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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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戰敗巴比倫諸王

解讀:
4-16
節:當時,大多數城邑都有自己的君王。君王之間的戰爭和競爭是司空見慣之事,而被征服的城邑要向得勝的君王進貢。除了《聖經》以外,我們無法從其他地方知道關於基大老瑪的事,但他顯然是一位強大的君王。包括所多瑪在內,有五個城邑向他進貢了十二年。後來,這五個城邑聯盟背叛他,不向他進貢。但基大老瑪馬上出擊,再次征服他們。他打敗所多瑪時,擄掠了羅得、他全家和他的財物。亞伯蘭只率領318人追趕基大老瑪的軍隊,在大馬士革附近追上他們。靠著神的幫助,他打敗了他們,救回羅得、他的一家並他的財物。
12
節:羅得貪求一切最好的東西,使他陷入罪惡的網羅。多得財富和成就的渴望,反而令他失去自由和享受。他被基大老瑪擄去,可能會受到嚴刑、奴役或面對死亡。我們也像他那樣,常被引誘去做不該做的事,或是去不當去的地方。我們所渴望的美好前途往往會引誘我們,奴役我們,甚至俘擄我們。
14-16
節:這件事描繪出亞伯蘭的兩個特點:1)他從神得到勇氣,能攻擊強大的仇敵。(2)他作好準備,下功夫訓練家裡的壯丁,去應付可能的衝突。我們不知道神會在甚麼時候呼召我們去完成艱巨的任務,我們應當像亞伯蘭一樣,作好準備,回應神的呼召。
14-16
節:亞伯蘭聽到羅得被擄後,立刻去救他。本來,不惹禍上身是最穩妥的,但是羅得遇到危難,亞伯蘭就立刻採取行動。為了幫助別人,有時我們也會陷入痛苦和混亂之中,但我們應當像亞伯蘭對羅得一樣,願意立刻採取行動。
18
節:他顯然是一位敬畏神的人,因為他的名字是"仁義之王"的意思,撒冷王則是"和平之君"的意思。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來71-2)。他認識神是創造天地的主宰。一般對他的看法有:(1)他是在該地區受人尊敬的王,亞伯蘭只是向他表達他當受的敬意。(2)麥基洗德可能是所有作撒冷王人的稱號。(3)他是基督的預表(參來73)。預表是在舊約中與基督有緊密關聯的事件或教導,用來闡明關於基督的真理。
20-24
節:亞伯蘭將戰利品的十分之一送給麥基洗德。當時即使一些異教徒,也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所拜的假神。亞伯蘭依照當時的習俗而行,然而他拒絕接受所多瑪王的禮物。雖然那大量的財物能大大增加他對神的奉獻,但是他不想讓不敬虔的所多瑪王說,他使亞伯蘭發了大財。亞伯蘭要讓他明白,是神使自己富足。如果亞伯蘭在這個時候接受所多瑪王的禮物,就會把別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或所多瑪王身上,而不是神身上。別人注意我們時,要讓他們看到神在我們身上所成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