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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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孫(五)

士師記十六章廿三到三十一節是記載有關參孫的最後事蹟。廿三到廿五節說非利士的首領聚集,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大袞通常被看為魚神,在撒母耳記上五章四節描述它為上半身為人,下半身為魚,但也有學者認為這是一位五穀之神,因為“大袞”這字的意思是麥。無論是魚神或穀物之神,總之它是非利士人主要的神明,他們所有宗教和生活習慣都深受這位“大袞”神的影響。這次所以能提拿參孫,他們歸功大袞神的力量,因此獻祭歡樂的時侯,有人要求把參孫帶到廟中,目的是要嘲笑羞辱他,以此顯出大袞神的威榮,而且參孫曾經毀壞非利士人的農作物,所以在神廟獻大祭時把這個分子帶來,把他戲弄取樂,也是應當的。

古代的神廟都很多都建得宏偉壯觀,大袞神廟也不例外,尊貴的人坐在禮堂中,而禮堂的房頂有兩條主力的柱子撐著,一般群眾就在禮堂的房頂或坐或站,而在禮堂前是一個大院子,祭禮和任何戲耍就在大院子進行,這樣尊貴的人士和群眾都可以一起觀看。當日參孫就被押到禮堂前的大院子裏,讓那些坐在禮堂裏宴樂的領導和在禮堂上的群眾嘲笑戲弄,可能在戲耍之後,他被引到禮堂兩條柱的中間。

廿六、廿七節經文中的“童子”是指少年人,參孫因為眼睛被剜成了瞎子,所以要人領路,他求領路的少年人把他領到兩柱之間。這時間能容納幾千人聚會的大神廟,托著廟宇的柱子一定很多,但在禮堂前這兩根柱子是主力柱,要是它們被移動了,那整個神廟都要塌下來,根據記載,當時禮堂上的平頂有三千男女,

而禮堂裏坐著的是非利士人的眾首領。

廿八到三十節記載參孫作了一個一生最迫切誠懇的祈禱,他以三個名稱來呼喚神,“主。耶和華、神”。經過慘痛的失敗後,他認識到神才是力量的真正來源,他把自己完全交在神手中,要與仇敵同歸於盡,不過他的禱告仍是自私的,因為主要目的是為報復非利士人剜眼之仇,他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但神仍應允了他,因為攻擊非利士人、拯救以色列人正是神要參孫來到世上的目的。

禱告後參孫用盡所有力氣,推動中間兩根柱直至松脫,於是整個廟塌下,“盡力屈身”可能是他將房子向前推倒。神廟塌下來,非利士人的貴族、領導和群眾都傷亡慘重,聖經沒有記載準確的死亡人數,祗說“參孫活著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參孫活著時在亞實基倫殺了三十人,在孤尾燒禾稼的事件裏殺予好些人,在“拉末希利”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所以估計他這次在神廟倒塌與敵人同歸於盡的事件裏,所殺的非利士人必定超過一千一百人,但又不會多過三千人,因為當日在神廟裏聚集的人數也祗三千人左右。

十六章三十一節是參孫故事的最後尾聲,古時對死人的埋葬是非常重視的,經文說參孫的弟兄把他的屍骨葬在父親的墳墓裏,可見瑪挪亞那時已死,這裏提到的“他的弟兄”明顯不是他的同父母兄弟,因為參孫是獨子這些兄弟應該是指他的同鄉,他們把他葬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他父親的墳墓裏,那地方可能就是瑪哈尼但,能葬入祖墳裏,也是一種尊榮!

總結參孫的一生,他是個任性好色的人,一直忽視自己拿細耳人的身分,也輕看與神的約,習慣我行我素,以為這樣神仍會不斷幫助自己,甚至到最後,作拿細耳記號的頭被剃去了,仍以為神會與他同在。他喜愛眼前的情欲,結果眼睛被剜去,他曾經用驢腮骨殺人,最後要像驢馬一樣作苦工,他親手毀了迦薩的城門,最後自己也死在迦薩!事實上參孫的故事就是以色列人的故事,以色列人在士師記的行為模式就是犯罪、違背神、神容讓他們被外族人欺負、痛苦中他們呼求神、神為他們興起士師、他們得蒙拯救。雖然參孫有很多缺點,但他仍可算是信心偉人,因為在希伯來書十一章三十二節把他和基甸、巴拉、耶佛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等並列,稱他們是有信心的人,說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