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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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创世记15:1-21

主题:立定亚伯拉罕之约

重点:神的应许

大纲:

五.闪的后裔(11:10-25:18)

G. 神的誓约(15:1-21)[设立圣约]

1. 重申誓约(1-11)

2. 立定誓约(12-21)

介绍

第15章记录了亚伯拉罕之约被实际立定的事。这个约在第12章呼召亚伯兰时只是被提到(阐述)。当亚伯兰终于符合了所有前提条件,并通过行动证实了他对神的信心(见15:6)时,神就亲自立定这个约。亚伯拉罕之约是应许之约(见加3:16-18),立于摩西律法之前。摩西律法被立只是为了一个时期,到耶稣基督的死宣告新约之时。新约将实现亚伯拉罕之约中有关地土和属灵福分(救赎)的应许。亚伯拉罕之约从未被搁置不用(如律法那样),只是要等到日子满了,神赐下祝福的“种子”(后裔)的时候,才实现(加4:4;来9:15-16,26)。

观察与评论:

亚伯拉罕之约(15:1-21)

1. 神首先使亚伯兰(15:1)不要“惧怕”,因为神是他的“盾牌”,并要大大“赏赐”他。“惧怕”可能是担心美索布达米亚诸王要报复,这里亚伯兰更有可能是担忧神如何实现他会有众多后裔的应许(参见15:3)。作为亚伯兰的盾牌,神起誓要亲自保护亚伯兰,也保护神对他的应许。从某种意义上讲,神就是亚伯兰的赏赐──也可以说,神实现他的应许就是极大的赏赐。

2. 在亚伯兰回应神的呼召离开哈兰时正75岁。过了十年左右,在亚伯兰已是86岁时,以实玛利出生了(创16章)。到应许之子以撒出生时,亚伯兰将是100岁(撒莱90岁)。因此“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的具体应许从发出到实现,至少有15年的间隔。

3. 从15:2-3中可以明显地看到,亚伯兰认为有一个儿子(后嗣)就是赏赐;因为亚伯兰提醒神:我还没有孩子(撒莱不能生育!),他唯一的继承人是仆人以利以谢!亚伯兰提醒神:神还没有赐给他一个继承人。

4. 神特别向亚伯兰显明他所要作的──

“又对他说: ‘这人必不成为你的后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嗣’”。(15:4)

其含义是亚伯兰和撒莱将“自然地”生一个儿子,是他本身所生,而不是从亲族而来。然后神再次确定了他的应许,即亚伯兰的后裔将多如天上繁星(14:5)。

5. 创15:6是至关重要的一节经文,因为它清楚表明了旧约时代人们得救的基础,即信心。亚伯兰“信”(阿门!──诚心所愿,就这样吧,完全同意)了神,“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当亚伯兰信有神,神就称他为义,这实际上等于一个法律宣判──“无罪”。亚伯兰不必为罪付上死的代价。来11章,罗4:3,加3:6和雅2:23都证实了信心是得救的基础。

神所要求的使人得救的(人的)作为从来都是信心。但应把信心建立在什么之上呢?──应建立在神已向人彰显了的神自己上面。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的宝血永远是救恩的基础。新约圣徒是回顾(记念)它,旧约信徒是前瞻(盼望)它,唯一的区别是他们信心中的“有意识成分”(中文版注:救赎工作的清楚细节;其“下意识成分”是相同的,即神自己来赎清人的罪,作人类的救主)。圣经也没有记载圣灵会像对新约圣徒一样永驻在旧约圣徒里面。

6. 请注意亚伯拉罕之约中关于土地的应许是多么重要──神在15:7提到地土,将他对亚伯兰的呼召联系起来,而亚伯兰想向神要一个印证(15:8)。

7. 神接着亲自立定了最庄严的约:一个血约。按着当时的习俗,正式的约一般是以交换鞋子或盐立定的,他们都可能被解除。而血约只有死才能解除。既然是神单方面立定此约,而他是永活的神,不可能死,因此这个约是一个永久、长存的约。

当我们学习这个约时,要牢记它在创世记中是如何一步一步地逐渐展示的。

约:

向亚伯兰声明

创12

 

与亚伯兰立定

创15

 

以割礼为记确认

创17

 

以献祭试验确认

创22

 

与以撒确认

创26

 

在雅各离开迦南前与他确认

创28

 

在雅各返回迦南后与他确认

创35

8. 血约是立约双方最严肃又必须遵守的誓约,双方宰杀动物并将之劈成两半,然后二人行走在其中。如有一方违背誓约,其结局就将如同那动物──死!

9. 这里神使用动物的数量指出了誓约的意义重大,也可能是后来祭祀制度中使用动物的代表(15:9)。除了鸟以外,其他动物都被劈开两半,一半对着一半摆列(15:10)。

10. 亚伯兰担心鸷鸟下来落在死畜的肉上,就把它们吓飞了(15:11)。然而当亚伯兰沉沉地睡了,忽然有大黑暗落在他身上时,神却用这幅生动的图画来提醒他。

因为鸷鸟和大黑暗很可能预表希伯来民族将在埃及为奴400年(15:13-16)。注意神在亚伯兰沉睡时向他显明寄居埃及的细节时是多么仔细:

·     亚伯兰的后裔将寄居陌生地,被奴役压迫达400年之久(15:13)。

·     神将审判那国(15:14)。

·     希伯来人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15:14)。

·     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15:16)。

中文版注:在亚伯拉罕的时候,代间年龄差大概是一百岁,差不多像今天的30岁;因此“第四代”就是400年后。

我们也当注意神应许的确实性──“他们必回到此地”。不论发生什么,神都会带领希伯来人返回应许之地。这样作,神就既实现了对亚伯兰的应许,也惩罚了“亚摩利人的罪恶”(15:16;见申7:1,7-9;9:4-6)。这句话无疑也是对以后几代人在受奴役时的激励。同时,神应许亚伯兰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列祖那里,被人埋葬。”(15:15)。

11. 然后神亲自从肉块中“走过”,完成了立约。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15:17)

“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代表了神在亚伯兰的睡梦中向他显现。它们象征和预示了神向旷野中的以色列民的显现(日有“云柱”,夜有“火柱”──出13:20-22)。此处着重点是──耶和华亲身立了此约,它是神单方面立的,因此不可能被人毁约。这是一个已经实现了的结果──“我(已经)将此地赐你为业”。

12. 这里给出了应许之地的范围:是从“伯拉大河(幼发拉底河)”到“埃及河”,包含15:19-21所述迦南各部落之地。

埃及河或是尼罗河;或是离加底斯巴尼亚不远,在南地西南方向的“埃拉瑞西河”(Wadi el Arisah,埃及小河),有人认为此河是历代埃及的国界(见王上8:65)。

13. 那么给犹太人的土地应许已经应验了吗?即犹太人是否曾经占有过经文所述的全部地土?回答是──几乎,但未完全!列王纪上4:21指出希伯来人拥有的最大地土是在所罗门时期──从幼发拉底河到埃及的边界。

“所罗门统管诸国,从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边界。所罗门在世的日子,这些国都进贡服事他。”(对照8:65)。

假如“埃及河”是尼罗河的话,那么地土应许到如今仍未曾被实现过。但应记住这应许是“直到永远”(13:15),因此以色列必将重新拥有这地。假如所罗门已经实现了土地应许的话,那么就没有必要在耶利米时代作为新约的一部分重申土地应许了(耶31:31-34;结36:22-38,特别是24,28节)。以色列将永远是神的子民的应许之地。

中文版注:假如埃及河是埃及小河的话,那么土地应许曾经被短时期地被实现过;但神要他的子民永远拥有它,所以在新约中又重申了他的应许,以显示他的信实。

14. 就这样,神立定了与亚伯拉罕的誓约。这里的重点是:强调是神单方面地 、无条件地立了此约,要给亚伯兰一个后裔,并使其后代繁多,还要赐给他们应许之地。亚伯兰明白此约,遗憾的是,他缺乏耐心去等待神开始实现神的应许,就作了16章所述的事,这本不该发生!

指导研经题 :

创世记15:1-27

1. 亚伯兰的惧怕可能是因为什么?

2. 当时亚伯兰心里最渴望的是什么?

3. 亚伯兰因无后嗣就责备谁?

4. 考虑到亚伯兰的年龄,神在15:4的应许听起来合情合理吗?

5. 基于15:6,如何定义信心及其结果?

6. 15:7-8讨论的主题是什么?

7. 神为何在此时提出在埃及为奴的事项?

8. 神为何使亚伯兰如亚当一样沉睡?

9. 你认为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代表什么?

10. 土地应许实现了吗?

11.如何解释亚伯拉罕之约是神单方面的和无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