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1~37 這段經文描述祭司的就職禮,當中包括洗身(4節)、受膏(7節)、穿衣(8,9節)和獻祭(10~28節)。祭司的耳朵(象征順服神;二一6)、手和腳的大拇指(象征為神工作)都特別奉獻給神(二九20)。這儀式為期七天(35節)。
二九10 “公牛”。為亞倫及其兒子的罪而獻上(14節)。關於按手在祭牲上的意思,參看利未記一章4節的腳註。
二九13 “脂油”被視為祭牲最肥美的部分,要獻給耶和華。
二九24 於關“搖祭”,可參看利未記七章30、31節的腳註。
二九28 關於“舉祭”,可參看利未記七章32節的腳註。
二九38~41 這段談及每日當獻之祭的條例(另參看徒三1)。
二九39 “黃昏”。參看第十二章6節的腳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