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西乃传诫 第19章至第20章

8·西乃传诫 第19章至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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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来到西乃(出十九l-25)

    以色列人出埃及后三月一日,来到了西乃旷野(中文译作「满了三个月的那一天」,原文无「满」字),自正月十四日逾越节到三月四日(因尚有三日预备,洗衣自洁),正好是第五十天,所以是五旬节,赐下律法。新约在五旬节时赐下了圣灵,代表新律法住在人的心里。

    西乃山是以色列民族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神公开地宣布,他们若听从神的话、遵守神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他的子民、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也就是成为神的选民和他在地上的国度,直到有一天神的国从他们手中夺去,赐给那结果子的百姓(太廿一43),就是指教会。从此教会成为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等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被前二9;多二14;启一6),神的国在地上就转向属灵方面。

不过以色列人并没有完全被神弃绝,还有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罗九7,十一1、23、26;加三15-16),所以以色列人仍是神的选民,因亚伯拉罕的约是无条件的,西乃山的约是有条件的,以后神对待以色列人就根据这两个约,有双重的关系。百姓答应照耶和华所说的去行,耶和华于第三天在火中降临山上,然后召摩西上山,才传下律法。

 

    2.传下十诫(出廿l-26)

    神将以色列人从为奴之家领出来,不是只叫他们作自由之民,任意而行,毫无约束,对神对人没有任何责任和该尽的本份。乃是叫他们成为神的子民,要受神的治理,遵守神的命令,才能讨神喜悦,蒙神赐福;不然与世人无异,仍然犯罪,而与神无关,不听神言,不遵神旨,救之何益。所以藉摩西传下十诫,以明神意,有所遵循,达到神的要求和目的,才是作神选民的真正意义。

    这十诫后来写在两块石版上(出廿四12,卅一18,卅四1;申四13,五22),前四条诫命是对神,后六条诫命是对人,以下简述之:

    (l)除耶和华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2)不可雕刻偶像或跪拜、事奉它。

    (3)不可妄称神的名。

    (4)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不可作工。

    (5)当孝敬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奸淫。

    (8)不可偷盗。

    (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妻子,并他一切所有的。

    这是极其严肃的事,有雷轰、闪电、角声,以及火焰、密云、黑暗、暴风,众百姓极其害怕,甚至摩西也恐惧战兢(来十二18-21)。这是神降临要试验他们,叫他们时常敬畏他,不至犯罪。

传十诫后,神再向他们说不可作像,只筑一座石坛在上献祭,要用没有凿过的石头,也不可用台阶。不可用人的工具去雕琢,人的体不可露,到神面前该是何等谨慎恭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