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押沙龙返回耶路撒冷(一四)
一四1 约押了解大卫王想押沙龙返回耶路撒冷。可是,百姓都知道押沙龙罪犯谋杀,该被处死。大卫害怕公众不接受,便不敢召押沙龙回国。
一四2~7 于是,约押打发一个从提哥亚(靠近伯利恒)来的妇人去见大卫,她家庭面对的问题跟大卫相似。她假装居丧日久,向大卫诉说他的两个儿子,怎样一个打死另一个,现在她的家人要求杀死那惟一的产业继承人。此举会把她家庭的名字从世上完全除掉。这个妇人要求王保护她,不让报仇之人灭绝她的家族。
一四8~13 起初,大卫王叫该妇人回家,等候回覆,也许希望可以避免证明那杀人者无罪的罪过。然而,那妇人要求一个即时的答覆,可以借大卫自己的决定,使大卫自投其网。她提出,愿意承担大卫的决定所引起的任何罪责。大卫王说出另一番大体的话,保证她安全。然后,她要求大卫明确的保证她的儿子必不被杀。当大卫作出这样的保证,她就使大卫跌进陷阱里了。如果大卫王愿意赦免她儿子的死罪,为什么他不让自己逃亡的儿子押沙龙回来呢?
我们把这个日常的诉讼案件,应用在押沙龙的个案上,是显而易见的事。没有人否认押沙龙犯了大错,但如果按照法律的严格惩罚,或是永远流亡,这样对整个国家都会受苦。每个人都知道押沙龙有理由与暗嫩争吵,看来好象大众的意见倾向于宽恕他所作的。我们不应该假定约押只是关心怎样帮助王解决他个人进退两难的问题;从他教导那妇人有关押沙龙的陈明,显示约押关心国家多过关心王。妥善安排王位的继承者,这是一个重要的政治论题,对君王与王室顾问也同样重要。
“那个妇人假装的处境大概与大卫面对的情况相似:一个儿子死了,他的亲属要求那杀人者被处死,作为偿命的报复(7节)。大卫的决定显出他的怜悯,也延缓惯常的报血仇做法。在中东地方,这种做法往往牵连多代。那个妇人强行将自己的故事加在大卫和押沙龙身上;正象先知拿单的做法一样,大卫再次被自己的道德智慧困住了。他必须让逃亡在外、惶恐度日约押沙龙回国,并且保护他的安全。”(读经会出版《每日灵粮》)
一四14 明显地,那个妇人的意思是,如同水泼在地上,过去的事(即暗嫩之死)不能收回。为什么老是想着旧事呢?也许,生命太短暂了,不容浪费在一个怨怨相报的争吵里。本节下半节的意思看来是,神并不立即消灭犯罪的人(正如大卫清楚知道的),乃设法使犯罪者得到赦免和挽回。倘若神尚且这样行,为什么大卫王不这样行呢?
一四15~23 那个妇人说,她来见王,预期得到这种象从神而来的仁慈对待。她为自己的儿子得到这样的仁慈,这时她向王代他儿子恳求。大卫王怀疑这是约押的计策,妇人也直认不讳。大卫王软弱地吩咐约押去把押沙龙带回耶路撒冷,尽管押沙龙没有对自己所做的事悔改。大卫这样做是不公不义的,以至后来他也为此付上高昂的代价。
一四24~33 押沙龙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两年,但一直没有得到他父王的接见。我们不能肯定究竟是否大卫决定与他保持一段距离,但我们很容易看见,为何押沙龙对他在耶路撒冷的遭遇发怒。他是那么重要,有高官约押陪他回家,但随后他在自己的家乡,被看为一个被遗弃的人。
两年后,押沙龙联络约押,希望得到准许去见王。约押两次拒绝去见押沙龙,于是押沙龙吩咐人放火把他的大麦田烧了,约押迅即登门造访!押沙龙获准谒见王,父子两人终于团聚。
自他玛被强奸,至今已有七年了;而暗嫩被杀,至今也有五年。押沙龙五年没有见过父亲的面。虽然大卫原谅了他,没有把他处死,而且让他回到耶路撒冷。但大卫不肯忘记曾经发生过的事。然而,当父子两人最终相见时,押沙龙得到完全的赦免。押沙龙却恩将仇报,利用父亲对他的恩惠作为篡位的舞台(十五至十八章)。大卫放他儿子一条生路,但押沙龙却以密谋置父亲于死地。
约押所行的这一切既得到大卫王的喜悦,也得到押沙龙——未来储君——的欢心。
25五节以下提供读者有关押沙龙的身体特征。这里提到押沙龙天生俊美,头发浓密,有助押沙龙得到以色列百姓的欢心。他是一个很有魄力的人,像他的父亲和扫罗年青时一样。这些特征受百姓的尊敬和欢呼。这里暗示,在一般以色列人的眼中,押沙龙是作王的理想人选──而且整个国家都知道(25节)。
另一方面,在28至33节,让我们重新看见他的性格,更加确定我们对他的印象,他不是作王的理想人选:外表是欺骗!他不但极端有决心,(决心本身是美德),但也同时看见他的傲慢和专横。毁灭别人的农作物是很严重的事,特别在干燥天气更为危险。他挑战大卫对他的审判(32节),显示他在谋杀暗嫩的事上,没有感到内咎。
然而主要造成押沙龙傲慢行为的,乃是由于约押和大卫温顺地向他的意愿让步。悯和赦免是绝对美好的品质;但公义应该时常被伶悯所调和。另一方面,有时赦免不是基于原则,而是由于其他方面的软弱。总之,好领袖一定要具有坚定和决心。大卫在押沙龙身上表现出的软弱,使他的儿子不受约束,也使国家失去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