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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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摩押地的旅居: 一個伯利恆的家屬, 以利米勒與妻拿俄米, 攜帶二子, 一家因遭遇饑荒, 投奔摩押地寄居。摩押人是羅得後裔(創十九37), 與以色列人多少有點遠親關係。摩押人拜偶像, 他們的神叫基抹(Chemosh) ;他們獻嬰孩為祭物。
以利米勒的兩子都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十年後, 父親與兩兒子都死了。
路得是媳婦之一;她有崇高的觀念, 追隨婆婆拿俄米同返伯利恆, 表顯珍貴稀有之情分(一16,17) 。
1節: 路得的故事大約發生在士師時代,約公元前1375至1050年間。那是以色列的黑暗時期,人都按自己的意志各行其事(參士17:6;21:25)。但是,儘管邪惡和罪惡籠罩著當時的社會,仍然有人信奉神。拿俄米和路得對神所表現出的忠誠、以及她們彼此之間的友誼和信賴就是一個極好的例子。
1-2節: 摩押地位於死海的東部。在士師時代摩押曾是壓迫以色列人的國家之一(參士3:12-30),與以色列之間存有敵意。當時,以色列發生了極嚴重的饑荒,以致以利米勒領著全家移居摩押地。他們之所以被稱為以法他人,是因為原來的伯利恆就叫以法他。儘管當時的以色列已擊敗了摩押,兩地的關係仍十分緊張。
4-5節: 以色列人與摩押人的交往雖不算友好(參申23:3-6),但可能沒有被禁止,因為摩押人住在神應許之地以外;但是,以色列人若與迦南人(或那些住在應許之地境內的外邦人)結婚則違反了神的律法(參申7:1-4)。以色列人逃離埃及時曾在摩押地受阻,故摩押人不能於會幕中敬拜耶和華。  
作為蒙神揀選的國度,以色列應有比其他國家更高的道德標準,然而,神卻讓路得,一個摩押人,成為體現真誠靈性和美德的範例,可見當時的以色列是多麼的敗壞。
8-9節: 在古代,寡婦是極為悲慘的,她們被社會遺棄,幾乎處於貧困不堪的境地。因此,在神的律法中特別規定,與死者有最近血緣關係的親屬應負起承擔照顧遺孀的義務。但是,在摩押地拿俄米沒有親屬,而且她也不知道在以色列的親屬是否還活著。 
 即使在這樣的絕境中,拿俄米仍表現出了無私的愛。儘管她自己打定主意獨自返回以色列故地,卻極力勸路得和俄珥巴留在摩押地,重新開始她們的生活;對於她來說,這決定是十分困難的。我們也應該像拿俄米一樣,首先考慮他人的需要,而不僅僅只是想到自己。拿俄米的經歷表明,當你無私地處事待人時,他人也會受到感染而樂意以你為榜樣。
11節: 拿俄米在這裡說"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所涉及的是一種叔娶寡嫂的制度,即死者的兄弟對於寡婦所應承擔的義務(參申25:5-10)。這項律法保障了寡婦不為貧窮所困擾,同時也使死者的族系能得以延續。然而,對拿俄米來說,她沒有別的兒子可供路得和俄珥巴婚配,所以拿俄米就勸她們留在故鄉,再尋找合適的丈夫,這也是她們的權利。俄珥巴同意了,但路得卻為了照顧拿俄米而情願放棄這種保障自己和生兒育女的機會。
16節: 路得是摩押女子,但這並不妨礙她對真神的敬拜,更不影響神對她的接納與祝福,可見神不是單單愛以色列人。神之所以選擇猶太人,是想通過他們使其他民族得以認識神,這已由耶穌基督在猶太民族中誕生實現了。整個世界都可通過耶穌基督來認識神。"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10:35)神接受所有敬拜祂的人,神的看顧並不因人的種族、性別和國度而異。神的公義在路得記裡得到了十分完美的體現。雖然路得所在的民族常遭以色列人鄙視,但由於她的虔誠而得到神的恩典,並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和耶穌的嫡系祖先。任何人都不要因自己的種族、性別和國籍等原因,而感到不配事奉神,萬能的神能利用各種環境和途徑建造祂的國度。
20-21節: 拿俄米經歷了諸多磨難。她離開以色列時,有丈夫和兒子的陪伴,充滿著希望和安全感;之後卻喪夫,窮困地返回故鄉。她為自己改名字,正反映了她內心深處的苦楚和悲痛。雖然她並不以公開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痛苦來拒絕神,但她似乎忘卻了,那與神、與路得間的親密關係也是她所擁有的巨大財富。當你面臨痛苦時,神期待你誠實地禱告。千萬不要忽視在神與你的這種關係中,神所給予你的愛、力量和資源,也不要讓苦痛和失望使你錯失通向光明的良機。
22節: 伯利恆位於耶路撒冷西南部約八公里處,為肥沃的田野和茂密的橄欖林所環抱,物產十分豐富,故也稱為糧食之鄉。  
路得和拿俄米返回伯利恆顯然是神計劃的一部分。因為大衛要出生在伯利恆城(參撒上16:1)。而且,就像先知彌迦曾預示過的(參彌5:2),耶穌基督將會降生在那裡.這種遷移不僅僅是為了拿俄米和路得的方便,也是要應驗聖經中的預言。
22節: 以色列的氣候十分溫和,每年有兩次收獲期,分別在春季和秋季。春季以收獲大麥為主。就在這充滿著希望和豐盛的日子裡,路得和拿俄米回到了伯利恆。伯利恆是個農莊,由於正值收割期,田地裡到處都有遺落的麥穗。這些散落的麥穗拾起來可當糧食(參2:2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