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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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1 “往??地去”。即迦南。當這個原先在吾珥發出的呼召(徒七2)再次重申的時候,亞伯拉罕仍在哈蘭。

一二2 “大國”。神向亞伯拉罕作出這個應許的時候,他仍未有兒子。這大國是指猶太民族(即亞伯拉罕從以撒和雅各所衍生的後裔)。“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這應許在亞伯拉罕今世的祝福(一三2;二四35)、屬靈的祝福(二一22)和名聲(二三6;賽四一8)上得應驗了。“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直譯作:要成為一個祝福,那是神祝福亞伯拉罕的後果。

一二3 “祝福??咒詛”。亞伯拉罕與神的關係極親密,以至祝福和咒詛他,就等於祝福和咒詛神。參看第二十章218節、第二十一章2234節和第二十三章120節等例子。“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應許在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降臨的時候得應驗(加三8,16)。

一二4 “去了”。這是一種信心與順服的行為。“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拉罕是羅得的監護人(因為羅得的父親死了),而羅得有可能是亞伯拉罕的繼承者(因為撒拉是不孕的;一一2830)。

一二5 “財物”。即貨物、牛群和羊群。“所得的人口”。即隨行人員,他們的數目於亞伯拉罕逗留在哈蘭期間增加了。

一二6 “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裏”。或作摩利平原。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中間,在今天的拿布勒斯附近。應許地當時由“迦南人”所佔據。

一二8 “伯特利??艾”。示劍以南二十英里(36公里)。

一二9 “往南地去”。南地原文音譯為Negev。考古發現證實南地在該時期確實有人居住,正好支持聖經的記載,因為聖經指出亞伯拉罕在那個時期居住於南地。

一二10 “饑荒”。在巴勒斯坦地並不罕見。留意第二十六章1節及四十一章56節所記載的兩次大饑荒。

一二11 “容貌俊美的婦人”。雖然撒拉已經六十五歲,但她顯然是風華正茂,因為列祖的壽命約是今天人的兩倍。撒拉死時是一百二十七歲,而亞伯拉罕一百七十五歲離世。

一二12 “他們就要殺我”。埃及人尊重婚姻,所以他們認為亞伯拉罕的妻子作法老的妃嬪之前,必須先把亞伯拉罕殺死。

一二13 “我的妹子”。這是一種半真實的做法(因而是一個謊話),因為撒拉是亞伯拉罕同父異母的妹妹(二○12)。

一二16 “駱駝”在這時期是順養的家畜,到後期才廣泛為旅行隊所使用。

一二17 “大災”(疾病)。聖經並沒有說明這大災是什麼,也許是一種阻止法老污辱撒拉的疾病。亞伯拉罕確實不配得到神這樣的憐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