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2-16節:此處有關掃羅被殺的情形與撒上卅一2至5節的描述有出入,引起一些學者的猜測,認為本章6至10,13至16節為後人穿鑿附會。不過,有學者認為二者的出入可有以下的解釋:
掃羅雖伏在刀上(撒上卅一4),但久未死去,故他叫路過的亞瑪力少年殺他(撒下一9)。或者可能這亞瑪力少年撒謊,其實他發現掃羅的屍體,並在非利士人追至以先取下掃羅的遺物,前來向大衛邀功索賞。似乎大衛對他的話並未盡信(四10)。
1節:大衛是對神大有信心的人,他等候神成全祂的應許。撒母耳記上敘述了大衛在等候作以色列王的時候,種種的掙扎和遭遇(撒母耳在多年以前,已經膏他作以色列的王了)。百姓歌頌他的成就,使掃羅王對他生出嫉妒想要殺他,大衛只得逃亡到仇敵非利士境內並耶路撒冷的東面和南面一帶,在荒涼曠野藏匿多年。他可能知道神應許他作王,只是不知何時可以實現,然而艱苦奮鬥的磨煉使他以後能負起重大的責任。撒母耳記下講述大衛因恆心忍耐,對神的信心始終如一,終於蒙神賞賜。
1節:掃羅駕崩時,大衛和跟隨他的人仍住在非利士的城洗革拉。因為掃羅追殺,大衛被迫出境,向非利士人的一個首領亞吉王假意投誠(參撒上27章),以免受掃羅追殺的威脅。
1:11-12節大衛和跟隨他的人"悲哀、號哭,而且禁食到晚上",他們對掃羅的死亡極其震驚,為失去君王、良友約拿單和在那天陣亡的以色列眾戰士,他們衷心哀悼,並不以哀傷為恥。如今有些人以為流露情感是軟弱的表現,為要顯得堅強,總設法隱藏自己的感情。但是在我們所愛的人死去以後大大悲慟,反而有助於節哀順變,免得過於憂傷。
13節:向大衛報信之人,自稱是掃羅營中的亞瑪力人(1:2)。他可能是以色列所轄境內的亞瑪力人,但更可能是到戰場撿拾遺物的人。他對於自己的身分與戰場上發生的事,顯然都撒了謊。(比較他所講述的與撒上31:3-4的記述。)他帶來掃羅的冠冕,而這樣重要的東西非利士人斷不會輕易留下的,所以我們可以推斷,他一定在非利士人到達以前就見到掃羅陣亡了(參撒上31:8)。
欺詐必招災禍。報信者撒謊說他殺死了大衛的對頭,想得到賞賜,但他誤解了大衛的為人,如果大衛因他殺死君王而賞賜他,就與他的罪有分了,因此大衛吩咐人將他殺死。謊言令撒謊者遭災害,即使他沒有做過謊言中的惡事,也難逃罪責。
13節:亞瑪力人是強悍的遊牧部族,常突襲迦南人的村落,自從摩西時代他們就是以色列人的宿敵。大衛剛剛消滅了亞瑪力人的一支部隊,因為他們焚掠洗革拉城,擄去那裡的婦女孩童(參撒上30:1-20)。報信的人可能不曉得大衛新近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不然的話,他就不會來見大衛。他沒想到自己是以色列人的仇敵,還口口聲聲說殺了神所揀選的君王,惹來大衛的震怒。
15-16節:掃羅是大衛的仇敵,大衛為甚麼還以殺害這君王的人為有罪呢?因為他相信神膏立掃羅為王,也只有神能革除他的王位。弒君若是無關痛癢的平常事,整個社會就會分崩離析。刑罰掃羅的罪乃是神的工作,並非大衛的本分(參利19:18)。我們必須認識神設立掌權的管理我們,尊重他們的位分是應當的(參羅13:1-5)。
17-18節:大衛是富才華的音樂家,他曾彈琴驅魔(參撒上16:23),是把音樂帶入聖殿敬拜之中的人(參代上25),還寫了許多詩篇。在這一章中,他寫了一首哀歌,悼念掃羅和他的兒子約拿單--他最親密的朋友。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之中,音樂是非常重要的。(聖經中其他著名的詩歌,見出15的圖表。)
17-27節:掃羅曾使大衛飽受痛苦,不過在他和眾子死後,大衛仍然為他們譜寫哀歌。大衛有充分的理由憎恨掃羅,卻不怨不怒,寧願隱惡揚善,只欣賞掃羅的德政,而不計較掃羅對他的攻擊。把仇恨與傷害放在一邊,尊重別人乃至仇敵的可稱讚之處,實在需要很大的勇氣。
26節:大衛說約拿單對他的愛"過於婦女的愛情",並沒有同性戀的意思。在以色列人中,神禁絕同性戀的行為,利未記稱同性戀(與男人苟合)為"可憎惡的"事,並下令將行這事的人處死(參利18:22;20:13)。大衛只是重述他與約拿單之間深切的弟兄之愛,彼此間忠信的友誼(參撒上18:1-4的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