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十條誡命: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敬拜任何雕刻的偶像。
3.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5.當孝敬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
10.不可貪戀人的甚麼東西。
這十條誡是在雷轟,地震,與角聲中,在西乃山,直接從神自己口中說出來的,然後刻在「神用指頭寫的」兩塊石版的兩面上(出卅一18)。「這版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寫的」(出卅二15-16)這兩塊版在約櫃中保存了幾百年之久。可能在被擄時毀壞了。這十條誡是希伯來律法的基礎。其中有四個論到我們對於神的態度;六個論到我們對於人的態度。主耶穌把它們歸納成兩個:〔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神;並要愛人如己〕。
敬畏神乃是十誡的基礎。主耶穌認為那是人就近神的基本態度,所以在衪的禱告文中第一句就禱告了出來:『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愛神與敬畏神在蒙救贖之人的性格中乃是兩個先決的條件。
神的新族類為甚麼要有這十條誡命呢?祂在西奈山使人看出祂律法的功能與榮美。頒賜十誡的目的,是要人過聖潔的生活。十誡使人明白神聖潔的屬性,曉得祂為人應有的生活樣式定下的計劃;它引導百姓,以愛心與盡責的態度,滿足自己和別人的需要。可是到了主耶穌的時代,大多數人對律法都有錯誤的看法,以為這是使人在今生與來世皆得以亨通的法門。他們認為守律法是得以蒙神保護,不受外族侵略,得免天災的手段。守律法已失去本來的意義,變成追求功利的外在形式,忘記了守律法乃是為成全神最終的愛。
1-6節:以色列人剛剛離開多神崇拜的埃及。埃及人認為一位神管理人生活的一個方面,各神職分不同,所以敬拜多神,為得最多的福氣。神吩咐屬祂的百姓要敬拜祂,相信祂,這件事對以色列人並不太難--只要在埃及眾神的名單之中,再加上祂就可以了。但是神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拜別的神",百姓就難以接受了。但如若他們不認識領他們出埃及的這位神,是獨一真神的話,他們就不能作祂的子民,不管他們怎樣小心翼翼地遵守了另外九條誡命,都沒有用。所以,神把這一項作為祂的第一條誡命,且將它看得比其他命令都重要。今天我們可能讓許多其他的事物成為自己的神,例如金錢、名望、工作或者是享樂。一旦我們一心一意地以此為個人的追求、安全感的來源、生存的意義,這一切就變為我們的神。儘管我們不會刻意地去拜這些事物,但若是我們花大量時間追求金錢、名望等事,最後它們就會控制我們的思想和心力,成為我們的神。我們要讓神在我們生命中居首位,而不讓別的事物變成神。
7節:神的名字有特別的意義,這名字表明祂的屬性。現代人常常輕佻地使用神的名字,或用來起誓、咒詛人,並不知道這樣做的嚴重後果。我們怎樣對待神的名字,就表明對祂的態度。應當尊神的名為聖,用得適當得體,在敬拜頌讚之中提到祂的名字,切勿用來開玩笑或咒詛,也不要以為凌辱輕慢祂的聖名是件小事。
8-11節:神將安息日分別出來,叫我們休息並敬拜祂。祂吩咐人要守安息日,因為人類每個禮拜都需要安靜的時間用來敬拜神及休息。神關懷人類無微不至,給我們預備每個禮拜一天的時間來休息,實在是奇妙的事。在這個節奏很快的世界上,能有休息與敬拜神的時間,說明神對於我們是何等重要,祂更能使我們的心靈更新。所以不要忽視神的供應。
12節:這是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以色列人在神所賜給他們的地上,要想幾代同堂,和睦相處,就需要尊重長輩,努力齊家。不過,"孝敬父母",究竟指甚麼而言呢?就是恭敬、尊重、服從(除了吩咐你做違背神的事以外)、效法他們的榜樣,凡事讓神居首位。在神的眼中,父母的地位應受尊崇;人即使覺得父母難相處,也要孝敬他們。
16節:作假見證就是指在法庭上撒謊。神知道除非以色列人建立公平無欺的制度,這個民族就不能存活。我們無論是處理個人事務,或公開發言,都應當誠實。無論在甚麼場合,對一件事講得不盡不實,半真半假,或歪曲事實、造編假,都是"作假見證"。神警告我們,不可欺詐。即使許多人把欺詐當作平常事,屬神的子民卻絕不可隨波逐流。
17節:貪戀是指想得到別人的財物而言。不僅是羨慕別人的財物,或者心裡想"巴不得我也擁有",貪戀也包括對別人有而自己無的,生出嫉妒仇恨之心。神知道財物絕不能使人長久幸福,只有神能供給人一切的需要,所以人也只能從祂那裡得到真正的滿足。你若開始生出貪心,就要設法找出在你心中,是否有些本來只是基本需要的東西,卻發展成嫉妒的。例如,你可能從羨慕別人的成就,發展到嫉妒別人,進而想奪取別人的成就。當求神除去你心中的恨意,求祂來滿足你基本的需求。
18節:神對祂的子民說話,有時顯出大能的威嚴,也有時以微小的聲音。為甚麼會不同呢?祂每次說話,都用最有效的方法,以完成祂的旨意。為顯明祂的權能,祂在西奈山以雷轟閃電向以色列人展示威嚴。也只有用這種方式,才能叫百姓聽從摩西與亞倫。
20節:聖經中多處提到"不要害怕"。神並不是想要驚嚇以色列人,祂顯出大權能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認識祂是真神,理當順服祂。只要他們順服,就可以蒙祂大能的蔭庇。祂要我們出於愛心,而不是由於懼怕才信從祂。要想戰勝恐懼,就必須更多地被祂的大愛充滿。"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壹4:18)
24-26節:那時以色列人還沒有聖經,也沒有多少宗教傳統作依據,所以神必須要從頭開始,教導他們敬拜的方式。神明確指示他們如何築壇,為的是保守他們好好地獻祭。為了防止敬拜偶像的事偷偷滲入對神的敬拜中,祂不准人用鑿過的石頭來築壇,只要人用天然的石塊建造。祂也不讓人隨便在哪裡築壇,為要防止他們建立自己的宗教,改變神的旨意。祂並不反對人的創造力,但是祂不能容忍人創立自己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