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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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1 “示劍”。首次在創世記十二章6節提及,這城位於以法蓮境內,鄰近今天的拿布勒斯(Nablus,另參看士九1)。

一二2 “耶羅波安”。參看第十一章2640節。他成為發言人,把百姓的苦況上達於王。

一二10 “少年人”。年約四十歲(比較一四21)。“我的小拇指頭……”。這句俗語的意思是:“我的力量比我父親還要大”。

一二11 “蠍子鞭”。繫倒鉤或金屬碎片的鞭子。

一二15 耶和華要使用這些事件去成就祂的旨意(比較一一11,30)。

一二18 羅波安不知道那是最後一次的失敗,他差遣最差的代表“亞多蘭”(即第四章6節和五章14節的亞多尼蘭)去;亞多蘭在大衛和所羅門時代一直負責掌管服苦役的人。

一二20 “除了猶大支派以外”。參看第十一章13節的腳註。

一二25 “毗努伊勒”。為於約但河東,保護住在那裏一帶的眾支派,免受羅波安或示撒的入侵(一四25)。

一二28 “兩個金牛犢”。也許百姓起初並沒有膜拜那些金牛犢,只是以為神騎在牛犢之上。

一二29 耶羅波安聰明地把一隻金牛犢安在“伯特利”位於通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距離耶路撒冷約十一英里(17.7公里);另一隻安在其領土北端的“但”。

一二31 耶羅波安也起用非利未人擔任祭司。

一二32 “節期”。大概是住棚節,卻遲了一個月守節(利二三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