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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起的祭


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民一八:24)

神赐给人一切所需要的,又使人能够享用。但吩咐他的子民,要将至好的物,在神面前,举起来献给神,表明尊崇他的心意。人一切献给神的祭物,都是要甘心情愿的奉献。神绝不勉强人奉献。所奉献的,既不是出于勉强,就必须献上最好的。因为神是神。

神吩咐说:以色列人所献的祭物,除了在神面前为记念的之外,都归于在神帐幕服事的利未人所得。神又吩咐他们说:"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中不可有产业。’”(民一八:24)

本来被救赎的人,都当感恩服事神。但人有生活上必须的事务,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全部在会幕服事,所以神特选利未人服事亲近他。因为没有自己的产业,才可以专心以事奉神的工作为念;在另一方面,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产业,需要其他的支派的供应。如果从物质利益来看,他们的所得是有限制的;但从属灵看来,那是最大的荣耀(民一八:20,21)。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你的产业。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劳。”

在新约的教会,虽然信徒所有的事业,都是圣的事奉,人人皆有祭司的位分,宗教改革运动,更特别强调此一真理;但在实际运作上,无论是旧约或新约的教会,信徒都参与祭司专一的事奉,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有人分别出来,"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或奉差作宣教事工(徒六:4 一三:2)。

因此,"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提前五:17,18)。这就是他们从神所得的分。但要注意的,这不是受雇于某老板,应当看得见神是他的分,他的产业。这是特别荣耀的呼召。

愿神的仆人不论作甚么事奉,都能看见事奉的尊贵,不轻贱自己的职分;因为所事奉的是至高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