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章至36章

26章至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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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作好准备去承受应许之地      

本书第三部分的主题是在于承受产业。旷野飘流的岁月即将告终,以色列人已来到最后的一个营地。他们要重新作好准备,去占领这块神誓言赐给他们的土地。此刻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分配土地,如何在安顿后遵行神的律法。

二十六1至二十七23 数点以色列人(第二次人口统计)和土地的分配二十六1-4 吩咐进行第二次人口统计       这是第一项准备工作的开始。新一次的人口统计表明了审判期已经结束,现在是时候重新作好准备进入应许地。这次人口统计是按照第一次统计的相同模式进行(二十六2简略地复述了一2)。

二十六5-51 以色列人按着家族被数点       这次人口统计有3个值得留意的特点:以色列人的总数在这40年间稍微下降(参一17-46);有些支派的人数加增了,但另一些支派的人数则下降;这次每个支派内的每个家族都有提名列出。记录中还有提及可拉的叛变(作为一个警戒,10节;参林前十6、11)、犹大两个儿子的死(19节)和玛拿西的西罗非哈只有女儿,没有儿子(33节)。
       我们必须明白为何要用这种方式来记录人口。首先,人口总数的稍微下降,标记着神不再祝福那一代在旷野中背逆跌倒的以色列人。人口加增是神的一个祝福。但这段岁月却只是平白浪费,以色列人只不过是原地踏步。其他的特点则反映出作者的主要关注点是在第二十六至三十六章:承受产业。每项特点的出现,都关乎以色列人将要占领该地。随着民数记展开它的第三部分,这点就会显得愈来愈清晰。尤其是各支派会根据其人口数目来分配土地,而这点亦将会影响其日后在经济和人口上的发展。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其后再有两段经文提到西罗非哈女儿的承继权问题,这是引起重要关注的一件事情,因为产业一般是传给儿子的(二十七1-11,三十六1-13)。

二十六52-56 土地的分配       民数记进入了第三部分,重点便是承受迦南的产业。各支派都会按其人口,用掣签的方法来获得土地的分配。这并不表示是靠运气来分配。百姓都知道,神能够决定掣签的结果(箴十六33)。

二十六57-62 数点利未人       在第一次人口统计中,利未人是分开来数点的,因为他们要作祭司而不用参军。到了这一次,在主要的人口统计中也没有包括他们,因为他们不会获得分配产业。百姓很早以前已经知道当中的理由。如果他们像其他支派那样获得分配土地,他们就会为了田耕的工作而在事奉神的事上分心(参十八8-32)。这反映了一项原则,就是事奉神的人不应被世务所缠绕,却要在神的工作上全然尽忠(提后二4)。

二十六63-65 第一代以色列人中没有一个存留       这正是神要以色列人进行人口统计的原因。它是一个严肃的提醒:神的审判是确切和肯定的。如今的情况就正如神起的誓一样,除了约书亚和迦勒之外,那背逆的一代没有一个人能存留下来。神是言出必行的,我们绝不可对此掉以轻心。尤其是神所起的誓从来都没有落空,将来也不会落空。

二十七1-11 西罗非哈众女儿的产业       接照传统习俗,产业通常是传给儿子的(例如创二十七;申二十一15-17;路十五11-32)。家谱极少提到女性(太一3-5是一个例外)。女性明显没有独立的地位,一生都是以父亲或丈夫作主(参三十章)。众使徒将以男性为主的领导原则保留在教会中(林前十一2-16,十四34-37;提前二9-15;彼前三1-6)。因此,西罗非哈的众女儿便害怕她们得不到产业,因为他们没有兄弟,而她们的父亲又已经死了。她们所采取的行动非常意味深长。她们站在会幕门口(2节)。这是会众首领聚集、审断事情的地方,更重要的是,这是审判全地的主所站立之处(参十六16-35)。因此,她们是向那位愿意为无力争辩者、孤儿和寡妇辩屈的神提出申诉(雅一27)。
神一直关注要维护祂的百姓在国内保存自己土地的权益(可参王上二十一;赛五8)。
       西罗非哈众女儿所提出的申诉为她们赢得公义的判决,而且,神还将一条永远的定例颁予以色列人,要维护将来遇到同样情况的人(6-11节)
。这并不是发生在以色列人生活中的偶发性事件。西罗非哈众女儿的情况早已在二十六章33节埋下伏笔,同时,作者更以此事作为全书的总结(三十六1-13)。这事件具有重大的属灵意义。迦南地是神将要与祂的百姓建立相交关系的国土。任何人若遭到排挤,就等同被拒于与神相交的门外。
迦南不单是一个居住的地方,也不仅是新地和新耶路撒冷的标记。在历史上,它是神的国,和世上唯一一处知道有神的地方(申四7)。人可以藉着在这里所获得的训令,得以进入神的国。因此,这绝非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二十七12-23 选立约书亚为摩西的继任人       摩西不久便要上尼波山,然后死在那里(申三十二48-52,三十四1-12)
。他最后的工作,就是要选立约书亚,并向米甸人报仇,以及再次颁布神的律法。即使是神所重用的这位仆人,他在‘神的全家尽忠’(来三2)
,也会因着在某次场合没有尊神为圣而不可进入迦南。神的百姓必"须从这事例中吸取教训,知道要敬畏神的圣名(赛六1-5)。神的圣洁是绝对性的,它不能作出丝毫的改动来迁就有罪的人。这里给予我们一个严肃的劝告:我们必须钜细无遗地听从神的话。不过,即使如此,人也似乎无法进入神的国,因此,我们更有理由为到基督耶稣代表我们进到天上去而欢喜快乐(来九24)。祂进入了无人能到的地方。
自知离世日子将近的摩西,仍对百姓表现出一贯的关怀。他们不可以‘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参王上二十二17;结三十四5;太九36)
。他请求神亲自选立一位新领袖,因为只有神认识人的内心,祂是‘万人之灵的神’(16节;参十六22)。当众使徒要另选一个人来取代加略人犹大的位分时,也是怀着同一心情(徒一24)。神的百姓需要由一位神所认可的人来带领。神所拣选的领袖通常都会费尽苦心去弄清楚自己正在行神的旨意(参撒上三十7-8;徒十六6-10)。约书亚是被人公认‘心中有圣灵的’(18节)。以色列的领袖只可以倚靠圣灵的带领(参十一25;撒上十六1-13;徒二十28)。按手在头上是将约书亚分别为圣的象征性行动(参八5-26)。

二十八1至三十16 献祭和许愿二十八1-8 每天例行的燔祭       这里重述了出埃及记二十九章38至43节所颁布的律法。这部分亦将其他的一些律法归纳在一起(利一至七,二十三;民十五)。每天的早晨和晚上都要献一只羊羔。此举有着非常重要的目的:‘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出二十九45-46)。以利亚在迦密山上献祭,正值晚上献祭的时间,而他祈求能成就的结果,就正如律法上所记明的:‘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华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王上十八36)。此刻又再重申这些律法,因为其重点是关系到产业。这产业之所以能够成为真正理想居所的唯一原因,是因为神与祂的百姓同住。作者一直将他的目光放在亚伯拉罕的约的应验上。神的目标是要这民占领此土地,成为一个大国,以致祂能建立一群颂赞祂的子民。因此,献上羊羔便是达致这伟大目标的途径。
       新约教导我们,这些献祭只是‘影儿’,预表基督的受死。祂是无瑕疵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的罪(约一29)。事实上,祂亦是在晚上献祭的时间受死,就在逾越节的羔羊被杀的那一刻。祂的死废掉了这些献祭,不久之后,当圣殿在主后70年被毁,献祭便完全停止了。
       献祭所牵涉的庞大祭牲数目,表明了人要来到神面前之前,先要清除的罪孽是何等的深重。它们亦显明了神恩典的浩大,因为祂将财富、数目庞大的羊群和牛群赐给以色列人,以他们能将祭物带来献给祂。他们只是在神赐给他们的东西中,抽取其中一部分献给神。现今基督徒奉献的情况也是一样;他们只是将自己得到的其中一小部分归回给神。在早晨和晚上献祭的模式,已经成了教会举行祈祷会时间的一个参照。明显地,在新约初期的教会时代,使徒是守圣殿的祷告时间的(徒三1)。圣经没有告诉我们教会是否一直保留这种习惯,不过,我们却清楚知道,使徒教导众教会要鹦切祷告(帖前五17)。

二十八9-10 安息日献的燔祭       这是在每天常献的祭以外,再要献上的祭。安息日是要分别为圣归给主的(出二十8-11;申五12-15)。

二十八11-15 月初献的燔祭       以色列人所用的是阴历,所以,月历是以月亮的周期来算定的。每月大约有29或30天,因此,一年就大概比阳历所算出的一年少了11天。为了这个缘故,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加插多一个月来使两个历法回复一致。每月朔都要守为安息日。在这天,要献上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和7只公羊羔为燔祭,再献上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象征每个月都要在有祭物的遮盖下开始。

二十八16-25 逾越节的燔祭       逾越节的献祭跟月朔所献的一样,除了是要献一连7天之外。吃无酵饼亦是逾越节的标记。百姓是在他们的第一个月尼散月(或亚笔月),即我们的3、4月间守此节(出十二;民九1-14;申十六;书五10;王下二十三21)。这正是基督耶稣作为逾越节的羔羊受死的时间(约十九17-37;林前五7)。

二十八26-31 七七节献的燔祭       这是第二个重要节期,又称为初熟节,是庆祝大麦收割完毕的日子(出二十三16;;申十六9-12)。此节是在逾越节之后,接近5月底(西弯月头)的时间,为时7周(50天),亦被称作五旬节。圣灵是在这个节期中被差派降临在基督首批门徒身上,他们就像福音禾场的初熟果子(徒二)

二十九1-6 吹角节献的燔祭       余下的3个节期都是在第七个月(提斯利月,即我们的9、10月之间)
庆祝。在这月的头一天要吹角(参利二十三23-25)。献上的祭跟头两个节期所献的一样,除了只献一只公牛犊。吹角这行动亦是意味深长的。它招聚百姓和求神记念祂的百姓(参十1-10)。

二十九7-11 赎罪日
       七月初十日是赎罪日,所有的罪都要在这天除掉(利十六1-34,二十三26-32)。这是全年中唯一一次大祭司可以进入至圣所的日子。神的圣洁和人的罪恶是绝对互不相容的(利十六;来九7)。在这一天,以色列人要‘刻苦己心’。这希伯来字是表示‘谦卑自己’,似乎还暗含禁食的意思。当天的献礼是要将祭牲烧尽,不会留下来吃(逾越节的羔羊是用来吃的),并将代罪的羔羊赶进旷野。后来,当以赛亚论到禁食的日子时,所指的可能就是这点(赛五十八1-14)。以色列人要刻苦己心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思过和悔罪。

二十九12-38 住棚节的燔祭       ‘住棚节’这个名称是来自利未记二十三章32至43节,但在这里却没有提及。这是一年当中最后的一个重要节期,是在每年的7月15日举行庆祝。在节期的首天,要献上13只公牛犊、2只公绵羊和14只公羊羔。然后,在一连7天的节期中,献上的公牛犊每天递减一只。到了第八天,所献的祭牲就像其他节期所献的一样。民数记关注的是所献的祭。我们可以透过利未记和申命记十六章13至17节(亦参尼八13-18),对会幕的重要性有更多的认识。这是最后收割的日子,是充满喜乐的时光,以色列人可以甘心乐意地带来各式的献祭(39节)。这亦是所罗门为圣殿举行奉献礼的日子,他在14天中,共献了牛22,000只,羊12万只(王上八2、62-66)。
       这些节期中蕴含了重要的属灵类比。逾越节(记念神拯救他们离开埃及和死亡)与基督被钉十字架互相呼应,七七节或五旬节(庄稼初熟的日子)则与圣灵降临和收割福音的初熟果子(徒二)互相呼应。同样地,住棚节使人联想到基督会在这世代终结时再来,标志着收获的完结。在七七节与住棚节之间是一段忙碌的日子,以色列人要为到未来的收获勤劳作工。同样地,在五旬节和主再来之间的这段时间,主亦打发工人出去在外邦人中间收割庄稼(太九37-38,十三30-39;路十2;约四35)。到了世界末了的时候,所收割的就要被聚在一起,稗子将被丢在火炉中(太十三39;
可四29;启十四15)。
       收割的日子,亦正好记念神昔日带领他们进入应许地,和在那里丰丰富富地祝福他们(这正是他们为何要住在棚中,回想他们前往应许地的路程)。同样地,到了世界的末了,神的百姓会为到神带领他们进入永恒的国度而欢喜快乐。因此,住棚节是为了产业而庆祝,这亦是第二十六至三十六章的主题。最后还有另一个类比。即如吹角是用以招聚百姓来守此最重要的一个节期,同样地,到了末后,也会吹角来招聚百姓在审判活人和死人的神面前聚集。

二十九39-40 额外的献祭       这一切燔祭都是在甘心并许愿所献的以外。众多的祭牲是为了表达数之不尽的感恩。新约的一句经文可概括了献祭的核心──‘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九7)。即使我们做了这一切,我们仍是没有功劳可夸的仆人,因为我们只是做了我们的本分(路十七10)。

三十1-16 有关许愿的条例       讲完献祭的条例就很自然会接续许愿的条例(二十九39)。许愿就必须偿还,这是根本的原则(申二十三21-23;传五4)。圣经中有很多许愿的例子,其中更有一些是非常极端的(士十一30-40)。利未记二十七章说明了倘若许愿未能偿还,要作的补偿是甚么。然而,这里郤关系到女子所许的愿。重点在于女性是在父亲或丈夫的权威之下,他有权把她许的愿作废。她在此事上没有绝对的主权。可是,寡妇则不是在男性的权威下,她将要被自己的愿所约束。新约要求作妻子的,要在主里顺服自己的丈夫,正如撒拉顺服亚伯拉罕一样,称他为‘主’(弗五24;彼前三1-7)。今天的情况却与此大相迳庭,但正好引证了圣经的真理(提后四3;参箴三十一10;传七28),也为现今世代的可悲境况提供了有力的反面例证(提后三1-9)。新约圣经在这方面作出了合理的教导,不容许作丈夫的变得专横霸道。反之,它吩咐丈夫要以最深的爱和自我牺牲的精神来对待自己的妻子,但却要在圣经所设的适当范围内,绝不可演变到一个地步,就是放弃圣经赋予他本身的权柄(弗五25-33)。

三十一1至三十二42 报复米甸人及二支派半定居在约但河东       我们要认识到,第三十一章的最主要重点,并非在于记录一场战争的实况[读者可比较约书亚记八章(艾城之战),或撒母耳记上十四章(约拿单攻击非利士人)]。作者对描述这类的战争e吤镇K不感兴趣,他只是用一节经文轻轻略过(7节)。相反地,作者却对3方面感兴趣:战争中所夺和所掳的(由第9-54节,共用了46节经文);打仗的次序(正如他在前面关注步行的次序;十11-36);和洁净的条例(19-24节)。这些其实是民数记由始至终的关注点,跟神圣洁的属性,也跟祂是一位讲求秩序而不爱混乱的神有关(参林前十四33)。神在进行报复、编排军队的次序、夺取掳物和要求兵丁自洁的事上,显明祂的圣洁。

三十一1-24 报复米甸人       记载这件事的开始是一个严肃的提醒:神有权取去人的性命。消灭米甸人是一次公义的报复行动,为报应他们先前对神的百姓所做的恶事,诱使他们不尊神为圣(参民二十五)。与此同时,神亦提醒摩西,他将不久于人世。这也显出神是完全公义的。他不单要向祂的仇敌报仇,亦不会对祂挚爱仆人的罪视而不见。这是因为祂的圣洁和荣耀比人的性命更为重要。摩西教导以色列人要认识神是‘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申十17;
结十八;参徒十34-35)。
       打仗的次序是按照清楚的原则来建立,反映出神是圣洁和讲求秩序的。每支派都要同样的参与。大祭司的儿子非尼哈要跟12,000人的军队同去。非尼哈先前的表现已经十分突出(二十五6-13),他成为军中一分子,必然能够给全军加添勇气,因为神已经誓言他的祭司职任将持续至永远(二十五10-13)。他吹着号筒去率领军队,求神纪念祂在战争中的百姓(十9),又拿着圣所的器皿,象征神的同在(6节)。经文告诉我们,他们大获全胜。以色列人杀灭了米甸人的所有男性,当中包括了一手造成他们灭亡的巴兰(8节)。后来,米甸人再次兴起,与以色列人为仇(士六至八),但对于此次胜利的历史真实性,却并未构成影响。反之,米甸人似乎是一个散居的部落联盟,与亚玛力人、摩押人、以实玛利人和其他人等有紧密的联系。这些米甸人是那些与摩押人同居的一群。
       摩西不准军队将俘虏带回营中。对于他们保留了妇女的性命,摩西感到非常生气,因为正是她们引诱以色列人拜偶像和犯奸淫的。于是,他下令只可以让没有出嫁的妇女存留活命,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分子。要明白这种杀绝妇女和男童的确实原因是极之重要的。这种实质上的完全灭绝,并非亚拉得人(二十一1-3)或后来的耶利哥人(书七)和亚玛力人(撒上十五3)所遭的‘尽行毁灭’(这个主题在十四31-45已讨论过)。‘尽行毁灭’是要杀尽一切生物,包括各种动物,而城邑和财物不是烧尽,就是放置在圣所的库里。可是,对米甸人的攻击却是完全不同;这是一种‘报仇’或报应(3节)。因此,掳物无须完全毁灭。只要经过洁净,就可以将掳物平分(参书六21、24,七1-26;撒上十五13-33)。妇女和男孩都要杀掉,因为那些妇女先前曾使以色列人离弃主,如果还继续让她们活命,将会对以色列人向主的忠心构成威胁(参二十五1-18)。这些妇女正是导致所罗门堕落的原因(王上十一1-13)。
       军兵因接触过死尸而不洁净,要过7日才可以进营(19-24节)。摩西最关注的,是营内的洁净。他绝对不容米甸的妇女进营(13节)。

附注
       ‘报复’(retribution)含有公义的意思,而‘报仇’(vengeance)则暗含着神本身的愤怒。对许多现代人来说,神的愤怒和报仇是令人困扰的观念,因为他们假定了神的愤怒和报仇是没有理性、难以捉摸和不受控制的。然而,圣经教导我们,神会对人的罪显明祂的愤怒(罗一18);主曾说过:‘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祂的愤怒和‘报仇’,是要彰显祂公义的愤慨,而并非因脾气暴躁所造成的结果。

三十一25-54 分战利品       作者对战利品的兴趣大过对战争的兴趣,因为战利品是约旦河东产业的一部分。分配战利品(包括羊、牛、驴群和年轻的女子)的方法,既能对祭司表达了尊重,又能奖励在战争中劳役的军兵。军兵获得一半战利品,他们将所得的取五百分之一,作为贡物交给大祭司。其余的一半分给会众,他们则将五十分之一交给利未人。因此,以利亚撒的一家获得675只羊,有份打仗的每位士兵(12,000人)约分得28只羊,利未人(23,000人)
则每4人约分得1只羊,而会众(589,730人,已除去打仗的12,000人)约两人分得一只羊。经文没有记录夺来的金银总数。每个兵丁都拿了自己的分(53节)。由于没有任何军兵在战争中阵亡,他们便将金器献予主来表示感恩(49-50节)。这亦是用来为自己赎罪。他们杀了人,而战争的伤亡使他们变成不洁净(19-24节)。许多学者都对人数的问题感到疑感。他们质疑12,000人如何能打败米甸人,因为从掳去32,000名童女这确实数目去判断,他们的战士必定为数不少。有人认为这个人数是虚拟出来的。然而,我们若忽略神的百姓在历史中曾打过不少漂亮的胜仗(例如士七;撒上三十)
,显然是不当的。只有一个理由能解释这种事情发生的原因:因为主按着祂所应许的,为他们争战(申二十八7,三十二3)。

三十二1-42 在约但河东定居       雅谢地和基列地是位于约但河东。它们都是高地(超过2,000呎),长年雨水充足,适宜羊和牛群的畜牧(4节)。可是,它们都是在神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土地以外。因此,有支派想在这两地定居,实在是令人感到非常诧异的。摩西显然是大吃一惊,立时回想到早在40年前在加低斯巴尼亚所发生的叛变(11-12节,参十四21-35)。他害怕他们会破坏全国百姓要进入迦南地的士气。摩西的确看透人性。人很自然会看身边的人,而不会将目光专注在神和神的话语上(参约二十一20-21)。当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百姓对神的服从性就会随之下降。
       流便人和迦得人于是便承诺自己必先过约旦河,甚至走在其他支派的前头,让以色列人得以肯定占领应许之地。摩西就许了他们,并嘱咐约书亚和以利亚撒,他们若不守诺言,就不可将产业给予他们(28-30节)。任何失实的承诺都是罪:‘要知道你们的罪必追上你们’(23节)。这句话已经成了英语中的谚语。于此,大家便同意流便和迦得人可以在约旦河东定居,玛拿西半个支派亦与他们住在一起(33节),因为他们有份攻占这些土地(39-42节)。段落结束前简单地记述了他们所建造的地方。
       倘若我们接纳第二十至三十六章的事件,即由米利暗逝世开始,已相隔了40年的时间,那么,在约旦河东定居的问题,便大约在12月间发生(即他们的第九个月)。这正是早雨过后的日子,茂密的草原肯定是非常吸引人的(1-4节)。在年终之前,在第十一个月初一日(申一3),摩西招聚全以色列人再次听他讲解律法,然后他便上尼波山,死在那里。这当中便留有大约一个月的7空隙时间,让这几个支派安排他们定居的事宜。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任何庞大的建造工程。因此,最后那几节经文(34-42节),可能是指到日后所进行的工作(在书十三1-33,二十二章及其后经文)。事实上,这些城邑可能是在他们定居之后才改名的。作者将它记录在此处,似乎是要暗示在各支派在自己的土地上定居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事件的过程最终都被记下来。这里并非唯一一处显出在摩西死后不久,五经的整个写作过程最终都能完成(参导论)。

三十三1-49 行程摘要
       此行程沿途所安营的地点,是摩西记下的其中一部分经文(2节)。名单中所列出的地名已很难辨认。因此,按照我们目前的知识,似乎不可能将行程准确地绘画出来。此名单的格式是不断重复的,只间中加插了一些解说(4、8、9、14、38、40节)。作者将此行程纪录放置在这里的理由是相当明显的:它是要作为整个过程的摘要总结的引子。民数记余下的部分,将特别与产业有关:占领、分配土地和赶出原住民(三十三50-56);定立地界(三十四1-15);选出负责分地的首领(三十四16-29);将城邑分给利未人(三十五1-34);定出产业不可转易的条例(三十六1-13)。
       此纪录只是一张安营地点的名单,而并非一分简史,因此,它只简略提到出埃及(3-4节)和过红海(8节)一事,完全没有提及在西乃停留了一段长时间(15-16节)。这行程纪录填补了第十九和二十章之间的空白,指出以色列人所行的路线(19-35节)。亚伦在第四十年五月初一日去世的日子,对于推断事件发生的日期是十分重要的(38节)。纪录由第一次逾越节开始,涵盖了40年的时间,最后所展示的图画,是以色列人以占领者的身分,分布在伯耶施末[现代之阿泽美废丘(Tell el-Azeimeh)]和亚伯什亭[现代之基夫艾因废丘(Tell Kefrain)]这两个约旦河沿岸相隔若干哩的地方。范围辽阔的营区暗示了百姓人口的庞大。数以十万计的以色列人在自己产业的边缘候命。在他们进入之前,他们必须先听从律法的训示。

三十三50至三十六13 有关产业的吩咐

      这些律法和申命记的全部内容,都是在耶利哥对面的摩押平原藉着摩西而吩咐百姓的(三十六13)。

三十三50-56 要赶出迦南的原有居民

      进占迦南地的吩咐包含了3方面:按照神与亚伯拉罕的立约应许,此地要赐给以色列人(创十五18-21);简述分配土地的方法(重复二十六52-56);和吩咐他们赶出列国的居民、拆毁他们的偶像和邱坛。此吩咐可在出埃及记、利未记和申命记中找到(出二十三23-33,三十四11-17;利二十1-
5、22-26;申七1-5,十二29-30,十三6-18,二十九16-28)。

三十四1-15 迦南地的境界 

     神应许亚伯拉罕,地要从埃及河伸展至幼发拉底河,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之地’(创十五18-21;参申十一24)。这里所描述之境界,与我们从主前2000年埃及人文本所获得的资料完全吻合,显出此处所描述的迦南地界,确是有悠久的历史。当以色列人来到摩押的时候,四面的境界可以用某些城邑和地方来界定,而约书亚亦参照相同的边界(书十五至十九)。这片土地要分给九个半支派,因为有两个半支派已经在约旦河东定居(32节)。然而,以色列人似乎从未拥有过应许中的整幅土地。在大卫和所罗门王统治期间的一个短暂时期,以色列人拥有从幼发拉底河至迦萨,或即由但至别是巴的全地(王上四24-25),但不久之后,领土就缩减了。然而,应许中的理想却并没有被遗忘(结四十七15-20)。
即使今天,以色列人仍继续宣称拥有这片领土──当然,范围已大大的缩减。以色列经过数百年被别国占领了她的国土后,终于在1948年5月14日的午夜,正式宣布复国,这是近代史上的一件瞩目大事。但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仍有待成就。

三十四16-29 分配土地的首领

      分地的权是交给约书亚和以利亚撒(17节),他们的工作记载在约书亚记十四至十九章里。各支派亦选出首领来协助他们的工作(18-29节)。
名单中许多首领的名字都含有'El'(神)这个字。这可证明这是一分古老的名单,因为后来的名字都包含‘耶和华’这个名字(参一4-16)。此外,它还显出众首领的年纪都相当老迈,例如,迦勒已经约有80岁(参书十四10)。虽然他们都是各支派的首领,但是他们却要绝对服从约书亚和以利亚撒,例如,大约在5年后,迦勒请求约书亚将应许赐给给他的产业分给他。设立这种更高的权威是必需的,这可避免各支派产生领土上的纷争。众人都要明白到,土地是按照神的旨意,藉着祂选立的仆人来分配的,而且地界是不可更改的(参箴二十二28,二十三10)。

三十五1-5 利未人的城邑亚伦家和利未人不会分得任何产业(十八20-24)。他们的生活要倚靠其他支派所纳的十分之一。然而,为了保留他们在以色列中的身分,他们将分得某些城邑供他们居住。各支派分得土地后,便要从中分配一些城邑给利未人居住(书二十一)。各城的外围,都要有可供畜牧的郊野,其周界是由城墙往外量1,500呎(即450米,和合本:‘一千肘’)(4节)每边长约为3,000呎(即900米,和合本‘二千肘’)的平方(5节)。这个几何计算出现了一个小问题。若边界的长度是3,000呎,4面的边界由城墙量出为1,500呎,4条边便不能接连起来。此尺寸只有从一个中心点来量度才能画出一个完整的正方形。考古学的证据指出,其中一个拣出来的城邑伯示麦(书二十一16),占地约7亩(即相等于3公顷)。要解释这个几何上的问题,确实考验了不少学者的聪明才智。根据推断,地界可能是先在城墙四周画出一个正方形或长方形的轮廓,然后从它的4角量出1,500呎,来确立地界。无论如何,原则是非常清楚的,利未人所住的城邑,四围都有一个指定范围的草场。t202三十五6-34 逃城
       各支派要按所得土地之比例分城给利未人,于是利未人的城便分散在全地(8节)。这可确保所有支派都有律法的教导(申三十一9;玛二6-7)。利未人的城总共有48座,是在若干年后按阄来分配的(书二十一1-42)
。当我们从长远来看,就会发现亚伦家的祭司定居在犹大(以及西缅和便雅悯)的地业中,而哥辖人、革顺人和米拉利人则住在其他支派之中,而这个安排是意义深远的。神宠爱犹大,让祂最好的仆人住在其中。也许,正是因着这个主要理由,犹大并没有像北国以色列那样,在短瞬间便离弃了律法,因而逃离了亚述人在主前721年倾覆撒玛利亚之祸患。亚伦的后人──其中有像耶利米的──曾经力挽狂澜,阻止犹大的衰落。可惜,犹大最终仍在主前586年遭到被掳之苦。这段历史让我们认识到,当教会获得忠心的传道人,就是得到神宠爱的明证。教会应经常祈求神兴起忠心的事奉者,并让他们穿上救恩的军装。
       利未人的城邑中要有6座用作逃城(6节),约但河的两边各占一半(14节)。某人若杀了人,便可以逃到其中一座逃城中寻求庇护。他可以逃避那‘报血仇的’。‘报仇人’的希伯来字词是,即‘亲属、救赎者’(12、19、21、24、25、27节)。按照古老的习俗,遭人谋杀的受害者,其亲人会亲自为他报仇。这就会导致一连串的冤冤相报。我们可以从押尼珥的身上找到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撒下二8-28,三19-39)。其中为押尼珥的悲剧加上一笔的,是他就死在希伯仑这逃城的城门口。逃城为杀人者提供了安全的避难所,直至他获得正式审讯。
       设立逃城这观念,表明神喜爱公义。神藉着此途经,为报血仇的习俗制定了律例。倘若为了报血仇,那杀人者即使是因意外误杀某人,也可能会遭到被杀。因此,神要将谋杀和误杀作出区分。谋杀是出于预先计划的,是在敌意下伏击(16-21节)。误杀则是在无意中错手杀人(22-24节)。
这与蓄意犯罪和无意误犯的过失之间的差别有相近之处(参十五22-31)。
犯了误杀罪的人,虽然是失去了自由,却可以避去报血仇的危险(28、32节)。相反地,杀人者却必被治死(21、31节)。谋杀犯不可用赎价来偿命,正如蓄意犯的罪也不可以为他赎罪(十五30-31)。律法没有阻止亲属在合法的情况下报仇。更有甚者,对寡妇来说,由于她没有亲属,神便会亲自担当此角色(出二十二22-24)。新约吩咐信徒不要为自己进行报复,要留给主为他们伸冤(罗十二19),神会报应他们(路十八7-8;启六10,十九2)。
       公义更因律法要求有两个或以上的见证人而得到保证(30节;参申十七6,申十九15;太十八16;林后十三1;来十28)。这是基督一直所强调的原则(约八16-18,五32-41;约壹五6-8)。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使徒不是单独出去,而是两个两个的,因为他们是基督的见证人,而他们所作的见证在法理上是完全可以成立的(路十1;徒十三2;留意徒二32,十23的复数;太十1-4门徒是两个两个出去的)。
       设立逃城的根本理由可以在亚伯拉罕的约中找到(在33-34节中暗示)
,因为‘血是污秽地的’。以色列人不可污秽地,因神居住在他们中间。
为了同一个理由,以色列人在40年前,便曾经需要洁净西乃的营地(五3)。因此,最终的理由不是单单为了公义。反之,它是为了维护神在亚伯拉罕的约中所确立的目的。这些目的首先是包括要维持以色列与神的相交,神是眼目清洁、不看邪僻的(哈一12-13);其次,就是要让以色列得以长久住在这地上。在设立逃城的事上,已将这两个应许的成就合而为一了(34节)。
       设立逃城的意念并不是一件碰巧而成的。它极具关键性和实用性,也配合神救赎计划心意的。而且,我们也必须要明白当中律法的精意。律法的总纲可概括在爱神和爱人的道理上(太二十二34-40)。谋杀通常是出于憎恨,正与爱背道而驰(约壹三11-15)。

三十六1-13 产业的保存

      这些律法是在摩押平原嘱咐以色列人的(13节),最后的总结是有关以色列人保存产业的命令。接着的申命记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谈论同一件事,也是教导以色列人在生活上如何遵行神的话,以致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长久。
       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该可以得其父的产业(二十七章)。不过,她们若嫁给其他支派的人,将她们所有的产业带到丈夫支派,那么,便会对她们所属的玛拿西支派造成威胁(3节)。于是,这里便提出了两个解决此问题的方案。首先是处理当前的情况:女性要嫁给同支派的人(6节)。我们必须留意,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却是要在神旨意所定的范围内物色对象。这些女子若要争论她们所爱的是另一个支派的人,便显得十分荒谬。她们的表现完全不是这样!她们遵照主的吩咐而行(10-12节)
。这也是今天信徒应守的原则:基督徒在许下婚姻承诺时,必须顺服神所显明的旨意。
       接着的经文为以色列人建立了一个一般性原则:产业不可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7节)。之后还再重复强调(9节)。对民数记来说,这是一个适当的结论。主的吩咐,是要人将产业保存至永远。这话对信徒来说是具有无限的价值。因为迦南的产业是预表了神的国将丰盛地降临,这律例亦向人提出保证,神不会让百姓的产业被夺去。神为祂每个百姓都预留了地方。这信息是来自基督的教训路十二32;约六37、40,十28)。甚么能为应许的产业作永恒的保证呢?它就是神赐给亚伯拉罕的约和所起的誓,它亦已经藉着主耶稣基督获得永远的确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