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分地【書16-21章】應許實現《城平約書亞記主日學》
I. 備戰 :第一課:發施號令〔 1-2 章〕 第二課:行軍準備 〔 3-5 章〕
II.
爭戰 :第三課:中部戰爭〔 6-8 章〕 第四課:南部戰爭 〔 9-10 章〕 第五課:北部戰爭〔11-12 章〕III. 分地 :第六課:迦勒特賞〔13-15 章〕 第七課:其他分地 〔16-21 章〕
IV.
安息 :第八課:河東歸神〔22 章〕 第九課:河西歸神 〔23-24 章〕
表一:十二支派人數 〔民26:19-51〕
流便 43,730 西緬 22,200
迦得 40,500 猶大 76,500
以薩迦 64,300 西布倫 60,500
瑪拿西 52,700 以法蓮 32,500
便雅憫 45,600 但 64,400
亞設 53,400 拿弗他利 45,400 共601,730 |
I.
約瑟子孫的埋怨(16-17章)
緊隨猶大得到最大、最主要的分地的是 約 瑟 家〔16:1-3〕
以法蓮(16:4-10)
- 以法蓮得的地在戰場附近,包括聖地示羅。
- 以法蓮的城邑,有些位於 瑪 拿 西 境內。
- 以法蓮沒有趕出住 基 色 的迦南人,只是逼使他們成為 作 苦 工 的僕人。〔
16:10〕
C.
瑪拿西(17:1-13)
瑪拿西的長子 瑪 吉 的後代,居住約但河東(申3:13,15)。
瑪拿西餘下半支派(17:2-6)得了以法蓮以北一片廣大的土地,包括了 示 劍 平原。這廣大的區域後來稱為 撒 瑪 利 亞 。
此地人煙稀少,所以約書亞主要的戰役均不在此,卻有許多堅固的 城 堡 。
瑪拿西的城邑,有些位於 以 薩 迦 和 亞 設 境內。但他們的子孫不能趕出這些城的居民,及至以色列人強盛了,就使他們作 苦 工 ,卻沒有把他們全然 趕 出 。〔18:12-13〕
D.
解決埋怨(17:14-18)
以 法 蓮 和 瑪 拿 西 埋怨只分給他們 一 份地〔17:14〕:他們嫌這地太小,不夠他們居住,因為他們 人 數 眾多。參表一,按人口比倒計,他們的得地不少,中央心地也很肥沃。
約書亞建議以法蓮可以上 比 利 洗 人和 利 乏 音人所居住的山地〔17:15〕:在樹林中砍伐 樹 木 ,來增加可 居 住 的地土範圍。這當然是一個巨大和不容易的任務, 約 瑟 的子孫顯然不想去接受這個艱巨的任務。
另一方面,約書亞也迫使他們去面對一個他們不肯面對的問題〔17:16〕:就是他們對迦南人的 懼 怕 。他們不能完全得著他們所分到是因為懼怕住平原的 迦 南 人 ,因他們有 鐵 車 。所以約書亞 維 持 他原來的分配, 沒 有 更 改 他們所得之地的範圍。
約書亞知道他們現在所缺乏的是 信 心 和 勇 氣 〔17:17-18〕:所以,他針對他們的問題,提醒他們,他們是「族大人多,並且強盛」,當中最少有兩重含意:
- 從實力的角度來看:
他們既是族大人多,就有足夠的力量去 戰 勝 那些迦南人;
- 從屬靈的角度來看:
「族大人多」一詞是他們用來形容神 賜 福 給 他們(
17:14),換言之,「族大人多」就是神 賜 福 給 他們的明証。約書亞現再引用他們這句話來形容他們,目的是要提醒他們,神既 賜 福 給 他們,使他們族大人多,神也必 賜 福 給 他們,使他們能把迦南人趕出,並承受那土地為業。
約書亞也是 以 法 蓮 人,他的堅決出顯出了他的 公 正 ,顯明他沒有偏袒自己的族人。
應用:
II.
餘下七支派的苟且偷安〔18-19章〕
- 在示羅繼續分地的背境(
18:1-10)
- 示羅在迦南地的 中 央 ,交通便利:
它位於示劍以 南 約12.5英哩和耶路撒冷以 北 約20英哩的地方。 示 羅 是神立為祂名的居所〔申12:11〕,是「安息的地方」之意。
從這刻開始 示 羅 就成了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在分配了土地給猶大和約瑟家後,約書亞把以色列營遷往 示 羅 。這次搬遷不是為了軍事原因,而是為了 宗 教 原因。因為示羅是神選擇立為祂 名 的居所(耶7:12),是建立會幕的地方。
因不再需要 吉 甲 的軍事營地:迦南地已在 以 色 列 人的控制之內,所以他們不再需要特別維持在 吉 甲 的軍事營地,而那裡也不是會幕長久停留的地方。
從此,以色列的神的聖所一直在示羅:直至 約 櫃 被抬上戰場,為非利士人所擄去(撒上4:4,11)。在此之後,會幕曾被移往挪伯(撒上21:1),後被移往基遍(王上3:4,代上16:39)。
遷會幕到示羅的事件把分地一事的過程中斷了〔18:1-2〕:似乎, 猶 大 分得土地後就離開了軍事營地,而 瑪 拿 西 和 以 法 蓮 也是如此。而其餘的 七 個支派似乎對分地的事並不熱心,可能是他們對得地為業的 心 志 並不強烈,也可能是他們對 趕 出 敵人的信心不足,或者是約瑟家的經驗令他們退縮,他們不想再 爭 戰 。他們渴望得 安 息 ,但他們這種從苟且中得來的安息,並非那由神所應許的真正安息。
約書亞對他們那種不打緊、苟且偷安的態度很 生 氣 〔18:3〕:就在遷會幕之後,責備他們,斥責他們 拖 延 、怠惰、忘恩負義、和漠視神對他們的恩寵。
約書亞沒有怠慢,他立刻採取主動,繼續推動 分 地 的事情〔18:4-10〕:
- 似乎其他人(以利亞撒和那七支派的代表)都並不 積 極 ,只有約書亞積極地在安排這事。〔
18:6〕
以色列人對迦南地只有一個 概 略 的認識,他們甚至連某些城邑的準確位置都不清楚。所以,若要作出 準 確 的分配,就要對那地的情況,有更準確和清楚的了解。
所以約書亞指示他們每個支派選舉 三 個人出來,把他們應得之地的範圍、地理環境、地理特徵、和 城 邑 的數目記錄下來。〔18:4,8〕
當那些 劃 地 勢 的人回來後,約書亞就在 示 羅 耶和華的面前,為他們抽簽,按著以色列人的支派,將地分給他們。〔18:9-10〕
應用:苟且偷安所得來的安息,並非真正的安息。我們很容易在戰爭中感到疲乏,特別是在一個艱鉅工作中有些進展之後。我們必須堅持、忍耐到底。
B.
便雅憫的地業(18:11-28)
在神的安排中,雅各在約瑟之外最疼愛的兒子 便 雅 憫 的後裔,在約瑟家之後獲得一塊土地,位於 猶 大 和 約 瑟 家之間。
便雅憫共分得 26 座城,其中較著名的有:耶利哥、伯特利、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基列。
- 西緬的地業(
19:1-9)1. 西緬是十二支派中人數最 少 的〔參表一〕。
- 西緬所得的地業在 猶 大 人的地業中間。明顯地, 劃 地 勢 的工作完成後所得出的結果是: 沒 有 足夠的土地可以分給七個支派,而 猶 大 卻得到過於他所需的。故此,為了有足夠土地作出分配,而又不 破 壞 原先所訂定的地界,約書亞就答應在這七個支派中,有一個支派會在猶大境內得產業,而抽簽的結果是西緬要在猶大境內得產業。
- 西緬所得為業的,只是一些 城 邑 ,故此,沒有地界。換言之,西緬的家建立在猶大的境內。這正應驗了 雅 各 對西緬所作的預言:分居在雅各家裡、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創49:7)。
- 西緬共得
17 座城,其中較著名的有:別是巴。
D.
西布倫的地業(19:10-16)
西布倫所得的地業位於迦南地的 西 北 部,北方邊界與 亞 設 和拿弗他利接鄰。
西布倫共得 12 座城,作者只提五個在西布倫中較重要的城市。
E.
以薩迦的地業(19:17-23)
以薩迦所得的地業的北界與拿弗他利和 西 布 倫 的地業接鄰,西界和南界則與 瑪 拿 西 的地業接鄰。
以薩迦共得 16 座城,其中較著名的有:耶斯列、書念、伯示麥。
F.
亞設的地業(19:24-31)
1. 亞設所得的地業在迦南地的 西 北 部,與 拿 弗 他 利 和西布倫的地業接鄰。
2. 亞設共得 22 座城,其中較著名的有:迦密、西頓、推羅。
G.
拿弗他利的地業(19:32-39)
1. 拿弗他利所得的地業在迦南地的北部,與亞設、 以 薩 迦 和西布倫的地業接鄰。
2. 拿弗他利共得 22 座城,其中較著名的有:夏瑣、伯示麥。
H.
但的地業(19:40-48)
但所得的地業與猶大、約瑟家和便雅憫的地業相鄰。但人因怕 亞 摩 利 人,以致大部份平原都被
亞 摩 利 人所佔據(士1:34),結果他們要北上覓地而居。
I.
約書亞得的地業(19:49-51)
在所有支派得了地業 以 後 ,他們忠心謙讓的領袖 約 書 亞 方才「照耶和華的吩咐」,分得一小片地。
約書亞所選的 亭 拿 西 拉 ,位於他所屬的以法蓮山地,在 迦 實 山以北(書24:30,士2:9)。約書亞死後也葬在那裡(書24:30)。
應用:
設立逃城(20章)
在所有支派都獲得分地以後,神命令約書亞要設立 逃 城 〔20:1-2〕:這一切都由 以 色 列 人自己去辦,而 約 書 亞 只是監察整個過程的進行。神提醒約書亞,要執行 摩 西 的遺囑。因此,以色列人遵照神的吩咐(出21:13,民35:9-28,申19:1-10)而行。
逃城是給那些 誤 殺 人 的〔20:3-5,9〕:可以有一個地方容身,免得還未經公平的 審 訊 就被 報 血 仇 的 殺了。
等到現任大祭司死了才可以離城〔20:6〕:即使審判的結果証明他是 無 心 殺人的,他也不可 離 開 那逃城,他要 住 在那裡,直等到現任 大 祭 司 死了,他才可以離城回家。
以上有關逃城的條例,在 民 數 記 35:9-28和 申 命 記 19:1-10都已有清楚的說明了。
那誤殺人者要留在 逃 城 ,當中含有被 放 逐 的意味。雖然他的罪行不是 故 意 的,但他不竟是流了 人 的 血 ,因此,他也要承擔起這個 魯 莽 行為的後果。他的放逐成了別人的 警 告 。|
逃城的最主要目的是要為誤殺人者提供一個 庇 護 ,直至 大 祭 司 死了,他才完全自由。
應用:
利未城邑(21:1-42)
A. 48座利未城邑,是為神僕 利 未 人而設的。這是他們在 迦 南 地的 居 處 。他們的真正產業是 耶 和 華 自己,正如祂所說過的。
B. 這48座城邑分佈於各支派的地業中,目的是作 見 證 ,因利未人在聖所的事奉,並他們天天在百姓當中走動,可彰顯神的約、神的律法,教導百姓 遵 照 神的話去行。
C. 祭司和利未人代表以色列人 服 事 神〔民8:18,利未人是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這屬靈職事是很重要的,因為以色列人日後的 成 功 ,全在於神的這些僕人活在百姓中間,教導他們、影響他們, 防 止 他們轉向別神。
應用:我們(基督徒)與利未人有甚麼相似的地方?我們都要順服神,遵行神的道,以我們的言行影響我們週遭的人。我們認識神的說話,我們要把神的話教導別人,也要用神的話彼此教導。
D. 詳細數算利未支派三個宗族所得的城邑,見下列的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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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轄(書 21:9-26) |
革順(書 21:27-33) |
米拉利(書 21:3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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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猶 大 、 西 緬 、 便 雅 憫 地業中領取 13 座城
從 以 法 蓮 、 但 、 瑪 拿 西 河西地業中領取 10 座城 |
從 以 薩 迦 、 亞 設 、 拿 弗 他 利 和 瑪 拿 西 河東地業中領取 1 3 座城 |
從 流 便 、 迦 得 、 西 布 倫地業中領取 12 座城 |
|
共得城邑 |
23 座 |
13 座 |
12 座 |
共48座 |
E. 利未支派中三族的不同工作與所分之地的關係:
- 在哥轄族中,只有 亞 倫 的後裔可作祭司〔出
29:44 〕,其餘的利未人都作 祭 司 的助手,在敬拜的儀式中 協 助 ,並照顧其他的雜務工作。
- 哥轄族中 亞 倫 的後裔,在猶大、西緬和便雅憫的地業內領取了
13座城。在此事中,神的旨意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哥轄族人,要在那最後設立在 耶 路 撒 冷 的聖殿裡事奉。而哥轄族中不是 亞 倫 子孫的,所得的城邑則在以法蓮、但和瑪拿西。
應用:在神安排亞倫的後裔所居之處的事上,我看到了神的全知,祂對一些尚未發生的事,早已瞭如指掌了。所以,祂能在人未能知曉之前或事情未發生之前,作好適當的安排。而當時的人可能完全不能理解為甚麼神會有如此的安排,也不能明白當中的奧妙。惟有當我們作事後回顧時,才會驚訝神的作為奇妙,是我們所測不透的。神既是一位全知的神,我可以安心把自已的一切事,交託在祂手中。
V.
總結:神的應許完全實現了!〔21:43-35〕
討論問題:
從經文中思想-〔1〕約瑟子孫的「埋怨」和〔2〕其他七支派的「苟且偷安」有甚麼壞處?
組長指引:
討論問題:〔
1〕約瑟子孫的「埋怨」和〔2〕其他七支派的「苟且偷安」有甚麼壞處?
- 約瑟子孫的「埋怨」的壞處:
不滿現實的人必活得不快樂
永遠只見困難,卻看不見神已賜下的恩典
將困難無限地擴大
沒有正視內心的懼怕,只求表面問題盡快解決,固無法支取神的力量和幫助
無法經歷和發揮神賜給我們的潛質
心中產生的自卑感會帶來忿怒,不合群,不想見人
- 其他七支派的「苟且偷安」的壞處:
- 無法經歷真正的安息,活在自欺欺神的光境中。
- 把事情拖延,問題不單沒有解決,反而越來越複雜、越來越難處理,甚至到達一個無可收拾的地步。
- 使敵人坐大,日後更難勝過它。
- 自己養成一種不敢面對現實的習慣。使自己變得懦弱,失去面對困難的信心和勇氣。
- 愈發缺乏對神的信心,不斷向環境妥協。
- 日後更不易和不肯倚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