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记述神的应许,经过漫长的等候,终于实现了,撒拉在亚伯拉罕年一百岁时,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这完全是神工而非人工。这就说明: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夏活,使无变为有的神。神必坚定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使他的应许到了时候必定成就。
一、亚伯拉罕从撒拉得子,1—8。
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不是摸糊,乃很清楚,15章中应许时指明,大马色人(以利以谢)不能成为你的后裔,你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你的后裔,15:1—6。75岁应许,过了十年,纳妾生以实玛利,想用人意成全神旨。在17:19神又清楚指明从撒拉生的才成为你的后裔。
1、 撒拉是怎样生子的,
A、是神大能的眷顾,1上。 “眷顾”的基本意思是“关注”,有两种不同的关注:第一,积极与正面的关注,当神关注一个人或一群人,他就会探问、介入、施恩,帮助他们解决危机,如供应需要,诗8:5;65:9;拯救受害者,出3:16;4:31 ;13:19;停止饥荒,得1:6;带领被掳的人归回,耶29:10;番2:7,使不育的哈拿怀孕,撒上2:21,这是关注。今次耶和华探访撒拉,也是帮助她解决“不育”的危机,把她从不育的痛苦中拯救出来。耶和华探访的目的,是使撒拉孕怀。第二、消极和负面的关注:当神关注一个人或一群人所作的恶事,他会访问,施以刑罚,出2:1—5。摩西出生蒙救。出32:34,以色列人犯罪神对摩西说:他必追讨。利18:25神追讨迦南地之罪。赛24:21,说神必在高处刑罚众军,在低处刑罚众人。“眷顾”有时与“纪念”平排。赛23:16—17,耶和华眷顾撒拉,叫人想起他“纪念”挪亚,创8:1及他纪念他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出2:24。神这样作,乃是按着先前的话,意思就是按着他所讲的话,就是他在17:16所讲的话,他说过的话必定兑现。“给撒拉成就”这是重复上一句,既是神使撒拉有喜。“成就”原文作“做”,吕振中译本译为“作成”,所以,这次耶和华探访撒拉,为她作一件事,其次呢,耶和华这样作,也是“照他”所说的,他怎样说,事就怎样作成,他的应许一句也不落空。神今天时刻眷顾我们,才使我们重生得救。
B、神成就他的应许,1下, 神的信实显明无遗,他照自己所说的话,给这对老年无子的夫妇一个儿子。证明神的应许绝对信实,他决不背乎自己,林后1:20,神应许撒拉生子,依人角度看,这应许不能实现,因撒拉己无生育本能,但这信实的神,成就他的应许,是超人意料之外的。这样看来,人必须放弃血气自持,才会看见神的荣耀。我们要凭信、望得神的应许,多1:1—2。
2、 撒拉生子的时间,2;5。
A、是照神预定的日期,2;5。 耶和华神来“探访”撒拉,为她作事,结果,有两件事发生:第一是撒拉怀了孕,这个“衰败”的妇人,生育功能既已断绝,竟然怀孕。她怀孕的时间,乃是“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按5节说己一百岁了),这是回应上18:12的话。虽然亚伯拉罕年老,但耶和华岂有难成之事,18:14,她现在“有这喜事”就是神恩典的彰显。撒拉给亚伯拉罕生了 一个儿子。圣经早己预告会发生,17:16;18:10—14。现在,果然成为事实。这婴儿来到世界的时候,就是上帝所说的日期,不迟也不早,是神所预定的时间发生。?神的应许为何要等到这个时候发生?使人知道:神的应许不许用人的意思搀杂,须凭信心忍耐等候,罗4:19—21。这里指出亚伯拉罕等了25年,12:3—4,可比较21:5。神也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份,弗1:10—11,我们也须忍耐等候。
B、从无指望中仍有指望,罗4:18。 亚伯拉罕的信心,值得我们每人效法,他以人的理性看是无指望了,但他信靠神的心,仍从其中得到指望,这就是信心使人产生力量的忍耐,以后得到神的应许。
3、 得子后充满喜笑,3—7。
一个大财主在年老得子,心中真有说不出来的快乐。
A、给子取名叫以撒——喜笑之意,3;6。 这名有三点值得留意:其一,这是遵照神的吩咐,创17:19。其二,以撒不象其父亚伯拉罕与其子雅各一样须改新名,因以撒一名是神所取。其三,以撒原意是他笑,可指亚伯拉罕笑,创17:17,听见他出生的人也笑,6节,神也笑,总之,以撒这名是:愿他向(这婴陔)微笑,既是施恩给他。以撒这名也叫人想起撒拉的苦笑、暗笑、喜笑,18:12;21:6。
B、撒拉的喜笑——荣耀归神,6—7。 “喜笑”有四点值得留意:以前她和丈夫曾分别暗笑,17:17、18:12,觉得她会生子乃是荒延的笑话,今次她从心里笑出来,是欢欣的喜笑,6节。第二,她承认可以这样欢笑,乃是神的作为,6节“神使我喜笑”,她由心里向神发出赞美。第三,她相信其他人都会因为她的经历和她同乐,撒上2:5;诗11:3、9,一起欢笑,6节。第四,她在七节所讲的话乃解释“以撒”名的意思,亚伯拉罕为儿子起名,撒拉则解释儿子名字的意义。她觉得不可思议,这在第七节的话可知:可译作“谁会对亚伯拉罕说:撒拉将会乳养婴儿?然而,她年老的时候,我就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因为撒拉与她丈夫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加上她“月经己断”,8:11。在人看来,她一定不可能怀孕生子。所以她问: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人会向亚伯拉罕预告:你妻子迟些会用奶喂养婴孩,7上,答案是:没有!一定不会有人这样告诉亚伯拉罕,因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她继续说:最想不到的事竟然发生了,在我丈夫“年老的时候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7下,她经历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她奇迹地给年老的丈夫生下以撒,这全是神大能的作为,应将荣耀归他。
4、 给以撒行了割礼,4。
割礼之约,在17章里开始,亚伯拉罕为守住神的约,照神的吩咐,给以撒行了割礼,意为:完全归神为圣,要作长子的意思。并与万民有分别,要照神的意思过新生活,既过圣洁的生活。今日告诉我们:是过基督里的新生活,弗4:22—24。行割礼的时间是婴孩生下第八日,以撒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八日大”就行割礼的婴孩,这表明他是亚伯拉罕的继承人。
5、 摆设丰盛的筵席,8。
这里有两件事,一是孩子渐长,断了奶,既是以撒由婴儿长成可爱的小孩,因古代医学不完备,小孩养大很不容易,根据马加比二书2:27说是三岁断奶,以赛亚先知也指出,小孩断奶,就可以离怀,赛28:9,表示无须24小时都怀抱着。第二件事是大摆筵席,因古代人活到三岁己不容易,故要大摆筵席,宣布孩子正式断奶,与我们这里的对周相似。我们可以想象,那日肯定是喜气洋洋,亲朋好友同聚,单亚伯拉罕家的奴仆就有五、六百人,肯定是是热闹非凡。这是表一个重生的信徒,神人都为他欢喜,因他成为新人。
二、以撒与以实玛利不同之预表,
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有明显不同,正是表明真信徒与属血气的教友之不同,可作明显对比。
以撒与以实玛利不同之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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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不同处 |
以实玛利 |
以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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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不同 |
是使女所生,加4:24;罗8:14 母夏甲表西乃旧约属地的耶城,象征犹太律法主义,指生在律法下。 |
是主母生,加4:22;罗8:14, 母撒拉表新约,天上的耶城,象征教会在新约恩典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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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命不同 |
按血气生,加4:23,属血气人,不能领会属灵的事,林前2:14,又是人意生的,创16:1—4。 |
凭应许生,加4:23;创15:14;罗9:7—9真信徒由圣灵、约3:5—8道生、彼前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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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位不同 |
为奴仆,加4:24—25;罗7:1—2母夏甲,意为西乃山律法地,生子为奴,受律法管辖,如丈夫管妻。 |
为儿子,加4:26,作神真儿女的代表。表教会是神儿女。在恩典下得主生命作儿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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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性情不同 |
善猎好战,创21:20,旧的血气生命必显其恶的行为,这是他里头生命的流露,太12:35。 |
温厚和平,创26:18—22。温柔的心地,他与人相处温柔和平,象父宁可吃亏不愿相争,创26: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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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不同 |
属血气在先,林前15:46,亚当与基督,该隐与亚伯,以扫与雅各,扫罗与大卫。先:指好为首自高自大,今日教会中也如此。 |
属灵的在后,林前15:46。如亚伯、以撒、雅各、大卫。信徒到末后,林前4:9被属血气者轻看,藐视,如救主,使徒们加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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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境遇不同 |
被逐出家庭,创21:14,各人该把心中的以实玛利赶出去,不必为这童子忧愁。 |
永住在家中,创21:10。信徒是神儿女,永住在神家中(教会、国度里)约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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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不同 |
一皮袋水,创21:14,属血气和靠律法的信徒,在家中必一无所得,他本是奴仆。 |
所有的家产都是他的,创21:10;25:5。信徒同得将来的产业,罗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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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同 |
与埃及人同婚,创21:21,指与世俗罪恶联合。 |
要本族女子,24:4,指与世俗分别为圣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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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份不同 |
不记在基督家谱内,其后裔是奴仆,在神的诸约上无分。 |
列在基督家谱内,万国因他的后裔得福,以色列民称为神受膏的人,神一切的应许、诸约都是选民的。罗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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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撒生、以实玛利被逐,9—21。
先必须有以撒的生,后才有以实玛利的被逐。人必须先得新生命,后才逐出血气的行事。
1、被逐的原因——因他戏笑以撒,9—11。
“这里的戏笑”与以撒一名相关,这里只提到以实玛利一人笑,没有提及他人参与。这可能是当以撒断奶大摆酒席,宾客如云,以实玛利弄一些玩意或作一些有趣的表演,引亲友发笑,撒拉认为,当自己儿子断奶之日,使女的儿子却大出风头,成为焦点,故她不接受。在伪经《禧年书》解译这事说:撒拉看见以实玛利玩耍、跳跃,亚伯拉罕十分高兴,她就因此妒忌以实玛利。她不能忍受亚伯拉罕喜爱以实玛利,认为丈夫只爱以撒一人,以实玛利独自一人耍乐,故不能接受。但这个笑也含有取笑、嘲笑之意。在新约的圣经认为是逼迫,这可能是撒拉认为,以实玛利的长大成人,对以撒产业的分配上有极大的威胁,故10节说“不可与我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根据中东古代的罕谟拉比法典,使女如为妾给家主所生儿子是不可被逐出去的,并也可分得一份遗产。所以,撒拉这要求可谓极具攻心计;因为罕谟拉比法典更古的李配~伊斯他尔法典订定:如果家主不想分财产给婢女所生的儿子,可以让他们获得自由作交换,这正是撒拉要求亚伯拉罕所作的,但亚伯拉罕觉得很忧愁,他在两难之间,一方面不想得罪撒拉,另一方面也不能按撒拉所要求的去作。为什么呢?其一,违反当时的风俗律例,属于不道德行为,他有责任抚养妾所生的儿子。其二,他舍不得以实玛利,11节,己提。他放不下十六、七年父子情,要他赶走自己的亲生骨肉,于心不忍,又担心他们离家后的遭遇等。这里有更一层新的意义:各人该把己心中的以实玛利赶出去,不必为这童子忧愁。信徒是神的儿子,永住在神家中,加4:21—23。
2、被逐的事实——神同意并应许他,11—13。
11节,亚伯拉罕对以实玛利与夏甲的前途担忧,于是他祷告神,求神指示该怎么办?但神回答是:称以实玛利是童子,不是儿子,意思是他们有自理的能力。其次是吩咐亚伯拉罕按着撒拉的意思作,注意上次16:2,亚伯拉罕听从撒拉出了大错,今次截然不同,因他这样,乃为了听从神。?为什么亚伯拉罕要听从撒拉将夏甲与以实玛利赶走呢?有二个原因:其一,因只有以撒“才要称为他的后裔”,12节,以实玛利不是属于被拣选的后代。神只会和以撒及他的后代坚立亚伯拉罕的约,17:19,这是为什么神称以实玛利为童子,不称儿子的原因。其二,神也会保守那被赶走的以实玛利,“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13节,这句话原文直译是:使他成立一国,重述以前神向亚伯拉罕所允诺的17:20。以实玛利虽被赶出家门,却因此有很多后代,成为一国,亚伯拉罕不用担心以实玛利是否生存,人会作错事,神却保守看顾,超越人的错处,使以实玛利得益。
3、被逐的可怜,14—16。
A、父子分别,远离家门,14上 。 当亚伯拉罕得到神的启示,照他按撒拉所说的去作,神会看顾以实玛利,亚伯拉罕就照着去作,虽然他仍不得不与以实玛利分开。亚伯拉罕赶走以实玛利母子,因他相信这是神的旨意,这是信心对他的严格要求。亚伯拉罕今次作他不想作的事,因为要顺服神。与下章一样,也是想作不想作的事,献以撒,为的也是顺服神。从他“清早”起来看,他是一夜翻来复去不能入睡,圣经提亚伯拉罕三次清早起来,都是大事件,上次是为所多玛城灭亡,他早起乃是探察所多玛“是否毁灭”,今次清早起来是作了不想而作的事,赶走亲生儿子,下一次清早起来又是为了另一个儿子的生死,22:3。这里记亚伯拉罕“拿饼与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肩上”,佯细描写连把水袋“搭在肩上”都记下来,反映出当时的关心与依依不舍,给我们的学习是:亚伯拉罕为顺服神,不惜牺牲,爱神胜过爱妻子儿女,路14:25—27。
B、道路走迷无水可饮,14下—15。 一皮袋水,约有三加仑重,亚伯拉罕将照顾儿子的责任交给夏甲,打发她走。“别是巴的旷野”,位于当时亚伯拉罕所在的基拉耳东南,乃是迦南最南端的地方,夏甲或许计划带以实玛利回埃及她娘家,但心力交瘁失去了前行的意志,因此水一喝光,她就准备一死了之,因己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境地。“夏甲将陔子撇在小树底下”,这“撇”应为“放”比较合宜。注意:旧约写此词时,多是指埋葬,撒下18:17;王下3:21。杀害,创37:24;耶38:6有关;再看下文夏甲说“我不忍心见孩子死”,可知她把以实玛利留在树下,让他死在那里,在小树底下,有助于解渴,她自己走出一箭之远,约一百码,她不想见孩子断肠的哭叫,好让自己可以哭得痛快,哭个饱,同时二人相隔只有百码,可清楚看见儿子的一举一动。
C、母子对座大声哀哭,16。 “相对而座”原文直译为“她独自坐着,对着”这词强调:其一,她不但无助,也十分孤单。第二,她掛念孩子,在痛苦中母子仍然相对。她在极度绝望中说“我不忍见孩子死”!这句话译作“不让我看见孩子死去”,这是她心中的愿望,也是她的祈祷,求神能够从死门关救出以实玛利。她安了孩子,就放声大哭,要借着眼泪与口中的呼叫,把积压了很久的冤屈发抒出来。夏甲放声大哭,因害怕儿子死亡;别是巴的旷野弥漫着悲哀。只有两母子坐在那里等死,在寂静的大地里,传来的是一个可怜女人的喊叫-------!
这也表明属血气的人道路不通,属律法的人在神家中毫无所得。
4、神对被逐者的看顾,17—21。
神为成就他的应许而怜悯她俩,他们走迷了路,面临死亡的危险,神差使者帮助他们。
A、听其哀声怜恤他,17上。 神果然是仁慈的,“他听见了童子的声章”,这回应了以实玛利名字的意义——上帝听见,16:11。“童子的声音”有两种解释:其一,以实玛利可能因为害怕,口渴而哭叫。其二,他求神帮助,拯救他。虽然本段经文没有记载以实玛利的祈祷,但16章也没有记载夏甲的祈祷,耶和华的使者却说“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16:11,这话原文是:上帝己经听见了童子的声音,从他所在的地方。这句话不但重复本节开首的话,且加上了“从他所在的地方”,强调童子在那里呼求,神就在那里垂听。犹太学者认为这表示,神关心我们“现在”所处的境况,不是“过去”或“将来”。
B、安慰她不要惧怕,17下—18。 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这有三点须留意:第一,这是创世记第一次记载,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下一次将会在22:11。两次呼叫都是为了保存亚伯拉罕儿子的性命。第二,当主耶稣受洗“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太3:17,又是与父子关系相连。第三,“天上”乃是神的居所,是他与使者居住的地方,他听见以实玛利的声音,吩咐使者代为传话。“从天上呼叫”着重权威,表明这番话可信,因源于神。神呼叫的内容是安慰话,“你为何这样呢?”这是明知故问的开埸白,事实并不等她回答马上安慰“不要害怕”,这是夏甲最需要听到的,她正为前途茫然濒临绝境而怕的要命,这里夏甲忘记了以上16:13的话,神是看顾人的上帝。这里神给她一个命令,“起来,将童子抱在怀中”,怀原文为手,神吩咐夏甲起来,不要坐在那里沮丧,等死,她不但自己要站起来,还要拖以实玛利起来,用手扶着他。接下应许“我必使他成为大国”,原来神对亚伯拉罕说话时,只提到以实玛利成为一个国家,13节,这里加上一个“大”,对夏甲是一个极大的安慰。神对亚伯拉罕已有二次应许,17:20;21:13。对夏甲只是第一次。
C、拯救她开她眼睛,19。 夏甲本是属血气的人,只靠着亚伯拉罕给她的有限的饼和一皮袋水,是何等地可怜!水用尽了,她与童子放声大哭,坐在地上等死。但神的怜悯,开了她的眼睛,使她看见了一口水井,此刻她经历了神恩典的丰富和无限,人的帮助是多么的有限,人给的是一皮袋水,神给的是一口井。教训我们,在困苦中只有哭到神前才会蒙恩。
D、保护他使他成长,20—21。 本段也作为一段总结语,提到神为夏甲与以实到利所作的事,在神方面,帮助她,与他同在,结果他渐成长,成为弓箭手。注意他生存于旷野,这旷野,乃是巴兰的旷野,位于西乃半岛东面,南至红海,北至加低斯和别是巴,民13:3;26。所以,这地方是一毛不拔之地,都是野兽出没之所,故他靠狩猎为生,成了弓箭手,他的子孙也都为弓箭手,创25:13;赛21:16—17。这是神的看顾,但他母夏甲为他所作的是:从埃及地给他娶了一个妻子,21,他母自己也是埃及人,自然回到本乡找媳妇。在族长时代为儿子娶妻本是父亲的责任,创24:3。但在这单亲的家庭里,母兼父职的夏甲尽了亚伯拉罕应尽的责任。
四、插入亚比米勒与亚伯拉罕立约,22—34。
亚比米勒看到亚伯拉罕蒙神眷顾,愿意提起与他立约,亚伯拉罕也同意。
1、立约的原因——见亚伯拉罕蒙神祝福,22。
这里说到基拉耳王亚比米勒与自己的军长(司令官),非各陪同下,从基拉耳找上门来,来到别是巴找他。别是巴在基拉耳南约25里。亚比米勒由军长陪同来找亚伯拉罕,这是说明他们的身份不平常,亚伯拉罕也同样。他们来的原因是看到亚伯拉罕是一个蒙神赐福的人,因他所作的事都有神的保佑,这有四点值得注意:(1)“都有上帝保佑”,直译为都有上帝同在。(2)有其子必有其父,本章20节提到以实玛利有“神同在”,以致可以在旷野生存,长大成人。本节却指出为父的亚伯拉罕也有“神同在”,结果是无往不利,行事成功,惹人羡慕。(3)亚比米勒知道亚伯拉罕有神同在,因亚伯拉罕所行的事都顺利蒙恩,明显反映出神的同在。“这些事”可包括:第一,亚伯拉罕为亚比米勒祈祷,使他和家人因此得医治,20:17。第二,年老的时候仍可喜获儿子。第三,“行”字原文是分词,指亚伯拉罕所作的每一件事,包括他的牧畜、种植都成功。他一举一动都令人感到他是个“蒙恩人”。亚比米勒从亚伯拉罕日常的经历中,看见神的手在运行,他用属灵的角度分析亚伯拉罕“属世”的遭遇。(4)亚比米勒在本处用了“上帝”一词,创世记里的外人,常用这名称描述亚伯拉罕所信之耶和华神。从22节开头的“当那时候”,这时候应指亚伯拉罕得子的时候或正强盛的时候,也是他赶走夏甲和以实玛利的时候。这时候,也是神使他里面安定,外面和平安定、外人也畏惧的环境。
2、立约的要求——双方不要彼此亏负,23—24。
亚比米勒这次来立约的目的,借约保证自己和后人,都不会受亚伯拉罕这蒙恩人的“欺负”,23节。亚比米勒曾上过亚伯拉罕的当,知道他不好惹,他现在还加上了神的同在势力越来越大,成了“危险人物”,亚比米勒把握机会,趁早与亚伯拉罕立约,免得自己的后代受亚伯拉罕欺负。他要与亚伯拉罕订定盟约,免除后患。23节的话,指订立盟约之誓言。“欺负”这动词直译是“诡诈对待”,包括不守约,就是下句“我怎样厚待了你,你也要这样相待”。立约后按约行事,不要违反。并且重点是:人有需要时,立刻按对方所需要的加以援助。总括来说只有两件事:第一,消极方面,不用欺诈手段(欺负)。第二,积极方面,要用恩慈相待(厚待)。24节他同意。
3、立约的同时——亚伯拉罕指责他的仆人,25—26。
这里一向称自厚待的亚比米勒,受到亚伯拉罕的投诉,就是不久之前,亚伯拉罕掘了一口井,却被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亚伯拉罕因此要求亚比米勒主持公道。“霸占”乃指强者用武力抢夺弱者的人或物。因为基拉耳一带比较干燥,水井是生活,或生存的必须品,亚伯拉罕所据的水井被人占去,自然愤恨不甘。但亚比米勒申辩:第一,他不知道此事。第二,现在才知这事,因为亚伯拉罕一向都没有提及,26节亚比米勒暗示亚伯拉罕应早就向他投诉,以致他可以采取适合的行动。这里亚伯拉罕受欺负,却不出声,不过这也不是处理“被人得罪”最好的方法。亚比米勒要求亚伯拉罕不要“欺负”他和自己后代哪知亚伯拉罕先下手为强,指出自己受到亚比米勒的仆人“欺负”。
4、立约的凭据——以羔羊与二人明誓为据,27—32。
A、七只母羊羔为挖井的证据,27—30。 27节,亚伯拉罕将羊与牛送给亚比米勒,又把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亚比米勒觉得很希奇,就问,29节,亚伯拉罕回答,30节。原来亚伯拉罕这样作,有律法含义,他要亚比米勒接受这七只母羊羔,藉此表明亚比米勒同意。他们面前那口井是属于亚伯拉罕,是他所挖掘的,那“七只母羊羔”作为证物,证明亚比米勒这样同意,不可以“反口”。这可能是很古老的风俗,接受了对方的礼物,等于承认对方所讲的话千真万确。
B、二人彼此起誓别是巴,31—32。 亚比米勒今次仍然相信亚伯拉罕的话,承认那井是亚伯拉罕所挖掘的,该井归亚伯拉罕所有,这是亚伯拉罕在迦南地拥有的第一份产业。一切条件都商议好,彼此间的问题都清楚,他们就正式立约,地点是别是巴,“别”是井的意思,“是巴”可解作“七”或“誓”,所以,这词有双关,因这井是起誓之井,又是用七只母羊羔换回的,叫后人可以想起。
5、立约后的事——栽柳树敬拜事奉神,33—34。
“栽上一棵垂丝柳树”有六点须留意:A、“柳树”可高达三十尺,是南地北面旷野常见的植物,可遮荫,食用。B、亚伯拉罕初到迦南,最先停留的地方就是示剑地方,摩利橡树,12:6。后在希伯伦“幔利的橡树”居住筑坛,13:18。今次却亲手栽种“柳树”。C、亚伯拉罕在这里种树,类似他建祭坛,都是记念神在某地为他作了大事,是一种感恩的记号。D、这树也表示他在寄居之地会有足够的水,以至树可以生长。E、树预表和平共处,亚3:10。这树记念他和亚比米勒以后和睦相处。F、为什么他种树不建祭坛呢?因为前文指出,本段记载了亚伯拉罕得到迦南地第一口井,种树为纪念是适合的,因树长青持久,和亚伯拉罕及后代终得迦南“永久为业”相应。他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的名”,公开敬拜神。我们知道: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立约,本是在政治和商业的层面上,但亚伯拉罕的回应乃是“敬拜”(属灵层面),对他来说,每日的经历都和敬拜有关分不开的。这里提到“永生神的名”,指明是恒古到永远的,这是创世记的第四个名称:(1)至高的神。(2)看顾人的神。(3)全能的神。(4)永生的神。迦南地的神一年死一次,这永生的神永远不死,永不改变,正好和当地的神相反。以后“他在非利士地寄居多日”包括了基拉耳、别是巴等地。亚伯拉罕常常迁居,他的后代从这帮游到那帮,从这国行到那国,诗105:13。“多日”表明了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所立的约果然有效,他们经过长时间经历,仍能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