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国,原为神权政治的国家,因欲效法列邦,要求立一个王治理他们,即由神权政治的国家,转变为神权政治的王国。撒母耳记即论其转变的经过。世界列国多是由君主制度,进而为共和制度;惟以色列国是由共和政治,退而为君主政治,这是多失败呢!不过人的失败,也往往成了神的胜利,藉着以色列国政体改变,正是显明了“基督为王”的要道。在神权领导下的君主政治,其全盛时代,即大卫同所罗门为王的时代,故表显“基督为王”更清楚的,即大卫与所罗门。二人对“基督为王”所表示不同的地方:大卫是表基督为得胜的王——基督再来毁灭大罪人,及其领导的列邦;所罗门是表基督为和平的君——基督在一千太平年作王的荣耀。
一、书之著者
本书究为何人所著,是历来解经家很费讨论的问题,虽名为撒母耳记,却非撒母耳之手笔,以本书所记史事,远在撒母耳之死后。有人言此书是著于分国以后,因在撒母耳记上27章6节有话说:“因此洗革拉属犹大王,直到今日。”但此“犹大王”并不一定是分国以后的犹大王,以在大卫时代,即早有犹大国与以色列国的称呼;当称大卫为犹大王,伊施波设为以色列王。惟我们若看所记大卫的历史,而不记其死,则知作此书时,谅大卫尚在;所以有人说此书为先知拿单所作,较为可信。谅前书大半为撒母耳所作,后书为拿单所作,亦或为先知迦得所写(代上29:29)。
二、书之地位
(一)对于历史书 解经家常称撒母耳书为历史书的中心,因全部历史书,无非表明基督为君王;大卫则为全盛之王,且为合神心意之王;在他一生为王的事迹,多有可以表显基督之处,故本书可为历史书的中心。
(二)对于撒母耳记上 就本书与撒母耳记上而论,若无撒母耳记下,则撒母耳记上即无结果;所以研究本书,须先研究撒母耳记上 16至26章所载:大卫之出身、事业、受膏与逃亡等事。
(三)对于列王纪 本书是说王国由分而合的经过,列王纪是说由合而分之经过;且显明于分国以后,犹大国比以色列国所以仍能巩固建立之原因何在。
(四)对于启示录 启示录是表明弥赛亚将来如何得胜仇敌,建立天国;正是成全大卫的盟约,应验大卫的预表,因为基督必要坐在大卫的位上,治理他的禧年国。
三、书之要旨 全书所载无非论大卫为王。第8章15节可为全书的钥节:“大卫作以色列众人的王,又向众民秉公行义。”
四、书之分段
(一)第一种分法
1.大卫得胜时代。(1章-l0章)
2.大卫失败时代。(11章-24章)
(二)第二种分法
1.二国分立时代。(1章-4章)
2.南北统一时代。(5章-24章)
(三)第三种分法
1.大卫之兴盛(1章-l0章)
(1)为犹大王。(1章-4章)
(2)为全国王。(5章-10章)
2.大卫之失足(11章-20章)
(1)犯罪。(11章-l2章)
(2)刑罚。(13章-18章)
(3)复兴。(19章-20章)
3.大卫之余事(
(1)神之治法。(21章,24章)
(2)王之人格。(22章-23;7)
(3)国之勇士。(23:8-23)
(四)第四种分法
1.大卫与亚玛力人。(1章)
2.大卫对于扫罗家。(2章-4章)
3.大卫热心宗教。(5章-7章)
4.大卫战胜列国。(8章-10章)
5.大卫安逸失足。(11章-l2章)
6.大卫受神惩治。(13章-20章)
7.大卫为王余事。(22章-2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