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律例 12章至26章

其他律例 12章至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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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自十二章至廿六章,是在诫命以外,再详论一些律例、典章、法规和有关宗教、政治、社会及民事的各种条例。

 

    1.宗教方面(申十二l~十六22)

   (1)献祭之地(申十二l-32)

    首先讲到敬拜、事奉、献祭有一定的地方,不可效法外邦人,随意在山上或树下筑坛祭祀他们的神只,以色列人应在神所选择立为他名居所的地方献祭。一般的宰杀吃肉在各城里是可以的,唯独献给神的必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将祭物先献在神的坛上,然后与家属和利未人在耶和华面前一同欢乐(申十二7、12、18)。新约记载我们在基督里,任何时地都可以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约四24)

   (2)除灭勾引(申十三l-18)

    凡勾引人去散拜、事奉别神的,必需加以除灭,无论是先知,或是亲友、家人也不可顾惜,必须先下手杀他,因为他想勾引他们离弃那救他们脱离埃及为奴之家的神。如果在另一城勾引本城居民的事,就要杀尽那城的居民,并烧尽其中的一切,因为那就是当灭之物,是极大的恶,绝不可宽容或手软。

   (3)分别食物(申十四l-29)

    用刀割身、额上剃光都是外邦人的风俗,不可效法,我们当分别归神作圣洁的民。在食物方面也当分别洁净的与不洁之物。牲畜必须是分蹄、倒嚼的方可吃,若只有一样就不可吃。有翅有鳞的鱼可吃,不洁净的鸟和爬行的物都不可吃。

    田地所出的十分之一及牛羊头生的,都要在神所定的地方吃掉十四22-23)。在本城中也不可丢弃利来人以及寄居的孤儿、寡妇(申十四27-29,甘六12-13)。

   (4)豁免之年(申十五l-23)

    每七年的末一年为豁免年,要豁免债务及周济贫乏,若能照行,将无穷人,否则穷人永不断绝(申十五5、11)。这一年也要释放牧仆,这真是充满神慈爱的一章,叫我们看见神的心肠和他的盼望,他的儿女因着爱他,也爱他的家(他的居所),并甘心将自己献上作爱的奴仆,在爱里完全听他的话、顺服他(诗一一03)。头生的要分别为圣归给神,有残疾的也不可献给神。

   (5)三个节期(申十六1-22)

    虽然以色列人有七个节日(利廿三1-44),但头三个节日:逾越节、除酵节和切熟节是连在一起;后三个节日;吹角节、赎罪日和住棚节也距离很近,都在七月之内。所以神规定以色列要一年三次到神所拣选的地方—一耶路撒冷来朝见神(出廿三14-17,卅四22)。而且这三个节期更为重要,代表三个时期,有丰富的属灵意义,藉此使全国人民可以统—、联合与交通。

    a.逾越节

    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神,七日内要吃无酵饼,即困苦饼。这是预表藉羔羊的血救他们脱罪刑,吃羔羊的肉指得生命,吃无酵饼表明是要除去罪污,过成圣的生活。这是救恩的基础,我们当要纪念为我们被杀的羔羊(林前五7;启五6、9)。

    b.五旬节

    即七七节,也是收割节,当献甘心祭与人一同欢乐。在五旬节不但传律法,圣灵也在五旬节降临,如同大收割,那一天有三千人得救(徒二41),是快乐节日(赛九3)。为全教会的五旬节已经成为过去,但为历代各处的教会和各人,五旬节的经历还可能再重覆;正如圣灵的洗只有一次,圣灵的充满能有多次。现在正是春雨浇灌的时候,但有谁在那里祈求等候呢?

    c.住棚节

    即收藏节,要住棚守节七日,预尝禧年之乐(利23;40,太17;4),到永世里我们才住在城内(启廿一2、27)

    这三个节期代表蒙救赎、得灵恩和进神国,在灵程上有得救、成圣与得胜之意。

    守节与人一同欢乐(申十六11、14-15)。朝见神不可空手,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和照神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

    2.政治方面(申十七1~廿一9)

   (l)设立君王(申十七l-20)

    前面提到设立审判官、除掉拜偶像的人与判断争讼的事,这里讲到立王的事,神预知他们将要求立王(撒上八5),他虽不赞成,却是许可,所以预先就加以指示和警告。以后所罗门王犯了这里提出的数条规定,他加增马匹、多立妃嫔、多积金银(王上十2l-22、26-29,十一3、11)。以色列人要求立王,不但是厌弃神作他们的王(除大卫以外),也不合这里所说的,总要立神所拣选的人为王(撒上十六7、12;徒三22)

   (2)兴起先知(申十八1-22)

    祭司、利未人无分无业,但神是他们的产业,他的吃用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不可效法外邦恶俗、行邪术,也不可信观兆的和占卜的,应当听从神所兴起的先知。神将来要兴起一位先知像摩西那样直接从神那里领受,并有能力传讲,这是指着基督说的(太十七5;约五46,六14;徒三22-23),拒绝基督有非常严重的后果(约三18-19、36;来十28-29)。

   (3)设立逃城(申十九l-21)

    神在河东已设三区城,神吩咐在河西的迦南地也要分定三座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入存活。若有故意杀人的逃入了,也要交出来处死(民卅五30-32)。

    不过无论犯什么罪,不可凭一个人作见证,总要凭二三个人的口作见证。若作假见证的,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地报应他,这不但公义,也可以防止罪恶。

   (4)关于战争(申廿1-20)

    在出去争战时,祭司要宣告说,不要惧怕。但有人可以回去,胆怯的更要回去,免得影响军心。要攻打任何城,先要宣告和睦的话,若不肯和好、故意为敌,就要毁灭,免得引诱随从他们去犯下可憎的罪。

    围困攻打城的时候,不可破坏树木,好取其上的果子。但凡不结果子的树木就可以砍伐取材,因神不喜欢浪费。

   (5)追究罪犯(申廿一1-9)

若有被杀的人倒在田地,却不知是谁杀的,最近之城的长老就要对此事负责,要打断牛颈以表代替之意,并在其上洗手表示无辜。

 

   3.关于道德(申廿一10~廿六19)

    神对于他的百姓有道义上的要求,但也看见神是何等地关心他百姓日常生活的细节。

   (l)家庭问题(申廿一10-23)

    对被掳的妇女不可轻藐虐待,对于长子应多给一分产业,不可因母废子;对于逆子却不可宽容,当在众人面前打死,以除掉罪恶;将犯人尸首挂在木头上,不可过夜,因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这被保罗引用指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成了咒诅(加三l、13)。

   (2)社会道德(申廿二1-30)

    对弟兄迷失的牛羊,要帮助它归复原主。男女衣服应当有别,不可混乱。对于鸟类也当有慈心,造房要有栏杆,不可将两样种子一起种,也不可以牛驴并耕,不可穿两样衣料作的衣服,因神不喜欢混杂、不清(创一4、12、21;路十六13;林后六14-18),男女穿衣、不分性别是神所憎恶的,不可行淫,因处女贞洁甚为重要,奸夫淫妇应当治死。

   (3)圣洁生活(申廿三1-25)

    关于接纳人入会要分别对待,以保持选民的圣洁。以色列的营中也要圣洁,因为神常在营中行走,见有污秽就要离开。以色列中不可有妓女或娈童,借贷不可取利,许愿也不可迟延偿还。

   (4)公义行为(申廿四1~廿五19)

    休妻须因她有不合理的事,而且要给她休书,使她再嫁。对待穷人、困苦人要十分体恤,不可欺负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并要照顾他们。责打弟兄、为兄立后和与人交易都当公平合理,因为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对敌人的恶行,不可忘记要涂抹其名。

   (5)献上初熟(申廿六1-19)

到神所赐之地要献上切熟土产,交给祭司,为承认神极大的拯救和所赐的福分,理当献上初熟的土产和十分之一,并听从神所有的吩咐。这样,神也必认为我们是他的民,而能得到他的赐福,且超乎地上的万民之上。事实必定如此,这不但是以色列人,也是所有遵行神命的人所能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