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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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13 軍隊在以拉谷兩邊安營;以拉谷在伯利恆以西十五英里(24公里)。非利士人顯然在以拉谷以南的山上,以色列人在北面的山上。

一七4 一“肘”有十八英寸,一“虎口”有九英寸。歌利亞的身高是九又四分之三英尺(3米)!

一七5 歌利亞的盔甲重約一百二十五磅(57千克)。

一七6 “銅戟”。青銅製的標槍。

一七7 “織布的機軸”又堅固又笨重(約17磅或7.7千克)。“鐵槍頭”重約十五磅(7千克)。有一個拿大盾牌的隨從走在歌利亞面前。

一七810 歌利亞建議兩軍各派一名戰士來代表競賽。在古時的戰役中,勝敗有時是靠這樣的競賽來決定。

一七17 “伊法”。一種干貨的量度標準,相等於五點八加侖(3/5蒲式耳,或22公升)。

一七18 “向他們要一封信來”。即有關他們之安寧的報告。

一七20 “輜重營”。直譯作:戰車壁壘。用戰車在營地四周圍成圓圈,是防禦的一種方法。

一七42 “光紅”。微紅。參看第十六章12節的腳註。

一七43 “我豈是狗呢?”在當時的社會,狗是被人輕蔑的。

一七46,47 大衛希望他的勝利能讓人知道,耶和華是真正的神,祂把自己的子民拯救出來。

一七50 “機弦”甩石的準確性可以是很高的(參看士二○16)。

一七53 “奪了他們的營盤”。在他們的營中搶掠。

一七54 “耶路撒冷”。這裏的耶路撒冷必定指以色列人所得到的部分(書一五63;士一8),在耶布斯人的城堡以外,而耶布斯人的城堡要到大衛作王後才被征服(撒下五69)。“帳棚”。可能指大衛在伯利恆的家。歌利亞的刀後來存放在挪伯的聖所那裏(比較二一9)。

一七55 掃羅經過在宮中與大衛的接觸,對他已經十分熟悉(一六1823),但他顯然已經忘記大衛父親的名字,而這時為了大衛的勝利而需要知道他父親的名字,好對他的家族加以獎賞(一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