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三次頒佈律法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在西乃山麓住了差不多一年(十九1,四十17;民十11);建造會幕,領受律法,奠定建國基礎。
神在西乃山上給以色列人頒佈律法有三次:
第一次神直接向摩西宣講(廿1)。內容包括:十誡(廿2-17);約書(廿22,廿三33):1.爭訟的審判原則(廿一1-廿三13)、2.一年守節三次的指示(廿三14-19)、 3.征服迦南地的命令(廿三20-33)。摩西將這一切話都轉告了百姓(廿四9-11)。
第二次是摩西領受神親自用指頭寫的兩塊法版(廿四12-18),又將會幕的大小、祭司的體制,和祭祀的方法指示摩西(廿五至卅一章)。但是百姓在山下造金牛犢,得罪神(卅二章)。摩西下山時,怒摔法版(卅一18,卅二16-19)。
第三次,摩西再度上山,自已造兩塊石版,讓神在上面寫字(卅四1,28-29;申十4)。
五百年後以利亞曾在這山上得過一種暗示,知道神在地上的工作完成不是藉著火與地震的方法,而是藉著後來一個時代中另一位成為神的形像的基督的「微小聲音」,在世人的心內工作(王上十九11-12)。
2-3節:西奈山(何烈山),是以色列歷史上最神聖的地區之一,位於西奈半島的中南部。摩西在這個山的荊棘火燄中遇見神,神在這裡與以色列人立約,以利亞在這裡聽見神微小的聲音,神也在此將律法和聖潔生活的原則賜給祂的百姓。他們知道了順服神則會蒙福(34:4-28),不順服則會陷入悲慘的境地(34:32)。
4-6節:神告訴以色列民,拯救他們脫離為奴之地,是要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子民,人人可坦然無懼地來到祂面前。但是不久百姓就敗壞了神的計劃。於是神從利未支派之中,揀選亞倫的後裔為祭司,以代表全民族(參利8:1-9:24)。因著基督耶穌降世,神的計劃再一次涵括到所有的基督徒。我們同是聖潔的"君尊的祭司"(參彼前2:9)。基督的受死與復活,讓人人都可以坦然來到神面前。
5節:神知道地上沒有一族配稱為祂的子民--祂的"寶貴產業"。祂揀選他們,並不是因為百姓做了甚麼大事,而是因祂的慈愛與憐憫。祂揀選以色列人,並不計較他們過去與將來的罪過。祂為甚麼要在地上有特別屬祂的子民?神要透過他們,表明祂所定的生活方式,並使用他們,把祂的道教導世人,成為普世得救的憑藉。神曾應許"地上萬族"必因亞伯拉罕的後裔而蒙福(參創18:18)。以賽亞先知預言,外邦人和君王,都要藉著以色列人來到主面前(參賽60:3)。神的愛子--彌賽亞的肉身,也將要藉以色列族而降生。神揀選一個民族,嚴格訓練他們,乃為使他們成為普世蒙福的器皿。
5-8節:神在創世記中與亞伯拉罕立約,應許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參創15:5-21;17:1-27)。現在與他的子孫以色列人重申那約的時候,過去的應許已經部分實現了。神應許要賜福給他們,眷顧他們;他們應允順服神,雙方的約就此定立。可惜百姓良善的決心不久就消失了。
9-11節:神吩咐摩西叫百姓自潔,就是叫他們在肉體和靈性上都作好準備,預備迎見神。百姓要在日常生活中遠離罪,才能將自己獻給神。洗淨衣服,使自己成為聖潔的,就是把心思意念準備好。我們朝拜神,迎見祂的時候,應當將憂慮與雜務拋開。把你裝扮身上的時間,用來預備自己的心,以便迎見神吧。
22節:神說:"祂會忽然出來擊殺他們",是指祂要消滅那些未曾自潔、沒有準備好迎見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