伯拉罕死了以后,上帝赐福给他的儿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莱居住。」
上帝承认以撒为亚伯拉罕的继承人,向他重申了给予亚伯拉罕的应许和福气。以撒在亚伯拉罕死后继续在庇耳拉海莱住了一段时期。这是他父亲最后居住的地方,也是他第一次遇见利百加的地方(创廿四62)。自从他人生中值得纪念的这件事发生以来,已过去了三十五年。他自己的儿子雅各和以扫也已经十五岁了(见第26节)。
【创二十五12】「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是以实玛利。」
这是一个新的段落,摩西先简要地记述了亚伯拉罕长子的家庭和命运,再继续他的主题,就是以撒的家谱。
【创二十五13】「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按着他们的家谱记在下面。以实玛利的长子是尼拜约,又有基达、亚德别、米比衫、」
我们从第16节中得知道以实玛利的儿子们以他们的名字来命名各自的部族和地理位置。这些名字有些在圣经中再次提到,有些成为阿拉伯半岛北部的地名。以下名称可以被认定:
「尼拜约,又有基达」在赛六十7中也一起提到。基达在圣经若干章节中也曾单独出现,赛廿一16和结廿七21指出他的后代是一个阿拉伯部族。
「亚德别」圣经别处提到亚德别的只有代上一29。这可能就是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楔形文字铭文中提到的伊底别(Idibi-il),是靠近埃及边境的一个部族。
【创二十五14】「米施玛、度玛、玛撒、」
「米施玛」被认定为亚述王亚述巴尼帕的铭文中所提到的阿拉伯部族伊萨玛(Isamme')。
「度玛」可能是古代文献中经常提到的在阿拉伯半岛北部的一个绿洲。其现代的名称为迪乌夫(El Djouf)。
「玛撒」被认定为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文字铭文中称为玛苏(Mas`u)的一个北阿拉伯部族。
【创二十五15】「哈大、提玛、伊突、拿非施、基底玛。」
「哈大」在希伯来文手抄本中读作哈大德(Hadad),在楔形文字铭文中为库大都(Chudadu)。希伯来字母中的“r”和“d”非常相似,两者很容易混淆。
「提玛」在伯六19;赛廿一14和耶廿五23节中也曾提到。即现代位于阿拉伯半岛西北部的泰玛。古时这里曾是一个重要的贸易中心。这里曾是别沙撒王的父亲,巴比伦王拿波尼度的居所。
「伊突、拿非施」代上五19节记载他们与约旦河东的迦得人、玛拿西人和流便人争战。路三1中所提到的在黑门山以南的以土利亚可能源于伊突。
【创二十五16】「这是以实玛利众子的名字,照着他们的村庄、营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长。」
【创二十五17】「以实玛利享寿一百三十七岁,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
以实玛利的长寿无疑是由于他父亲亚伯拉罕所遗传的活力。关于“气绝而死”和“归到他列祖那里”,见第8节和创十五15的注释。
【创二十五18】「他子孙的住处在他众弟兄东边,从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书珥,正在亚述的道上。」
哈腓拉的地理位置不明(见创二11注释)。因此以实玛利人在阿拉伯半岛的东部边境无法确定。其西部边境为书珥(创十六7;廿1),离埃及地不远。
「正在亚述的道上」这并不是说以实玛利人的势力一直延伸到了美索不达米亚的亚述,而是说他们向北扩张。所以以实玛利人西邻埃及,东南至哈腓拉,向北延伸至阿拉伯沙漠。
【创二十五19】「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记在下面。亚伯拉罕生以撒。」
摩西回到故事的主题,就是选民的历史。以下的事件有些发生在亚伯拉罕有生之年。亚伯拉罕的寿数是175岁(创廿五7),而且他在以撒出生时是一百岁(创廿一5)。以扫和雅各出生时他是160岁(创廿五26)。因此他去世时他们是十五岁。以实玛利的寿数是137岁,他的去世要晚得多,即雅各和以扫六十三岁的时候。以实玛利比以撒大十四岁(创十六16),因此以撒的两个儿子出生时他是七十四岁。这个新的段落不是按照年代排列的,因为摩西不想打断以扫和雅各的生平故事。
【创二十五20】「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利百加是巴但亚兰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子。」
「亚兰人」英文译本为“叙利亚人”。但希伯来文为“亚兰人”。他拉的孙子彼土利(创廿二20-23)和亚伯拉罕都是闪的儿子亚法撒的后代(创十一10-27),而不是闪的另一个儿子亚兰的后代(见创十22注释)。他之所以在这里被称为“亚兰人”,只是因为他拉的家族定居在亚兰人的地界内,并且渐渐地被亚兰人所同化。所以摩西称彼土利和拉班为亚兰人。
「巴旦亚兰」地理位置不明,只在《创世记》中出现(创廿八2,5-7;卅一18等),作为米所不大米亚地区(`Aram-naharayim,见对创廿四10节的注释)的一部分。它也可能是指哈兰,因为巴旦和哈兰在亚述语中有类似的含义。
【创二十五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以撒必须象他的父亲一样懂得,应许的儿女不仅是自然的结果,更是恩典的礼物。以撒和利百加已经结婚十九年了(第20,26节),但仍没有孩子。于是,以撒专门为此祷告。他决定仰赖上帝的怜悯,而不是自己的小聪明,象亚伯拉罕所做的那样(创十六3)。他对上帝的信靠没有白费,他的信心不久就变为事实。
【创二十五22】「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或作:我为什么如此呢)?”她就去求问耶和华。」
利百加为自己和孩子的安危而感到不安。她在困惑之中求问耶和华。尽管古今有许多解释,但这并意味着她用了一位中间人,更不意味着她需要这样的人。有人推测她可能去求问麦基洗德、亚伯拉罕或以撒。但最有可能的,是她在祷告中直接求问了耶和华。对于她与上帝的直接交谈,我们为什么要感到奇怪呢?祂对人是一视同仁的。
利百加的呼喊,是一断句,直译为「若是这样,为什么我──?」叙利亚版本加了「活着」(参RV、RSV),但这却不足采信。上下文为蒙应允的祷告(21节)和进一步的求问(22下),由此可见,她所忧虑的是,神微笑的脸庞为何突然变为皱眉。AV 的意思较 RV、RSV 更接近。——《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二十五22】「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
这是雅各,这是雅各的天然。他不只所作的事不对,并且他这个人就是不对,因为他在母腹里就已经出了问题。他的坏在母腹中就已经开始了,他在母腹里就是一个争先争大的人。――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二十五23】「耶和华对她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一位天使向利百加揭示了两个即将出生之婴孩的未来(《先祖与先知》177页)。他们此时似乎已经开始争地位了。天使的预言在以扫和雅各的后代,即以东人和以色列人的历史中应验了。这两个兄弟民族素来不和,以色列往往更强大一些。大卫曾征服以东人(撒下八14;王上十一16)。后来,亚玛谢王又曾打败过他们(王下十四7;代下廿五11,12)。哈斯摩年王约翰·许尔堪一世终于在公元前126年结束了他们的自主权,强迫他们接受割礼和摩西的律法,并服从一位犹太总督的管制。上帝对以扫和雅各品格的洞察,以及祂对他们未来的预见,使祂在他孩子出生前就选择雅各作为长子名分的继承者和基督的祖先(罗八29;九10-14)。
【创二十五24】「生产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双子。」
【创二十五25】「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就是有毛的意思)。」
「红」(`admoni),以东这个名字可能源于此词(另见30节)。该希伯来词还用来描述大卫的相貌(撒上十六12;十七42)。该词的意思与拉丁语Rufus(鲁孚)相似,这是新约时代两个人的名字(可十五21;罗十六13)。以扫毛发的过度生长,在医学上被称为多毛病。其症状在出生时就已经十分显著了,后来成为其外貌最明显的特征。
「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父母二人都认为这个名字很恰当。上下文的内容使某些学者认为这个名称来源于一个表示“多毛”的未知词根。但我们无法依据现有的信息来确定其含义。
【创二十五26】「随后又生了以扫的兄弟,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给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
“脚跟”一词的希伯来原文`aqeb,与动词`aqab,“抓住脚跟”有关,喻指“欺骗”。“ 雅各”的意思是“他抓住脚跟”或“他欺骗”。因此,这是最为恰当的。它不仅使人想起在他出生时所发生的事,也是对他品格和命运的预言。关于以撒在两个儿子出生时的年龄,见19-21节注释。
【创二十五26】「随后又生了以扫的兄弟,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给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
雅各不让以扫作大的,巴不得以扫停留一步,所以抓住以扫的脚跟。他从起头就是这样一个人。「雅各」这一个名词,在原文中有好几个意思:有一个意思是「抓住」,还有一个意思是「诡诈的排挤者」。雅各这一个人是诡计多端的。――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二十五27】「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住在帐棚里。」
「以扫善于打猎」随着两个孩子的成长,他们品格上的巨大的差别显现了出来。以扫性情粗暴,喜欢田野和丛林中任性和冒险的生活(见创廿七3)。
「雅各为人安静」“安静”的希伯来语tam,表示亲切、虔诚和有教养的个性。家庭稳定生活的责任在以扫看来是极其单调和令人烦躁,但对于“为人安静,常住在帐棚里”的雅各来说却如鱼得水。以扫从未摆脱青春期身体和情感上的浮躁不安,而雅各却随着自己的成熟而培养出坚定的品格和良好的判断力。
【创二十五27~34】这两位人物的个性完全相反,后来的两国也终致如此。安静是希伯来文ta{m,其含意为「扎实的」、「稳重的」,雅各冷静的个性,最好的一面使他完全可靠,最坏的一面,则使他成为可怕的冷酷敌人。
长子的名分是身为长子的地位:意即作一家之首,而后来至少在以色列国中,长子能继承两倍的产业(申二十一17)。从努斯(译注:位于底格里斯河东,在该处发现公元前十五世纪的文献数千件)的证据看来,当时何利人中,长子的名分是可以出售,在一次这类合约中,一位弟弟付出三只羊以换得某项产业250──这已足够阐明雅各的交易。——《丁道尔圣经注释》
【创二十五28】「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却爱雅各。」
以撒盲目地偏爱长子,而不顾儿子担任一家之主的品格条件,给家庭造成了纷争,导致了弟兄之间以及他们的后代之间多世纪的冤屈、痛苦与不公。以撒对以扫的偏爱,似乎是由于、或至少部分是由于他对野味的喜好。先祖让他的爱,他的正义感,和他的虔诚受制于他的食欲,实在令人吃惊和失望。他的经历也是对我们的一种警告。偏爱一个孩子过于另一个孩子,无疑地会造成嫉妒、纷争、怨恨和痛苦。
【创二十五29】「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
兄弟二人在品格上的差异很快就在一件事情上表现出来。这件事实际上成为他们人生的转折点。雅各烧好了红豆汤(第34节)。红豆在巴勒斯坦至今仍是一种受人欢迎的食物。人们把它和洋葱、大蒜、大米和橄榄油一起烧,有时还加一些肉。
【创二十五29~34】雅各用红豆汤骗得了以扫长子的名分,这件事显明了雅各的性格是何等诡诈。不错,雅各看重长子的名分,表明他看重神的应许,这是好的;但是他用这样诡诈的方法来取得长子的名分,这是不正当的。雅各这样作,是用自己的力量来取得神所要给他的。――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创二十五30】「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因此以扫又叫以东(就是红的意思)。」
「喝」的原文只在这里出现,其含义是“贪婪地吃”。
「因此以扫又叫以东(就是红的意思)」`adom(红)既可指他红色的皮肤(第25节),也可以指红豆的颜色。这个名字是一语双关的。阿拉伯人至今仍喜欢用这类名字给著名人物命名。以东人在埃及人和亚述人的铭文中出现的次数要比以色列人的多。以东在埃及写成Idwm,在楔形文字的文献中被写成Udumu。
【创二十五31】「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
雅各知道天使在他们出生前所说的关于他和他兄弟的预言(见第23节;《先祖与先知》178页)。现在他利用了这个似乎公平的难得机会。按照摩西的律法,长子的权利包括:(1)继承父亲的正式权利,(2)承受父亲双份的遗产,(3)成为家中祭司的权利(见出廿二29;民八14-17;申廿一17)。对于亚伯拉罕的后代来说,长子的名分还意味着:(1)继承地上迦南的应许和圣约的其他福气,(2)有幸成为所应许之后裔的祖先。
【35 雅各得了长子的名分和祝福合神旨意么?创廿五31-34;廿七26-30】
答:犹太人长子的名分,通常是有较好的地位,和较多的遗产。他们得了长子名分,可有几种益处:如得到父亲的祝福,管家的权柄(撒上廿29),双分的家业(申廿一15-17),全家祭司的尊荣等。以扫是头生的,本来是以撒的法定继承人,以及神对亚伯拉罕之应许的承受人。然而,因为神在利百加怀孕、双生子待产之时,就已知道他们各人的性格,所以预先暗示利百加,说到「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23);就是要拣选雅各作那美好产业的继承者。神往往拣选次子而不拣选长子,无非是要显明这是出于神的恩(参廿一10-13 ,廿五23,四八17-20 ,代上五1,2,撒上十六6,7,10-12 )。以扫却为了贪喝一碗红豆汤,而轻看他长子的名分,把这名分卖了给雅各(29-40 ,来十二16,17,腓三19)。这事对雅各来说,他渴慕长子的名分,乃是值得嘉许的,也显明了神所拣选的旨意(罗九10-13 ,玛一2,3),应验了神的豫言(创廿五23)。在亚伯拉罕的诸子中,只有以撒算是他的儿子。在以撒的二子中,神弃绝了以扫,而拣选了雅各(来十二17,罗九13)。到了雅各时,这种拣选的事便告终止,所有雅各的后裔都算是神的选民了。
然而,雅各得了他父亲的祝福,乃是用欺骗的方法作成的,曾全家也应该承当这种错误(廿七1-40 )。现在雅各既已从以扫手中买得了这长子的名分(廿五31-34),他所需要的,乃是他父亲以撒的承认和祝福。这事虽然也是用欺骗的方法得到,但就雅各作这事的前因后果而论,未尝不是没有神的定旨。雅各起初要得长子的名分,也可说是一种高尚的志愿;以后他虽出此下策,而得了祝福,可是他为此已付上了很大的代价,受了严重的苦难的磨炼(廿七41-卅三17)。神并不是要显明他自己的偏向,乃是要为那整个的世界命脉和后嗣建立一个根基(罗九10-13 )。他深知雅各适合于这个目的,因而在他们兄弟还没有诞生之前,就作了这个拣选(廿五23),并以他的祝福来应许雅各以后的权柄和地位(廿七28,29)。
由此可见,他们全家虽然各凭私意而行,但总归是成全了神的旨意(赛十四24)。――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创二十五32】「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
有人这样理解以扫的话:“如果我不能立刻得到食物的话,我就要饿死了。那样的话,我的长子名分对我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因此,我就是没有长子的名分却得食而活,也比我拥有长子的名分而死去要好得多”。还有人解释把这番话解释为:“我早晚反正要死,有没有长子的名分都无所谓”。根据34节说他“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来看,后一种解释似乎更为合理。由于以扫对属于他的福气不关心,轻看这些福气,所以他不配承受这些福气(《先祖与先知》181页)。
【创二十五33】「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
雅各在这笔交易中的行为是很难以原谅的。他的态度和话语表明他是有预谋的(《先祖与先知》179页)。上帝的旨意会在适当的时候实现,不需要人的干涉。但跑在上帝旨意的前面是危险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
【创二十五34】「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在以扫看来,唯一有价值的就是食欲的一时满足;未来的属灵福气似乎太遥远和太抽象。在这一点上,他表明自己是一个“贪恋世俗[不信]的人”(来十二16),对属灵的事情麻木不仁。他唯一在乎的就是欲望的满足。他就象无理性的动物一样,一切决定都是根据当时的感觉做出的。一个人在多大的程度上愿意为将来的利益而牺牲眼前的欲望,表明他情感和灵性成熟到如何的程度。所以只有基督徒才能成为完全成熟的人,因为他为了配得到将来的生命而愿意愿意舍弃今生所提供的一切(见林后四17,18;腓三7-15;徒廿24;路廿34,35;来十一10)。以扫为了一碗红豆而出卖其长子名分的草率举动,表明他不配成为上帝仁慈应许的继承人。尽管雅各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但以扫的行为更应得到严厉的指责。雅各后来悔改并得到了赦免;但以扫却无法得到赦免,因为他的懊悔不是因为他的行为本身,而是因为其卤莽之举所带来的后果(来十二16,17;《先祖与先知》181页)。
【信心伟人的离世(二十五1~11)】
一、续弦(1~4)
二、离世(5~11)
——《新旧约辅读》
【新一代的兴起(二十五12~26)】
一、以实玛利的后代(12~18)
二、以撒的后代(19~26)
——《新旧约辅读》
【雅各的本性与所受的管教 (二十五19~34)】
一、雅各的本性
二、在母腹中就争为大
三、用红豆汤换长子的名分
四、用欺骗取得父亲的祝福
五、雅各所受的管教
六、离开父家
七、露宿伯特利
八、在哈兰所受的管教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分别(二十五27~34)】
一、不同的性格
二、不同的价值观
——《新旧约辅读》
【创世纪二十五章】
一、家谱(1~18)
二、死亡(1~18)
三、冲突(19~34)
四、长子的名份(19~34)
——《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