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3節:神的約櫃是以色列民族的國寶,平常放置在會幕之中。它被非利士人短期擄去,又再送回以後(參撒上4:1-7:2),就一直擱在亞比拿達的家中達二十年之久。大衛看到神賜福給亞比拿達,因此決定將約櫃運回耶路撒冷,好使全族蒙福(參出37:1-5;書3:2-4的註釋)。
6-7節:烏撒只是想保護約櫃,神向他發怒公平嗎?民數記4章5至15節記載,只有利末人可以搬運約櫃,用槓穿上扛抬--不可摸約櫃本身,摸約櫃(聖物)即觸犯了以色列人的律法(參民4:15)。神的行動既針對大衛,又針對烏撒。大衛仿效非利士人,將約櫃放在牛車上(參撒上6:7-8),而不照神的吩咐,烏撒即使出於忠誠,想保護約櫃,仍須承擔摸聖物得罪神的後果。烏撒可能不是利未人,大衛本想藉此叫以色列人歸向神,與神重建關係,但神以嚴厲的行動叫全族謹記,對祂熱心也必須按祂的律法行事。大衛再一次將約櫃運到耶路撒冷時,就完全地依照了神的指示,小心翼翼地辦理(參代上15:1-15)。
8-12節:烏撒出於善意卻被殺,沖散了大衛運回約櫃的喜悅(6:8)。他一定知道錯在自己輕率地搬運約櫃。冷靜下來以後,大衛將約櫃暫時存放在別處,等待看耶和華是否准許他將約櫃運到耶路撒冷,同時也給他時間來思考正確的搬運方法。神賜福給俄別以東全家一事,給大衛以徵兆,可以再次將約櫃運到耶路撒冷。
14節:大衛穿著祭司的外袍、細麻布的以弗得,可能因為那是宗教慶典。
16-23節:米甲本來是大衛的元配,但這裡稱她為掃羅的女兒,可能是為突出她的態度與她父親相似。她輕看大衛,可能不是始於今次的入城儀式,也許她認為作君王的大衛,在全國都不重視公眾敬拜的時候如此投入,實在有失尊嚴,又或者以為作君王的如此流露情懷不合體統,也可能憎恨大衛把她從帕鐵家中要回來(參3:13-14的註釋)。不管是甚麼原因,她對丈夫的輕視升級為針鋒相對,結果終生不育。如果不抑制苦毒與憎恨的情緒,就會破壞人際關係;要調整你的情緒,免得演變成公開的對抗。
17節:只有祭司可以將祭物獻在祭壇上。利未記說,凡是在禮儀上潔淨之人,可以協助祭司獻祭(參書3:5;撒上20:26的註釋)。大衛獻祭時可能有祭司在旁協助,後來所羅門也是照樣做的(參王上8: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