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利七1~38
经句背诵:
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为我持守。(诗十六5)
思考问题:
1.谈谈浪费与吝啬之间。
2.贪心与计较会造成对教会何种伤害?
当以色列百姓尚在旷野行走之时,神就吩咐摩西,要把迦南地分给各支派作为产
业,这表明神的应许绝不落空,当以信心领受和追求。但神却没有把土地分给利
未支派,乃因他们被分别出来,神特别应许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
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民十八20、24)
,而且「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
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民十八7),能看清神所
应许的人,必如大卫所祈盼的:「是我的主,我的好处不在以外,耶和华是
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为我持守。」(诗十六2、5),能亲近
事奉神,是何等有福。当然祭司和利未人拥有如此美好的应许,但他们也是人,
需要过生活,所以神吩咐百姓要奉献十分之一以养活他们,在献祭的事上,也规
定那些祭物是归他们永得的分(利七34、10),诚如主所应许的:「你们需要的
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
加给你们了。」(太六32~34)。而祭司要领受当得的分,也需要遵照神的指示
。
一.不可贪求:
百姓献祭之后,未放在坛上焚烧的祭物,依照神的指示,有的是归献那祭物的祭
司所有(利七8),有的是所有当职的祭司一起在圣处吃(即会幕的院子里)(利
七6),有的是要与献祭的人一起享用(利七19),有的是归所有祭司的家庭均分
(利七10),因此祭司当按神所规定的,可以取得他该得的分,不可贪心,如以
利之二个儿子,随意且强取百姓所献的祭物,甚至尚未献上脂油,就强行取去祭
肉(撒上二12~16),以致惹神忿怒,向以利家施行极大的惩罚,使他们家中没
有一个老年人(撒上二29~32),这提醒我们,不可贪爱这罪恶的世界,因贪婪
就是拜偶像(西三5),且会使人的心瞎了(参:路十六14),当深信神的保守,
远离物质的拖累。
二.存圣洁、谨慎的心领受:
祭物既献给神,就成为至圣的(利七6),祭司有责任照顾祭物,以免染了不洁以
致不能食用(利七19),也有责任要保守自己的圣洁,并要求要享用祭物之百姓
的圣洁(利七20),虽然祭物是归祭司所有,但祭司依然要存着谨慎、圣洁的心
,领受神的赏赐,不可轻忽,或怠忽看守会幕和祭物圣洁之职责。今信徒所拥有
的聪明才智、财产、家业,何尝不是神所赐与的产业,就当善加运用、经营,不
可误用神的赏赐,去放纵肉体情欲(雅四3),或去追逐世间虚浮之荣耀。求神加
增力量,使我们爱慕更美的产业,追求在好事上富足(提前六18~19)。
三.存感恩的心领受:
祭司要存体贴的心,为百姓献上祭物(来五2),也要与百姓一同为罪蒙神赦免而
感恩,因此享用祭物时,才能充满喜乐和感谢。若不知感恩,祭司会变成如先知
所指责的「他们吃我民的赎罪祭,满心愿意我民犯罪。」(何四8)。百姓就会形
成「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玛一13),以为只要献上祭
物,就可放心为恶(赛一11~15)。在生活上自高自大(申八11~18),我们当
以前人之失败为鉴,凡事感恩,且「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
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来十三15)。
四.不可浪费:
百姓若照神的律法,按时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当献的各种祭物,送交利未人和祭司
,事奉神的人必足足有余(参:代下卅一5~10),但祭司当感念这些均是百姓甘
心乐意献给神的,绝不可浪费。又如献平安祭时,既规定祭肉不可留到第三天(
利七17),就不可因人的自私以致不能吃完而浪费,反要以喜乐的心多与人分享
,就不会有剩(参:林后八14~15),主耶稣变饼和鱼,给五千人吃饱,亦教训
门徒不可浪费(约六12),今我们亦不可浪费财物、时间于无益的享乐上,当更
努力多作主工。
神是我们的产业,是最大的倚靠,更是当持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