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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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段是17 1 27 。這段經文可以分為四部份:第一,17 1 8 節,講述神預告將會使亞伯蘭成為多國之父;第二,17 9 14節,神要求亞伯蘭和家中的男士行割禮;第三,

17 15 22 節,神預告將會使撒萊成為多國之母;第四,17 23 27 節,亞伯蘭和家中男士接受割禮。

17 1 8 節,講述神預告將會使亞伯蘭成為多國之父。17 1 節指出了:“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為什么神在這個時候,向亞伯蘭顯現呢?16 16 節說:“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現在亞伯蘭九十九歲,代表著又過了十幾年的時間了,神的應許還是沒有實現。或許在這個時候,亞伯蘭和撒萊的信心正陷于低谷,所以神要給他們一些鼓勵。而鼓勵的方法是肯定那已經立好的約。

在肯定這個約之前,神吩咐亞伯蘭兩件事情:第一,“你在我面前行走”。這句話可以指人在神面前侍立事奉,重點是對神忠心。怎麼樣可以對神忠心呢?就是行在神的道路上,行事為人的動機是為了討神的喜悅,蒙神悅納;第二,“無可指責”。這個詞是指人對神毫無保留地忠誠,全心相信和倚靠,要對祂真心。當亞伯蘭這樣做的時候,神就和他“立約”,並且使他的后裔“極其繁多”。亞伯蘭聽完了這番話以后,就“俯伏在地”。

神再次發言。首先,祂指出了會按照之前所立的約,使亞伯蘭“作多國的父”。祂又為亞伯蘭改了一個新的名字,叫做亞伯拉罕。改變名字意味著重大的改變。對于亞伯蘭來說,改變名字意味著他將會得到前所未有的,從一個沒有兒女的人,變成了擁有無數后代的人,更成為了“多國的父”。“多國的父”牽涉國家和君王,所以神繼續說:“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列王紀上下的記錄讓我們看到了這句話是怎樣應驗的。信實的神除了和亞伯拉罕立約以外,還把約延伸到亞伯拉罕的后代的身上。神要和他們立約,並且要永遠遵守這個約。接著,神談到了要把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后代。神在前幾章已經提到了要把這個地方賜給他們,但是直到這一章,神才第一次提到迦南這個名字,祂的應許是越來越清楚了。

17 9 14 節,講述神要求亞伯拉罕和家中男士行割禮。聖經作者指出了,在約裡面,亞伯拉罕和他的后代都要盡上應盡的責任,借此滿足約的要求。他們要做下列事情:第一,他們要遵守神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要好像亞伯拉罕那樣,“在神面前作完全人”,讓耶和華作他們的神。他們要單單的,真誠的敬拜神;第二,他們要“行割禮”。割禮就是神和以色列民立約的印記。這個印記一方面提醒神,祂必須遵守向亞伯拉罕所許的諾言,另一方面也提醒亞伯拉罕和他的后代,既然他們和神立了盟約,是神所揀選的后代,他們的身份是很特殊的,他們也必須遵守這個約的要求,包括了在神“面前作完全人”。

17 15 22 節,神預告,祂將會使撒萊作多國之母。神為撒萊改了新的名字,叫做“撒拉”。“撒拉”和“撒萊”的意思相同,都是指“公主”。這位“公主”的后代中,將會有君王。亞伯拉罕聽了神的話以后,感到不可思議,忍不住低頭暗笑。雖然他樂意接受神的應許,但是他不認為神實現應許的方法是行得通的。所以,他提出了一個他認為可行的方案,就是求神把以實瑪利當作是他的繼承人。神的回應是,撒拉一定會生一個兒子,叫做以撒。神要與以撒,而不是以實瑪利立永遠的約。雖然以實瑪利不是亞伯拉罕的繼承人,但是神也答應他,會賜福給以實瑪利。以實瑪利會“昌盛極其繁多”,他的后裔當中,有尊貴的人;而且他的后裔多到可以成為強大的國家。

17 23 27 節,講述亞伯蘭順從神的吩咐,和家中的男士一起接受割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