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5 简介本书 这几节开首语说出了本书的背景。事实上,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本书的书名就是‘以下所记的是……的话’。这书名是适切的,因为申命记主要包含摩西在约但河东所说的话,就在以色列人准备进入神要赐给他们的地之前。这句开首语也叫我们明白申命记的主题,那就是解释‘律法’(5节)。这‘律法’指十诫和神在西乃山上颁赐的其他律例( 出 20>出二十至 出 23>二十三),而西乃山在申命记中常称为‘何烈山’(2节)。‘话’一字在申命记中一般指神的话。摩西只宣讲神起初晓谕他的话(3节)。他后来被冠以‘先知’之名(18:18>十八18),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这导论也暗示神会命令人以争战的方式取得应许地。‘他已经击杀了……西宏’(4节)强调在以色列人先前之战争中得胜的是耶和华。(关于这些胜利的战争,参民 21>民二十一至民 30>三十,民 33>三十三至民 35>三十五,并参下文2:26>二26至3:22>三22)。在申命记中,神亲自为惦的子民争战(圣战)的观念是很重要的(参第7>七章的注释)。正如过去一样,惦也会打赢未来对抗迦南地居民的战争。
附注 地方名显示了从‘何烈山’至‘摩押地’的路线。‘亚拉巴’包括约但河谷、死海及以南的地区。‘约但河东’也是也指这个地区,但它大概不能作为申命记写于约但河西的证据(即取得迦南地之后)。
一6至三29 回顾与前言 1:6-3:29
一6-8 进入应许地的命令 出埃及记十九章至民数记十章13节都是讲述以色列人停留在‘何烈山’的故事。神现在吩咐惦的子民进入属于他们的地去。在他们的历史中,这是一个重要时刻,是给‘列祖’之应许(8节)得应验的时刻。关于这地的描述,叫人想起创世记十五章18至21节。这地从西延伸向东面(中部的山脉、西部的山脚,和沿海的平原);并从南至北[从南地至沿海平原,再向北至利巴嫩,甚至更远至伯拉大河(幼发拉底)]。这地区并不是一次过可以取得的,而是最后由大卫征服,由所罗门管辖。
一9-18 委任领袖 民数的增加(10节)应验了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创 15:5>创十五5)。然而,民数增加了,也就需要一些制度去带领和组织众民。摩西需要帮助(9节;并参出 18:17-27>出十八17-27)。然而,本段的含义不止于此。以色列民要受神的律法管辖。因此,所需要的制度必须能让一个属神的政府去运作。权力的分散(15节),表示神的律法可以在所有争执中公正地应用,无论是以色列人之间的争执,还是以色列人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争执。
众领袖受委任去‘审判’。他们并非单凭自己的智慧去审判,而是作为神的用人,他们要解释惦的律法。这就是‘审判’(17节)的性质。神的审判确保一切都合乎惦的标准,那是为了每一个以色列人的好处。所有人都有权得到公平的审讯。
在这种按神的律法来治理──公平地保护每一个人──的观念里,以色列人跟邻近的列国有很大的分别。
一19-25 派遣探子 离开了何烈山,以色列人很快便到达了应许地的边境(19-20节)。摩西跟着重复进入这地的命令(21节)。我们必须留意,神已赐下这地。拥有这地是肯定的──但他们仍得去争取。奇怪地,这应许也是一个命令。他们必须有信心和勇气去相信,神所说的并不是虚言,并且必能做到。不要惧怕、不要惊惶的命令(21节)是基于他们对神的认识,因为惦已带领他们,排除万难,离开了埃及。以色列民极有理由去信靠惦。然而,他们若缺乏信心和勇气,便不能得到那本应属于他们的产业。
虽然摩西也同意这样做,但派遣探子的做法显出了他们的胆怯(23节)。若以色列人相信神给他们的好意,便不需要派探子去确定那是一片‘美地’(25节)。
一26-33 众民畏惧 探子看见了一片美地,但也看见了住在那里的人,在他们看来就像巨人一样(28节)。他们的反应是惧怕和惊惶,而那正是摩西警告他们要避免的(21节),正如他现在也这样做(29节)。这种畏惧是源于缺乏信心。如以往一样,他们感到神从来不会给他们任何好处,他们一直飘流至此,都只见神要加害于他们(27节;参出 17:1-3>出十七1-3)。摩西回应他们的时候,只有再次提醒他们,神已显出惦的大能(30节),以及对以色列民的爱(31节)。
然而,这民宁愿按着眼所见的而行。他们首先派出探子,然后让自己因探子的回报而惊惶。奇怪地,这使他们看不见明显的事实,就是神能够胜过任何障碍。摩西痛苦地指出他们这种态度是不合理的(32-33节)。
一34-40 神的宣判 在一章8节,我们读到神曾‘起誓’把这地赐给以色列人。惦在此再次起誓(34-35节),说‘这恶世代的人’不会看见这应许的应验。例外的是迦勒(36节),其中一位探子(参民 13:6>民十三6),因为他有的是信心,而不是惧怕的心(民 14:24>民十四24)。
虽然迦勒和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38节;参民 14:30>民十四30)──他们那世代中惟独他们二人──能看见应许地,但摩西自己却不能看见(37节)。在民数记中,是这样解释对摩西的这个宣判:他在‘米利巴水’不能正确地带领以色列人(民 20:2-5>民二十2-5、民 20:12>12,民 27:14>二十七14)。这里的宣判可能是因为那事件,也可能是因为摩西也有份差遣探子(23节)。
这应许要待下一个世代才得到应验,而这一代的人当时仍是孩童。由于他们仍然年幼(‘不知善恶的’,39节),所以不必分担他们父母因胆怯而受的责备。然而,第40节的命令,使众民离开他们得奖赏的边缘,转而进入一段漫长的旷野飘流的日子。
一41-46 后悔已太迟 以色列民族的决定(41节)似是要把他们不信的罪更正过来,但时机已经过去了。虽然他们说得很有道理,但现在却只是靠着自己的能力上去取得那地,以为那是容易的(41节,新国际译本翻出此意)。因此,耶和华决定不让他们进去,并且阻止他们上去争战(42节)。讽刺的是,当神叫他们去,他们不去,而当他们决定尝试,却也是违抗神的命令。他们去了,并且被重重地击败(44节)。因此他们发觉,事实上,除非神赐予他们,他们不能拥有那地。神‘不听’他们的哭号(45节),是因为他们首先不听神的命令。新约也教导我们,救恩是神的恩赐,我们不能强迫惦赐下救恩(徒 8:9-24>徒八9-24)。
跟着的两章圣经叙述以色列人怎样从加低斯(迦南地以南的旷野地区)起程,并占据了约但河以东的应许地。本段叫我们想起民数记二十章14节至二十一章35节的故事,但此处没有民数记那么详尽。
二1-8上 绕过以东 按着神的命令(1节),众民首先向南,然后向东迁移,向着西珥进发,西珥是死海以南的山区。这路线看来似是走错了方向,直至神再吩咐他们‘经过’此地向北行,终于向着迦南进发(4节)。这地属于‘以扫的子孙’,而摩西称他们为‘你们(的)弟兄’(4节),因为以扫是以色列的祖先雅各的哥哥(创 25:25-26>创二十五25-26)。以扫的地在别处称为以东(参创 25:30>创二十五30)。
由于雅各和以扫曾经不和(创 27:41-45>创二十七41-45),所以他们的后裔也互相为敌(参摩 1:11>摩一11;俄巴底亚全书)。在民数记二十章18至20节,我们看见以色列和以东此次相会,也显出了敌意来。然而,申命记在此要强调,神已把此地赐给以东,正如惦把迦南地赐给以色列一样(也参32:8-9>三十二8-9;摩 9:7>摩九7)。因此,此处实际上并没有说以色列人不能经过以东,只是说要绕过以东而行(民 21:4>民二十一4)。亚拉巴(8节)是从约但河谷伸延出去,位于死海以南;此地虽然干旱,但也是以东天然的西界。以色列人大概是从此地向东行。不过,他们得到保证,知道神在这旷野旅程上会继续供应他们的需要(7节)。
二8下-15 绕过摩押 以色列人向北行的时候,跟着来到摩押地,此地位于死海南半部以东。摩押也是从耶和华得着这地,因此以色列不可占领他们的地。摩押人也透过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而与以色列人有关(创 19:36-38>创十九36-38)。摩押人同样抵挡以色列人(民 22>民二十二至民 24>二十四;并参申 23:3>申二十三3),但本段经文并没有提及此事。‘撒烈溪’是摩押南面的边界;以色列人又从这里往摩押的北界去,即他们与亚扪人交界之处。
第10-12节 第10-12节交代了摩押和以东怎样胜过了极大的拦阻,而取得他们的地。因此,神的大能也会使惦的子民能胜过他们生命中的障碍。
那些离开埃及时已是成年的人都死去(14-15节),标志着新阶段的开始。他们就是那些想凭自己的力量进入应许地,但却被打败的人(1:44>一44)。相反地,现在神会得着胜利。(至于在旷野的日子,比较民14:34-40>民十四34-40的40年。申命记可能加上往西乃的旅程和逗留在那里的两年)。
二16-25 ‘圣战’开始 关于亚扪人的事迹(19-23节),好像是一项附加资料一样。亚扪人也与以色列人有关(创 19:36-38>创十九36-38)。亚扪人的地位于摩押地之东北面。同样地,以色列人必须尊重他们的属地。
亚嫩河(摩押地之北界)是以色列人可称为他们的国土的开始。摩押以北的地区(仍在死海边界)为亚摩利王西宏所有,西宏是迦南其中一族的王,耶和华曾应许要把这些民族在以色列人面前赶出去(参 7:1>七1)。
第24节 第24节的命令与第5、9、19节的命令很不相同。留意使各族惧怕以色列人的是耶和华(25节)。 01002009001 2:24
二26-37 西宏战败 以色列人向西宏提议和平相交(26-29节),显出西宏是因自己的态度而使自己蒙受厄运。申命记叙述这事的态度,使以东、摩押、亚扪三者,与西宏形成强烈对比,并强调了西宏的过失。圣经说耶和华‘使他心中刚硬,性情顽梗’(30节),使我们想起了法老(出 8:15>出八15、出 8:32>32)。这句话不表示西宏(或法老)真的没有选择的余地。事实上,这是要指出他们确实在神为惦子民而设的计划上违抗了神。
以色列人现在有另一个机会去遵从神,并去得惦所赐的地为业,但他们必须相信并付诸行动(31节;参1:8>一8)。这次他们成功了。这次成功与先前对抗亚摩利人之失败(1:44>一44)的主要分别,在于这次他们在神的时间里、按着神的命令去行。
申命记认为神是藉着圣战,把土地赐予以色列人的(也参7:1-5>七1-5;比较书 6>书六至书 8>八)。在圣战里,耶和华有时会把整个民族‘尽都毁灭’,或把他们逐出(34节)。对现代的读者来说,这观念是奇怪的,并似乎是野蛮无道的。对于这一点,我们要了解两件事。首先,各民族若要争战,那么神希望以色列人知道,惦会掌管他们生活的这部分,像其他部分一样。(只有当神的子民是一个独立的民族,在世界舞台上的其他民族中担当其应有的角色,圣战的观念才是合理和有意义的。以色列人在申命记的时代正是这样,但基督徒相信神的子民──教会──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圣战的观念在现今世界中并不适用)。
其次,神是全地的主,并且如我们所见,是惦把土地赐给惦所拣选的人。然而,惦的选择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神是全地的审判者,而申命记也坚持被逐出的列国确实是有罪的。虽然有上述的理由,但神对列国审判的严酷,仍是很难理解的。我们在以下会进一步探讨(7>七章)。
得胜西宏一事表示以色列人进入神应许赐给她的地时,不需要停下来抵抗争战。得胜‘亚摩利人’是重要的,因为以色列人初次尝试攻取应许地时,是亚摩利人把他们击退的(1:44>一44)。现在事实已证明,没有一座城是(照字面解)高得不能攻取的(36节),以色列人早期因探子的回报而失去信心的反应,已显出是愚蠢的(1:28>一28)。
三1-11 噩的战败 以色列人继续向北方进发,并与另一个亚摩利王──巴珊王噩──争战。同样地,他们得到了迅速和完全的胜利(3-4、6节)。我们现已熟悉本书的主要信息,就是耶和华已把胜利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他们只需要按着惦的话去行(2节)。
巴珊地(亚珥歌伯,4节,必是其中一部分)位于约但河东北部,加利利海(‘基尼烈’,17节)以东。以得来位于较东面,在雅穆河上。战败西宏后,以色列人也取得巴珊以南的基列。两处土地都是肥沃(参摩 4:1>摩四1,那里巴珊代表富裕)和具战略性的(现在以色列人不用担心他们进攻约但河西之地时,会从后受袭)。现在以色列人取得的土地总面积也很大,从流进死海的亚嫩河,一直伸展至叙利亚边境的黑门山(8节)。
经文谈及噩的铁床(11节)是暗示他在本地有大名声。这也指出了他国中之技术的发展。这铁床结果被放在亚扪的博物馆,正表示噩和他伟大的事迹都已经成为过去。
三12-17 占领那地 分地的工作在主要的征战后,落在约书亚身上(书 12>书十二至书 22>二十二;书 12:1-6>书十二1-6再次简略地交代了本段的细节)。然而,分地在这里已开始了。流便和迦得两支派是雅各两个儿子的后裔(创 29:32>创二十九32,创 30:11>三十11)。约瑟这个大支派再分为两支派,按约瑟两个儿子玛拿西和以法莲来命名(参创 48:8-16>创四十八8-16)。而在分地上,玛拿西又再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取得约但河东之地,而另一部分则分得约但河西之地(书 17:7-18>书十七7-18)。
以色列人在该地实际定居后,其部分地区开始叫人想起某些家族的群集(14-15节),那是由于他们在征服这地时所扮演的角色或担当的任务(参民 32:39-42>民三十二39-42)。后来,玛吉成了玛拿西的代表(士 5:14>士五14)。
附注 这里的‘亚拉巴’(17节)指约但河谷(比较2:8>二8之注释)。‘基尼烈’是加利利海,而‘亚拉巴海’或‘盐海’,就是死海。
三18-22 继续征战 摩西现在向那些刚分得自己土地的支派说话(18-20节)。他提醒他们说,在征服整片应许地的工作结束之前,他们的任务尚未完成。在神的子民里,没有人可以只顾自己的利益;这是作为‘弟兄’(18节)的真义。征服应许地的目标是全体以色列民都‘得享平安’(20节;参12:9>十二9)。这是指平平安安地活在一片土地上,并且所有需要都得着满足。约但河东各支派的妇女和孩童现在得以定居在自己的城中;然而,全以色列中的勇士则要在全民都赢得这祝福后,才可以返回本地定居。历史显示他们并非常常都能尽此责任(士 5:15>士五15下士 5:15-17>-17上)。
摩西向约书亚说的话(21-22节),也谈到继续这项任务的需要。正如耶和华直至此刻仍信实不变,惦在未来的任务上,也会这样帮助以色列人,纵使未来所遇到的困难可能更大。
三23-29 摩西与约书亚 就在应许地的边缘(进入应许地是摩西毕生的目标),摩西鼓起勇气,尽管神已跟他谈及此事,仍向神表达他盼望踏在这片土地上(1:37>一37)。在申命记中,我们的焦点多半不在摩西身上,纵然他常常出现。这是他忠于神的事奉的标志──他大可称自己为神的‘仆人’(24节)。我们在这里可以瞥见摩西的为人。
他的祷告显出他与神的关系是何等亲密,纵然他是祈求一件已被神拒绝的事。这祷告是一个敬拜;摩西深信神作事的方法是没有别的神能作的(24节),因为他在出埃及时,并在约但河东看见了神的作为,得着了证据。(他这句话并非说别的神确实存在;他的问题只是一种修辞形式。)神的答案像先前一样(26节);摩西也带着不信的罪,与那在旷野飘流的世代相同(参1:37>一37之注释)。他从毗斯迦山眺望应许地必已得着满足;毗斯迦是接近死海北端的一座高山(27节)。摩西所登的山,在三十四章1节更准确地称为尼波山。
在神智慧的安排下,以色列历史中一个新的阶段需要一位新的领袖。摩西委任约书亚,是申命记一个重要的主题,并且对增强以色列民的信心是重要的。我们在这里看见,摩西差遣约书亚,需要付上极大的代价。他放下自己最深切的盼望,正显出他对主的忠诚。
四1-40 宣讲神的律法 自本书的开始,我们一直等待着在立约关系中,神对以色列人的实际要求(1:1>一1、1:3>3、1:18>18)。直至这里,都只有那基本的命令,就是要有充足的信心去进入应许地(2:31>二31,3:2>三2、3:22>22)。此处开始的一个新段落(4:1-40>四1-40),虽然仍在摩西第一次讲话中,即仍是本书的前言,但已开始指出神期望以色列人在约中应尽的责任。
四1-8 ‘律例典章’ 申命记中有许多关乎‘律法’的用字。在第1-2节中已出现了3个(‘律例’、‘典章’、‘命令’)──其实‘话’(‘所吩咐你们的话’)一字也有律法的意思。第1节指出遵守律法就会得着生命。这是申命记中一个重要的观念(参30:19-20>三十19-20)。
对于那些熟悉新约教导:得救不是出于行律法,乃是出于信心(罗 9:31-32>罗九31-32)的读者来说,这观念可能显得奇怪。保罗甚至似乎在罗马书十章5节中,否定了本节和利未记十八章5节(若要了解罗马书的经文,请参考罗马书的注释,及下文申 30:11-14>申三十11-14之注释)。然而,我们必须记着,申命记要求人从心里顺服(6:5>六5,10:16>十16)。这与枯燥的律法主义是不同的。
摩西继而指出,在以色列人的经历中可见,向神忠心的,已得着了生命,而行恶的,则被除灭(3-4节)。若按正意去理解,遵守神之律法的,会得着自由和欢欣(参诗 119:45>诗一一九45、诗 119:47>47)。这是以色列人在应许地上真正的命运。其他民族有他们自己的‘智慧’,但他们会羡慕以色列人的智慧,而以色列人的律法就是智慧(6节)。以色列人的律法与别的不同,正如他们的神与别的神不同(参3:24>三24)。律法的‘公义’(8节)暗示它能带来救恩。律法与生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9-14 持守信心 此处的主要观念是‘学习’和‘教训’(10-14节)。与神相会片刻,聆听惦的话是一回事;能持守信心又是另一回事。以色列民常处于‘忘记’神的作为的危险中(9节)。因为忘记与否是属于心和灵的事,所以他们必须鞭策自己和子孙,勤于学习和教训神的话(10、12-14节)。本段经文提到两块写着十诫的石版(13节);写下十诫,是要见证神的启示,以致众民可以常常记得神在约中对他们的要求。
四15-24 单单敬拜神 使以色列人的宗教从列国宗教分别出来的,唯一最重要的是以色列人不可为神造像(参12节及5:8-9>五8-9)。任何活物,或天上众星的形象,都不足以代表神(16-19节)。我们不可以神创造的任何部分跟神混淆起来;藉着这些命令,神小心地保护自己属灵的本质。惦称自己是‘忌邪’的(23-24节),那是因为惦热切期望惦的子民正确地认识惦,因而得以存活(22下──至于他们与摩西的不同之处,参1:37>一37,3:25-26>三25-26)。
四25-31 预言被掳 在后来的历史中,以色列人并不能守住这基本的真敬拜,因而难逃被掳的命运(25-27节;并参王下 17:9-12>王下十七9-12,王下 21: 11-12>二十一11-12;耶 8:2>耶八2)。这就像把应许倒转过来(26-27节;并参28:64-68>二十八64-68)。讽刺的是,他们在被掳期间,可以尽情敬拜偶像,却发现它们是无能的(28节;并参赛44:9-20>赛四十四9-20),并且不久就再次寻找神(29-30节)。申命记显示,不履行圣约,不会使神与以色列人的关系就此结束;这种对神的认识是很具启发性的。若他们真心悔改去寻找神,神因着自己怜悯的心,会再次接纳他们的(30-31节;并参30:1-10>三十1-10)。
四32-40 神对以色列人的爱 摩西以总结他的主题重点来结束他的第一次讲话:没有别的神像以色列人的神,惦向以色列人启示自己;也没有别的民像以色列民,因他们蒙这位神拣选,从列国中分别出来(参3:24>三24,4:7>四7)。惦奇妙地把以色列民从埃及为奴之地拯救出来,为要使他们在应许地上得生命和自由,而在这应许地上,只有惦作他们的王。在这事上,惦显出了惦的爱(37节)和管教(36节)。爱与管教是不可分割的;当以色列人谨慎遵守神那爱的话语,他们就会得着生命(40节)。
四41-43 逃城 得地以后,保护那些无心杀人,但却被追讨流血之债的人,被视为迫切的。在这里每一个在河东得地的支派中,都有一座逃城。(并参民 35>民三十五;书 21>书二十一,即在分地之后。)
四44至二十八68 摩西第二次讲话
四44-49 简介律法 ‘律法’(44节)一词是指其后五至二十六章中所有的律例典章。跟着是形容这些律例的典型用语(45节,并参1节及注释)。其中加上一个新的用词:‘法度’(这希伯来字词含有见证之意)。不同的用字并非指不同种类的律法。这些用字却组成一幅关乎律法之本质的图画,把见证神的性情、永恒法则和公正审判的基础等观念,连结起来。
这些律例并不是新的,而是跟出埃及后神在何烈山所颁赐的一样(45节)。在摩西于摩押地教导群众时,他再次陈明这些律例(46节)。地理上的细节(46-49节)是从三章8至17节浓缩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