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上帝,等於失落一切
經文:創世記十三:1—18
在前面一講我們講到亞伯蘭受上帝的揀選呼召,帶著家眷及一切的財產離開他的「故鄉、親族,和父親的家」,在這些家眷中,是包括他的姪兒羅得在內。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他們一行到底有多少人離開家鄉,但是我們清楚知道亞伯蘭是個有財富的人,因此在他離開家族的時候,也有帶著「奴隸」跟隨同行(十二:5)。
另一方面,我們在十二章也讀到亞伯拉罕因遇到饑荒而入埃及,但當埃及的法老王接待他時,他卻以不誠實的話告訴法老王,說他的妻子莎萊是他的妹妹,導致法老王娶了莎萊為妻,卻因此帶來災禍。我說過,這種不誠實所引發的後果是嚴重的;不僅亞伯蘭和他的家眷不能繼續居住在埃及,連帶的是他們因不誠實所得到的大筆財富,也為他們帶來家庭的分裂。第十二章十六節說埃及法老王因為莎萊美麗而娶之為妻,並贈送亞伯拉罕「許多牛、羊、驢、駱駝,和奴隸」,從這裡可以看出亞伯拉罕的財富之所以增加,是與這次的欺騙有密切的關係。但是從欺騙所得到的財富並不能得到上帝的祝福,這一點也是聖經所要告訴我們的。
我們現在所讀的創世記第十三章,是繼續在描述亞伯蘭「和他的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離開埃及後的情形。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第四節:亞伯蘭帶著妻子和所有的一切離開埃及,往北走,進入迦南南部;羅得也跟著他去。亞伯蘭是富翁,擁有許多牲畜和金銀。後來他離開那裡,漸漸向北遷移,接近伯特利。他回到伯特利和艾之間,就是他從前紮過營、建了祭壇的地方;他就在那裡敬拜上主。
我們已經知道亞伯蘭之所以離開埃及,是因為欺騙埃及王而被驅逐出境的;我們不清楚他被驅逐的當時迦南是否仍舊鬧饑荒,不過這裡告訴我們,他是「富翁,擁有許多牲畜和金銀」。但是,就如已經敘述過的,這些財富中,包括了他因欺騙所得到的。在往後的故事中,我們會再讀到聖經的作者提到亞伯蘭是個很有財富的人。不過在強調他的財富之同時,會說他的財富是因上帝的賞賜(創世記廿四:2、34—35)。我們看到他和家族是從原來的路回去,回到他曾經走過的地方「伯特利和艾之間」。作者曾在第十二章告訴我們,亞伯蘭的特點,就是他記得每走到一個紮營的地方,就會築個祭壇來敬拜上帝。這是在表明亞伯蘭的信心,以及他對上帝的忠心。這次,他帶著家眷回到伯特利和艾之間的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到他築過的祭壇去敬拜上帝。
第五至第九節:跟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擁有牛群、羊群,以及自己的家眷和奴隸。他們兩家的牛群羊群太多,沒有夠大的地可以容納得下,因此亞伯蘭的牧人跟羅得的牧人常常爭吵。(那時迦南人和比利洗人還住在那地方。)
於是,亞伯蘭對羅得說:「我們是至親,不可爭吵;你的牧人跟我的牧人也不可爭吵。我們分手吧!這一大片土地在你眼前,你選右邊,我就選左邊;你選左邊,我就選右邊。」
早期的社會在描述一個人的富有與否,就是以他所擁有的牲畜多寡來表明的;這裡作者告訴我們不只是亞伯蘭是個富翁,連與他一起離開家鄉、家族出來的姪兒羅得也是個有財富的人。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在第十二章只描寫亞伯蘭的財富(五節),且在埃及法老王的賞賜中也只有給亞伯蘭而已(十六節),這都在暗示著一個重要的信息,羅得跟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本來是沒有甚麼財富可言的,如今是連「羅得也擁有牛群、羊群,以及自己的家眷和奴僕」。雖然羅得這些財富也有可能是他原本就有的,但也有可能部份是來自亞伯蘭的賞賜。上帝揀選亞伯蘭時的應許已經在逐漸實現了;這個應許就是要使亞伯蘭「形成大國」,以及藉著亞伯蘭「賜福給萬民」。
在一個以遊牧為生的時代,草和水源是相當重要的。家族逐漸龐大,所擁有的牲畜也日漸增多,對水源的爭奪就發生出來;羅得與亞伯蘭各自的家禽、牲畜日漸增多,相對的是草原也就日漸不足。兩個家族因此而發生爭執勢必難免;在創世記裡一再提及這種情況發生(請參考廿六:20,三十六:7)。何況在亞伯蘭和羅得所居住的地方,尚且有迦南人和比利洗人(意思是當地的原住民)與他們同住在那地方,可用的草原和水源自然就更有限了。要解決爭端是必須靠智慧和信心,作者就是透過這段經文要告訴我們,亞伯蘭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他不但有信心,而且是個有智慧的長輩。他不是要求他晚輩姪兒羅得要尊敬他、讓他為先,或是讓他得到較好或更多的水源,不是,亞伯蘭不是這種做法。他是告訴羅得「不可爭吵」,連家屬也不可以。他提出處理的方式是「分手」。這個分手,可以從兩方面來看:其一,是作者開始要逐漸將重點放在亞伯蘭的系統上。其二,作者要告訴我們亞伯蘭確實是個有信心的長者,他對上帝的依靠,並沒有因為在埃及的挫折而失去對上帝的信心。他讓姪兒羅得先選想要的部份,清楚表明是絕不會跟羅得再有任何糾葛。
第十至十一節:羅得向四周觀看,看見約旦谷一直伸展到瑣珥的整個平原;這平原水源充足,好像伊甸園,又像埃及的土地;(那時上主還沒有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於是羅得選了約旦谷的那一片平原,就往東遷移。他們兩人就這樣分手了。
我們看到羅得所選的部份;聖經的作者是用這樣的句子在描述:這塊地是「平原」、「水源充足」、「像伊甸園」、「像埃及的土地」!平原且是水源充足,這兩樣都是遊牧民族生存所必備的條件,而這兩樣羅得都選上了,不只如此,他所選上的可以說是最好的,因為那塊土地是好得「像伊甸園」、「像埃及的土地」一般。「伊甸園」可以說是聖經在描述上帝創造中最為美麗的田園,人類的始祖就是被安置在伊甸園裡的(創世記二:15)。「像埃及的土地」這句話是在形容土地的肥沃。我們知道在第十二章是記載亞伯蘭他們是因為饑荒而遷移到埃及去。雅各的家族後來遷移到埃及去,也是與饑荒有關(創世記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七章)。每當在迦南發生饑荒的時候,埃及有一塊很好的尼羅河三角洲之肥沃土地可免除饑荒的危險。羅得所選上的土地,是好到「像埃及的土地」,意思就是這實在是一塊令人一見就會垂涎的地方。
另一方面,我們看到亞伯蘭所擁有的胸襟是如此的廣闊,他當然也會看得見羅得所看到的這塊肥沃又美麗的大草原,他一定也瞧見那潺潺不停的水源、河流。可是聖經就是這樣告訴我們,一個人要成為「大國」的領導人,要「成為大有名望」的長者,要成為使人得到福氣的人,就必須是有這樣胸襟的人才可以辦得到。亞伯蘭做到了這一點。
第十二至十三節:亞伯蘭住在迦南;羅得住在河谷平原的城鎮,終於在所多瑪附近紮營。所多瑪人邪惡,他們大大得罪上主。
這二節經文很重要,作者在告訴我們羅得與亞伯蘭的分別處就在這裡;聖經的作者先在第十三節這裡作了個伏筆,就是為第十九章所發生的事件先做個引言。我們也在這裡發現聖經作者告訴我們,在人看來是個美麗的城市,看來是個令人垂涎的地方,卻不一定是上帝所祝福之地。在第十九章我們就會看到作者如何描述所多瑪城人和蛾摩拉城人的罪惡狀況,以及上帝如何派天使去毀滅他們。
聖經作者也在這裡作了第二個伏筆,就是後來羅得會失敗,以及他的後代成為「亂倫的祖先」的原因,就是他所接近的、所喜歡的、所選擇的,是與上帝遠離的。這一點正好可以比較路加福音書第十五章所在描述的那位分得財產,而遠離父親(即離開上帝的照顧之意)的結果是慘敗的。
我們不知道那時的迦南是否還在鬧饑荒,可能已經過了饑荒期也說不定。不過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就是因羅得的家族離開,人口與牲畜密度的減少,使亞伯蘭繼續住下去一段時間應該是不會有困難。
第十四至第十八節:羅得離開以後,上主對亞伯蘭說:「你要從你所站的地方向東、西、南、北四周觀看。我要把你所看見的這片土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這片土地要永遠歸屬你們。我要使你的子孫多到沒有人能夠計算;人若能夠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子孫。起來!你去走遍整片土地;我要把它賜給你。」於是亞伯蘭收拾帳棚,遷到希伯崙,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住下來;他在那裡為上主建造了一座祭壇。
有聖經學者認為第十四至十七節,是後來在編撰聖經時才加上去的資料,若是這樣,我們將第十八節直接接上第十三節之後來讀,也會很通順。清楚表明出亞伯蘭已經與羅得分開得很遠了。不過,第十四至十七節是有特別意義的;我們看到在羅得離開後,上帝終於說話了。上帝沒有讓亞伯蘭有孤獨的感覺,祂沒有忘記祂向亞伯蘭所說過的應許。上帝要亞伯蘭舉目向四周觀看,換句說話,上帝給亞伯蘭所要看的範圍,就是如同祂所應許的廣大,而其大是大到無法看到邊界的大,因為只有在這樣的範圍下,才有可能擁有數算不完的後代。
另一點,也是我們要注意的,上次是亞伯蘭指出目標給羅得看,這次是上帝親自替亞伯蘭指出目標,這是上帝親自參與此事。看,上帝所選的與人所選的不同。這裡也讓我們看出,人所看到的是眼前的美麗;但是上帝所看的是更廣大的,是內心的廣闊境界。
「希伯崙」,意思是「同盟」或是「合作」之意。能夠同盟或合作的,必定是有密切或親密的關係的。先知以賽亞在他所寫的詩中,曾說過這樣的詩句:
「但是,以色列我的僕人哪,雅各,我所揀選的子民哪,你是我的朋友亞伯拉罕的子孫。」(以賽亞書四十一:8)
看吧,亞伯蘭就像是上帝的朋友一般的親密。這種關係就是用「希伯崙」這個字詞(或地方)表明出來。撒母耳記下卷第二章,大衛王與上帝最親密的時候,大衛王問上帝可不可以去猶大的一個城鎮?上帝要大衛王去「希伯崙」,爾後,「猶大人就到希伯崙來,膏立大衛作猶大的王。」(撒母耳記下二:4)我們如果查考聖經地理,就會發現希伯崙是位於耶路撒冷南方約三十五公里的地方,該城建造於主前一七○○年左右。因此,並不是亞伯蘭時代就已經有的地方。比較正確的看法,是為了說明「幔利的橡樹」這個地方而添加「希伯崙」這個詞上去的,為的是就像我在前面所說過的,要加強說明上帝與亞伯蘭之間親密的關係。整個句子的意思就是:我(指上帝)會與你一同住在一起,不會離開你所居住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之地。
我們再次看到亞伯蘭「為上主建造了一座祭壇」,可以看出他對上帝的忠心和順服之意。亞伯蘭的信仰特點就是每當上帝引導他到一個地方,他就建造一座祭壇來表明他對上帝的回應。這後來也成為以色列信仰上的一個傳承;亞伯蘭的兒子以撒在別示巴時,上主對他顯現後,他就在那裡為上主築一座祭壇(創世記廿六:25); 後來築壇逐漸成為以色列民族與和上帝之間一種契約的記號,表明上帝的同在(出埃及記十七:25,參考申命記廿:1—8)。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所讀的這一篇故事,它為我們帶來怎樣的信息:
一、別讓耀眼的外表,迷惑我們對上帝的忠心。
我們看到羅得在亞伯蘭要他先選擇土地時,他是毫不保留地選擇那片看來是美麗、耀眼的土地。其實,若是換我們來選,也會是如此,因為實在是太美了!
但是,在這些耀眼的背後總是隱藏著恐怖的陷阱在等待著我們走進去。創世記第三章的故事一直是我喜歡拿來作信仰反省的故事之一;我們看到蛇成功地引誘女人去吃那棵不能吃、摸的果樹之果時,聖經是這樣描述女人的反應:「那女人看見那棵樹的果子好看好吃,又能有智慧,就很羨慕。他摘下果子,自己吃了,又給她丈夫吃;她丈夫也吃了。」(創世記三:6)看吧,促使人犯罪的是「好看、好吃」的,但確是帶領人背棄上帝、遠離上帝的主要動力。羅得看到的土地就像女人在伊甸園看到的果子一般,是塊「水源充足,好像伊甸園,又像埃及的土地」,但是,就在看來是這麼美麗的土地後面,卻是接近一個犯罪、充滿邪惡,「大大得罪上主」的所多瑪城之地。讓我們發現到土地的美麗外衣,掩蓋了罪惡的城市!
今天我們台灣社會豈不是也是如此?繁榮的經濟外表,早已經腐蝕了我們敬虔的內心。看看我們社會日趨惡化的倫理道德生活;看看我們社會追求金錢之瘋狂程度,是連神明也請來作賭博的同伴;甚至更嚴重的是也會將神明丟棄、燒毀之。人的心中已經沒有神明,更談不上人的心中會有上帝!大家所喜歡的就是那看來金光閃閃、耀人眼目的金錢、財富。年紀輕輕就想賺錢,為了錢,有的人是幾乎不擇手段,這樣的社會是不會有安寧的,因為我們是遠離了上帝。
我們的社會看起來是很有錢,但是,有一天,我們終將因失去上帝,而失去所擁有的一切,甚至為此而付出更慘重的代價。
二、有上帝才擁有一切,失落了上帝等於是失去一切。
我們看到亞伯蘭一再地以建祭壇來回應上帝對他的呼召,他並不因為羅得選了最好的土地而對上帝失去信心,沒有,他就是相信上帝,才大膽地從自己的家鄉離開,去尋求上帝為他準備的地方。因為對上帝有信心,才使他不與羅得計較土地,甚至是把最好的土地完全讓給羅得。他所表現出來的,不只是有大家長的風格,更重要的是他讓我們看到他對上帝的絕對信心。詩人的詩這樣寫著:
「凡獻感謝為祭的就是尊崇我;順從我命令的人,我一定拯救。」(詩篇五十:23)
亞伯蘭就是個知道時刻感恩和順服上帝命令的人,因此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上帝總是在他的身邊引導著他。
我們應該來學習這句話:「有上帝,就有一切,失去上帝,就是失去一切。」
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一切萬物的源頭。就連我們的生命也是來自上帝的憐憫與賞賜。如同詩人所說的:「因為這世界和其中的一切都屬於上帝。」(詩篇五十:12b)
做為一個基督徒,我們不是要爭這些看得見的東西,我們是要學習如何像亞伯蘭對上帝完全的信賴和依靠。大衛王的詩這樣說:
「上主是我的牧者;我一無缺乏。」(詩篇廿三:1)
確實是這樣,有上帝做為我們的幫助者,有祂在我們的身邊,我們就可以安然地在動亂不安的台灣環境中,過著有生命力的社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