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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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每日当献的祭

(出埃及记二十九章:29~46节)
  【廿九章廿九至叁十节】
  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可以穿着受膏……──前面廿七21说到亚伦和他儿子要整理圣幕中的灯时,已说明「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廿八43论到亚伦和他儿子要穿裤子供职时,亦宣称,「这要为亚伦和他的後裔作永远的定例」;本章9节讲及授职礼时,也说亚伦和他的儿子「就凭永远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职任」。这一切,都表明祭司必属亚伦的後人。因此,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可以穿着受膏和承接圣职,是更加的强调说明这「世袭」的含义。

  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这句话原来所指的,大概是正如利八33~35所说明的,是指祭司授职和就职礼的七天内,要在圣所内住宿,不可离开。但是在本章30节的前句,又说是每逢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就给人有并不单指祭司的就职礼而说。极可能,这也反映了在被掳回国之後,因祭司众多,又只集中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事奉,所以必须分班到圣殿事奉。轮值事奉的人,每次只有七天,所以才有这混淆不清的说法。

  【廿九章卅一至卅四节】
  要将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肉,煮在圣处──这是指第二只公绵羊献为平安祭後,摩西所得的分(26节),必须在圣处煮来 。这圣处自然不会指在帐幕内,乃是帐幕的门口(利八31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说:「把肉煮在会幕门口,在那 ,又 承接圣职筐子 的饼,按我所吩咐的说(或作:按所吩咐我的说):『这是亚伦和他儿子要 的。』),因为在院帷 围之内的地方,都是圣处。至於本章27~28节,前面在解释这些经节的时候,我们已经提及,似乎是和一般的平安祭混淆了。献一般的平安祭时,祭司所得的分,经文并未规定必定要在会幕门前煮来 (请参看利七11~36),而只说「要在洁净的地方 ,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 」(利十14)因此,一般平安祭,祭司所得的肉,大概是可以带回家去与家人分享的。

  只是外人不可 ,因为这是圣物──这外人的原文,可有「仇敌」、「陌生人」或「野蛮人」等含义。它不是指「寄居」的外人,因此颇难了解。耶路撒冷圣经 为「平信徒」,而现代中文译本则技巧的避开,而译为「只有祭司可 」。但这技巧又与我们前面所说过的有矛盾,因为一般的平安祭的祭肉,祭司家人是可以 的。为这原因,若把撒上廿一1~6有关 陈设饼的例子引用在此的话,这外人就可能指在律法上不洁净的人了。

  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烧了──这做法,一方面是因为这乃圣物,另一方面也为卫生,特别是为避免因 了隔夜食物以致引起肠胃不妥之吐泻,藉免成为不洁而不能七天住在圣幕内。

  (出埃及记廿九章:26~34节)
  祭司所得的分,在这段经文中说明的,包含了一般平安祭中的胸肉和腿肉。这些肉,若是为就职礼而得的,就只能在圣处煮来 ,否则祭司便可带回家中与家人分享。因为祭司自亚伦受职後是世袭,所以他的圣衣要留给子孙,使他们在受圣职时,也穿这圣衣,并且要七天之久的穿这圣衣,住宿在圣幕之内,不可离开。

  在主前的筵席:「亚伦和他的儿子要在会幕门口 这些羊的肉,和筐内的饼」(出29章32节)一切的祭物无论是牛羊或饼百姓都不能 用,只有祭司亚伦和他的儿子可以吃,因这物是放在上帝的面前,献给上帝的。这些祭物中饼就有叁种,除了祭司以外百姓不能吃,因为这物要分别为圣:A无酵饼,酵是表示坏,把酵除去就成了好。B抹油无酵饼。C调油无酵饼,所以饼是圣,是举行祭司任职式的筵席。牛羊最好是无残疾的献在上帝的面前上帝才喜欢接纳。

  以上这些典礼中的一切程序有(1)洗净(2)穿戴圣服(3)膏油(4)献祭(5)燔祭(6)分派祭(7)圣的吃喝!这样许多复杂的行事并不是在一天统统做完,而是做了足足的七天才算功德圆满!伟大哉,神圣哉,祭司的任职式何其壮!

  5.每日当献的祭 (廿九38~42)
  【廿九章卅八节】
  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就是两只一岁的羊羔──这段经文已经不是在按立祭司 围,而是指出祭司在就职後,每天经常要做的事。撒玛利亚抄本在本节头句,就用「你每天经常要献……的」。这段经文和民廿八3~8差不多是完全相同。这羊羔并未说明是绵羊或山羊,因此只要是一岁的小羊,任何一种均可。但在民廿八3却申明是要「没有残疾的」。

  【廿九章廾九至四一节】
  早晨……黄昏──早晚的献祭,在被掳前的圣殿是有举行的,但似乎仅是早上献燔祭而晚上却是献素祭(请参看王下十六15)。这 「晚上」所用的词是黄昏,原文直译是「在两个晚上之间」,意义不明晰。但熟悉希伯来文的人,都将这词解释为「日落与晚上之间」,意思就是黄昏或傍晚。由王上十八29的「从午後直到献晚祭的时候」之句子来看,这黄昏的献祭应是一种经常的事。

  细面伊法十分之一──这是早上所献燔祭的附属品之一。这伊法容量的名称,可能源自埃及。乾容量和液容量的伊法各不相同。但其实际数量的多寡,现今的注释书和辞典,均只能作一估计的可能数。但现代中文译本将之改为「一公斤」的译法,却是独特的另创。一般说来,乾容量的伊法,约相等於四十五公升,这 便约等於四公升半的细面了。
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在廿七20(请参看该节注释),我们已经说明捣成是用手工细捣,而不是大批榨出的清橄榄油。这是指上好的油。欣为液容量,约等於七点五公升。因此,这一欣四分之一(请注意中文在此的不清晰处。原文是一欣的四分之一,而不是一欣又四分之一),就等於一点八公升多的油了。

  调和──是指将面粉与橄榄油混和的意思。

  酒一欣四分之一──圣经讲酒时,绝不是指米酒或高粱酒之类,乃指葡萄酒。葡萄酒也是用一点八公升多。

  奠祭──指斟酒献给上主。

  素祭──就是指前述用细面调油的混和物,作为祭物献给上主的(请参看利未记第二章)。

  作为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请参看本章18节的注释。

  【廿九章四二节】
  这要在耶和华面前,会幕门口,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这 所讲的燔祭,就是前面所讲早晚要献一岁小羊与素祭和奠祭的综合。因为全部都要在祭坛上烧化。这燔祭要世代相传的每日献上。

  我要在那 与你们相会──这是指在献祭的会幕门口,上帝要与以色列人相会;他要临在以色列人中间。

  和你们说话──原文只用单数的你,指和摩西说话,而不是和众以色列人说话。现代中文译本亦按单数译出。

  (出埃及记廿九章:38~42节)
  祭司受职之後,要世代相传的每日早晚都向上帝献祭。祭物包括一岁的小羊羔一只,加上四公升半的细面与一点八公升多的清橄榄油混和,以及一点八公升多的葡萄酒,早晚均是一样,作为取悦上主的馨香火祭。上主就是藉这常献的祭在会幕门口与以色列人相会,并与摩西说话。

  6.建立圣幕和设立祭司的跋言
  【廿九章四叁至四四节】
  我要在那 与以色列人相会──这似乎是与42节下重复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不同意有些学者把上段的分段放在44节。因为这节至末了的话,就是讲明上帝之所以要吩咐摩西建立圣幕和设立祭司制度之原因,以及总结以上五章(廿五至廿九章)的话。这句话的含意是上主要亲临圣幕。正因为上主要亲临圣幕,所以他的荣耀会充满圣幕,也使以色列人可以体验到他的同在。也正因为他的荣耀充满圣幕,会幕也就因他的荣耀而成为圣。

  我要使会幕和坛成圣──圣幕和坛的材料虽属珍贵,仍然是世间的物质,为人手所造。它们之所以成圣,并非因本身的华丽或贵重,乃因上主的临在。上帝的荣耀在那 ,那 就有上帝的临在。并且,凡立为上主之名的地方,上主就必临在。这圣本和坛,既是为上主之名而建造,上主就亲自临在并使之分别为圣。

  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就是使他们从世俗的事务中分别出来,专一事奉上主,为他供祭司的职分(请参看廿八1的注释)。

  【廿九章四五至四六节】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这是表明有了圣幕为上主的居所(参看王上八13),显出上帝的同在(请参看廿五8的注释),以及上主乃为以色列人立约的守护者。这也是下一句作他们的上帝的含义。

  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上帝──这句话虽然和二十2相类(请参看该节的注释),但在这 并不是提到他有权颁布律法,或向以色列人要求甚麽,乃是证明他的权能、慈爱与同在。

  我是耶和华他们的上帝──这话通常是上帝立约的宣告(请参看六7的注释),是上帝眷顾他们的应许。

  (出廿九:43~46)
  在总结建造圣幕和设立祭司制度的时候,上主亲自应许会临在及使圣幕和坛成圣,也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并因这一切,上主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