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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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暮年1-2章)

    圣经记述一个人的事迹,最详尽的,莫过于大卫:如撒母耳记上强半,及撒母耳记下全书,并列王纪上首二章,皆是载述他的事迹。看大卫终身,虽然是个“合神心意的人”;是一个得胜的“仁义王”;是“从上面而来的”;是在许多事情上,可以预表基督的。读撤母耳记下,我们看见他虽有失败,却仍于败中取胜,不但将国位恢复,民情恢复,连个人的灵德也已恢复,而有最后的胜利。及读列王纪上,论到他暮年的事,仍未能十分满人的心意,这多半是以新约恩典下的观点,与旧约律法下的观点不同,未能设身处地地去看到他的背景,因而品评的话,不免太严苛了。但我们亦不必为大卫辩护,只可从其中得到应得的教训而已:

一、大卫年迈体弱——罪孽的遗迹(1:1)

“大卫王年纪老迈,虽用被遮盖,仍不觉暖。”(1:1)按大卫当时不过七十岁,何以衰老到这等地步呢?一个义人的晚景,不应当如同落霞晚照,其光华灿烂的景色,更令人欣赏不置吗?何以大卫暮年,竟为人留此衰老不堪的印象呢?这无非是显出罪恶的痕迹来;大卫因为犯罪,心灵痛苦,不堪言状,“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32:3-4)。“箭射入我身……我的肉无一完全……骨头也不安宁……我的伤发臭流脓。我疼痛,大大拳曲,终日哀痛……我心跳动,我力衰微,连我眼中的光也没有了”(38:2-10)。于家庭中的痛苦,更不堪叙说:如宫中淫污难堪,兄弟同室操戈,正如拿单所说:“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大卫所受罪孽的影响,岂是可以为外人道呢!更有甚者,即因他的罪过,累及全国,因他陷罪失足以致全国百姓,在道德方面受了极大影响。甚至沙龙兄弟,前后叛乱,窃夺王位,致令国家多难,百姓多人被杀。大卫对于此类的经过,心身所受痛击,岂是言语可以形容的呢?其一生既多有动心忍性之事,甚至“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泪,把床榻漂起……因忧愁眼睛干瘪”(6:6-7),焉得不身迈体弱,而表显罪恶遗迹之可怕呢!

二、从众议纳亚比煞——旧婚姻之罪相(1:2-4)

书念童女亚比煞何以归体弱多病、奄奄一息的大卫呢?虽曰大卫未如所罗门有妃七百三百,然既有妻室数人,已经与神造一男女之旨不合,今竟于年纪老迈时,允从众议,又纳童女亚比足征旧婚姻之罪恶,是在我主基督之真理中所不容许的。所幸亚比煞被带到王前,仅尽奉养饲候之责,王却没有与她亲近(1:3)。但在名义上,终算与大卫发生婚姻关系,否则亚多尼雅何至因请求亚比煞为妻而被杀呢?

三、亚多尼雅窃王位——自定罪案之站果(l:5-102:15-20) 

当先知拿单没喻占劝教大卫时,大卫曾自己定了自己的罪案说:“行这事的人……必偿还羊羔四倍。”(撒下l2:6)此定案日后果然应验:第一只小羊,即耶和华击打拔示巴从罪孽所生的儿子,使他得病而死(撒下l2:ll-l8);第二是暗嫩被的哥哥沙龙所杀(撒下l3:20-29);第三是押沙龙因反叛,为兵士所杀(撒下l8:9-15);第四即亚多尼雅因为谋窃王位,后为所罗门所杀(2:23-25)。按亚多尼雅意即“耶和华是我的主”。大卫如此为他起名,也是在他身上,有极大的希望。他也必是在押沙龙与暗嫩身上,得了极大的警戒,他亦竟然演此惨剧,正是因为大卫的定案必要实验。在这种种经过中,处处都是带着罪恶的斑痕。

四、膏所罗门为王——老先知的机警(l:ll-53) 

当亚多尼雅在希列盘石,大摆筵席,谋夺王位时,其一切经过,大卫王固不知拔示巴亦不晓,即所罗门亦未得信,幸有老先知拿单深知此中关系,即速叫拔示巴晋见大卫王,随后拿单自己亦见大卫,证实拔示巴的话。大卫闻讯,遂命祭司撒督,先知拿单等,于基训立所罗门为王。亚多尼雅等闻此信息,一般热心拥护的,立时解散,所罗门遂即位。其即位后之第一声,即宽恕亚多尼雅说:“他若作忠义的人,连一根头发也不至落在地上;他若行恶,必要死亡。”(1:52)就此一语,亦可表见所罗门的智慧了。

五、病床上的遗命—— 复仇除内患(2:l-46)

“大卫的死期临近了,就嘱咐他儿子所罗门说:‘我则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2:12)“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9:27)。死是从罪来的,人人皆有死,因为人人皆有罪,死是世人必走的路。大卫虽是一世英雄,也脱不了有一死。可怜哪!不免走世人必走之路。所幸者人在基督里,可将死权消灭,死而非死。大卫的死期临近时,嘱咐他儿子的话,固然有一部分是极重要的,即要“遵守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主的道,谨守他的律例、命、典章、法度……尽心尽意、诚诚实实地行在我面前”(2:2-4)。这实在是最紧要的话,所罗门果能照此遗命,遵行到底,何至国裂族分?

    所不解者,是大卫于此重要的遗命以外,又提起数人,令所罗门复仇,此显然与新约的教训不符。如耶稣所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5:44-55)保罗说:“不要以恶报恶……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撒应。”’(12:17-19)“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大卫既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想必更要宽容他们,何不宽容到底呢?按大卫如此复仇,当然不是新约信徒的存心,但其中亦有最大的关系:一则、可以免得公义的神,向大卫家讨流血的罪(2:31)。二则、恐此数人于小皇帝不利,不如斩草除根,免去内患,“这样,便坚定了所罗门的国位”(2:46)。所以如此报复,究竟是为国家,不是为个人;且是显出公义的行事,亦是旧约律法下当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