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1節:閒言閒語、毀謗中傷、作假見證,既破壞家庭,妨礙合作,還會攪亂公平的制度;說長道短,會製造紛爭。即使謊言不是由你發出,但如果你把它告訴別人,你就難辭其咎。所以不要傳播謠言,讓它就止於你處,不再流傳。(參箴26:20)
2-3節:人會偏袒富人,失去公正,這兩節經文卻叫人不可偏袒窮人,而造成不平。對於貧富一視同仁,才算是不偏不倚。無論給窮人或富人特權,都有違公正,所以不要因群眾的壓力,影響你對某人的判斷。我們要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則行事,並公正地作出判斷。
4-5節:世人有冤必報,才算公道;叫人寬大仇敵,是一種新的主張,令人驚訝。神不單叫人認識這種想法,更立為律例。人如果看見仇敵的牲畜走迷了路,也必須把牠牽回,即使失主可能利用牲畜來加害自己,也要交給他。在路加福音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中,主耶穌明確教導我們,要幫助人(參路10:30-37)就連仇敵都不例外。我們以公義來對待朋友,尚且不容易,若能用神公平而慈愛的律法對待仇敵,必然顯出我們與世人是何等的不同。
20-21節:最可能就是神自己。神以使者的形像顯現,和祂在雲柱與火柱之中顯現(13:21-22)完全一樣。"祂是奉我名來的",這是指在這位使者身上,顯明神的大能與本領。
24-25節:人很容易受生活習俗所感染,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神叫以色列人要小心選擇日常接觸的人,以免他們的信仰與生活導致百姓偏離神。我們也活在價值觀與人生觀迥異的人群之中,神要我們在生活中彰顯祂,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與世人的標準不同,矛盾在所難免。我們的生活,應先看重"順服神"而不是"得世人稱讚與喜悅"。
29節:神解決問題不一定是即時的,延遲並非意味祂真的不採取行動。神未把以色列人的仇敵即時趕走,祂要以色列人繼續與祂同心,堅持到底,最後成功必然會逐步來到。
32-33節: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到處都是偶像與行巫術的;不過,離開那裡並不表示他們就得以免受異教風俗的影響。在迦南地也會受偶像的感染。神知道祂的子民需要耳提面命,所以一再強調要防止異教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