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10 “燒香的壇”放在遮蓋至聖所的幔子前面。參看希伯來書九章4節的腳註。祭司早晚熄燈和點燈的時候都要燒香。出埃及記三十章34至38節描述香的製造成分。
三○11~16 每個年滿二十歲的男丁都要交付贖價,正式加入成為神的子民。“半舍客勒”。約重五分之一安士(6克)。所收集得到的銀子用來製造插座、鉤子和杆子(參看三八25~28)。關於這種丁稅,另參看尼希米記十章32節和馬太福音十七章24至27節。
三○17~21 用鏡子的銅造成的“洗濯盆”(比較三八8)放在燔祭壇和會幕門口中間,供祭司作潔淨之用。
三○22~33 “聖膏油”。這種極香的膏油(25節)只可按照指示(32,33節)用來奉獻會幕及其中家具(26~29節),以及使祭司分別為聖之用(30節)。製作的方法是把大約五十磅(23公斤)曬干研碎的香料,與大約一加侖(4.5公升)的橄欖油混合而成。
三○29 會幕及其中的家具要“成為聖”,即分別為聖用來供奉神。觸摸聖物的祭司也成為聖。其它人挨聖物則會死(撒下六7)。
三○35 “加上鹽”的目的是確保香能迅速焚燒,而且能保存至使用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