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想要杀摩西
(出埃及记四章:24~26节)
9.摩西的儿子受割礼(四:24~26)
【四章廿四节】
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这地方明显是游典的作者在其写作时,仍为众所周知的所在,而今却失传或湮没了。
耶和华遇见他,想要杀他──为何神要杀他呢?事实上,这整段经文(24~26节)都没有出现摩西的名字,连前一句的「摩西」,也是中文译本自己加的。这加法当然正确,因为这整章的中心人物都是摩西。故此,这句话的两个他字,所指的当然就是摩西了。耶和华在七十士译本则 为「上主的使者」。因此,有人因不信在此重要时刻,上主既然付托摩西予重大使命,当然不会要来杀他,而说这「使者」乃是旷野怪魔。但是,另些学者也同意在此重要时刻,上主不会杀摩西,不过他们认为这 所指的,乃是一种「试验」,正如创廿二章所记,上帝要试验亚伯拉罕一样。然而,想要杀他的原文直译,却是「寻求他的死」。所用的「寻求」,原文用的字是有意的寻找的含意。因此,24~26节所记,实在是一件非常重要而且非常重大的事件,否则上主就不会有意的要来寻找摩西 想要杀他。
甚麽重大事件?就是摩西接受这使命以後,还未受割礼,或者还未受合格的割礼。要了解以上两句话,我们就必先知道一点关於割礼的事。
以色列人的割礼,是上帝和亚伯拉罕立约的证据。这证据记在创十七9~14。创十七7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创十七8 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後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 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後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原文是割阳皮;十四、二十叁、二十四、二十五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
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 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 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所以,从亚伯拉罕的时代一直到摩西的那个时代,以色列人大概都有守这个约定。
但是,摩西是逃难到旷野的地方,可能因此摩西的两个孩子还没有受割礼。但这并不是说,在这以前的以色列人没有行割礼,乃是没有那麽注重而已。这样的情形,也记在约书亚记五2~9。因为出埃及後出生的男丁都未受过割礼,所以他们在过约但河後,便在吉甲集体行割礼。摩西因为出生在怕被埃及人丢在河中的险恶时代,他刚出生第八天可能因此而未受割礼。当他被带进王宫之後,若受过埃及的割礼,亦不是合格的割礼。
甚麽是不合格的割礼?这就要我们对割礼作一点分辨的说明了。
主前二千五百年前後,叙利亚地区已盛行割礼。这礼其後在埃及,亚拉伯,腓尼基,以东,亚扪和摩押都普遍使用。在以色列国周围,不行割礼的只有非利士人和亚述人。但是,施行割礼之地区的人行割礼,有的是在青少年春情发动期,就好比以实玛利人所行的(参看创十七25),有的是在准备结婚前的成年期,有的是为卫生的缘故把阳皮割去,有的只表示成年而割一刀(甚至男女都割)。最近我也听说现在有一些印尼人他们也是男女都受割礼,只不过他们不把阳皮割掉(这在以色列人为不合格的割礼)。以色列人的割礼却是男孩生下第八天行割礼,并且是割去阳皮(见创十七10~12),藉以证明与上帝立约,为上帝的子民。
【四章廿五节】
西坡拉就拿一块火石,割下他儿子的阳皮──因这句话,许多注释家便以为因摩西的儿子革舜还未受割礼,所以上主有意处死他。如果这说法正确的话,操刀行割礼的应是摩西,而不是他的妻子。为什麽是西坡拉拿火石刀呢?另外有人解释,可能因为以前摩西曾经要给儿子行割礼,却因为妻子的拦阻所以没有给他们的儿子行割礼。现在因为神要杀摩西所以西坡拉真正感觉到这个严重性,她开始感觉到惧怕(见二21注释)就拿一块火石,要赶快为他们的儿子行割礼以便救她的丈夫。可见这故事的古远可靠,因为当时还没有铜铁的刀。火石是一种极为坚硬的石块,将小块磨成刀状作切割,是古代常用的利器。
按常礼,既然摩西还未受割礼,或还未受正当的割礼,西坡拉就应当割下摩西的阳皮。但在这紧要的时刻,为了不要耽误摩西要回埃及抢救(参看叁8的注释)以色列人的大事,西坡拉在急智中,竟然割下她儿子的阳皮。这是个一石二鸟的做法:革舜还未受割礼,故应为他施行;摩西若在此时行割礼,便要耽误数天的行程(参看创卅四24~25)。可是,上主想要杀他,摩西岂能不行割礼?这在本节下半段就有解答了。
丢在摩西脚前──这是西坡拉处理割下革舜之阳皮的方法。脚是原文的直译。但原文使用一种婉转的说法,实质所指的是生殖器(与赛六2和七20所用的方法相同)。丢的原文,可译为「触」或「转移」。意思是西坡拉将她儿子的阳皮割下,便将这阳皮放在摩西的生殖器上,而不是为摩西直接行割礼,免得耽误行程。这种替代法,就有如公羊替代了以撒一样(创廿二13)。
你真是我的血郎了──这 的血郎,原文是血和郎两个字的拼合(郎的原文是与姻亲有关的)。西坡拉用这话,藉以表明摩西也行了割礼,因为埃及人和亚拉伯人(米甸是亚拉伯地区的一部分)都有在结婚前行割礼的习俗。男人在结婚前行割礼期间,被称为血郎 快将结婚的新郎。
【四章廿六节】
这样耶和华 放了他──因有了这「代赎」的割礼,上主就免了摩西的一死而放了他。
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西坡拉的这句话,一方面是舒了一 气,放下心,指出这代替的割礼,已经免去了摩西的流血(死);另一方面,也是从感恩的心中,似乎是对摩西说,因这割礼,现在你是一个新人了!
(出埃及记四章:24~26节)
犹太人和基督教会,对这段经文之所以会放在这 ,以及对经文的内涵,都有很多不同的解释。就现有的经文位置和内容来看,是摩西在受召後仍未受割礼以实践与上帝立约的证据。因此,上帝一方面是给他一个试炼,另一方面也是给後人了解领受上帝的使命和与上帝立约之间的重要性。故此在摩西与家人下埃及的途中,上帝显示出因摩西至今还未受割礼,或未受正式的割礼,而要寻找致摩西於死地。在这受试炼的危急关头,摩西的妻子西坡拉赶忙拿火石刀,将儿子革舜的阳皮割下,放在摩西的生殖器上。她这做法,一方面是替儿子行了割礼,另方面也表明藉此代赎的割礼,摩西也行了割礼。这就免去摩西因要行割礼受疼痛数日,以致耽误了他受差下埃及去抢救以色列人出来的使命。当这代赎的割礼获得上主接纳,免去摩西的一死之後,西坡拉因这割礼可免去摩西的流血与死亡,而从感恩的心中,指出摩西是个新造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