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地业之律法
民数记第三十六章
引言:民数记圣经的主题是论“圣程”,圣程的终点乃是到了目的地——得地业。本章正是民数记的末章,也正是论地业的问题。这是给我们灵性有力的激发——要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来六1),藉着查考本章,愿神使我们渴慕属天之地业(彼前一4来十二28)。
本章也是有关治理教会的法则,因教会是神的基业(参弗一18),为使“各支派” (各地方性教会)的“地业” (圣徒)互不紊乱,保持稳定,就须采用合神心意的有效促施,达到整体之健全。
全章将“稳定地业之律法”分述为三段:
一、先有“族长”反应 (三六1/4)
廿七l/4里的民事是由百姓酉罗非哈的女儿反应——代表信徒建议;而这里所论的则是基烈子孙中“诸族长的反应”——代表同工提建议。
反应原是美事,因为有全局的“看到”,才生灵觉的“反应”,续而在会中提建议。
这些玛拿西族基列子孙中的族长们能看出问题,因此能及时得到调整。今天,教会中的“族长”也须有属灵的眼光,对 “地业”被带走的问题有及时的发觉.反之,如果只满足于现状,恐怕会连累整个“支派”地业缩少的危机。旧约中糊涂的丛型祭司(又作士师)就是一例,他“眼目昏花,看不分明” (撒上三2).以致以色列全族失败(撒上三2)。
但尼希米和以斯拉就能明智地断事,结果能使失败的国局转向大复兴(参尼八l/6拉十1)。
教会中的“族长们”:你我今天的灵觉反应,究竟如何?
二、经过神的同意 (三六5/7)
“摩西照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人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耶和华这样吩咐说:她们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入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
他们能合神心意地决议,神也表示同意。正如使徒教会时代的大议会,神也在其中和牠的仆人们同作“定意”的决议:“因为圣灵(神)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徒十五28/29)。
三、按照真理实行 (三六8/13)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产业。这样,她们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产业。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们伯叔的儿子。她们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她们的产业仍留在同宗支派中。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但河边、耶利哥对面,藉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当时,有问题的人(西罗非哈的女儿们)都遵行神藉摩西的吩咐,按此真理而行。因真理是神的属性,拥有神权(参罗二2帖后二12太十二12),且是神的代名词(参约十四6约壹五7)。以致能使属真理的人都必遵行(10参约十八37下)。由此可见.教会何等需要按真理之治理。
思 考
一、神在27章和本章对西罗非哈女儿一案的指示,表明他对女性和公正抱何态度?神处事的智慧在新约圣经中有否类似的例子?见太廿一23/27、路七36/50等。
二、从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身上,你学习了什么宝贵的功课呢?参10/1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