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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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從巴比倫到巴勒斯坦的旅程要走九百英里(或1,448公里),以斯拉後來走最短的路線(530英里或852公里)也起碼需要四個月(比較七8,9)。

2 “神的壇”在七月初一日(6節)立起來,當時是吹角節的開始(民二九16),正好預示以色列人最後的重聚。參看利未記二十三章24節的腳註。“燔祭”。關於燔祭的意義,參看利未記一章3節的腳註。燔祭要在早上和晚上獻上(3節)。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九章3841節的腳註。

4 “住棚節”。從七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九、十月間)。參看利未記二十三章3443節的腳註。

5 “月朔”。參看阿摩司書八章5節和民數記二十八章1115節的腳註。

7 這模式是仿照所羅門建聖殿的時候(王上五712)。古列詔命的細節記載在第六章35節。

8 “二十歲”。參看民數記四章3節和歷代志上二十三章24節的腳註。根基在主前535年立下,結束從主前605年開始的七十年被擄生涯。“二十歲以外”。原本是三十歲,後來減為

二十五歲,這時是二十歲,可能是由於利未人的人數不足。參看歷代志上二十三章24節的腳註。

11 “他們彼此唱和”。即輪流吟唱,然而,可能只需要譯作“他們吟唱”。參看詩篇第一百三十六篇的腳註。

12 許多想起(五十年前被毀的)所羅門聖殿何其宏偉的老人都哭起來,因為這聖殿細小得多,也不及被拆毀之聖殿那麼莊嚴。十五年後建殿工程重新開始的時候,人們也有相同的反應。參看哈該書二章3節的腳註。