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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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2 “要分別為聖歸我”。意思是:視所有人類與牲畜中頭生的為屬於神的(比較12,13節)。

一三9 根據本節,以及申命記六章8節和十一章18節,有些猶太人今天仍然佩帶一些經匣(繫在前額和左臂上,裝載部分律法經文的小皮袋)。至於這做法及其弊病的詳細描述,參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5節的腳註。

一三13 “驢”是一種不潔的動物(利一一27),因此不能獻給神。以色列人或要把牠殺死,或用一隻羊羔代替來獻祭。(對於其它不潔的動物,做法也一樣;比較民一八15。)“代贖”的意思是“付出代價來買回”。

一三16 “經文”(經文匣子)。從一個解作“禱告”或“禱告匣子”的字而來。參看第9節的腳註。

一三17 神不容許以色列人行走那沿地中海岸前往巴勒斯坦的直接路線(這路線只需要走幾個星期的路程)。這路線有埃及軍隊嚴密防守,但更重要的是,以色列人要前往西乃山赴一個神聖的約會(參看三12)。

一三18 過“紅海”的地點可能是蘇彝士灣的北臂,即今天蘇彝士港以南。雖然這片語在字面上的意思是“蘆葦的海”,但卻是指紅海,並非只是一片沼澤地(另參看民一四25;徒七36;來一一29)。“帶兵器”。為這次長途路程而作組織和裝備。他們也許有武器的配置,絕對不象逃亡者那樣散亂沒有秩序(比較七4)。

一三19 至於“約瑟的骸骨”,參看創世記五十章25節和約書亞記二十四章32節。

一三21,22 “雲柱”和“火柱”引導以色列人穿過曠野,並給他們保證了神的同在。雲柱和火柱也保護他們免受埃及人的傷害(比較一四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