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详尽地描述了扫罗成为以色列王的经过。一个王朝的开始,意味着以色列人的组织和管治方法有一个重大的改变。这样一个主要的发展,值得在第八至十二章作全面的讨论。第一位君王是扫罗,他自然在故事中担当一个主要的角色。但圣经作者从不会让我们忘记撒母耳;事实上,从圣经作者的观点看,撒母耳仍是以色列人的真正领袖;即使在他把军事和政治事务交给了新王后,他仍是真正的领袖。在这部分的最后一章──十五章──撒母耳仍有神授予他的权柄去否定扫罗的王权。
八1至十二25 扫罗作王
研究这几章圣经时,我们应留意3种观点和角度:近代历史学家、圣经作者、小说作者。
对近代的史家来说,以色列中兴起一个王朝是无可避免的。非利士人是有很好的军备和组织的民族。以色列人的优势是人数较多,但他们却像一盘散沙。各个以色列的支派大都是独立的,他们并没有一支常备的军队。因此他们的选择是最清楚不过的:除非他们找到联合各支派的方法,并建立一支军队,否则以色列这个民族便会灭亡。在古时,君主制度是达到此目的的唯一可行结构。因此,从历史学家的角度看,众长老迫切的要求(8:5>八5)是挺自然的。我们不可忘记,第七章所记载以色列人的胜利,并没有改变非利士人的势力和帝制。因此对历史学家来说,众长老的行为并未使人感到意外。
圣经作者的观点则颇不同。从他的角度看,以色列已有一位君王:正如八章7节告诉我们,他并非别人,就是耶和华自己。人类的君王会软弱或不胜任,但神亲自作王,又怎会不能带领子民进入平安和丰盛?神在昔日已多次证明惦可以赐惦子民胜利,而藉着撒母耳,神已给他们提供所需的领袖。以色列人虽曾经受挫败,如在第四章一样,但这等挫败是由于他们自己的过失,因为他们没有忠于耶和华他们的王。因此,从圣经和神学的角度看,众长老要求立一个人作王,是有罪的,是拒绝神作他们的王,欲在没有神的引导下赢取胜利。
由于小说作者和神学家是同一人,所以第三个角度基本上跟第二个角度并无分别。然而,我们不可忘圣经作者那文艺手法,和他对故事的铺排,使其神学观点更清晰和有效地传递。对历史家来说,我们可见长老要求立王的事并不足为奇。然而,对一般读者来说,读了小说作者在第七章所描写撒母耳的功绩后,这事便显得极度令人震惊。对小说作者来说,非利士人的强势是较为不重要的,因而暂时可以不理;真正的势力在神手中,而不在非利士人手中。严重的问题并不在于以色列人的军力薄弱,而是他们缺乏信心。
当然,我们也可从其他角度去看这事,尤其是这些事件中各个主角──众长老、撒母耳和扫罗──的角度。扫罗所站的位置必是特别难受的。若立王就表示抗逆神,一个作王的人又怎能期望被神接纳呢?但故事说,神拣选了扫罗作王!在某种意义上,这几章圣经似乎显出了一种妥协。在神学方面虽然坚持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王,但也完全承认一个人类的中保是需要的,这个人可给予可见的引导,但他会从耶和华领受命令。撒母耳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位中保和领袖。因此,纵使众长老的要求是有罪的,但神也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只要那个王是由惦来拣选的。神首先拣选了扫罗,然后拣选大卫,并藉他们去击败以色列人的仇敌── 非利士人。纵然如此,长远来说,立王始终只会为以色列人带来痛苦。立王的终极问题是,权力不单是给予一个人,而是在他死后,要传给他的后裔。
学者广泛地相信这几章经文的不同部分,是从不同的资料来源抽取出来的。我们观察到,第八和十二章普遍对君主制抱强烈的批判态度。另一方面,在中间的3章圣经里,却很正面地看扫罗为人。第十一章从某角度看,是一个独特的故事。这些不同部分可能同样是历史性的,但学者常提出问题和争论点。例如,扫罗曾在3个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被立为王(10:1>十1,10:17-25>十17-25,11:14-15>十一14-15)──在这样独特的环境下,那绝对不是没有可能的。我们完全有可能看整体故事发展是合理的,并看不同部分为表达对立王的不同看法,而不是一些互相冲突的记载。但对于整个复杂的论题,我们应参考较详尽的注释书。
八1-9 立王的要求
以色列的长老,以色列各家和各支派的本地代表,有真正令他们忧虑的原因。他们眼看撒母耳年纪渐老,又没有明显的继任者去继续与非利士人作战。历史是不断重复的。以利两个儿子的罪,在以色列中带来了一个重大的改变;现在撒母耳两个儿子的罪,成为了更大之改变的第一步。在这两个情况下,所犯的罪都是人所皆知的,而众人都有权去抗议。一个重要的分别是,撒母耳的儿子并非在他直接的监督下,因为别是巴远在南方,因此,神和人都不能因撒母耳两子的恶行而控诉他。在这一切中,出现戏剧性的讽刺。在以利和撒母耳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清楚看到,伟大和善良的人都可以有邪恶而不中用的儿子;然而,众长老却因而要求立王。在定义上,王是一个统治者,他的儿子在他死后会自动继任为王!这样,圣经作者表明了,众长老的论点是不诚实的。直至第20节,他们才说出了真正的原因。
无疑众长老的要求表示了对撒母耳的厌弃,他自然感到‘不喜悦’,纵然他们把拣选王的权交在他手中。神在第7节的话没有否定撒母耳是被‘厌弃’,但强调被厌弃的不只他一人。众长老拒绝撒母耳,背后的实情是他们拒绝神的主权,因为是惦一个一个地差遣有能力的领袖,包括撒母耳,来到以色列人中。正如第8节的提醒,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别神,并不是一件新事,但长老的要求更踏进了一步,就是厌弃神为惦的子民作政治上的安排。
把神描述为以色列的王,在圣经中很常见,最早可见于出埃及记十五章18节。我们很容易会以此为一个比喻、一种拟人法。以色列人大概也倾向这样看,因而看不见当中的意义和蕴含的意思。神若真的是王,惦就要为以色列人作出一切政治上的决策,要制定律法和制度,决定争战或求和,并作别国的王所作的一切事情。(当然,神需要使者去传达惦的决定和命令,而尤其是先知,就负责执行这职务。)除非以色列王完全听从耶和华的决定,否则他就必然在某程度上取代了神。因此,众长老的要求就相等于叛逆、不忠。
八10-22 撒母耳的忠告被拒绝
在决定设立君主制度之前,以色列人必须考虑这对他们来说是甚么一回事:因此撒母耳在此冷酷地说出君主制度的一些副作用。众长老的目光是狭窄的;他们寻求的只是一个实际的军事领袖(20节)。撒母耳描述君主制的实际情况时,特别指出君主对人民的劳役和征召参军、抽重税及暴政。以色列人若选择立王,像他们所提出的,他们最终只会为有限的军事利益而付上沉重的代价。他们以为君王会给他们安全、稳妥和成功;撒母耳警告他们,君王会收取多于付出(注意11-17节中,常出现‘取’这个动词)。
学者常指出,第11-17节的内容很切合所罗门在位时的情况,可证明这记述比撒母耳时期晚很多。反对这观点的则说,我们有许多证据证明远在所罗门时代之前,君王的滥用权力已是人所共知的,我们不能解释为何撒母耳不能作出这种感慨的呼喊。两种论点都有其可取之处。可能撒母耳确曾攻击整个君主制度的观念,但同样可能的是,圣经作者把撒母耳的言论扩充了,为叫后来的读者明白,所罗门怎样证明了撒母耳之论点的真确性。
以色列人当时若选择要一个君主制度,他们最终会失望──他们不能再回头。但对于撒母耳的警告,他们充耳不闻(19节)。我们不要以为众长老的决定使神没有选择,惦只是选择让以色列人在这事上凭己意而行(21节)。
第20节
第20节表示,众长老虽然希望以色列可以击败列国,但他们也希望采用列国治理的模式。无论有意识地或没有意识地,神的子民往往在社会压力下跟从了世俗的做法。保罗曾警告信徒避免这种危险(参罗 12:2>罗十二2)。
九1-14 扫罗来到拉玛
到了这里,圣经作者极可能是使用另一份文件来作参考资料,但无论如何,他的文学技巧和戏剧效果都是无可置疑的。文中没有任何提示,场景就已由撒母耳转移至扫罗,而此处第一次提到他的名字。读者会感到奇怪,撒母耳为何会出去寻找和设立一个王;但每个读者必已知道扫罗是以色列的第一个王,因而经文介绍他的名字时,不会叫人惊讶。故事继续解释撒母耳和扫罗会面的情况。留意作者如何有技巧地掩饰拉玛是先知撒母耳的城。(拉玛是撒母耳的家乡,但他是刚从他的巡回审判回来,参7:16-17>七16-17)。唯一的提示在于‘苏弗地’(5节),而拉玛就在苏弗地(参1:1>一1)。
从某个角度看,这是一个典型的‘乞丐变王子’的故事。扫罗并不是出于一个乞丐或贫民家庭,而他身型‘健壮’(2节);但他也不是出于富有的家,而他所属的支派──便雅悯──在以色列中是细小和毫不重要的(参21节),在北面的以法莲和南面的犹大面前,黯然失色。扫罗可能并没有野心或期望去作王。本段的重点也在于扫罗的单纯和缺乏野心。他并不是出去争取任何名誉或权力,而只是寻找他父亲失去的产业。他并没有寻求作王;但可以说,是神寻找他和使他作王。扫罗甚至连撒母耳是谁也不知道,而遇见他时也认不出来。我们可以想象,在第八章的事件之后,有些充满野心的人可能会尝试求见撒母耳,以其才能去打动撒母耳,或取得他的喜悦。扫罗并不是这样的人。
第12节
第12节如撒母耳在拉玛筑成的(7:17>七17),祭坛往往位于山上(或人造的小丘上),而这些‘邱坛’是用作露天的圣所。从本段清楚可见,撒母耳不只是先知和士师,并且还有一些祭司的职务。
九15-27 撒母耳接待扫罗
故事至此清楚交代了,没有任何人安排撒母耳和扫罗见面。神控制着扫罗的动向,并在此直接向撒母耳启示,说扫罗就是惦选立为王的人。因此,当两人相遇时,撒母耳已认识扫罗,并且知道怎样使扫罗作王。但在这一章的事件中,扫罗对神的计划仍一无所知:撒母耳只是渐渐让他知道,神在他身上有特殊的计划。
第20节
在第20节,撒母耳提到‘以色列众人所仰慕的’,读者明白他所指的是他们对王的渴慕,但这样的评论当然叫扫罗感到疑惑。后来,撒母耳在第24节所作的行动,表示扫罗是一位尊贵的上宾,但他仍没有把整个真相表白。本段继续指出,扫罗并没有贪图作王或掌权,他甚至现在仍不知道未来的职分。扫罗没有争取权力,撒母耳也没有提拔自己亲密的朋友作王;扫罗完全是神所拣选的。
‘王’这字并没有在本章出现。第16节和十章1节都是用‘君’(希伯来文:D034>)。这希伯来字的准确意义备受争议;意思可能是‘候任君王’,暗示扫罗仍未真正作王,直等到第十章在米斯巴的公开仪式。无论如何,在经文中,这字词也并非与君王相反,因为它与‘膏’立连用时,就是指作王。经文表明了扫罗作君主的责任:他的任务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和‘治理’(直译:‘限制’、‘控制’)以色列民。这样,神就要藉着扫罗,满足当时最重要的两种政治需要。第一是打败敌人,否则他们会使以色列人溃散而亡。第二是以色列人需要内部的团结合一和强大的政府。
第27节
第27节撒母耳要确保那是一次私下的膏立;就是他的仆人也不知道这秘密。大卫第一次的膏立也是秘密进行的(16:1-13>十六1-13)。在两人的情况里,他们都是在公开的登基典礼后,才正式开始治理以色列民。
十1-8 膏立
第1节
第1节描述膏立的一个简单行动。耶和华的代表──这里是撒母耳──把膏油倒在未来君王的头上。这行动象征神给这人画上记号,把他从别人分别出来,作惦所拣选的君王。我们不能确定膏立在以色列中的全部意义。一个可能性是,那是一种立约关系的象征;若是这样,那就显出神是跟个别的君王立约,应许会帮助他,赐他力量和智慧。膏油也许是神授之能力的象征。膏立在古代近东广为人知,虽然在以色列以外,人并不惯于膏立君王。在埃及,君王不会受膏立,其封臣却会受膏立。若以色列人也熟悉这样的观念,则可能暗示扫罗是被膏立作耶和华的封臣,而耶和华才是那伟大的君王。
第1节也把以色列人描述为耶和华的‘产业’,是惦永远所拥有的。这描述包括以色列地和以色列民,是给予这位新王的另一个重要的声明:他并不是以色列的拥有者,因以色列仍属于神。
因此,扫罗只是神的从属,但即使如此,王权在以色列也是一种全新的制度,若扫罗对此存疑,也不足为怪。他需要‘兆头’去表明他真的是君王,并且他有能力承担任务。于是,神就应许给他3个兆头。(第7节清楚指出撒母耳的预言就是兆头,并且极可能在原来的希伯来文版本中,第1节也曾提到兆头,参新国际译本旁注。)第一个兆头(2节)是确保他可以丢弃过去,他未来的职事并不是当一个农夫。第二个兆头(3-4节)是确保以色列人视他为君王。饼是他们带往伯特利圣所的祭物,因此那些人不会把饼随便交给任何路经的陌生人,而只会交给一些位高权重的人。第三个兆头(5-6节)能给他保证,他有所需的恩赐和能力去担当领袖的角色。在他以前的众士师都有耶和华的灵的恩赐作装备,而扫罗会知道,他也有同样的装备。这些兆头一旦应验了(‘临到你’),扫罗便有充足的信心去作王,因为明显地神必与他同在。
‘基比亚’(5节,译按:和合本译作‘山’)是扫罗的家乡(26节),在十一章4节称为‘扫罗住的基比亚’。这城的全名是‘神的基比亚’(译按:和合本作‘神的山’)或‘基比亚以罗兴’)。这时候就是在扫罗自己的家乡,也有非利士人的防兵,由此显出了以色列的衰弱。在有政治和属灵危机的时候,一班一班的先知是一种特色(也参王下 2>王下二)。他们不像个别的大先知,他们似乎常以群体出现,并忘我地回应音乐的节奏。显然扫罗很容易受音乐感染(参16:14-23>十六14-23),而神在这里,便使用了他性格上的这种特质。
第8节
第8节在本段中,是撒母耳再给扫罗的最后指引,而所指的是十三章要发生的事(参13:4>十三4、13:8>8)。撒母耳向扫罗所说的话必定比这节经文详尽,因本句子的对象只是圣经的读者;句子给人一个错误的印象,以为扫罗马上要到吉甲去。在撒母耳或扫罗前往吉甲之前,既有这么多事件的发生,可见扫罗必定不是立即往吉甲去。我们从第十三章可推论,撒母耳必已指示扫罗,他一旦肩担了君王的责任,便要召集以色列众民在吉甲,组成军队对抗非利士人。但那是往后一点的事情。
十9-16 守住了秘密
说故事的人简单地交代所有3个‘兆头都应验了’,他就直接描述第三个兆头,而其中有一个新的目的。这故事应强调,除了撒母耳和扫罗外,便没有人知道扫罗已被委任为王。这个强调点从两段插曲的详述传达出来,第一段插曲──第三个兆头的应验──显示虽然扫罗从这兆头有所领会,但其他人则完全误解了。他们对扫罗的经历加以嘲笑,甚至引为笑柄(‘此后有句俗语说’),并在后来,一件事里加剧了(参19:23-24>十九23-24)。若‘这些人的父亲是谁呢?’意指‘他们是不足取的人!’的话,他们显然也嘲笑那一群先知。我们清楚可见,扫罗的经历并没有叫他在基比亚家乡的人对他产生好感。使徒行传二章13节记载了一件类似的事情,那时被圣灵充满的人竟遭旁观者耻笑;而哥林多前书二章14节评论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
第二个插曲,是扫罗跟那位在本地圣所遇见的叔叔的谈话,这人在前文并没有提过。扫罗的父亲会知道他为何不在家,但他叔叔却不知道。扫罗提及撒母耳一事,引起他叔叔的好奇心,但扫罗十分谨慎,他并没有提及立王的事(‘国事’)。因此,即使是扫罗的乡邻或亲友,都不知道他就是未来的君王。
十17-27 在米斯巴举行的典礼
米斯巴这时似是一个首都城市;这是第二次举行全国集会的地方(参7:15-16>七15-16)。因此这是举行典礼,使扫罗作王的一个适切的地方。对于以色列的众代表来说,这段是上接第八章的,因为他们应对九章1节至十章16节所记载那私下发生的事件一无所知。撒母耳一开始就奉耶和华的名,重复较早时对他们的责备。纵然扫罗是由耶和华拣选和装备去作王,但以色列人对立王的要求,仍被视为蔑视神。撒母耳再次提醒他们,神总是把他们从强大的敌人手中拯救出来,从没有离弃他们不顾。
我们也许会预期撒母耳马上宣布,耶和华已拣选扫罗为王,然后随即公开地膏立他。
第20-24节
但第20-24节记载了一个很不相同的仪式,扫罗在其中是靠制签而拣选出来的,好像先前没有作过任何决定一样。我们对这里所采取的机制太不认识;尤其是扫罗怎会在缺席的情况下被抽出来,实在叫人疑惑。无论如何,这里的重点是,到现在,扫罗仍是一个害羞和谦卑的人,他没有寻求作王,反而是逃避作王。然而,他有一个很突出的外表,会众马上认可他。因此,扫罗是在欢呼中作王的:并不是撒母耳或耶和华强迫以色列人接受他,而是众民的代表都接受他(这暗示那些匪徒为数极少)。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必须有一群合一的国民支持他,因此众民应该是自由、自愿地接纳他为王。这解释了先前为何需要秘密行事。
第25节
这份文书。这份文书被形容为‘国法’。我们不知道它详细的内容是甚么,但可能是申命记十七章18至20节扩大的版本。那些法则必定包括‘权利和义务’(修订标准译本把这个希伯来文单字译作‘权利和义务’)。换句话说,这份文书写下了王从子民所得的权利,和他在神之下,向子民应尽的义务。这样,王与众民就彼此建立一个约的关系。
扫罗像众人一样,回家去了(26节);基比亚似乎顺理成章地作了他的首都。在君主制度开始时,大概仍没有中央税制,而扫罗暂时要靠他的牧场为生(参11:5>十一5)。
有些刻薄的以色列人,怀疑扫罗是否有能力带领以色列人战胜非利士人(27节),其实这并不足为奇。若以色列长老因拒绝神作王而有罪,这些人便有双重的罪,因为他们也拒绝神所拣选的人作王。圣经形容他们为‘匪徒’(新国际译本:‘搞事者’)。
十一1-11 扫罗第一次的胜利
圣经作者再一次使读者感到惊奇,他把读者的注意力从以色列的中心地区和西面边陲(非利士人的所在地),移至东南的边陲。‘亚扪’王‘拿辖’在约但河东、以色列地区基列的边界上,管理一个细小的国家。在较早的时期,他的军队曾侵犯以色列的边境,现在他们又围攻‘基列雅比’(参第246页的地图。)
这情况表明了扫罗在位初期,以色列的衰弱;我们必须谨记,立扫罗为王的典礼,为以色列提供了合一团结的机会,但并非自动或立即就有这结果。我们不能肯定,即使到了势力和声誉的最高峰,扫罗真正的权力可到达甚么程度。在他即位初期,他控制的范围可能极之有限。以色列各支派一向都独立行事,而这故事反映出,即使一个像基列雅比的城,也可自己决定与人立约。我们也要留意,那些从雅比出来的使者好像以看扫罗为王,他们往‘以色列的全境’去传话,寻找各支派的帮助;但事实上,是扫罗回应了他们的恳求。
这处境也显出了亚扪人对以色列人的仇恨有多深,虽然按现代的标准看,第2节所见的残暴跟第3节那君子风度的宽限,是一个奇怪的对比。亚扪若要攻击一个统一的以色列,势力未免太单薄了;但一个分散了,并且各处被非利士入侵所骚扰的以色列,则自然地成了亚扪的猎物。
第6-11节
第6-11节反映扫罗怎么作回应。像以前的士师一样,他有‘神的灵’赐予力量,因而有活力、有权威地,呼吁以色列男丁,从各城各乡,从农庄田野出来,集合在一处,接受点阅。第7节暗示,以色列人是因为惧怕耶和华,而不是因为尊重扫罗或撒母耳,而出来打这场仗。第8节的军队数目,像在旧约其他历史书一样,似乎是太大了。释经家常认为‘三十万’和‘三万’,应译作‘三百(军事)单位’和‘三十(军事)单位’,即两群为数较少的军人。有趣的是,犹大的数目竟与以色列其余各支派分别出来。这划分可能反映王国后来在所罗门死后的分裂。
这段经文(和旧约中许多其他的经文)表明了一位在战争中帮助子民的神,这概念在许多基督徒来说,是一个道德上的问题。当时的处境是,和平的解决方法是不可行的。此外,这场以色列人的战争并不是为了贪得土地,或控制别国的人民,而是为了避免不公义和受压制。旧约对神与不公义的对立态度是很一致的。
后来,扫罗第一次决定性的行动,带来了重要的胜利。雅比的人永不会忘记扫罗的恩情(参31:11-13>三十一11-13)。
十一12-15 在吉甲举行的典礼
随着扫罗在约但河东的胜利,是在吉甲举行的典礼,当时众人都承认扫罗是王。毫无疑问,参加者多半是他那支得胜的军队。在撒母耳掌权的诸城中,吉甲是最接近约但河的一个城(7:16>七16)。有些学者认为只有此处是扫罗登位的真实历史记载;我们很容易把第14节删除(并把本章提及撒母耳的地方删除),而视之为编辑时附加上去的资料,并把‘确认扫罗为王’译作‘立扫罗为王’(和合本)。然而,按经文现有的记载(译按:即新国际译本那种确认仪式的记载),这故事也很值得相信,而我们鉴于较早前扫罗所受到的敌视(10:27>十27),也很容易理解举行一个新的典礼的原因。这是第一次全民都忠顺扫罗。
第15节
第15节提到耶和华和平安祭,可指出这是一个立约的仪式,跟出埃及记二十四章相似。
战争的胜利和庆典的热烈,使扫罗和以色列众人大大欢喜。我们要留意这里并没有提到撒母耳的名字:纵然这时各人都已忘记第八章的事件,他却没有忘记。这里不是要责备扫罗,但以色列众长老要因拒绝耶和华和撒母耳而有罪。下一章继续记述撒母耳进一步的责备和警告。
十二1-15 撒母耳的发言
我们不能确定这段发言是属与第十一章末同一处境,即在吉甲的集合,还是较后期,在撒母耳生命快要终结时国民的集会中。在某方面,这篇演辞像一个道别,但第1节那简单的引言却没有这种提示。无论如何,这篇演辞是合时的。圣经作者把它放在这里,好让读者在王国故事开始前,有机会思想撒母耳这番话。第十一章以喜悦和兴奋作结,因为当时以色列人正庆祝一次胜利,并有信心地展望未来与非利士人争战胜利。他们现在有一个王了,而且他已证明自己是一个骁勇的战士。因此,他们感到十分安稳。然而,撒母耳在演辞中分析了现在的处境,并探讨过去,好为将来提供指引。他的讲话清楚指出,未来并不是靠赖一个王,或他的能力,而是在于神的旨意。而神的旨意又在乎众民对惦的忠心。
首先,撒母耳要求众民对他的管理作出评价,而现在他要放下作政治领袖的任务了(1-5节)。他的听众只能同意,多年来,他在各方面都是一位杰出的领袖(没有提到他们较早前在八章1至5节对他两个儿子的控诉;但本段第2节提及他的儿子,可能暗示他已解除他们在别是巴的职务,带他们返回家乡去了)。这里强调撒母耳并没有不合法地从任何人获取利益。此处对撒母耳的描述,跟他在八章11至18对王的描述,形成强烈的对比,因为王总是从臣民身上取去一件又一件的东西。圣经作者欲表达一个更广阔的透视图。这篇演辞把过去的士师跟现在和未来的君王加以对比。过去的领袖都是神个别地拣选的,因而提供了良好的管治;但现在以色列人开始拣选自己的领袖,而那是很危险的做法。不错,神拣选了扫罗,而跟着也会拣选大卫,但在所罗门死后的北国里,许多王都是由人民选出来的。
第8-11节
第8-11节叫以色列人想起过往历史中的一些重要事件。第一,神一直照顾他们的需要,把他们从许多仇敌手中拯救出来。第二,神为他们拣选和提供不同的人作领袖,使他们在作战中得胜。第三,他们的战败是由于他们自己的罪,因为他们一次又一次地离弃神去敬拜偶像。第11节列出了一些神赐给他们的、有能力的领袖。撒母耳把自己的名字也包括在内,作为最后一个士师,并非没有可能的,又或许这是圣经作者加上去的;但大概我们应用参孙的名字代替之(参新国际译本旁注)。
第12节
第12节又重申八章7至8节的指责,责备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是拒绝耶和华作他们的王。这节经文意味拿辖必定是在他攻打基列雅比前,已一直在约但河东困扰着以色列人,此处显出以色列人多么容易在某些处境下作出错误的回应。当拿辖欺负他们时,他们应想到只有他们对神不忠,才会带来这样的境况;但他们却没有(像过往一样)悔改,却把问题接过来自己处理,拒绝耶和华的管治,而要求立一个王。不过,他们最少也是求耶和华为他们拣选一个人作王;也许由于这个原因,所以耶和华准备在惩罚他们之前,给他们另一个机会。这就全在乎他们和他们的王,是否顺从耶和华。
十二16-25 鼓励和警告
撒母耳的听众也许会质疑,他对以色列历史的诠释是否正确。这些疑惑都藉一个从天降下的神迹,一扫而空。在初夏时分,在割麦子的时候,正常来说,雷和雨都不会在以色列地上出现,因此,撒母耳的预言和即时的应验,证明神是藉着他来说话。整段文字在字里行间都显示撒母耳是一位先知。他分析过去和现在,也预示未来,他叫以色列人想起神的美善,叫他们离弃偶像,并应许在祷告中为他们祈求,并以善道正路指教他们。
第22节
第22节提醒听者和读者,耶和华曾与惦的子民立约:神使以色列作‘他的子民’,并起誓不撇弃他们。因此这教训──给撒母耳当时的听众和其后的世代──就是叫他们遵守他们那一方的责任。他们若不守约,尤其是转向敬拜偶像,神就必惩罚他们。最后一节用一句简单的话,指出神会怎样惩罚他们:放逐和王国的陷落,两项都在主前六世纪时发生了。这样,王国才刚开始,读者已想象到它的结束。不过,这里也给那些活在被掳时期的人一点希望。撒母耳的讲话表示,王国的没落会是神的行动和计划的一部分,而即使到了那时候,耶和华也必……不撇弃惦的子民。因此,纵然在被掳的困苦光景里,耶和华的子民也不应转向别的神。若有读者被引诱去这样做,第21节便叫他们留意偶像本是虚妄无用益的。
十三1至十五35 争战与冲突
扫罗在位的时候,以色列多半都在战争之中。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主要的敌人,而十三和十四章就谈到扫罗早期战胜他们的一些事迹。第十五章详述那次战胜一个较小的敌人──亚玛力人──的胜利。十四章47节提到其他胜利的战事,却没有详载。因此从某个角度看,这几章圣经描述了扫罗作王时,有一个非常成功的开始,期间他不断把以色列人从仇敌手中拯救出来(14:47>十四47)。
然而,这部分却以一句冷酷和不愉快的话作结:‘耶和华后悔立他为以色列的王’(15:35>十五35)。十三至十五章记载的事件,不单是与外敌的争战,并且也是扫罗与其他以色列人的个人冲突。在第十四章,扫罗可能是要杀害他自己的儿子,而他结果是跟自己的军队发生争执。更严重的是,在十三章和十五章,我们都发现扫罗违抗那奉神的名说话的撒母耳。不管扫罗至此的表现是多么好,他很快便证明,虽然他在战争中连连得胜,但他却不是一个适合带领以色列人的领袖。
虽然扫罗的管治以失败受挫作结束(记载于31>三十一章),但也并非完全是一个灾难。毕竟他曾给予以色列人一个新的希望,因他开始把(从前独立的)各支派联合起来,渐渐建立成一支军队,多次击败了非利士人,并把他们赶出以色列境外。纵然他最后在战争中落败了,但他在某些重要方面已为后继者铺路。我们不应忽视大卫亲自给扫罗作的见证(撒下 1:19-27>撒下一19-27)。
然而,十三至十五章清楚显示,从神的角度看,扫罗是失败的;纵然是神亲自拣选他作王的。圣经指出根本的原因,是他拒绝顺服神藉着先知撒母耳所给予的指引。这里的信息是很清楚的:神不会赐福一个看己高于神所设立之先知的以色列王。第十三至十五章所描述的事件,可以看为一次权力斗争,是神站在先知那边跟以色列王对抗。
扫罗在位多久并不能确定,原因在于经文上的缺漏。在希伯来原文中,十三章1节如下:‘扫罗登基年,作以色列王二年’。明显地,在‘年’字之后有一个数字遗漏了,新国际译本根据一些希腊文抄本,合理地加上了‘三十’这个数字(参新国际译本旁注;译按:和合本加上了‘四十岁’的数字)。因此,我们也可合理地假设在‘二年’之前,有另一个数字遗漏了;不过,也有少数学者认为,仅仅二年是一个正确的数字。‘四十二’(新国际译本;该译本没有‘的时候’,全节是:‘扫罗登基年三十岁,作以色列王四十二年’)这个数字是根据使徒行传十三章21节和犹太史家约瑟夫的记载;两者的记述均把数字概括为‘四十’。然而,旧约时代常用40这个数字来指一个世代,因此,较细小的数字,如‘二十二’(新英语译本)在这里也是有可能的。而执政仅有两年的可能不大的。
十三1-7 作战的准备
第2节描述扫罗为了跟非利士人那无可避免的争战,而作全面的准备。他拣选以色列人,组成一支常备军,随时准备作战,并安排他们驻扎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他自己带领一支人数较多的军队,他的儿子约拿单(这里是第一次提及)则带领另一支军队。跟着,第3节描述了第一次主要战役的原因。非利士人因失去了防营,大感愤怒,遂派遣一队装备齐全的大军进攻以色列境,意图粉碎那细小的的以色列军。以色列军队并没有足够的正规兵器(参22节),难怪他们许多人都逃走了。扫罗那2,000的军队缩减至600人(15节)。但扫罗有一个隐藏的优势:他是执行从神而来的命令,而他对这命令的服从可扭转这没有盼望的颓势。那命令就是往吉甲去,在那里等候撒母耳(10:8>十8)。因此,扫罗便往吉甲去(4节),并留在那里作准备(7节)。
十三8-14 撒母耳责备扫罗
扫罗到了最后一分钟却违抗了撒母耳的指示。现代的读者会倾向同情扫罗,因为当时军情紧急(他的士兵不断逃亡),而撒母耳又迟迟未来。然而,明显地撒母耳只是稍为拖延,而扫罗却只等到约定的时间,便没有再多等一会儿。扫罗并不是因为担当祭司的职位而受责备,却是为了取代撒母耳的位置。撒母耳答应(10:8>十8)要在作战前献祭,并指示扫罗在战场上当行的事。但扫罗认为他可以免除这两项。我们可能认为他所犯的只是微小的罪,但其中却包含一个基本的问题:这位新王要顺服先知还是要辖管先知呢?先知是代表神去说话和行动的,因此扫罗愚蠢的行动,证明他并不认为自己要受神的指示所约束。这行动所要付上的代价是,他的后裔不能继任作王(14节)。神要把王位交给另一个人,一个合他心意的人。此话指的是大卫,他在第十六章会进入这历史故事中。大卫不比扫罗洁净无瑕,但他却常常听从先知的指示行事。
十三15-23 军队的行动
本段简单地叙述军队在作战前最后的调动。扫罗派他的军队前往基比亚,是要与约拿单的兵力结合(参2节),因而纵使以色列的士兵人数极少,军备又不足,但至少他们是一支单一的军队。另一方面,非利士人却把他们的军队细分,分3路进发(17节),而这显然是他们战败的原因。
第19-21节
第19-21节至此,非利士人都可以拒绝为以色列人制造刀枪,而以色列人若要磨利任何可用作兵器的工具,非利士人也会收取极昂贵的费用(21节,新国际译本:‘磨铲和犁要三分二舍客勒,磨三齿叉、斧子和赶牛锥要三分之一舍客勒’)。相信以色列人最少也有弓和箭。
十四1-13 约拿单的功绩
没有人想到以色列人会得胜。因为前一章显示他们处于极不利的环境,但有两件事把这境况戏剧性地改变了。一是约拿单的勇气,二是神要赐以色列人得胜的旨意。正如约拿单自己所说:‘耶和华使人得胜,不在乎人多人少’。非利士人的确是未受割礼的,因他们并没有这种风俗;但这话在此是指他们是在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的约以外。创世记十七章指出割礼是一种立约的记号。神会为惦的约民争战。约拿单的计划得以成功,是因为他的行动来得很突然,而他又利用了山和谷之间一个极狭窄的有利位置。因此,二人可以击杀‘二十人’。
无疑约拿单必已告诉他父亲(1节),但我们从第2节可见,扫罗对神的计划和对约拿单的计划,同样一无所知。纵然有从示罗来的祭司亚希亚陪伴着他,但他好像全不知道所发生的事情。亚希亚正穿着以弗得,那是祭司的外袍,可提供寻找神旨意的方法(参出 28:6-30>出二十八6-30)。然而,扫罗好像并没有尝试去寻求神的旨意。
十四14-23
第15-19节
第15-19节描述非利士人在约拿单的突袭后的惶乱,及扫罗军队的疑惑。最后,扫罗作出了行动去求问神(18节),但由于情况发展急促,所以他又改变了心意。因此,圣经作者强调得胜的是神(15、23节);扫罗也来追赶已在逃跑的非利士人,却不知道正发生甚么事情。
第18节这里提到‘约柜’,叫人感到希奇,虽然可能是以色列人把它从基列耶琳运来(7:1-2>七1-2),正如从前他们把它从示罗运往战场一样(4:4-5>四4-5)。似乎我们更应采取希腊文的版本,即这里作‘以弗得’而不作约柜(参新国际译本旁注)。我们从第3节可知,亚希亚正穿着以弗得,那是可用来寻求神旨意的工具。在希伯来文中,‘约柜’和‘以弗得’两词极为相似,很容易混淆。
十四24-45 约拿单危在旦夕
这故事又有一个出乎意料之外的转变。战争的背景一直延续至第46节,但从24节开始,只是谈到扫罗、约拿单和他们的军队之间的事情。作者让这3方面亲自说话和行动,而对任何一方面都不作道德或宗教上的评价或审判。这给读者带来许多没有答案的问题。扫罗起誓是合宜的吗(24-28节)?约拿单公然批评这誓言是合宜的吗(29-30节)?军队不理会这誓是对的吗(31节)?扫罗加强了他所起的誓,并要处死一个无辜的人──他自己的儿子,这样做对吗(44节)?军队维护约拿单,因而违抗他们的君王,这样做对吗(45节)?也许我们不应发问这些问题。作者的目的并不是要按道德意义去解释这事,而是让我们更清楚了解扫罗这个人。
他表现得像一个冲动的人,一时冲动地起了一个愚蠢的誓言,并没有想及后果。然而,既已起了誓,他便认真地严格履行誓约。他在吉甲已违抗神命(13>十三章),这次不愿再受撒母耳的责备。因此,他小心地献祭(33-35节),然后采取正当的步骤去寻求神的指引:换句话说,他是利用祭司亚希亚身上的以弗得来求问神(36、37、41、42节;并参3节)。找出了约拿单是那无意违反誓言的人后,扫罗便准备处死自己的儿子,也不愿毁掉他们的神所起的誓。我们所得到印象,是一个完全不明白神心意的人。第37节说,‘神没有回答他’,而军队最后是把胜利归功于约拿单和神,而不是扫罗。我们很容易会同情这个出于善意,但却是冲动卤莽的人,但这样的人适合作王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样,整件事件表明了两件事:一、神可以让以色列胜过更强大的敌人;二、扫罗的领导没有多大成就。虽然他作王直至终老,但神已离开了他。
第41-42节
第41-42节虽然我们不知道那神圣的工具怎样运作,但我们可见,它确能解答直接的问题,并藉掣签把人抽选出来。那工具分两部分,称为‘乌陵’和‘土明’。在这两节的希腊文译本中,这两部分是明文说出来的(参新国际译本旁注),也可参看出埃及记二十八章29至30节。
十四46-52 扫罗在任的概要
本章结束时概述了扫罗在位的情况,让我们有较完备的资料。
第47节
第47节指出这时威胁着以色列人的一些仇敌,有从东、从北、从西而来的。南面的亚玛力人(48节)是侵略者,常侵扰在以色列境内定居的人。下一章便叙述扫罗抵御他们的战役。非利士人现已被赶逐离开以色列国境(46节),但他们却没有停止入侵和攻击的行动(52节)。
第49-51节
第49-51节所提及的扫罗的亲人,后期大都进入这历史场景中。
第52节
第52节谈及扫罗的常备军;这支军队成为了大卫成功的基础(18:2>十八2、18:5>5)。
十五1-35 扫罗最后被弃
作者在此详尽地描述,目的是确定扫罗并不适合作以色列的统治者,并确定耶和华要弃绝他。扫罗透过撒母耳,从神得着明确的命令。他执行了部分的命令,却认为不理会余下的命令也无害。
第24节
第24节指出他完全知道自己正在做些甚么(并告诉我们他为何如此做),但他却两度撒谎(13、20节),假装以为自己正在遵从神的命令。最后,他被迫承认真相,承认他曾犯罪,‘违背了耶和华的命令’。结果是神最终要弃绝他,并且最后他与撒母耳关系破裂。
正如在第十三章一样,现代的读者很容易会同情扫罗,并非因为他的谎言,而是因为他希望拯救一个人的性命。因此,我们必须从开始便知道,扫罗并没有任何人道的动机──这不是要讨论的问题。正如圣经作者所见,问题是一个以色列的君王是否愿意遵从神藉先知所给予的指引。顺服是最重要的德行(22节);但扫罗却显出他的顽梗悖逆(23节)。那些牲畜显然引起了扫罗军队贪婪的心,无疑对扫罗也一样。我们不清楚扫罗为何不杀亚甲,但可能扫罗见这样做会在政治或经济上有利,并且希望可以跟其他亚玛力族的人定下一些协议。
亚玛力人是以色列的宿敌(2节),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对以色列人造成很大的威胁。他们有一些城,但他们大部分是过着游牧生活的人,凶残地抢夺掳掠农田和牲畜,尤其是在以色列南面的边境。因此,他们的存在对以色列来说,是一种长存的威胁,对他们采取严厉的措施是必须和合宜的。亚玛力人是犯罪的人(18节)。
以色列人奉神的名去‘灭尽’亚玛力人(3节),这种行为是以色列和邻近国家偶然会实施的风俗。这种完全灭绝的宗教誓言并不常用,甚至在战争中也不常用,而使用这种禁令通常都有特殊的原因。请留意以色列人怎样小心确保另一族人──基尼人──不会与亚玛力人一起被杀灭(6节)。禁令中包括了牲畜,可见是包含着献祭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杀人和杀动物,是把他们献给神的一种方法。那些犯罪行恶的人必须灭绝,免得造成一种威胁,而他们和他们的所有,都藉着禁令的执行,呈献给耶和华。违抗这禁令,是出于贪婪,而不是出于仁慈(9、19节)。
这样一个故事的新约版本是保罗所谈及的属灵争战(弗6:10-18>弗六10-18)。保罗劝勉信徒要常常儆醒,因为贪婪、说谎和悖逆神,是每个时代的神子民都要面对的危机。
本章在历史上的重要性是,它解释了耶和华和撒母耳为何要弃绝扫罗。其在神学上的重要性可见于22、23和29节。第22和23节透视了顺从神和敬拜神的相关价值。人常常误以为他们只要按时上圣所(或教会)和献祭(或唱诗赞美神),神便会不计较和饶恕他所有的罪。好几位旧约先知都要攻破这种推论;阿摩司甚至形容神‘厌恶’、‘不悦纳’人的节期、严肃会和献祭(摩 5:21-24>摩五21-24)。同样地,我们会以为拜假神是违抗神的最可恶的罪;撒母耳说,悖逆顽梗也与这罪相同。
第29节
第29节告诉我们,神必不至说谎(不像扫罗),也决不后悔(或作改变心意)。神或许会由于怜恤人而拖延惩罚,也给人有机会去悔改;但惦决不会在惦的计划上改变心意。神决意把以色列的未来交给一个更适合的人──大卫(28节)。稍后,读者无疑会在很多不同的情况下,看见神给人应许(并且那是真实确切的应许),因而得着安慰与确据。
本章以一句不愉快的话来结束:撒母耳为扫罗悲伤,耶和华后悔立他为王。第十六章告诉我们,神怎样开始以另一个人取代扫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