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召你必祝福你
經文:創世記十二:1—20
我們讀創世記的時候,有一個最基本的瞭解,就是創世記可以簡單地把它分成兩大部份,這也是我在前面「讀創世記這本古老經典」乙文中已經提及過的;其一是從第一章一節看到第十一章三十二節,其二是從第十二章開始看到第五十章。我在前面已講過第一部份的幾個重要主題,就是創造的故事;人墮落犯罪的經過;大水帶來的災難與拯救;巴別塔的事件所帶來的影響。我們可以說這四個主題構成第一部份的主要內容。
現在我們所讀的第十二章,可以說是創世記的第二個部份的開始,也就是創世記這本經典另一個很重要的主題:族長史。在這總共三十九章的篇幅中,總共記述了四個族長,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等。而當我們開始要讀這部份的族長史之時,應該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就是這部份也可以說是以色列民族歷史的早期歷史,因此有些記述並不一定是我們可以字字句句地去探討和瞭解的;我們要瞭解的是族長史成長過程中所帶來的信仰意義,這點認識是很重要的。在這四位族長史中,特別是以亞伯拉罕和雅各為主軸來描述整個以色列民族被上帝揀選的過程,以及以色列民族與上帝之間所立契約的意義。這四位族長中,也只有亞伯拉罕和雅各是被上帝改名的,這表示出上帝與他們二人之間有著特殊的主僕關係。
我在前一講已經說過,巴別塔的故事提出一個主題,是讓人再次回到上帝原先創造時的目的—要生養眾多,子孫散佈全世界。然後作者再從眾多的族群中,逐漸將中心從群族中縮減到作者所要記述的中心人物或民族。當然我們也可以這樣的了解:人類四散到世界各地,正是表明是因為人的罪所帶來的結果,但是上帝是憐憫的上帝,祂看到人的苦難,因此展開祂救援的行動,揀選祂的僕人來救人,這就是族長史的開端。
也許我們在讀創世記中族長史的時候,會有這樣的問題發生:在他拉的後代中有亞伯蘭、拿鶴、哈蘭等三人,為甚麼上帝卻獨鍾亞伯蘭?就好像在以掃和雅各兩兄弟中,上帝為甚麼去選一位會欺騙、狡猾的雅各,而不是長子以掃?在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中,為甚麼是選上最小的約瑟,而不是長子呂便?說實在的,沒有人能夠回答這樣的問題。也許我們可以用約翰福音第十五章十六節,耶穌基督所說的話來思考這個問題:「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指派你們去結那常存的果實。」這句話基本上已經在說明一件事:整本聖經的一個共同主題是告訴我們有關上帝的主權。揀選的主權是在上帝,不是在人。而我們要注意的是,上帝揀選祂的僕人的主要目的,乃是為了要「主持公道,伸張正義」(創世記十八:19),這是祂呼召亞伯拉罕的原因。上帝呼召先知以賽亞時也是向他說這樣的話:
「我—上主呼召你,賜力量給你,使你在世上主持公道。
我要藉著你跟世人立約;我要使你成為萬國之光。」(以賽亞書四十二:6)
在揀選以色列民族的傳統中,也有二種不同的系統;其一:是屬於創世記的傳統;認為上帝揀選以色列民族是從亞伯拉罕開始的(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一:2)。其二:是屬於出埃及記的說法,認為是上帝選召摩西帶以色列民族從作奴隸的困境中,成為與上帝有特別契約關係的民族。如果我們綜觀整本聖經就會發現這二種系統是交織編撰在一起。但是,有一點不一樣的,是在述說族長的關係上,卻只有強調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三人,而不再提及約瑟的名字(出埃及記三:6、16,四:5,列王記上十八:36,馬太福音二十二:32),這主要的原因在於作者注重的是信仰上的完全順服,是來自上帝主動的呼召。
亞伯拉罕之所以成為整個族長史中,被看成最為重要的原因即在此,他是從富有被呼召成為空乏一切—即離開父母、親族,但是並沒因此改變他對上帝的忠心和順服。聖經作者以這個故事來凸顯出亞伯拉罕的信仰特質,就是當他年老的時候才得到的兒子以撒,上帝要他將之獻上,他也依上帝的話順服地去照辦。聖經作者從這裡在表明一個重要的信息:上帝對人的承諾,是絕對不會落空的(參考約書亞記二十一:45、二十三:14,撒母耳記上三:19)。如果我們把這四位族長的歷史,用最簡單的一句話來描述,亞伯拉罕可謂冒險十足,以撒是憨直有餘,雅各很有傳奇性,而約瑟則較富小說內容。
現在讓我們來看今天所讀的經文內容:
第一節:上主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你的故鄉、親族,和你父親的家,到我所要指示你去的地方去。」
這是聖經作者在描寫上帝對人呼召的一個典型筆法,直述上帝對祂的僕人說話。我們從先知作品中一再看到這種例子。上帝要亞伯蘭離開他的故鄉,但是卻沒有指明要帶他到哪兒去?這是最重要的一點,這一點也是聖經作者所要凸顯出亞伯蘭之所以不一樣的地方:他是完全聽從,而不是在得知前方落腳之地時才決定要不要服從。我們也看到上帝呼召一個人,所用的話是命令的,絲毫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這是很特別的地方。摩西、耶利米、約拿、阿摩司等等先知都曾試著要抗拒上帝的命令,但是,上帝命令一出,受呼召的人就無法躲避。
上帝要亞伯蘭離開他的「故鄉」(和合本用「本地」),依照第十一章卅一節所記,亞伯蘭的故鄉是哈蘭,這是一個敬拜「月神」的地方(請參考創世記三十一:30,約書亞記二十四:2—3)。
「親族」(和合本用「本族」),可以做出生地,或是做「你的親族」解釋。
「父親的家」,很清楚地,上帝是要亞伯蘭和他的家族、親人,甚至是自己的父母「切斷」關係,因為上帝要他出走時,並沒有告訴他將帶他往那裡去,只告訴他說:「到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這是極大的信心考驗和挑戰,因這種選召實在是很殘酷的(參考希伯來書十一:8),這是清楚表明要亞伯蘭把他在哈蘭舊有的一切斷絕,現在所要開始的是新的,從頭開始。我們如果看出埃及的故事,也會發現上帝為了要根除以色列民族在埃及四百年久的奴隸性,不只是在曠野那不毛之地磨練他們達四十年之久,最後甚至是對他們下了一個很狠的決定:「你們當中二十歲以上的人,沒有一個人能進入那地(指上帝所應許的迦南地)。」(民數記十四:29)換句話說,在埃及出生長大的人,都與應許之地絕緣,只有新的一代才能進入那應許之地。我們看上帝選召先知耶利米的時候,是這樣對他說的:「我今天授權給你;你要向萬國萬民做根除、拆毀、破壞、推翻、重建、和種植的工作。」(耶利米書一:10)這是完全換新改變的動作,毫不留情的,也不能有任何戀棧的情懷。上帝就是這樣子呼召亞伯蘭。
其實,猶太人有一個很特別的觀念:「家」,可以是個城堡,因它是個安全、安息、有保障的地方。但是,「家」也可以是個牢獄的地方,讓人感到約束、爭奪、痛苦。家裡的窗若是關著,就與牢獄一般,但若打開窗子,可以看到窗外的一切,就是世界。因此,他們在祈禱時會打開房間的窗子,祈禱的地方不能掛著鏡子,以免只看到自己,而忽略了或看不到更廣大的境界。這樣看來,亞伯蘭離開父家,是要去到一個更廣大的世界。
第二至三節:
「我要使你多子多孫;他們要形成大國。
我要賜福給你,使你大有名望;這樣,人要因你而蒙福。
祝福你的,我要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要詛咒他。
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
看,上帝就是這麼的奇妙,亞伯蘭尚且不知自己到底要去何處,能否安定生活下來?怎能想像上帝要賜福給他這麼豐富的恩典呢?第四節說他出哈蘭的時候已經是七十五歲了,連孩子都來沒有生出來,哪來「多子多孫」?要到哪兒去也不知道,怎會「形成大國」?這是一次很冒險的離開家族,自己生死都是個未知數,又將如何使別人因自己得福呢?若是我們大概會這麼想。但這的確是上帝對亞伯蘭的應許。
在揀選的事上,我們要注意的是「人要因你而蒙福」這句話;亞伯蘭蒙上帝呼召,不是自己在享福,而是要使別人因他而得到福氣,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最大的特質之一。我們的信仰不是在追求自己的福氣,而是分享、給予別人。對這一點的認識是很重要的。我們可以這樣了解第二節,就是上帝對亞伯蘭所有的應許,包括多子多孫、大國、大有名望,就是為了要使別人藉著他而得到分享這份來自上帝的祝福。不是要他將這些福份全部攬括在自己的身上或自己的家裡。
第三節可以說是上帝對亞伯蘭的保障;這裡提到誰幫助亞伯蘭,上帝就會回報那個人,誰欺負他,上帝會找那個人算帳。這是等於上帝公開宣佈亞伯蘭是上帝的代表一般,如同是上帝的使者。最後一句「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是與第二節的最後一句相呼應,再次表明上帝揀選一個人,為的是成為上帝的僕人,這僕人是為上帝做事情,不是自己在享福,而是使別人蒙福。
第四至第九節:亞伯蘭七十五歲的時候,遵照上主的指示離開哈蘭;羅得也跟他去。亞伯蘭帶著妻子莎萊、姪兒羅得,以及他們在哈蘭擁有的財物和所有的奴隸向迦南出發。
他們到迦南以後,亞伯蘭繼續他的旅程,來到示劍的聖址,摩利的聖樹附近。(那時迦南人還住在那地方。)上主向亞伯蘭顯現,對他說:「我要把這片土地賜給你的後代。」亞伯蘭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上主建了一座祭壇。後來,他向南遷,來到伯特利城東邊的山區,山區的西邊鄰接伯特利,東邊靠近艾;他在那裡紮了營,又建了一座祭壇,敬拜上主。以後,他漸漸南遷,到了迦南的南部。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有奴隸與亞伯蘭同行,可見他是一個富有的人。在第十四章十四節記載亞伯蘭可以帶領三百十八名壯丁去攻打敵對者,搶救他的侄兒羅得回來,就可以明白他出哈蘭時是家道甚豐。但是,他強大的家勢背後,卻隱藏了很大的危機—沒有後代。如果我們注意第十一章十二至二十四節,就會發現當時生育的年齡是在三十歲左右,而如今亞伯蘭已經七十五歲了,仍舊是沒有生兒育女,可見這件事是不尋常。在十一章三十節曾為此特別記明說:「莎萊不能生育,沒有孩子。」已經這麼高的年齡,且妻子又不能生育,但亞伯蘭對上帝的應許卻是深信不疑;而最重要的是亞伯蘭的順服,這一點是聖經的作者所要強調的地方。亞伯蘭在聽到上帝的呼召後,他沒有遲疑,攜家帶眷地向迦南出發。
為甚麼是往迦南的方向去?我們不清楚。但是我們在往後的經文裡看到,作者是三番五次地提到這個應許,上帝要把迦南這塊土地賜給亞伯蘭和他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三:15-17、十五:18、十七:8、二十六:3、二十八:13、三十五:12)。
第七節說「上主向亞伯蘭顯現」,這裡作者沒有描述上帝是以甚麼型態向亞伯蘭顯現,但是我們看到往後亞伯蘭每到一個地方,就建一座祭壇敬拜上帝,可以看出他對上帝的敬虔,也是在表明他對上帝的應許有絕對的信心之意。
第十至第二十節:迦南發生飢荒,情況非常嚴重。亞伯蘭一直往南遷移,到了埃及,要暫時在那裡居留。他們來到邊界,快進入埃及的時候,亞伯蘭對妻子莎萊說:「你是一個美麗的女子,埃及人看見你,一定會說『這是他的妻子』,因此殺害我而留下你。你要告訴他們,你是我的妹妹。他們就會因你的緣故饒我的命,好好待我。」他越過邊界進入埃及的時候,埃及人果真發現他妻子美麗。有宮廷的官員看見她,就在國王面前讚美她的美麗;她就被帶進王宮。因為她的緣故,國王厚待亞伯蘭,賜給他許多牛、羊、驢、駱駝,和奴隸。
但是,由於國王帶走亞伯蘭的妻子莎萊,上主就降災,使國王和王室的人都患了可怕的疾病。於是國王把亞伯蘭召來,問他:「你為甚麼這樣待我?為甚麼不告訴我她是你的妻子?為甚麼說她是你的妹妹,而讓我娶她呢?你的妻子在這裡,帶她走吧!」於是國王命令左右趕亞伯蘭出境;他們就把他和他的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
如果我們注意讀創世記,就會發現這是亞伯蘭第一次說莎萊不是他的妻子,在第二十章的地方,他是再一次說莎萊不是他的妻子,是他的妹妹(1—18)。
聖經說亞伯蘭及埃及人都說莎萊很美麗,但是,算一算莎萊起碼已經有六十五歲了,他們夫妻相差十歲,這樣的年齡實在很難說美麗啊。而亞伯蘭他的這種行為也被他的孩子學到,以撒曾經有一次飢荒投靠非利士人的時候,告訴亞比米勒王說利百加是他的妹妹(創世記二十六:6—16)。而在第二十章十二節也確實這樣告訴我們,莎萊實在是亞伯蘭的妹妹,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早期以色列人民是允許兄妹結婚的,在撒母耳記下第十三章有記載一個故事,就是暗嫩和塔瑪都是大衛的兒女,是同父異母之兄妹關係,但是暗嫩卻愛上了妹妹塔瑪,想要跟她而不得,卻用強暴的方式污辱了她。此事引起暗嫩的哥哥押沙龍的極大不滿,設計殺了暗嫩。後來摩西的法律嚴格禁止此種近親結婚的行為(利未記十八:9),可是效果好像並不理想。不過既然亞伯蘭已經娶莎萊為妻了,為甚麼還要欺騙人呢?為保住自己的性命,把自己的妻子送給人,這一定不是聖經的教訓。而這一點正好是我們的聖經最為可愛的地方,就是將人的弱點毫無掩飾的記述下來。
另一點使我們迷惑不解的是,為甚麼上帝不是懲罰亞伯蘭的不誠實,而是懲罰埃及王?或許我們可以這樣地想,古時候的人,總會在災難來臨時,去詢問是否有甚麼地方得罪了上帝或神明?現在埃及國內已發生了災難,國王及官員在處理災難之時,查出有這樣的事,而認為災難就是因這件事的緣故而引起的。
因此埃及王在查出發生這種事後,馬上處理,以求災難能夠很快平息。
另外一點也是我們可以思考的,亞伯蘭既然能夠毫無懷疑地聽上帝的呼召離開家鄉,且上帝一再表明要賜福他,使他被尊為大,為甚麼在這危險的時候,我們看不到他對上帝祈求呢?為甚麼他不相信上帝的保護呢?其實,這一點豈不也是我們要學習自我反省的?信仰如亞伯蘭這樣的人都會有走樣的時候,更何況是我們?我們人實在是很軟弱啊!
這一章故事有值得我們反省的地方;
一、上帝揀選我們成為祂的子民,不是為了讓我們享福,而是要我們分享祂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大愛。
今天我們做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時常從這個「人要因你而蒙福」這個角度來思考我們成為基督徒的使命是甚麼?如果做為一個基督徒只知道為自己求福,只知道關心自己的需要,只知道謀求自己的福利,而不知道與我們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社會大眾,這樣就很難體會出,或見證出上帝揀選我們的意義。我們應該這樣瞭解,我們受呼召,是被呼召成為上帝國福音的僕人,而不是主人。我們受呼召,是要使我們成為上帝拯救世人的器皿。
今天的教會也是如此;教會就是在見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因此,教會最大的使命,就是把上帝的愛分享出去。如果一間教會設備樣樣好,各種人力、財力樣樣充足,但是卻忘了有欠缺、貧乏的鄰舍、同胞,需要我們的援手、救助與愛,這樣的教會是不能真正見證出基督教會的真諦。我們可以這樣說:不會分享的教會,不能算是屬於基督的教會。
二、我們要常常反省我們是否在生命危急時,或是有很耀眼的誘惑在眼前時,就忘記了呼召我們的上帝?
當我們看到亞伯蘭的欺騙行為時,我們要注意的是,他的欺騙並沒有為他帶來祝福,相反的,還為善待他的埃及王國帶來災害,這是很不應該的。我想,身為一個基督徒,不論我們的處境如何,或是多麼的困難,我們不要忘記,上帝就在我們的旁邊與我們在一起。祂不會忘記我們,也不會離棄我們,即使是我們親人離開我們,上帝還是在我們身邊看顧著我們。祂深知我們的苦難,也與我們一同受苦。詩篇的詩人這樣說:「就是我的父母離棄我,上主也要看顧我。」(詩篇二十七:10)
今天,台灣的局勢很惡劣,外有中國一再用武力恐嚇,內有各種政治、社會的危機:包括最近一再發生的金融風暴案,以及族群對立的升高,也有很多人因為所謂的「一九九五年閏八月」的危機感而移民外國,但是,我想我們做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一種基本的認識:上帝一定會與我們同在,祂既然揀選我們成為祂的子民,就是要藉著我們使台灣人民、台灣社會得到祝福。因此,不論我們的處境是如何的惡劣,我們的處境是多麼的危險,我們都要堅持與我們的同胞、人民在一起,這樣才對。敵人縱是在我們最堅強的方面設法要瓦解我們,要使我們一敗塗地。
別以為魔鬼總是利用我們軟弱,其實,它也常常利用我們最堅強、最以為沒有問題的、可靠的點來試探我們。
因為我們常常有一種心態,以為很可靠、沒有問題,結果疏忽了,或是忘記了,結果卻變成最不可靠、問題最嚴重的後果來。這也是亞伯蘭的故事可以幫助我們反省的借鏡。別忘了,揀選我們的上帝,必定會與我們同在,當我們遇到困境時,祂就在我們的身邊與我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