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第十二讲

上一篇   下一篇

關愛困苦窮乏的人


經文:申命記二十四10-22
講員:蕭壽華牧師

 

紐約的布魯克林會幕教會是一所禱告的教會。會友不斷為所屬社區祈禱,以禱告尋求神的心意,當聽到神的聲音時,便按?神的指示去工作,幫助區內有需要的人。他們自發地成立了七、八十個事工小組,服侍對象包括單親人士、露宿者和愛滋病患者。該教會不只聽道,還能行道,真正活出了基督教信仰。神讓我們領受救恩,我們就應關心身邊的貧窮人(據知世界上有不少人每日的生活費只有兩美元),向社區的需要作出回應。

留心、關懷身邊的貧窮人

「當頭」(10節),指抵押品。聖經規定「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是要債主尊重債戶的主權,讓債戶自行決定以甚麼東西作抵押品(10-11節)。我們應帶愛護、尊重、關懷的心態去待人,而不是可憐或施捨。「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箴十四31),若我們欺壓貧窮人,就是羞辱創造他的上帝。貧窮人例如露宿者,他們對自己完全失去信心,所以產生強烈的自卑感。我們必須先與他們建立良好關係,然後再幫他們重建自信。聖經明言我們要以謙卑的心與窮乏人來往(箴十六18-19),就是要我們知道愛護與尊重他人的重要性。

體恤他人的處境

在關懷他人時,我們要特別體恤他人的處境(12-15節)。粗麻布對窮人而言,既是衣裳,也是被褥。聖經吩咐債主要以憐恤的心態蓋過個人的權利,讓債戶有被褥過夜(12-13節)。要成就神的義,我們就要持憐恤的心去秉行公義。

不論是弟兄、同鄉、寄居者的工價,都不可欺壓、不可拖延(14-15節)。僱主要體恤工人的情況,讓他們有應得的工錢去買糧食過活。相對於主耶穌的犧牲,我們所作的根本算不上甚麼,我們可多作犧牲去關懷他人嗎?

關心無權勢者

聖經重提以色列人為奴的經歷,就是要他們善待孤兒寡婦。對寄居者和孤兒寡婦,要持公義公平的態度,不可屈枉正直(17-18,22節)。公義地待貧窮人,是神所喜悅的。

神的應許

基於人道理由,社會應有救濟與撫恤的安排。當時猶太人要將收成的十分一奉獻給聖殿,而每逢三年的末一年,就會將那些奉獻分給城裏無份無業的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申十四28-29)。奉獻提醒我們一切源自神,我們應放棄自我中心,向神表達感恩。奉獻時,神的祝福便會臨到人身上(19節)。依照規定,收割時遺下的麥稈和田四周未能割下的麥子,可以准許貧窮人家摘拾(19-21節)。因此,奉獻又不等同施捨,不會傷害貧窮人的自尊心,因為他們仍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拾取糧食,就如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裏拾麥穗一樣。

我們要祈求神讓我們知道他人的需要,求神感動我們,讓我們有智慧及合適的策略,建立不同的事工小組去幫助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