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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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歸神【書22章】應許實現城平約書亞記主日學》

I. 備戰 :第一課:發施號令〔 1-2 章〕 第二課:行軍準備 〔 3-5 章〕

II. 爭戰 :第三課:中部戰爭〔 6-8 章〕 第四課:南部戰爭 〔 9-10 章〕 第五課:北部戰爭〔11-12 章〕

III. 分地 :第六課:迦勒特賞〔13-14 章〕 第七課:其他分地 〔15-21 章〕

IV. 安息 第八課:河東歸神〔22 章〕 第九課:河西歸神 〔23-24 章〕


I.河東支派的離去(22:1-9)

  1. 約書亞召集 流 便  迦 得 、及 瑪 拿 西 半支派,然後打發他們回去〔22:1〕:這事發生的確實時間無法肯定,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就是這事發生在約書亞把迦南地完全分給了各支派 之 後 。參書22:4「使你們弟兄得享平安」;書22:9「...從迦南地的示羅起行...回往他得為業的基列地」;書22:3也只有在完全分地之後,約書亞才能有好的理據來說「你們這許多日子,總沒有撇棄你們的弟兄,直到今日」。
  2. 當約書亞稱讚河東的兩個半支派說:「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遵守了」〔22:2-3〕:約書亞所指的並非摩西所吩咐的 全 部 律法,乃是指摩西和約書亞給河東兩個半支派的特別 命 令 ,過河與他們的弟兄一起爭戰。
  3. 約書亞打發河東的兩個半支派光榮地回去與家人  團 聚 〔22:4〕:並且容許他們永久地居住在神賜他們為業的土地上。
  4. 約書亞提醒河東的兩個半支派要忠於 神 的律法(就是摩西所頒佈的律法)〔22:5〕:因為沒有比這個更重要、更能影響他們整體 命 運 的。約書亞對他們的提醒的最後一句,雖然簡短,但卻充份表達了整個律法的屬靈精義: 盡 心 盡 性 愛耶和華你們的神(書22:5 NIV _to love the Lord your God, to walk in all His ways, to obey His commands, to hold fast to Him and to serve Him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all your soul.)。
  5. 約書亞在打發他們回去時,同時為他們 祝 福 〔22:6〕。
  6. 他們必須要與他們的 眾 弟 兄 同分戰利品〔22:7-8〕 :當河東的兩個半支派準備起行回去時,約書亞提醒他們,他們在約但河西所得的 戰 利 品 ,是屬於他們的支派的,而非只是他們的,故此,他們必須要與他們的 眾 弟 兄 同分。

G. 他們回去承受他們的地業〔22:9〕:再一次確定了神的應許和摩西的話沒有 落 空 (21:45)。

應用:

  • 順服神所指派的僕人是個人和整體蒙福的秘訣。順服的對像是摩西或是約書亞並不最重要,要緊的是他們的身份為神所差派的帶領者。
  • 無論身處何方何境況,我們也要切記「愛耶和華我們的神」,從而有能力去謹守祂的話和盡心盡性事奉祂。
  • 因一切皆從神而來,故不應獨享,要與別人分享。要把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包括財物、知識等凡從神而來的東西,與人分享。

 

II. 築壇見證(22:10-34)

  1. 背境:這件事件見證著當時存在於整個以色列民族中間的精神,他們全都期望保持 專 一 敬拜神和認真地 遵 守 神誡命的做法。凡有違背神律法的事,他們都不會 縱 容 ,若有必要,他們會以 武 力 鎮壓,只因為他們還未 忘 記 在曠野的經歷。他們熱心地捍衛神的榮耀,即使犯錯的是他們的 弟 兄 ,他們也絕不 輕 饒 
  2. 築壇事件的風波(22:10-14):
  1. 當那二支派半從示羅來到約但河 西 岸的附近時,他們在那裡築起了一座很高大的 壇 
  2. 當河西的以色列人聽說那二支派半在他們的地方築了一座壇時,他們(應該不只有各支派的領袖,也應有各支派的戰士)很快就在示羅 聚 集 起來,因為他們認為那二支派半的做法,是一種 不 忠 的行動,是一種破壞信心的行動,應以 武 力 來懲罰,若有需要,甚至把他們從地上除滅。
  3. 以色列人這想法,並非甚麼稀奇的事,因為耶和華曾清楚地吩咐,只可有 一 個獻祭的地方〔利17:8-9;申12:4-8,11,13,26-27〕,就是祂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這吩咐 禁 止 任何人自己築壇來獻祭,凡違犯這吩咐的,要從民中 剪 除 (利17:8-9)。
  4. 在進行懲罰那些「有罪」的人之前,以色列人決定先調查清楚這件事,並召那兩支半派來進行對質〔申13:12-14〕。他們委派 十 個首領(每支派一個,他們均是軍中的 統 領 )和以利亞撒的兒子 非 尼 哈 前去作這調查的工作。這非尼哈曾在以色列人拜 巴 力 毘 珥 的事件中,因以神的忌邪為心,為以色列人贖罪,而使神的怒氣止息(民25:1-13)。

應用:當見到肢體有違反神話語的行為時,我們有責任彼此守望,但:

  • 動機必須純正䥽螫瑹O持 專 一 敬拜神和認真地 遵 守 神誡命的做法,熱心地捍衛神的榮耀。
  • 做法也必須正⺻銙怞X適的人作勸導,並先有溝通以了解事情的真相。

 

C. 非尼哈的指責(22:15-20)

1. 非尼哈的指控〔22:15-16〕:
當以色列人的代表團見到那兩支派半的人時,這代表團的發言人 非 尼 哈 ,立刻就對那兩支派半進行 指 控 ,而沒有第一時間先查詢事件的真相。 2. 非尼哈指出他們悖逆神引致的嚴重後果〔22:17-18,20〕:他們既沒有估計到他們所作的事會引起的誤會,他們也沒有想到後果之嚴重,非尼哈正指出了他們所作的事可能引致的嚴重後果:若有一些人悖逆或轉去不跟從 耶 和 華 ,後果會牽連到 全 以色列人。非尼哈引述了以色列人拜巴力 毘 珥 的事件〔神以瘟疫來懲罰以色列人,他們死了24,000人〕 亞 干 的事件來說明後果之嚴重,並非只由一人來承擔。

3. 非尼哈容許那兩支派半的 動 機 並不如他們想像中那麼壞〔22:19〕--要悖逆或轉去不跟從耶和華,也許他們只是認為他們所得之地並不如迦南地般潔淨,因沒有神的 祭 壇 的潔淨。所以他們要築一座壇,靠近他們,使他們可以與聖地有聯繫。

應用:

  • 為避免使別人誤會。我們也有責任在事前說清楚或,在事前先徵詢別人的意見,切勿自作主張地作了叫人不安和擔心的事。
  • 若有一些人悖逆或轉去不跟從神,後果會牽連到整體的。後果之嚴重,並非只由一人來承擔。所以我們必須彼此守望,切勿只顧獨善其身。
  • 動機是最難猜的東西,命中率不高,最好不要按自己的猜測去定別人的罪,否則可能會冤枉無辜。

 

  1. 河東以色列人的答辯(22:21-29)
  1.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築壇動機並非如河西的以色列人所想的〔22:21-22〕:所以他們對 非 尼 哈 的指責提出強烈的異議。由於事態 嚴 重 ,他們兩度提到 耶 和 華 可作為他們的見證人,見證他們所說的是事情的真相,而並非如河西的以色列人所想像的。
  2.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解釋他們 築 壇 的原因〔22:24-25〕:是他們恐怕將來河西的以色列人,會對河東的以色列人說:「你們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有何關涉呢?因耶和華把約但河定為我們和你們這流便人、迦得人的交界,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以致河東的以色列人不再 敬 畏 耶和華了。

3.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 憂 慮 ,並非沒有可能發生,因為:

  1.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擔憂他們的子孫有一日會被河西的以色列人否認與神有份(22:25):以致使他們的子孫與神隔絕,而最可怕的事,就是他們的後代會不再 敬 畏 耶和華。

5. 於是,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思量可如何避免這情況發生〔22:26-30〕:他們可如何證明他們實際上是河西的以色列人中的 一 份 子 。他們就想到可以在河西 築 一 座 壇 ,來證明他們曾與河西的人一同 征 服 迦南的土地;這壇也可以證明他們是 雅 各 的後裔,與以色列的 神 有分。

應用:

?在處理衝突時,要客觀,要給與對方有解釋的機會。

?即使是一件好事,也會有遭人誤會的可能,故此,做好事也要謹慎地去做。

 

E. 誤會消除(22:30-34)

1. 河西的以色列人大興問罪之師與河東的以色列人築壇的事〔22:30〕:

他們的 動 機 都沒有錯,當中只是一場 誤 會 

2. 既然沒有向神犯罪,非尼哈就歡欣地宣告耶和華與以色列人 同 在 〔22:31〕:若然向神犯了罪,後果就很不相同了。

3.  這代表團回到示羅〔22:32-33〕:,把流便人、迦得人所作出的解釋告訴了等在那裡的以色列人,他們都很滿意這解釋,並且以這事為 美 ,就 稱 頌 神。他們就不再提 攻 打 流便人、迦得人的事了。

4. 流便人和迦得人給壇起名叫 證 壇 ,意思說,這壇在我們中間 證 明 耶和華是神〔22:34〕。

應用:

?若大家所關注的,都是神的事情和肢體間的共同利益,彼此間的誤必能化解,大家既往不究,神便得著榮耀。

 

討論問題:

1. 你有否誤會人或被人誤會的經歷?請分享你的感受及你的處理方法。

2. 若遇到以下的情況,我們可如何謹慎地發揮「互作守望」的功用呢?

組長指引 :

問題討論:

  1. 你有否誤會人或被人誤會的經歷?請分享你的感受及你的處理方法。
  2. 若遇到以下的情況,我們可如何謹慎地發揮「互作守望」的功用呢?

答 :

  1. 很難過,很想申辯,但有理說不清,因對方不肯聽。

    若我們已盡了本份去和解,對方不了解也只有忍耐等候,相信其中也有神要我學的功課,相信祂的話:「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不要為自己伸」。(羅12:18)

  2.  
  1. 先不要將所見的傳開或者與別的肢體討論,因這往往會變成“講人是非”一般,只會將事情弄壞。
  2. 不要有「等別人去理」的心態,要明白若有一人轉去不跟從神,後果會牽連到整體的心志和士氣的。後果之嚴重,並非只由一人來承擔。所以我們必須彼此守望,切勿只顧獨善其身。
  3. 學習先為他禱告,求神賜你愛心和智慧去幫助他。並要檢是自己的它機是否正確,是“八掛”“自以為義”或是“期望大家保持專一敬拜神和認真地遵守神誡命的做法,熱心地捍衛神的榮耀”。
  4. 找合適的人去關心他,最好是成熟和相熟的肢體,如導師,組長等。
  5. 要了解事情真相才可作任何判斷,切勿在心中先定他的罪或者猜測他的動機。因動機是最難猜的東西,命中率不高,很可能會冤枉無辜。
  6. 作關心他的肢體要客觀,要給與對方有解釋的機會。若對方感受到是出於關心,也更樂於與你分享。
  7. 若對方有錯,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林後2:8〕,接納他,支持他,給他時間和肛間去改變。
  8. 若對方不聽你的勸告,便找長者 (如導師,傳導人,執事等 )和他傾談了 (太18:15-20)。

若只是一場誤會,大家也不必介意,因大家也只為神和整體的利益著想,所以切勿把怨忿藏於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