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就有果】从前有位老秀才帮助我读四书,他念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我也跟着他念,我把全部四书都学完了。四书内容论到因和果;有果必有其因,有因必产生其果。我们追求认识耶和华,这是因。所产生的果,就是祂要向我们显现,祂要恩待我们。
路得记一至三章可以说是「因」,从路得对耶和华的态度表现出来,如何仰望祂,渴望认识祂,相信祂,顺服祂。她的诚心寻求,叫耶和华神受了感动。
路得记第四章是「果」论到路得从耶和华手中所得的赏赐。因路得的信心,生活在神面前;结果,神厚厚地赐恩典给她。── 费述凯《路得记──不信时代中的信心》
【敬虔后代的由来】路得记这本书是由四个英文字母RUTH组成的:
R—Resoluteness(决定)
U—Unselfishness(不自私)
T—Truth(信心)
H—Honor(尊荣)
这四个字说明路得入何凭信心决定离开她的国家,归到真神那里;又因为她的信心,她能毫无自私的爱她的婆婆。由信心产生了爱心,有了爱心就产生盼望,而盼望带来宗荣,结果神大大的赐服她的家庭。── 杨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记人物探讨》
【得四1】「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
第三章的末了一节,婆婆说:「女儿阿,你只管安坐等候....」,这个「坐」字巧妙地连系了第三章和第四章。非常有趣的,第四章一开始,圣灵一口气用了五个「坐」字,提醒我们第四章怎样地与第三章相连。
「城门」是人潮往来频仍的地方,在圣经中代表见证。「某人」到底是谁呢?属灵的意思是说:这「某人」比耶稣基督还要近,是比我们的主更近的,如果他不赎的话,我们的主就赎了。若从全本圣经来考虑,这「某人」似乎指着我们的旧人说的。我们的旧人是比主还要近的,我们的旧人就是指着我们自己来说的。利未记二十五章四十九节的「自赎」,那个自己就是我们的旧人。── 陈希曾《与基督联合──路得记剪影》
“城门”:指主在城外为我们受害(来十三12)。
“坐在那里”:指等候时候来到(罗五6~8;彼前三18)。
“恰巧”:指神奇妙的安排。此处的「恰巧」与二3之「恰巧」看似相同,但却是呈现一种对比,因为此处的「恰巧」,乃是波阿斯刻意造成的机会。从时机会。从时间而言,波阿斯「天快亮时…便进城去了」(三14~15);就空间而言,城门既是出入伯利恒必经之地,并且是协商事务之公商事务之公共场合。因此波阿斯是刻意在此等候至近亲属的出现,以便尽快,以便尽快处理解决此事。——《路得记查经》
「至近的亲属」是代表律法。主耶稣在没有道成肉身以前是靠律法称义,靠守律法得生。律法比基督更近一点。律法是一个至近的亲属。虽是新属,若不进到生命的里面,就不能进到完全的地步。由于路得和那至近的亲属是律法的关系,所以不能有生命的结合,必须与波阿斯所代表的主耶稣基督建立生命的关系,纔能进入到神的家中。——《默想路得记》
【得四2】「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
“十”:指完全。
“十长老”:指完全的生命见证。——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3-6】「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弟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那人说:“我肯赎。”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她的名。”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
律法没有力量为已死的人生子立后。要靠着律法有生命的继续是不可能的。把律法遵行的再好,是属于本人,却不能救别人,也不能救人到完全的地步。律法只有赎这个地(是指前途,生活的问题)。不能赎这个人(意义是藉生命的改变,完全像主)。律法只能把宗教知识给我们,把作人的标准给我们,把一个量人的尺子给我们,却不能使我们的生命得建造。到日期满足的时候,在律法以外恩典来了(加四4-7)。——《默想路得记》
【迎娶路得的权利,由路得记四3-8所题的那位「至近的亲属」转移给波阿斯,是否与申命记二十五5-10相违背呢?此外,「叔娶寡嫂」的婚姻,又是否与利未记十八16所禁止的乱伦起了冲突?】
根据申命记二十五5-10,若寡嫂无子,亡夫的其中一位兄弟便要娶寡嫂为妻,假如在生理上有可能的话,要使寡嫂怀孕产子,在律法上,这个儿子被算为亡兄的裔子,为他继后。这样,已死的人的名字,将会由他弟兄所出的来承继,使死者的谱系不致断绝。但根据第七及八节的记载,若仍建在的弟兄执意坚持,他可以拒绝负上为他人延续后代的责任。不过,如果他选择这样做,寡嫂就可以在有权势的长者面前投诉,而他可能被公开羞辱。即是说,寡嫂能在众目睽睽之下,除掉亡夫兄弟的鞋,还在他面上吐唾沫,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9节)第十节接着记载,由这时开始,他的名将会被称为「脱鞋之家」。
当我们研究这段记载关于为死者留名及维持他的谱系,将这方面的资料与波阿斯及未记名近亲之间的谈判(得四3-8)作出比较,便会发觉以下几点附加的特征:
1 假如死者没有健在的兄弟(在路得记的情况正是这样,路得的丈夫玛伦死了,他的兄弟基连也去世);于是,叔娶寡嫂的责任便落在血缘最近的父系男性亲属身上。
2 除却在夫妻关系中代替丈夫的地位,这位近亲还有另一责任,就是赎回死者已卖出或用作抵押的土地。(申命记二十五章有关叔娶寡嫂的记载中,没有明言这项规定;但利未记二十五章廿五节则记载:「你的弟兄「中文和合本有小字作『弟兄指本国人』」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
3 路得是摩押人,在这情况下,近亲拒绝肩负续后之责,似乎可以理直气壮一点,因为摩押人的后裔在名誉上有污点。申命记二十三3记载了以下的命令:「亚扪人、或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这项禁令能否用于嫁予希伯来人的摩押女子身上,正如用于归信耶和华神的摩押男子一样,前后两者都是值得商确的问题。
4 未悉是否基于上述原因,抑或因为路得早已暗许波阿斯,而不欲令那近亲(go'el)丢脸;无论如何,那近亲是自己把鞋脱了,也没有被路得吐唾沫在面上。
我们难以将上述四点特殊的地方视为与叔娶寡嫂的概括性律例起了冲突(参申二十四)。正式地拒绝向近亲的寡嫂负责任,以及公开地接受这个职责,已分别由两个男人实行了。在这次事件中,路得没有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不控诉或羞辱另一位go'el是因为她自动放弃在这个仪式中所拥有的权利;亦鉴于她知道波阿斯甘心情愿地接受叔娶寡嫂这律令。至于禁止与兄弟的妻子行淫(利十八16)的律法,显然不能应用于健在的弟兄娶无儿的寡嫂,在婚姻关系上代替已故弟兄负责任。假如在别的情况下他企图与嫂子结合(例如曾统治巴勒斯坦的罗马总督希律,从其兄弟腓力之处强抢了嫂子希罗底),当然是犯了奸淫罪。并且,倘若路得已为玛伦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样,路得就不能再嫁任何一位亡夫的兄弟,甚至或许是堂兄弟也不可以。──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得四6】「这样我就不能赎了……」
「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二十三3),在路得记四章六节那无名的至亲就是预表律法;律法本身是公平的、正义的,对路得却是没有笑容,没有地位,也不欢迎她。他愿意按律法规定的代赎田地,但一知道路得也在其中,他就退出了。律法对我们这些罪人,对神是分隔的外邦人半点不能作什么。它不能重生我们,不能赋予我们能力,它只能定我们的罪,感谢神,为聿法所拒的摩押人,却为恩典所悦纳,愿因犯罪而听到西乃山判罪的人——凡犯罪的必不能存活,都听到加略山满有恩慈的说话:「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巴斯德《路得记研究之二》
【得四8】「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
「鞋」所代表的意义是甚么?在圣经中凡奴隶都是不穿鞋的,而所有的儿子都要穿上鞋。所以脱鞋意即:你若来到神面前,要承认自己是个奴隶,不能穿鞋。凡来到神面前的人,必须把鞋脱下来。── 陈希曾《与基督联合──路得记剪影》
【得四9】「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
“长老”:表圣灵(罗八16;弗一12~14;来十15)。——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11】「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 :“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
“众民”:表众先知(来十二1)。
“伯利恒,以法他”:代表教会。
“拉结,利亚”:代表教会。——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13】「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
我们比较一4~5和四13这两处经节,前面我们看到经过了十年没有儿子,后面则看见因路得与波阿斯联合的缘故,就怀孕生了一个孩子。这把神恢复的目的告诉了我们:今天基督徒的生活,追求主的目的,就是靠着主的恩典将生命给出去。从没有儿子到有儿子,意思是我们要过一种生活,就是传递生命的生活。── 陈希曾《与基督联合──路得记剪影》
【得四15】「『她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她必提起你的精神」,原文的意思是:「她要做你生命的恢复者」。此时,拿俄米已经年迈体衰,生命也枯萎了;但是圣灵又让俄备得来充满她的胸怀。这就是拿俄米恢复的线。── 陈希曾《与基督联合──路得记剪影》
【得四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
若从人的角度来看,拿俄米是根本不可能有这孩子的;但是希奇,现在拿俄米却抱着这孩子。这是整卷路得记的中心主题:从没有孩子(一5)到抱着孩子,从没有后裔到有了后裔。这里的「孩子」,翻成新约的话,就是「儿子的名分」(弗一5),就是指着有儿子丰盛且成熟的生命说的,能够承受那产业。 ── 陈希曾《与基督联合──路得记剪影》
「养母」:新译本译为「保姆」、NASB/NRSV均译为nurse、NIV译为care,译为care,Hubbard认为由下文四7来看,译为养母(foster-mother)较恰当,并且原文有「信实」之意,似乎暗喻上帝对拿俄米的信实(参一1信实(参一19~21)。——《路得记查经》
【得四18】「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
“后代”:指历史,生命的持续。
“法勒斯”: 突破(创三十八12~30)。
“希斯仑”:丰盛(创四十六12)。——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19】「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
“兰”:升高(代上二9;太一3)。
“亚米拿达”:我的百姓是丰富的(出六23)。——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20】「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
“拿顺”:吸引人的(民一7;七12;十14)。
“撒门”:荫蔽,高台(书六23;太一5)。——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21】「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
“波阿斯”:能力。
“俄备得”:敬拜、服事、仆人。——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21】「耶西生大卫,」大卫是合乎神心意的人,我们能看见神的权柄从他深上彰显出来。生下大卫,意指基督在我们身上作王掌权。
有一次,王明道弟兄要赶到另外一城去聚会,结果时间来不及了,他眼睁睁地看着火车已经发动,正当火车要开走的时候,不知怎帝˙从他里面产生一种极大的能力,他知道他这一回去绝不是为着自己,于是就吩咐火车停下来,结果令人惊奇的,那列火车果真停了下来!为甚么火车能停下来呢˙?因为我们的弟兄是活在基督的王权之下,所以到了必要的时候,圣灵能作这样非常的事。在印度,有一位很爱主的弟兄叫作巴克辛,神ㄈ˙常地使用他。有一次,他在工厂里劳动,体力实力消耗到了极点,然而为主还必须有许多的服事,因此那时他作了一个祷告:「主阿!求你叫机器停了罢!」结果,那机器果真停了下来。这故事提醒我们,甚么叫作属灵的权柄。── 陈希曾《与基督联合──路得记剪影》
【得四22】「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
这最后一句话道出了恢复的路:在世世代代没有王的时代,神怎样把王带进来呢?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各凭己意而行,圣灵将怎样把我们带到基督的王权底下呢?这一切的答案就在路得记中。路得记的故事是生命的故事。借着波阿斯和路得的联合要生下俄备得,然后从俄备得要生出大卫王。这王的地位不是凭着努力或者追逐得来的,这个王必需是生下来的;意即:权柄必须从生命里出来,而且当生命长大的时候,就带下权柄来。── 陈希曾《与基督联合──路得记剪影》
“耶西”:坚定、富足。
“大卫”:和神心意的(徒十三22)。——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路得记第四章:与主完全联合】
一、婚姻象征与主完全联合:
1.婚姻是神救赎计划的中心。圣经的开头和结尾都题到婚姻的事(创二18~25;启二十一29)。
2.婚姻表明完全联合:
(1)彼此相属:我属基督,基督属我(歌六3)。
(2)彼此依恃:我没有主不行,主没有我也不行。
(3)彼此享受:享受对方所是、所有、所作的。
(4)二人一体(创二24;弗五31;太十九5)。
二、基督徒最高的经历乃在于与主完全联合:
1.女人在圣经中代表信徒主观的经历。路得的经历,是每一个爱主的人所该有的属灵经历。
2.路得的经历是渐进的,第四章达于最高峰:
(1)从她所在的地位来看:
在第一章,路得来到波阿斯的城里(一22)。
在第二章,路得来到波阿斯的田里(二3)。
在第三章,路得来到波阿斯的场上(三6)。
在第四章,路得来到波阿斯的家里(四11)。
(2)从她所得的丰富来看:
在第一章,路得仅风闻神眷顾赐粮给祂的百姓(一6)。
在第二章,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二17)。
在第三章,路得凭空得了六簸箕大麦(三15)。
在第四章,凡波阿斯所有的都是路得的。
三、如何才能经历与主完全联合?
1.完全的交托、安息、等候:
(1)第三章的末了,拿俄米指教路得「只管安坐等候」(三18)。
(2)到了第四章,就不再见路得有任何的作为,全数是波阿斯在办事。信靠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九33);祂既动了善工,就必成全这工(腓一6)。
2.主作工在于解决我们的旧人──「那至近的亲属…某人」(1节)的问题:
(1)旧人在主之先与我们发生关系:「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三12)──这一个人当指我们与生俱来的天然己生命,就是我们的旧人。这个旧人对我们而言,比主更近,因我们是先和旧人发生关系,然后才和主发生关系。
(2)旧人无名无姓,表示在神面前并无存在的价值:「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1节)──这里的『某人』就是豫表我们的旧人。
(3)旧人若不让开,主在我们身上就无能为力:「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4节)──这说出他在人身上有一个元势,使人由不得自己(罗七18);必须把他治死(罗八13;西三5),然后才能让主得着该有的地位。
(4)旧人并不在意『真我』的福祉:「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那人回答说,我肯赎。波阿斯说....也当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4~6节)──「某人」所要的只是我们心里的「那块地」,而对我们本人──真我──属灵生命,却漠不关心。旧人只关心外面的产业(指字句、名利、地位等问题),却不关心『人』(指灵魂、生命)。
(5)旧人的问题若不解决,就会拦阻我们与主完全联合──所以主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太十六24原文)。
3.主怎样解决我们的旧人:
(1)主叩我们的心门:「到了城门,坐在那里。」(1节)──城门指心与灵交通的所在。主来到我们心灵交通的枢纽,在那里办理交涉。
(2)主安排万事万物,叫我们无可推诿:「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十是人完全的数目,十个见证人意指主不断的安排、调度万事万物(罗八28),叫我们一而再的学习功课,直到我们完全口服心服,无可推诿为止。
(3).主使我们看到:
a.祂得着我们是凭着公义的手续──我们献上身体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2)。
b.我们本来是「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5节)──是不堪不配的外邦罪人,原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但祂的爱竟然临及我们,而买(5节『娶』字原文是『买』)了我们(林前六20)。
c.祂买我们不是叫我们作婢女,乃是「娶...为妻」(5节)──祂爱我们,如同爱自己一样(弗五28~29)。
d.从今以后,我们不再是属于自己的人了(林前六19),我们乃是属主的人(罗十四8)。
(4)祂握有「脱鞋」(8节)的证据(参申廿五9~10)──就是脱去旧人、旧人的行为和肉体(弗四22;西三9;二11),有了确据,不能再反悔了(来六4~6)。
四、与主完全联合的人身上所显出的光景
1.借着她,教会得着建造:
(1)「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11节)──拉结秀美,利亚多产(参创廿九章);以色列预表神的家──教会。
(2)教会乃是借着内里生命的荣美和生命的丰富,乃得以建造的彼前二5)。
2.借着她,主得着尊荣:
(1)「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11节)──「你」(指波阿斯)预表主;以法他和伯利恒均预表教会。
(2)当教会真正得着属灵的建造,主的旨意就能通行无阻(太六10),祂也就在教会中得着荣耀(弗三21)。
3.借着她,主得着彰显:
(1)「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12节);「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13节)──后裔和儿子说出一个人生命的繁衍与彰显。
(2)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腓一20)。
4.借着她,长子的名分有了承继:
(1)「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12节)──他玛原是犹大的长媳,她羡慕得长子的名分(参创卅八6~30)。
(2)得长子的名分,属灵的意思是享受基督的丰满。教会乃是那充满万有者的丰满(弗一23)。
5.借着她,圣灵得着了安慰:
(1)「妇人们对拿俄米说,...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14~15节)──拿俄米预表圣灵。
(2)因着她所结爱的果子,圣灵得着了安慰。我们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弗四30)。
6.借着她,圣灵结了果子:
(1)「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17节)──拿俄米得孩子意指圣灵在人身上结出果子。
(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败、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五22~23)。
7.借着她,神在地上执掌王权:
(1)「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17节)──大卫是以色列人的君王,预表神在地上执掌王权。
(2)将来当祂得国作王(启十一15)的时候,有一班人也要与祂一同作王(提后二12),在地上执掌王权(启五9~10)。但是在今天,我们若真是活在神国的实际里,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确是代表神在地上执掌王权。
8.借着她,促进主的降临:
(1)「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18~22节)──这个家谱最后引进基督的家谱(参太一3~6),两个家谱遥相衔接。
(2)我们今日的光景,也和将来基督的再来有关,可以促进主降临的日子。
── 黄迦勒《查经辑要》
【蒙喜悦而娶赎(四1~17)】
婚姻是神救赎计划的中心与目的。婚姻表明完全联合,指彼此相属,我属基督,基督属我(歌六3)。“娶赎”:指主耶稣到世界的工作及成就。
一、娶赎的前奏(四1~2)
1.神特意的安排( 1节;加四14;诗九十八2)
2.神完全的见证( 2节;来二3~4);以赛亚的见证(赛五十三3~11);彼得的见证(彼前二21~24);保罗的见证(林后十二6~10)
二、娶赎的经过(四3~11上)
1.娶赎的目标(3~5)
(1)以利米勒的地(林前三9),即属神的教会(约四35~36)
(2)外邦女子路得(弗二11~13),外邦选出的教会(弗五26~29;林前六19~20)
2.娶赎的手续 (四6~11)
(1)至近亲属不能尽职(6~8)
a.指靠律法不能称义(罗三20,27~28)
b.指因律法已经称义(罗八20;加五18)
c.指旧我无法成功
(2)长老众民皆可作证(9~11上)表众圣徒(路二十四47~48;约二十一24;弗二19~20)
三、娶赎的结果(四11下~17)
1.教会得建立( 11中)
(1)拉结:表教会的美丽与荣耀(歌四1;弗五26~27)
(2)利亚:表教会的丰盛之生命(约十10;弗四13)
2.救主得尊荣( 11下)
(1)指教会是主得尊荣的地方(腓一21;提前三7;林前六20;太五14~16)
(2)指教会是重建帐幕的地方(徒十五16~18;王上十八30)
3.生命得彰显 (12~13)
(1)当有生养能力(12节;加四19)
(2)在于与主联合( 13节;约十五4~5;约六63,68)
4.圣灵得安慰( 14~16)
(1)因神名得荣耀( 14节;启四8~11)
(2)因新生命产生( 15节;弗四30;罗八14)
(3)因寄托有地方( 16节;林前三16~17;六19;弗二21~22)
5.圣灵得结果 (17上; 加五22~23),生命的果子都靠圣灵,在圣灵里所结的。
6.神权得开展 (17下; 启五10 ;十一15~17; 太五10)
──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生命而荣神(四18~22)】
一、生命丰盛之秘诀( 18节)
我们若能在这人欲横流的世界里有所“突破”(林后四8) 不跟世人同流合污(雅四4;林后二14~17)就必在灵命上大大“丰盛”。
二、生命升高之丰富( 19节)
我们若有丰盛的生命,就会在人面前被“升高” (腓二9),这样的人麻药被称为“神丰富的子民”。
三、生命丰富之引力( 20节)
我们若能在人面前做“神丰富的子民”自然会“吸引人”到神的跟前来(约十32)带人一同享受神的“荫蔽与保障(高台)” (诗九十二1)。
四、生命荫蔽之能力( 21节)
我们若享受神的“荫蔽与保障”,就必产生真实属灵的“能力”(徒一8),并带进真实的谦卑之“服事”与“敬拜”(约四24 ;徒二十19)。
五、生命事奉之完满( 22节)
我们若能向神献上“谦卑的服事”与“敬拜”,就必有“坚定”的信心(西一23 ;太七24~27)与富足的生命(约十10)。这样的人乃四“合神心意”的人。有合神心意的教会,纔能迎来基督(大卫)的来临,神权国度被建立。
──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章纲目】
一、那至近的亲属不能赎,唯波阿斯能赎
1.律法恩典的交战
(1)当主耶稣成全救恩的时候,第一个碰到的难处,发生的矛盾就是执行律法的人、法利赛人、文士、希律一党的人。他们认为耶稣是破坏律法的,连保罗传福音的时候所得的罪名也是“破坏我们律法的”。在犹太人看,救恩是与律法发生冲突的。他们要靠律法讨神的喜欢,靠行律法胜过罪的权势。但圣经告诉我们说:律法不能使我们称义,若我们行条文,行宗教规矩,行礼义,照传统习惯,也能过一个活泼的宗教生活,却不能胜过罪和死的律。
(2)一个真正懂得恩典的人,正是这样。不能活在律法里面,因为恩典是高过律法的。
(3)认识恩典的人是里面的,是心随从灵的,灵在里面呼吸运行反映出来的行为,是不违背律法又高过律法,能说又能行,表里合一,相符相成的真人,是主耶稣从我们身上活出来了。
2.按生命律看,恩典在先,律法在后(加三19)
3.律法失权,恩典能赎
二、路得和波阿斯合而为一(四9-12)
三、引出基督谱系,带进国度(4:13-22)
1.由于路得生下儿子,引出大卫王,把人带进了国度。因为大卫是神膏立的王,是合神心意的王,被神坚立,直到永远!
2.一个与神合而为一的人,一个在基督里把自己消失的人,他必能把一个作王的生命活出来;他才能够把神的教会(羔羊的新妇)带到荣耀的国度里去;才能够引出大卫王的出现,将国度建立起来。——《默想路得记》
【无名的亲属──脱鞋之家(四1~12)】
一、他是无名的亲属
二、他是无颜的亲属
三、他是无影的亲属
── 杨摩西《信心之母──路得记人物探讨》
Ruth's Marital Joy: "She Bore A Son" (4:1-22)
INTRODUCTION
1. Our brief survey of the book of Ruth has thus far revealed...
a. Ruth's noble choice: "I will go..." - Ru 1:1-22
1) Expressing great love for her mother-in-law, Naomi
2) Willing to forego home and religion, and adopt Israel and the
true God
b. Ruth's lowly service: "Let me glean..." - Ru 2:1-23
1) Exercising her right as a widow to glean after the reapers
during the harvest
2) Providing sustenance for herself and her mother-in-law
c. Ruth's tender plea: "Take your maidservant..." - Ru 3:1-18
1) Made to Boaz, a near kinsman
2) As part of a careful plan proposed by her mother-in-law, Naomi
2. Noteworthy throughout this story has been the character of Boaz...
a. A kind man, with a strong sense of propriety
b. A hospitable man, with a concern for duty and reputation
c. A man Naomi knew "will not rest until he has concluded the matter
this day" - Ru 3:18
3 As we come to the fourth and final chapter...
a. We see how Boaz fulfills "Ruth's marital joy"
b. Resulting in the birth of a son who became David's grandfather
[As the chapter opens, Boaz begins the process promised to Ruth earlier
(cf. Ru 3:12-13)...]
I. BOAZ CONFRONTS A CLOSE RELATIVE
A. AT THE TOWN GATE...
1. Boaz meets the close relative at the gate - Ru 4:1
a. Where people would travel in and out of the town
b. Where business transactions were often made
c. Where judges and officers were to be found - cf. Deu 16:18
2. Boaz calls together ten elders of the city - Ru 4:2
a. Who were frequently gathered at the gate - cf. Pro 31:23
b. Such elders would serve as witnesses - cf. Ru 4:9
B. REGARDING NAOMI'S LAND...
1. Naomi had sold the land which belonged to her husband,
Elimelech - Ru 4:3
a. Some translations (NIV, NASB, etc.) indicate she was about
to sell it - cf. Ru 4:9
b. Within her right as one who was poor - cf. Lev 25:25
2. Boaz encourages the close relative to redeem it, or Boaz will
- Ru 4:4
a. It was important that land stay within the family - cf. Lev
25:23-28; Num 27:1-11
b. At first, the close relative is willing to redeem it
C. WHO REFUSES TO REDEEM THE LAND...
1. Boaz points out the obligation involving Ruth the Moabitess
- Ru 4:5
a. To buy (or acquire) Ruth (cf. NRSV, NASB) - cf. also Ru 4:10
b. To marry her and perpetuate the name of her dead husband by
giving him a son - cf. Deu 25:5-6
2. Prompting the close relative to refuse to redeem it - Ru 4:6
a. Concerned about ruining his own inheritance
1) Perhaps because he knew the land would belong to
Elimelech's family
2) Thus spending money for land that would not long be his
b. Who then gave the right (and responsibility) of redemption
to Boaz
[With the refusal of redemption by the close relative...]
II. BOAZ REDEEMS NAOMI AND RUTH
A. THE TRANSACTION FOR NAOMI'S LAND...
1. Confirmed by the removal of a sandal - Ru 4:7-8
a. A custom "in former times"
1) Evidently not when the book of Ruth was written
2) Possibly traced to the practice of taking possession of
land by walking on the soil of the land being claimed
(F. B. Huey, Jr.,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b. Similar to another custom involving the removal of a sandal
- cf. Deu 25:7-10
1) Regarding the refusal to marry the widow of one's brother
2) An expression of shame for such refusal to accept
responsibility
c. Yet such shame does not appear to be the purpose in this
case
2. Witnessed by the ten elders and all the people - Ru 4:9
a. They witnessed that Boaz purchased all the land of Elimelech
and his sons
b. That he bought it from the hand of Naomi
B. THE ARRANGEMENT FOR RUTH'S HAND...
1. Boaz has acquired Ruth as wife - Ru 4:10
a. To perpetuate the name of the dead (Mahlon, Ruth's dead
husband)
b. To maintain Mahlon's (family?) position at the gate
2. Witnessed and blessed by townspeople and the elders - Ru 4:
11-12
a. The people proclaim themselves witnesses
b. They bless Ruth and Boaz
1) That the Lord make her like Rachel and Leah
2) That Boaz prosper and be famous in Bethlehem Ephrathah
3) That their house be like the house of Perez whom Tamar
bore to Judah - cf. Gen 46:12; Num 26:20-22
[With the transaction for the land witnessed, and their union as husband
and wife blessed by the people at the gate...]
III. BOAZ MARRIES RUTH
A. THEY HAVE A SON NAMED OBED...
1. With conception given by the Lord - Ru 4:13
a. Fertility and barrenness were sometimes attributed to the
Lord - cf. Gen 29:31; 30:2
b. Perhaps in this way the writer was implying God's acceptance
of the union of Boaz and Ruth
2. With praise and prayer offered by the women - Ru 4:14-15
a. Praise to the Lord for His kindness to Naomi through her
daughter-in-law
b. Prayer that the child be a restorer and nourisher to Naomi
in her old age
3. With nursing by Naomi - Ru 4:16
4. With his name "Obed" (servant) given by the neighbor women - Ru
4:17
B. WHO WILL BE GRANDFATHER TO DAVID...
1. As mentioned at the close of Ru 4:17
2. As illustrated in the genealogy of Perez - Ru 4:18-22
a. Perez (son of Judah)
b. Hezron
c. Ram
d. Amminadab
e. Nahshon
f. Salmon
g. Boaz
h. Obed
i. Jesse
j. David
CONCLUSION
1. At the beginning of our study, we noted that the book of Ruth serves
two purposes...
a. To illustrate how God rewards those who make wise spiritual
choices and show steadfast filial loyalty
b. To explain how Ruth, a Moabitess, came to be an ancestor of David,
and ultimately, of the Messiah - cf. Ru 4:21-22; Mt 1:5-6
2. The book also reveals examples of commendable character...
a. Nobility of character in Ruth, who proved to be better to Naomi
than seven sons!
b. Nobility of character in Boaz, as an employer, and believer in
God's promises and commands
Remember that such character was manifested during a dark period in
Israel's history...
"In those days [there was] no king in Israel; everyone did [what
was] right in his own eyes." (Judg 21:23)
May their example of character encourage us to do what is right when we
live among people who seem to be little different than those in the days
of the Judges...!
--《Executable Outli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