燔祭——或火焚祭——是以色列人所献祭祀当中最要紧的祭,铜祭坛即因此祭称为燔祭坛。以色列会众,早晚常献的祭即燔祭(出29:42;民28:23-7)。这燔祭在基督身上,并在今日信徒身上,皆有最深的关系。
一、献奉的原因
(一)就神方面说 从这火焚祭的奉献,显然看见神站在施恩地位上来与人亲近,神“从会幕中呼叫摩西”,不是从西乃山烈火中对人讲话。且是从施恩座上,只看见所洒的血,看不见人的罪;愿人在基督里,奉献与他,和他亲近。
(二)就基督方面说 火焚祭是表明基督为人的謦香。因基督在十字架上,不但是对于人为赎罪祭,也是对于神为馨香祭。且是先献与神为馨香祭,蒙神悦纳;以后方能为人赎罪。
1.代表基督奉献与神顺命至死。
2.代表基督所献者毫无瑕疵。
3.代表基督在信徒地位代其奉献与神。
4.代表基督补赎信徒未顺命献奉之过。
5.表显基督为献与神的馨香而被嘉纳。(来10:5-l8;诗40:6-8)
(三)就会众方面说 我们读利未记第1章,即先述火焚祭,次序每与人的心理不合;以按人的看法,当然是该先献赎罪祭。此即圣经由神灵启示而来的确证;因照实际说,我们不是先洁净而后献与神,乃是先献给神而后得洁净;若是必须等到洁净而后献奉,恐终其身亦无配献奉之时。如此先献火焚祭,正是表明神是在基督里嘉纳我们,并非看我们自己的本相。我们也是必须先在基督里献与神,以后方能得洁净。
二、献奉的祭品
(一)公牛 表显耶稣之力大服役(可10:45),忍耐吃苦(林前9:9-10;来l2:2,3),顺服至死(赛53:13-15;腓2:5-8)。
(二)绵羊 一则表耶稣之良善洁净——耶稣在世为人温柔洁净,被咒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再则表耶稣之受苦牺牲。(赛53:7,徒8:32-35)
(三)山羊 表耶稣有如罪人(太25:33)。耶稣曾列罪犯中(赛35:12;路23:33),为罪人被咒诅,亦且站在罪人地位上。(路3:13,林后5:21)
(四)鸠与鸽 表耶稣之驯良(太10:16)、伤痛(赛38:14,59:11;太23:37;来5:6)与寒微(5:7;路2:17)。耶稣为我们的缘故成为贫穷(路9:58),使我们因他的贫穷成为富足(林后8:9;腓2:6-8)。
三、献奉的条例——以献牛为标准
(一)亲献 必须献祭人亲自携祭牲至会幕前。(1:3)
1.献身之工无人代行。
2.献己归神须赖祭牲——非靠基督不能归与神。
3.欲蒙悦纳必须流血——会幕门口即祭坛所在之地,非献在坛上流血,必不蒙悦纳。
(二)按手 献祭者亲自将手按于祭牲头上。(4节)
1.以牛自代 按手之意即表明以祭牲代替自己。
2.认己该死 手按祭牲,以后杀之,即表明承认自己是该死的。
3.善归于己 所用祭牲必须纯全无疵,手按祭牲,亦将祭牲的好处归到自己身上。
4.全心倚靠 按手之意是将手靠在祭牲头上,显出倚靠的意思。将此四条合起来,即可明白按手的真意,即以祭牲自代,将己罪归到祭牲身上。承认自己是该死的,靠此祭牲得蒙悦纳。
(三)杀牲 须亲手杀牲于主前(5节,7:30),有祭司利未人为帮手。
1.表明将罪污被血掩盖——非流血罪不得掩盖。
2.表明将生命奉献与神——流血即将生命浇奠。
(四)洒血(5节)
1.乃祭司的专责 洒血礼惟独祭司可以行,表流血赎罪只赖耶稣。
2.乃燔祭的要点 耶稣在世无论作何事工,若是没有流血,决不蒙悦纳。洒血即救恩福音的中心点。
3.乃众人的权利 血洒于坛的四周,是表明各方各界,皆可享此洒血的权利,将天良中的死行与亏欠一概洒去。(来10:22,9:14)
(五)剥切(6节)
1.剥去皮 即除去表面,显出内里的真诚。(诗51:6)人往往将外皮献与主,内里仍为己有。真献与主,必须将皮剥去。
2.切成块 切成块较剥皮更进一层,将骨节骨髓,连心怀意念,一概呈显于外,将身心分析透彻,而让主鉴观考察。
(六)水洗(9节) 用水藉着道把污秽洗净。(弗5:26-27)
1.洗脏 脏指心思意念,人的心念,最易污秽;所以就特特提到用水洗脏。
2.洗腿 腿指外部的行事。心念固宜干净,行为也当清洁,将自己无瑕无疵的身体,献给神(来9:13)。
(七)火焚(9节)
1.祭坛的火 此祭坛火:(l)是先燃在神心里——自创世前已燃起(弗1:3-4)。(2)亦燃在耶稣心里(启13:8)——终把耶稣焚在祭坛上。(3)终燃在信徒心里——大凡爱主信徒心中莫不为祭坛火,即十字架的爱所焚化。
2.摆上火柴(8节) 柴可表十字架。
3.被火所焚 火乃圣火,亦为爱火,是自天而降的火,此火在坛上永着不熄(6:8-9)。纵然当夜间人睡时,此火仍燃烧不熄。当耶路撒冷被灭时,有形祭坛的火虽熄,无形祭坛之火必仍然燃着。
4.一切全烧 把祭牲各部分,全都烧在祭坛上,此乃蒙神悦纳的重要条件——即要完全奉献。特别提到的:
(1)是头——指灵命、意志和主见。
(2)是油——指精华与嘉美。
(3)是脏——指意念与爱情。
(4)是腿——指力量和行为。
我们信徒亦唯将灵、魂、体各部分,完全奉献,方蒙喜悦。
5.焚烧成灰 即烧尽烧透,化为灰烬。人被爱火所焚,往往未烧化,未烧透,未烧成灰。
四、献奉的结局
(一)为神的馨香 火焚祭即献与神的馨香,此馨香之意,非指气味馨香,乃是使神欢喜嘉纳。所以火焚祭亦称上升祭,“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5:2)。我们从这火焚祭,可看见基督的死,不但足以平安罪人的心,且是悦乐神的心。连我们也因基督的奉献,同蒙神所悦纳。
(二)为我的福乐 信徒最有福、最快乐的事,即在基督的奉献里一同奉献与神,再不作自己的人。
读者今日是否已将全体全灵,一齐奉献呢?是否已被十字架的爱火,或天降之灵火焚化呢?是否已焚化成灰,毫无余存,而完全蒙神悦纳呢?如尚未然,愿否即刻将自己献在祭坛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