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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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过约但河的仪式(三1~四24

  这两章描述以色列人过约但河的准备,以及整个渡河的过程;其中详述各项吩咐和所发生的事,并如何纪念这件大事。因为约书亚记三~四章有许多重复之处,结构也很复杂,所以过去的学者曾认为它经过好些编辑之手。188另有人注意到,这一段的文法很独特,因此主张这整个记载在文体上是合一的。189温瑟-尼尔森(N. WintherNielsen)辨认出其中的一致性,以及主要段落之间有界线语的结构。190

  文体的特色包括:命令的进展性──每复述一次,就多一些细节;以及以顺序的方法来描述同时发生的动作。有一点很重要,必须牢记:这段经文乃是以色列人仪式行为的一部分。因此,我们需要留意仪式的习俗,例如,出埃及记二十六~四十章记载会幕的结构和支搭。在那一段中,首先讲到神的命令,接着便用故事的形式逐字复述这些命令,所传达的讯息乃是:他们完全遵行了神的吩咐。这两种记载有类似之处。约书亚记四~五章中,三种人的动作都复述了一遍。

  这个故事里的重复部分和神迹的记载,突显出过约但河、进入新土地这件事意义何等重大,过河之后的事,也以此事的重要性为焦点。以色列人进入了神所应许之地,开始宣告这是他们的地。这次的进入,跨越了一条划分“圣地”与神未给他们之地的疆界,因此是一个转折点。191这件事也代表了全书对疆界的看重,即如十三~二十一章的分配地业,以及二十二章的争论。百姓各归各业,成为履行神圣之约的一部分。

  在以色列历史中,这些事描写出新一代的人回应神的呼召,要去得地为业之前,在那里作准备。虽然基督徒所蒙的召,不是要在物质上得地为业,但若要从事任何服事或进行任何事工,都需要作准备。以色列人的准备,包括聆听神的话语,并操练顺服神的话,基督徒也不例外。对神的呼召和在生活中引导的信心,能使我们灵里有力量,去克服极大的障碍(可十七20;路十七6),就像那两位探子一样。

 

188 另外一种看法,是认为这两章是由几个人写成。这包括两位申命记作者,以及多至五位编辑的假说。前一种看法,参 Soggin, 5253页,及 Butler, 4144页。后一种看法,其中第五位编辑或许是由几只笔集成的,参 Fritz, 4156页。这类分析中,作得最细的是 F. Langlamet, Gilgal et les recits de la traversee du Jourdain Jos. IIIIV, Cahiers RB 11 Paris J. Gabalda, 1969

189 Boling and Wright, 171页建议,约书亚记第三~四章或许反映出与被掳、归回时期不同的用语,意即,这件事的描述,是采用被掳之前的纪录。不过,要将这种文体定出日期,似乎多属猜测。B. Peckham 的说法比较可靠,参 'The Composition of Joshua 34', CBQ, 46, 1984, 423页,他认为,其中反义连接词和摘要式的文体,可以支持“整个事件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190 N. WintherNielsen, '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4', in R. D. Bergen ed., Biblical Hebrew and Discourse Linguistics Dallas 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 Winona Lake Eisenbrauns, 1994, 300319页;同作者,A Functional Discourse Grammar of Joshua. A ComputerAssisted Rhetorical Structure Analysis, CBOTS 40 Stockholm Almqvist & Wiksell, 1995, 16990页。

191 L. L. Thompson, 'The Jordan Crossing Sidqot Yahweh and World Building', JBL, 100, 1981, 355358页;Mitchell, 4142页。

i. 约书亚和所有以色列人启程出发(三1

  以色列人自从击败西宏和噩之后,就一直扎营在什亭(民二十二1),192那里是一个很重要的寄居地。可是一旦领受了详细的指示,知道要如何过河之后,以色列人就必须迁移到河旁边,这样,过河的那天才不会浪费时间。这里又出现主要的动词“过去”(希伯来:br),在整件事中,这个字不断出现。

 

192 J. R. Porter, 'The Background of Joshua IIIV', Svensk Exegtisk Arsbok, 36, 1971, 12,文中注意到,约书亚记三~五章的开头和结尾,都属以色列有宗教中心之前的情形。

ii. 过河的吩咐,第一部分(三25

  一切都大致就绪,只剩最后一步的准备工作了。这时,故事又转到百姓的官长身上,就是前面一1011所提及的人。在第一章里,官长传给百姓的第一道命令,是出自约书亚的口。在三24,官长的行动和话语,都符合约书亚曾说过的话。离开什亭之后,官长再度走遍全营,以预备百姓过河。193约书亚在一10中曾吩咐官长,如今官长则走遍营中,吩咐百姓

  34. 以色列人还没有离开西乃山之前,就已经规定了行伍的秩序,记在民数记一~二章和第十章。民数记十33说,约柜要走在百姓的前头,领他们到安歇之所。194要过约但河的百姓,可能也知道这个指示。这里的重复或许是一种形式,也许是过河大典的一部分。这里所增加的细节,即,以色列人和约柜要相隔一千码(和合:二千肘),来源不详。如果使河水断流的神迹乃是特别彰显以色列之神的同在,那么,这件事就可与西乃山神的显现相媲,当时百姓和牲畜都不能靠近那山。不过,那里并没有说明距离(出十九1025)。195

  5. 约书亚头一次向所有百姓说话。他命令他们要自洁,以准备明天的大事。这个指示又让人想起以色列在西乃山的情景,当时神命令摩西,要洁净以色列人。这包括洗净衣裳,和不亲近妇女(出十九1015)。如果约书亚时代的以色列人也同样作这些事,就可以解释百姓为何在约但河边还等了一段时间。他们要在河里洗衣服;不过这条河以混浊出名,尤其是在涨水期,所以这种动作应该只是象征性的。这里所应许的奇事(希伯来:niplaot)一字,出现在出埃及记三20,那里是指临到埃及的灾难。出埃及记三十四10再度出现,似乎是指为以色列人而行的一般之事。不过,从下面一节看来,这个字与逐出迦南人有关。因此,奇事乃是指以色列之神能力的彰显,祂大过其他民族的力量,也为以色列人而行事。可参考喇合对神的作为之信仰告白(书二911)。

 

193 有关三天,请参书一11{\LinkToBook:TopicID=129,Name=iv. 順服與領袖的印證:全以色列組織起來(一1011}和二22{\LinkToBook:TopicID=136,Name=v. 探子返回(二2224}的注释(第109页)。

194 这是约书亚记中头一次提到约柜。从旷野飘流时期起,约柜便与神的同在和神的律法相连(出二十五22,三十6;申十15,三十一26)。约书亚记三~四章对约柜各种不同的称呼,反映出整本圣经给它的头衔:立约之柜、见证之柜、雅巍之柜。参 Butler, 45页。

195 经文所指出的距离,是两千腕尺。在摩西五经中提到这个距离,是有关给利未人的“城”,其外围要有这样一片地,作为该城的郊野(民三十五5)。

iii. 过河的吩咐,第二部分(三613

  约书亚首次对祭司说话。他的吩咐带动了约柜的行进,神乃是用这个方法带领以色列人过约但河,也用这个方法将迦南地赐给他们。动词过去(希伯来:br)再度出现,但这里是指祭司要从百姓前面过去,而不是指过河。这个吩咐确定了约柜和百姓的位置,于是,过河的一切事都预备妥当了。直到这个时候,过河的途径还没有揭晓。

  约书亚已经完成了进入迦南地的准备,他作到了以摩西接班人的身分带领百姓的工作。不过,百姓是否继续接受他的领导,就要看神如何启示约书亚,来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78. 这是在一19神给约书亚指令之后,头一次对他说话。这两次的结构都类似:先应许神的同在与支持,接着便是命令。祂与约书亚同在的应许,在第7节又再重复。196对约书亚下一步该如何行的指示,记在下面一句。神说,祂要使约书亚在以色列百姓眼前尊大,这就引出过河的事。这故事说明,就约书亚而言,即将发生的神迹,乃是要再一次肯定他的领导地位。与尊大(希伯来:gdl)一字同样的形式,曾出现在创世记十二2,在那里,神应许要使亚伯兰的名尊大。下面的吩咐只是讲到祭司的角色。虽然所有百姓都会参与这个神迹,但当祭司抬着约柜踏入约但河时,神迹才会出现。

  910. 在第5节,约书亚只是概略地提到将会发生奇事。前面已经提过,神应许要行“奇事”,是要显明祂的能力胜过世上万国,也是要保存属祂的子民。约书亚对百姓的吩咐,在结构上与神对约书亚的吩咐相仿:先应许神的同在与支持,然后才给予指示。约书亚讲话的起头,有三个部分:呼召百姓来聆听神的话,神同在的应许,以及神会赶出迦南地居民的应许。第一部分所用的形式,表明神告诉以色列人,以下的话语非常重要,必须专心聆听。第二部分可以呼应神要与约书亚同在的应许,不过在结构上与第一部分略为不同,感觉上距离似乎远一些:神与约书亚同在,但只是在以色列人中间永生神(希伯来:elhay)一词,诗篇里出现过两次,是与神平行使用〔四十二2(希伯来圣经3节);八十四2(希伯来圣经3节)〕,另外,何西阿书一10(希伯来圣经二1)中则用这词,指以色列人未来会复兴,与和他们立约的神重新结合。197由于这里讲到神会赶逐迦南人,所以这个称呼似乎与神的信实与守约方面相关。动词赶出去(希伯来:yrs)是强调语的形式,肯定了神的保证。这个字常用来描述以色列对迦南地的占有(如:民十四24,三十二21,三十三525355;申四38,七17,九35,十一23)。

  迦南人的清单,曾出现在创世记十五1921;出埃及记三817,二十三23,三十三2,三十四11;申命记二十17;约书亚记九1,十二8等处,各处皆有增减。申命记七1所列的民族和这里完全一样,不过顺序不同。这些差异显示,各个故事并没有使用同一个清单,而这些民族的名字乃是包含在原故事中的。一4的注中曾详细说明,迦南人与赫人各有自己的地方(第81页)。亚摩利人乃是住在山地之人,包括约书亚记十5那些主要城市之王。希未人、比利洗人和革迦撒人,从主前十四至十三世纪便与其他各族有牵连。198耶布斯人在圣经之外并没有出现过。

  1113. 第10节不单是重述应许。神向以色列人肯定,祂必赶出迦南地的人。这件事将以一件奇事作印证,让以色列人可以相信,约柜将在以色列人以先进入迦南,约书亚提到全地之主的约柜全地一词出现在探子到喇合家的密报中(二3)。在该处经文中,这词是专指迦南地,而这一节中也可能可以这样了解。199神是,意思是“主人”或“统治者”。这个词描述祂掌握整个迦南地。虽然其中的居民还没有认出这一点,但当代表神的同在和能力的象征进入他们的地时,他们就会知道了。200以色列人过约但河将是一个神迹,显明神的能力。接着,约书亚介绍了十二个人,就是每个支派各自拣选的代表。

  这一点符合本章一开始就显示的故事原则。在第6节中,只是稍微提到祭司的角色,说他们负责抬约柜。到了第8节,读者才更多了解祭司的角色,而13节又有进一步的披露,故事一路进展,细节也随之开示。有关这十二个人,也是运用这种随故事的发展而揭示指令的技巧。12节只提到一项吩咐:每一支派要拣选一人出来。他们的任务直到第四章才揭晓,那里将作更进一步的说明。这个故事为什么采用这种结构?在喇合的故事中,所用的方式是主题的重复。这里也相仿,但是不单只有重复而已。在这场典礼中共有三组人:祭司与约柜、十二个人,和将过河的百姓。

  这几组人同时都在行动。就像拍电影时,摄影机在各个动作之间移动,摄取镜头,叙事者也在这三组人之间移动。约书亚在1113节对百姓的讲话,描述了这些动作。

  在第13节中,我们头一次知道,当祭司抬着约柜进入约但河时,会发生什么事。或许因着河水奇妙地分开,这里用了神立约的名字──耶和华的约柜,而没有用约书亚最初讲话时所用的称呼“立约之柜”。断绝的河水立起成垒(希伯来:ned),这个字在16节再度出现,它将这个事件与出埃及记十五8和诗篇七十八13所描述的过红海一事连在一起。201一件奇事,就是类似神拯救他们脱离埃及追兵的事,即将发生。

 

196 参:申三十一23;书一5

197 这看法不同于 J. R. Porter, 'The Background of Joshua IIIV,' 2122页,他把这个称呼和以色列人之前的生产神祇连在一起,并没有道理。

198 参导论:“古老性”{\LinkToBook:TopicID=108,Name= Ⅲ 古老性}

199 J. R. Porter, 前文,1820页。在主前十四世纪,迦南的王子曾用 sarri matati(这地的王)之头衔来称呼法老。这个头衔后来用于其他古代近东王朝中,指对某些地方的真实权柄,以及控制全地的潜力。

200 11节中,动词 br,“过去”又出现。这次乃是指作为神同在象征之约柜的行过。M. J. Hauan, 'The Background and Meaning of Amos 517B', HTR, 79, 1986, 341346页,把这种用法和创十五1821及出三十四11的用法作比较,他的结论为,这是“一种指神显现的用词,在立约仪式中描述雅巍的角色。”虽然这段和逾越节之约有一些关联,可是在约书亚记这一段里,这个动词的主要意义,要由它的情境来决定。

201 有关 ned,参 L. L. Grabbe, 'Comparative Philology and Exodus 15, 8 Did the Egyptians Die in a Storm', SJOT, 7, 1993, 263269页(265266)。他主张维持“水墙”的原意。

iv. 祭司入河(三1417

  现在开始讲过河的事。第6节提到祭司(早先)的活动时,已经暗示了这事。这时正是当百姓拔营的时候。不过,这段的重点不在百姓,而在祭司:他们到了约但河,脚一碰到河的边。当百姓过到河对岸的时候,他们一直站在那里(参四10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2,Name=v. 十二塊石頭(四110})。这幅图画的中心,是约但河的河水,亦是整个故事的中心。以色列百姓只在开始(14a)与末尾(17b)提到。祭司也是在对约但河之描述的前(14b15a)后(17a)出现。这个事件的焦点为约但河水断流的好戏。温瑟-尼尔森指出这段记载的“神迹式文法”,他观察到希伯来圣经以很特殊的方法描述这件事:202

  几个时间子句(14a15a)之后的高潮,是慢动作式的笔法,描述河水的断流(16a)──正在祭司的脚碰到水时(15b),但接着又补充说明,约但河是如何涨过两岸。……三1417和四18“神迹式”的句法,是在文法上将动作扭转,变成描述性的事件。它使整个状况更显有力,产生一种暂停的戏剧性效果,就是不少高峰或结局时会用到的手法。所有对白都消隐……这很像洪水的故事……

  15. 经文解释说,这件事发生在亚当城以南极远之地(16节)。时间是春季,正是河水涨溢的时期,所以比平时的90100呎要宽,也比一般的310呎要深。约但河往南流的水十分湍急,旁边有灌木林围绕,要到水边相当不容易,从前还有野兽出没。203从地理的角度看,约但河谷是在地壳面的交界处,所以整个地带很不稳定,过去曾出现地震,而将整个河阻断。约书亚记中并没有讲到地震。无论间接的原因是什么,直接的目的总是高举以色列的神与祂的子民。

  16. 这里提到不少地理方面的细节。亚当城位于约但河谷,即今日的大米废丘(Tell edDamiye),在耶利哥以北十八英哩。204撒拉但也在约但河以东,考古学家或认为它是现在的撒迪耶废丘(Tell esSadiyeh),在亚当城以北十二英哩,或认为它是现在的哈米德废丘(Tell Umm Hamid),在亚当城以北三英哩。亚当城遗址位于雅博河正南方,这地点很重要,很合适成为过河之处。亚拉巴的海盐海)乃是死海,在亚当城以南十八英哩,不过蜿蜒的约但河则还要长几哩。泛滥的河水影响约但河谷29%的地带。经文指出距离,是要强调这件奇事何等壮观。这时提到百姓过河,意味这场奇异的景观不是单为了令人感到希奇而已,神的“奇事”有其实际的目的。

  17. 故事又回到祭司身上。这里用一连串文字游戏来表达他们对水和对百姓的行动。祭司站定(希伯来:wayya amedu)在河当中,与水在亚当城停住wayya amdu)一样。祭司们站在干地上,与百姓从干地上过去一样,又与摩西将红海变成干地一样(出十四21)。河水全然断绝(希伯来:tammu)直到国民尽都tammu过了约但河。这些文字游戏显示,所有的动作都相关联。抬约柜的祭司首先带动整个行动,因此在过约但河头一景的三组人中(即:祭司、十二位代表,和百姓),205他们最受瞩目。

  早期教会的基督徒就像这批进入迦南地的第一代以色列人一样,也同心合意顺服神所拣选的领袖(徒五111)。他们亲身经历神的大能,并且受到百姓的尊重(徒五1216),正彷佛当年以色列人因着神迹过了约但河之后,各国都惧怕以色列人的光景(书二24,五1)。这件事向今天的教会挑战,要我们操练对基督的信心,和对祂话语的忠心。

 

202 WintherNielsen, 176179页;同作者,'The Miraculous Grammar of Joshua 34', 308310页。他将此事与另一个神迹──洪水──作比较;他所提创世记六~九章的类似分析,是 R. Longacre 所写的 'The Discourse Structure of the Flood Narrativ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Religion Supplement Series, 47.1 March 1979, 89133页。

203 R. de Vaux, The Early History of Israel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78, 1213页;E. K. Vogel, 'Jorda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2 Grand Rapids, Michigan Eerdmans, 1982, 11191125页;C. L. Christensen, 'Jordan RiverValley of the Jordan' in Mercer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W. E. Mills et al. eds., Macon, Georgia Mercer University Press, 1990, 466467页。Christensen 提供例子,指出最近曾有地震,导致地层滑落,切断了约但河的水流。

204 R. S. Hess, 'adam as "Skin" and "Earth" ', TynB, 39, 1988, 148页。

205 Polzin, 98页的观点很正确,他注意到这里用分词来描述百姓之行动的独特用法。不过,其理由不太在于第三章是“以动作为中心”,而更在于一项事实,即:一直到第四章,百姓的动作成为注意的焦点,他们的行动才算完成。这个动词是分词,不是未完成式,但 Polzin 却提到 Uspensky 对未完成式的讨论(97页),这点实在让人感到不解。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