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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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为王之三时期(1章—4章)

——大卫家日盛,扫罗家日衰(3:1)——

    大卫的王位与王权,原是与扫罗的权位有密切关系。神已按会众之请求,照他允许的旨意,立扫罗为王,——是出于人意的。以扫罗不听神命,遂又选“合他心意”的大卫为王,——是由于神旨的。但大卫虽被膏立为王,扫罗却尚未退位,于是同时国内有两个王,新王已被立,旧王仍掌权;因此大卫为王之经过,即不能不与扫罗有互相关系了。上卷已详述那高出人一头的扫罗,原是代表人的“自我”,即占了神的地位,夺了神的荣耀,且是与“真我”势不两立的。

    解经家每以扫罗同大卫互相的关系,表明信徒灵肉的相关:因信徒得了新生命以后,他的旧性仍存,虽然按照人的新性,是不能犯罪的(约壹3:9);但他的旧性,又不能不犯罪。按新性说是“胜过世界”(约壹5:4);但他的旧性又不能不失败。按新性说,虽然是“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5:18)按旧性说,却又“卧在那恶者手下”。如是这新人与旧人,即不免彼此有互相的影响,新人的发展经过,自不能不与旧人灭除的经过有重大关系。此亦大卫为王,与扫罗为王关系的实际。

一、为有职无权之王——自受膏至希伯仑为王(撒上l5-撒下l

读撒母耳记上第16章,神已命撒母耳至耶西家,膏立大卫为王——第一次受膏为王。此事虽是由于神的使命,却未显然宣布。大卫于此时期内,虽有神的旨意在他身上,立了他为以色列王,他也时时得到了神特别的眷祝;但他并未登王位、戴王冕、掌王权,亦不过飘流奔波,如丧家之犬而已;因为于此时期,扫罗仍然执掌大权,且是执掌全权,大卫在国中,不但毫无权柄。连立足之地也没有,这就是大卫被立,扫罗仍为王的时期。

    我们信徒,原是在神永远的旨意里,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蒙拣选的(l:4)。当未得新生命之前,完全是凭旧人掌权,让“自我”坐在心灵的高位上,来支配他的人生;纵然已信奉主名,或已受洗归主,在没有生命经验之前,他仍一味服从旧人:新人的能力,在他的人生里,尚未显出;他虽然是按着盟约之信徒,究其实际,仍如世人无异。在这个时期,是完全属于肉体,受肉体的辖制,如同大卫受膏以后,仍然任扫罗执掌全权,为以色列全国的王。至于合神心意的大卫——新人——他的王位,只是有名无实而已。所以这个时期,两家并无争战。扫罗已将大卫驱逐出境,大卫在国中连立足地亦没有。信徒的新生命未显明前,他也是让旧人自由,心灵中并没有什么交战。

二、为半强半弱之王——自希伯仑至耶路撒冷为王(2-4

自扫罗死后,大卫即在希伯仑为犹大家一支派的王,共历七年(2-4)。以犹大人原是王的亲属,听见扫罗被杀,即在希伯仑膏大卫为王——第二次受膏为王,但其余的支派,都仍反对他,另立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为王。大卫的王权,于此时期内,即半强半弱,与扫罗家时有争战,且是“两家争战许久”(3:1)。所庆幸的,是“大卫家日见强盛,扫罗家日见衰弱”。虽然大卫家只为一支派的王,扫罗家为其他各支派的王,而大卫家仍占优胜,直到扫罗家消灭,好不希奇啊!

    此两家交战的景况,正是表明人的新生命与旧生命,或说是新人与“自我”彼此对待的情形。当人重生以后,虽得了新生命,但旧我仍存在,即扫罗所代表的“自我”,仍然掌权不肯让位。不过新生命起先力虽薄弱,却不甘心屈服在旧性的权下,因而心灵中不免时有交战,即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所说,灵欲的交战。希奇啊!此灵欲的交战,也正像大卫与扫罗家的交战,即“大卫家日见强盛,扫罗家日见衰弱”。如果信徒肯服从新人,此新人必日渐强盛,正如大卫家一样;信徒当此灵欲交攻时期,即是属魂的人。

三、为统一全国之王——在耶路撒冷登位

大卫为以色列的王——第三次受膏为王(撒下5:l-2)。自撒母耳记下第5章以后,全是记载大卫如何为全国之王,连那些反对他的人,也都来归顺他,不但为全国之王,且是制服了列邦,显然为得胜皇帝。信徒亦不当时常站在罗马书第7章的地步上,应该用十字架来对付他的旧人——“自我”,速速进入罗马书第8章的地步,而为完全属灵的人。信徒欲到此地步,并非是不可能的:一则、因为已有了新生命——此新生命,决不肯常常屈服在旧人的权下。二则、有得胜肉体的妙法——即基督的十字架,惟靠赖十字架,方能获胜;非死在主的死里,旧人不能死。三则、有得胜的妙能——即靠赖圣灵的大能大力;如果旧人下台,新人掌了全权,他的里面人,必立时换了一种新生活;他的行事必立时得了一种新能力;他看事的眼光,必与前不同;作事的心理,与前迥异;为人的态度,与前有别;前后即判若两人了。到此地步,即是成了属灵人,独让新人——大卫——坐在高位上了。

    以上所论,也可略略表明主耶稣为王的经过:一则、耶稣道成人身时,有如奴仆的样子,成为世人,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二则、及至耶稣复活升天以后,亦只是在少数信徒的心中为王。三则、必须到主再来时,就必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为万口所称赞,为万膝所跪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