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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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兰先知(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二十二章到二十四章本来是一整段的,都是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它本身是独立的,不是民数记某一段的延续,只是放在二十三章与二十五章之间的一个插曲。理由好简单,留心一看,就发觉二十五章一节其实就是接着二十一章写下去的。此外,这一段的行文风格及体裁,跟整本民数记都不一样。这一段是以戏剧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全段的人物、情节,都是满了戏剧性的冲突及趣味,而其技巧之高明亦是很特出的。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我们会提出下列三个问题来加以讨论:

   1)他对真神的认识。

   2)他谜样的性格。

   3)他奇特的先知恩赐。

    我们怎样解释他对真神所拥有的知识?我们相信,他又是一个好例子证明神确曾赐下最原始亦是最真纯的启示,后来富人分散全地,才慢慢变得模糊甚至歪曲了。我们现在先看看巴兰的出身。

    民数记二十二章五节说,巴兰的本乡是「毗夺」,而申命记二十三章四节说昆夺就是米索毕达米亚(圣经译作米所波大米)。巴兰自己则说是「巴勒引我出亚兰,摩押王引我出东山」(民廿三7)。综合上述,可见巴兰的本乡正是人类发源地之中心。其出生地既已确立,我们就有证据说:神最早赐下的启示就在那个地方,那一个时候还未完全消失或变了样,他对神的认识就是藉着当地的传统,或家庭的一脉相传而得的。下面一个旧约圣经学者的说话,极堪注意:

   「很多地方都显示出聚居于米索毕达米亚平原之拿鹤后裔,跟亚伯拉罕(拿鹤之胞兄弟)一家在宗教的感情和言语上是一致的;彼土利(拿鹤之子,利百家之父)与拉班(利百家之哥哥)认识的神,就是亚伯拉罕之神;且对神之称呼与以撒雅各的一样(创廿四50,三十一49)。虽然他们家里也盛行拜偶像(创卅一19,卅五2;书廿四2),危险是危险的了,却没有根除他们原有的真实信仰。

    拉班之后,一代又一代的过去了,这期间,拜偶像之风亦一样自父及子的相传下去,直到对真神的敬拜几乎荡然无存,但时间的过去以至宗教的兴替,并没有改变昔日所领受的更高层面的信仰。像巴兰这些人——他先知之职可能是世袭的——在信条方面仍然是绝对一神的,他们心中所呼叫的神,仍然是全地的主,是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麦基洗德和约伯的神,拉班和雅各的神。

    假如我们对该地之宗教史有详尽的资料,我们相信可以一代一代的指出具有恩赐(很多还是真神的恩赐)的人、神仆,与及事奉敬拜独一真神的人。我们相信巴兰先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第二点我们要讨论的,则是巴兰的性格问题,他是一个具有怎样性格的人呢?——他是一个典型的,活生生的矛盾人物,是一个真先知与假先知的揉合体。

    我们说他是一个真先知,因为他认识真神,对他有正确的认识,跟他有正确的交往,从而接受正确的启示,亦为他传出正确的信息,这都是真先知的特征。

    我们说他是一个假先知,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个术士(书十三22),为着肮脏的金钱而出卖自己先知的恩赐(参犹11节),我们怎样解释这两种极端的性格呢?上面引述的学者作如下解释:

   「无可否认,这又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近代人愈受高等教育,就愈会讨第一世纪那简单而又极为敬虔的信仰的便宜。巴兰这种性格上的冲突(应说是妥协)——真实的信仰与藉迷信的欺诈,神圣的启示与异教的巫术,对神的敬拜与对利的迷恋——对古代的人看来,真是不可理解的谜;但对我们这一代的人来说,尤其是我们若了解像路易十一世,马丁路德,或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的性格,或了解近代史宗教运动之最高级和最低级之因素,就不难了解巴兰矛盾之性格了。」

    真的,透过了启示,我们就认识到像巴兰这一类「的性格虽是最奇特的,却是每一代都会出现的一种人物。」

    说到巴兰的预言又怎么样呢?虽然巴兰好多的言行都是离经背道的,他对以色列国的预言,却千真万确的来自神,我们且挑下列几点来看:

   1)「耶和华将话传给巴兰,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5

   2)「耶和华将话传给他,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16

   3)「神的灵就临到他(巴兰)身上。」(廿四2

    我们无可能怀疑他预言的真实性。

    但问题来了,圣灵怎可能藉着这样一个心怀二意的人来发预言呢?很多解经家都没有碰这个问题,其实这问题并不太复杂。神并不是真的因为巴兰是一个配被使用的人,所以就藉着他发预言,神这样作只是要明明的羞辱他,好让他本意要(亦是巴勒要他)咒诅以色列人,出了口却成为一种奇妙的祝福,这一下子,巴勒故然会勃然大怒,就是巴兰自己也会觉得莫明其妙,懊恼非常。至最后,他终于了解到违抗神的旨意,完全是徒劳无功的,所以后来他「见耶和华喜欢赐福与以色列,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却面向旷野。」(廿四1

    至于预言的本身,文字之华美与及内容之渊博,真是一时无两。(请参廿四591719),下面之经节尤值得背诵:(廿三10192123)。要仔细研究它是过于本书的范围的,正如有人说,这是一个「广阔之汪洋」。我们可惜助一本好的解经书来自己研究。

    下面几处新约之经文,可助我们对巴兰事件的研究:

   1)「巴兰的道路」——(彼后二15

   2)「巴兰的错谬」——(犹11节)

   3)「巴兰的教训」——(启二14

    简单来说,巴兰的道路,就是为了肮脏的金钱而出卖恩赐。巴兰的错谬,就是以为表面装作尊敬神的道,就可以改变神的旨意。巴兰的教训,就是既不能咒诅以色列人,就怂恿巴勒用美人计陷以色列人于罪。(参民卅一16

 

  铜蛇——表记(二十一4~9)

 

    民数记共有三个重要的表记:

   1)被击打之磐石(廿711

   2)铜蛇(廿一49

   3)逃城(卅五章)

    若把下列经文连起来研究,就十分有意义:(林前十4;约三14;来六18)。我们现在且挑出铜蛇的表记,来作一样本研究,其他的,我们自己下功夫试试看。

    首先我们从其记述,找出它的重要事实来:

      1 犯罪(第5节)

      2 受苦(第6节)

      3)代求(第7节)

      4)拯救(89节)

    这个次序与我们的经验是完全吻合的。我们再注意它另一个特点:

       1)那怨言的内容:道路与吗哪

       2)那埋怨的对象:神与摩西

       3)那遭受的刑罚:痛苦与死亡

       4)那摩西的代求:认罪与祷告

       5)那蒙神的拯救:藉铜蛇,靠仰望

    我们且对比一下现今的世界,看看这表记是多么完备。

       1)今日人埋怨神的道路,和拒绝神藉基督为我们预备的生命的粮。

       2)今日人因为不能与神和好,因此对他们同伴(摩西所代表)的关系也不好。

       3)今日罪为这个世界带来的,正是痛苦与死亡。

       4)今日神的救法仍然是藉着基督完成,人则靠着仰望接受。

    我们再留意一点:铜蛇的医治是在营外,亦即是与一切之献祭、礼仪,与祭司的工作无关;今天基督的救恩同样与各种「圣品人员」,神父,告解,圣礼,或各种教会的圣礼等无关。按圣职的层次来说,铜蛇并不是由亚伦祭司竖立,它是一个平信徒摩西竖起的。基督按着犹太人的律法来说,也只是一个平信徒,他既不是亚伦族系的,也不是利未支派的后裔,他从没有在祭坛旁事奉过,他的讲道一直都是在圣殿外院,使徒们也不是什么圣品人员,他们只是与基督一样,是平信徒。耶稣基督与他的门徒从没有叫人献祭或遵守什么宗教条文来得救,他们一直强调的只有一个地方——加略山。

    也许有人会问:会幕与及一切的圣礼岂不都是神所立的吗?它们岂不都带有权柄?说的不错,只是它们对被蛇咬伤的男男女女,却一点没有能力医治;很多祭司与利未人都被蛇咬伤,与其他人一样,他们死的不少。会幕对那些已经是与神站在约的关系上的人,是已经被医好的人,才是一种施恩的媒介。

    同样的,今天一切所谓「恩典媒介」的圣礼,亦只有对那些已经藉着基督与神和好的人才有功效。罪人要敬拜神,一定先经过加略山,罪得洁净了,敬拜才会有意义。

    我们在下面列出铜蛇的各点,好了解它是怎样全备地预表了基督的救恩:

 

  它的建立

 

   1 是神所指定的——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是神指定人唯一可以得救的途径。

   2)是富启迪性的——铜是预表审判,蛇是预表罪。二者相联则表明罪受到审判。

   3)是唯一的救法——同样耶稣基督与他的十字架,是人类唯一的救法(结四12)。

   4)是恒久常存的——因为是铜造的,所以,后来人因迷信的缘故才把它毁了。

   5)是众目睽睽的——它被高高的立于营的中间,耶稣基督也同样被高举起来。

 

  它的完全

 

  1 人不管被咬在什么地方,它都可以治愈: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能除去我们各样的罪过愆尤。

   2)人不管伤得怎样厉害,它都可以治愈:照样十字架也能够拯救最坏的罪人。

   3)人不管被咬多少次,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的功效也是一样的没有限制。

   4)不管谁被咬,男女老幼,祭司奴隶,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也是为万人而设立的。

   5)它是绝对不会出岔错的,从没有叫人失望:照样基督的十字架亦永不落空。

 

  它的效用

 

   1)它是十分容易的:他们只要一仰望就可得生,今日人用信心仰望十架,就可得救。

   2)它看来或许是不可以理解的:望铜蛇跟伤口有什么关系?今天人也是这样的讥评十架,不管已经有千万人因这仰望而得生的铁证。

   3)它是一个很好的功课:他们一定要注视这条曾经引起痛苦与死亡的蛇;同样的十字架虽是叫罪得赦的地方,却也是叫人对罪最惊怵的地方。

   4 它是绝对个人性的,不能转递给人,每一个受伤的,都是自己来仰望才可得救;十字架的救恩亦如此,人与十字架之间是不可能有中保的。

   5 是立刻得到医愈的:不是慢慢康复,十字架亦一样,叫人立刻得到赦罪和称义。

 

  二十章一节与「飘流时期」

 

    很多人都认为所谓「飘流时期」,就是以色列人自从加低斯失败后,二三百万人就拔营起行,抬着会幕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毫无目的意义的在沙漠兜圈子,兜了三十八年后,便再来到加低斯,重整队伍,向迦南进发。他们既然明知不能进入迦南,那么要二三百万人常拔营起行,不是顶多馀又无意义吗?本附录的目的,就是要证明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主要的关键在于二十章一节:那不是说他们去过加低斯巴尼亚两次——一次在三十八年前,失败后离开,然后「飘流」了三十八年,又再回到加低斯——他们只去过一次,亦即是三十八年前他们到达加低斯后,便一直与会幕及其他有关的停在那里,十二支派就散居在加低斯巴尼亚三十八年。

    问题既出自二十章一节,我们就要仔细地研究它:

   「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到了寻的旷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

    这节经文像是说这是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第一次在十三章,他们失败的地方,第二次则在二十章一节。「旷野飘流」就是发生在二次之间。

    我们有很多理由不接受这个看法的。首先,在民数记三十三章就详细地记录了他们自出埃及至入迦南的每一站,是「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卅三2)因此必是仔细而可靠的,里面自西乃旷野(造会幕之处)到加低斯巴尼亚,共记载了二十一个站(卅三1636),整个旅程就记完了,在这记录中,我们找不到他们有二次来到加低斯的痕迹,最直接又明确的,就是出埃及后走了两年(其间经过二十一个站),到达加低斯,之后三十八年的光阴便散居于加低斯附近(参卅三3638)。

    同样的,我们若再往前看,申命记也有旷野旅程的撮述,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我们亦只有看见他们去过一次加低斯,请留意下面几节圣经:

   「我们照着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从何烈山(即西乃山)起行,经过你们所看见那大而可怕的旷野,往亚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亚。」(一19

   「于是你们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一46

    从一章十九节到四十六节之间,即他们失败过程的记载——探子窥迦南及何珥玛之败绩——显然易见,他们在加低斯失败后,就在那里附近停下,「住了许多日子。」(请再参二14

    假如他们确曾去过加低斯两次,摩西不可能漏掉这么重要的记录,必会记在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因为申命记二章一节之西珥山(以东),亦即是民数记二十章十四节和二十一章四节之以东地(民数记二十及廿一章之求过以东地不果,是出埃及后四十年,预备占取迦南时发生的),换句话说,申命记二章一节——「此后我们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丢,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我的,我们在西珥山绕行了许多日子」——必是发生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亦即是三十八年旷野生涯之后,同章第七节把这个事实说得更清楚了——「你走这大旷野他都知道了,这四十年,耶和华你的神常与你同在,故此你一无所缺。」假如他们真的去过加低斯两次,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既然二章一节是发生在四十年之后,如上述)竟全没提及?

    又如很多人说,他们真曾两次去到加低斯,亚伦和米利暗之死就是发生在第二次到达加低斯时发生的事,这么重要的一站而民数记三十三章和申命记一、二章之行程覆述竟会全不提及?不可能吧?

    第二方面我们要研究的,就是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说他们是在「正月间」去到加低斯的,到底是那一年的「正月间」呢?我们若说以色列人抵达加低斯,那么这个「正月间」就必是本章末亚伦卒那一年,这也是那一派人的主张。但那有这样记载日期的!一开始就没头没脑的说是第几月,记载了好一大段资料才补上同年发生的一件事——更奇怪的是,连后来亚伦离世的记载也没有提及是在那一年那一个月,而直到三十三章三十八节才补上!可见这个「正月间」实在无可能是下面记载的年份,而应该是指到前面刚提过不久的那个年份。

    艾利葛主教(Bishop  Ellicott)把希伯来文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译成「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已经到了……」,这个「已经」则表明他们这一次之在加低斯是曾记载于十三和十四章的了,亦即是他们遣探子窥迦南的那一次。从加低斯之崩溃到第二十章,中间发生了好几件事情,作者记述完了,现在便再继续记载他们取道摩押平原(出埃及后四十年的事)的过程,这种记述日期方法,不单圣经如此,就是一般历史文献中亦屡见不鲜。

    到此,民数记二十章一节在时间上应该很清楚的了,出埃及后第三年的正月(如在十三、十四章所显示),以色列全会众便来到加低斯。民数记十章十一节说他们在第二年二月,便离开西乃山,亦即是说自西乃山到加低斯,共时十一个月的时间,而其间所经过的站头有二十一个,即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七节所记载的。

    有人会反问,申命记一章二节不是说明「从何烈山(即西乃山)经过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亚有十一天的路程」?何来又会需十一个月?我们可注意下列事项:

   1)申命记一章二节的重心是指二地路程之距离,过于走这路程的时间,尽管有指时间,也绝不可能以二三百万人走这路程所需的时间为准。

   2)二三百万人一起走,又扛着会幕许多的物件,老妇幼儿,连同途中的停顿,意外——如米利暗长大麻疯,结果就全部停顿了七天——等等,怎可能十一天(除了米利暗的七天,实际只有四天!)便走完?因此这段路程对二三百万人一起走来说,走了十一个月是非常合情理的。

    若我们再仔细想一想二十章一节之记载,就更有理由说他们只去过加低斯一次;那一节说他们「住在」加低斯,这不是暗示了一段长时间的停留吗?申命记一章四十六节亦如此明言。我们已经说过,在申命记第一章最后一节与第二章之间,并没半点痕迹表明他们去过加低斯两次,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指出一章最后一节是说什么;那里说他们就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这就明示了他们去到加低斯后,便停居在附近,直到三十八年的时间过去,才再向迦南进发。

    我们再从另一角度来看二十章一节;假如这真是说到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即出埃及四十年,然后米利暗就死在那里,那么米利暗一共有几多岁?那一节不是说以色列人到了加低斯,「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从摩西出世时,米利暗向法老的女儿献计代找一希伯来妇人乳养摩西一事看(出二410),米利暗起码比摩西大十五年(亦即她当时是十五岁),到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是八十岁,米利暗是九十五岁,走了四十年旷野路,摩西是一百二十岁,米利暗岂不是一百三十五岁?比摩西亚伦活的还长?活到这样的年纪,圣经岂有不提之理?

    但假如我们知道这一节不是在四十章之后,而是连接十三章他们第一次到达加低斯,便散居在附近的地方,米利暗是在这期间死的,则一切都不成问题了。这一节记载米利暗之去世,只像上面十五至十九章一样,作者只是拣了三十八年内几件重要的事记述,而没有特别着重于发生的时间。

    反对二十章第一节是上连十三章第一次到达加低斯的人,提出下面两个反问,这里可以一并解释:

   1 假如只有一次到达加低斯,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六节提及的二十一站,便是发生于由西乃山至加低斯这个短短的路程了,因为申命记一章二节说那只是十一天的路程。

   2)十一天的路程怎可能走足十一个月?

    这些反对的理由相当脆弱。由西乃山至加低斯,全程约一百五十至二百哩之谱,用二十一除,即每站平均约距七至十哩,对二三百万人及带着这许多财物和会幕的队伍来说,走七至十哩而停一站不是顶顺理成章的吗?倘若说他们真的只需十一天的路程,而其间又因米利暗患麻疯而停了七天,那么一百五十哩到二百哩的路便只有四天时间走,每天岂不要走四十到五十哩!一个人徒手行平均时速亦只有三哩,四五十哩即要不断行十五小时,简直不可思议。

    至于为什么十一天的路程要走十一个月,除了上面我们提及二三百万人一起走路等等困难之外,亦不要忘记他们是在云柱火柱的引导而前进的,圣经从没暗示在云柱火柱的引导下,速度是重要的,因此更见十一个月的时间是非常合理的。

    反对的人亦提出在十四章二十五节,神不是命令他们「明天你们要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去」?但这又怎能证明是离开了加低斯(一个广阔的旷野),那只表明是离开有敌军埋伏的区域而已,我们且把全节读一遍:「亚玛力人和迦南人住在(意即隐伏)谷中,明天你们要(从那里)转回,从红海的路程往(加低斯附近)旷野去。」

    这个问题已够清楚的了,愈加研究,就愈发现他们只有去过一次加低斯,二十章一节则是连着十三章来记载的,因此二十章就显得特别重要,不单记载了米利暗之死,摩西的罪,和亚伦的死,它第一节上连「飘流时期」之始,而最后一节则总括了「飘流时期」之终。

 

民数记问题研究

 

   1)民数记之事迹发生于何时何地?

   2)对我们有何重要性,试就新约之亮光来解答。

   3)民数记之结构如何?

   4)什么是民数记中最重要之时代划分?为什么?

   5)本书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结构如何?

   6)为什么利未支派一切的男丁都要归耶和华,而不单是头生的?

   7)利未支派有那三家族?各在圣幕上供何职位?

   8)试以图表明十二支派之分布情势。

   9)银号记在那一章,功用为何?

   10)飘流时期发生过什么重大的事件?

   11)铜蛇记在那一章,从那几方面我们说它是一表记?

12)巴兰的事迹记于何处?你怎样解释他对真神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