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1 祭司們在會幕供職,向百姓教導律法(申三三10)。參看瑪拉基書二章8至9節的腳註。
二八2 “聖”的意思是“分別為聖”(供神使用)。
二八6~14 “以弗得”是一件漂亮的無袖衣服,由兩塊組成,用“巧工織的帶子”(裝飾用的腰帶;8節)繫在身上,而且有兩條肩帶使之相連。肩帶上安兩塊紅瑪瑙(可能是綠寶石),每塊寶石上刻上六個支派的名字。“槽”。用來鑲嵌寶石。
二八15~29 “決斷的胸牌”。正方形疊為兩層的美麗布料,象口袋一樣從上面打開,縫在以弗得之上。胸牌以十二塊寶石(分成四行)來裝飾,每塊寶石上都刻有一個支派的名字。
二八30 “烏陵和土明”。大概是兩塊放在袋子裏的寶石。它們的用途可能象籤一樣,用來確認神的旨意。另參看利未記八章8節、民數記二十七章21節、申命記三十三章8節、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6節、以斯拉記二章63節及尼希米記七章
65節。
二八31~35 “以弗得的外袍”。穿在以弗得下面的一件紫藍色袍子。袍子長及膝蓋以下,底邊鑲上鈴鐺。大祭司在至聖所獻祭,眾民看不見他的時候,鈴鐺的響聲讓他們知道他仍活。
二八36~38 “冠冕”,或頭巾,上繫一個刻有“歸耶和華為聖”字樣的金牌。大祭司在官職上的聖潔,讓他能夠把不完美的祭品(“聖物”)獻給神,而蒙神悅納(3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